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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红烧蹄髈——记得手拿长剑,如果不得不独自上路

红烧蹄髈,是沈宜最不爱吃的一道菜,但却是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吃的一道菜。

酱料充足的勾芡,圆润美满的外形,筷子从中间插进去,撕扯开柔软的充满食欲的金色的表皮,露出肥瘦搭配得当的嫩粉色的猪肉,咬下去咸甜适中,如果害怕过于油腻的人,可以适时的夹一口白煮的小青菜。但,因为红烧蹄髈制作起来费时费力,所以一般的家庭平时起居里,并不会做它。严格意义上讲,它应该是一道宴席菜肴。而沈宜对它的畏惧也就来源于“宴席”这两个字。

那是沈宜13岁,已经到了可以独当一面的年纪。所以在他们家一天要去参加三场婚礼的时候,沈宜被父母单独派遣了出去。这是张哥哥和他的女朋友的婚礼。其实沈宜对张哥哥并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只记得是个胖乎乎的小伙子,小的时候因为正值青春期,长了满脸的痘,坑坑洼洼的像个石榴。此时,一身黑色西装的张哥哥正站在酒店的旋转门前,挽着自家新娘,冲着沈宜招手,满脸都是慈爱。沈宜惊讶的发现,长大了的张哥哥完全不一样了,变得细长细长的,脸上也变得很光滑。但是涂了白粉的脸和脖子有明显的色差,要不要告诉张哥哥这个问题呢,沈宜最后决定还是算了,于是她甜甜的叫了一声嫂子,将沉甸甸的红包塞到新娘子手里,然后就被人领了进去。

她被安排在一众孩子中间,零零散散的小朋友被大人人手一个的带着,只有沈宜落了单。不过,沈宜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人了,应该习惯这样的孤单,所以她看上去显得十分自得其乐。酒席在6点18分开席,是个很好的时辰。大闸蟹,清蒸鲈鱼,龙虾,烤鸡,菜肴像流水一样的上着。沈宜所在的这一桌,是整个礼堂里最喧哗的。孩子们横七竖八的以各种姿势躺在红木椅子上,有的狼吞虎咽,有的哭闹不止,有的上窜下跳。杯子破了,发出刺耳的声响,椅子被拉的刺啦作响,大人的训斥声此时变的比平时都要响亮。

“你怎么回事,下次不带你出来了。

不要跑,好好给我坐着。

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妈妈要打了。

这个不是这么吃的,把骨头吐出来,哎呀,不要吐在地上,哎呀,你脏死了。”

而沈宜呢,她只是端庄的坐着,小口小口的吃着自己用筷子就能够得着的菜肴,那是她平时吃不到的一道菜,红烧蹄膀。沈宜的知书达礼和整桌略显失控的画面极不相称。她边吃心里边升起几分骄傲来,她想要是妈妈能看到现在这样的场面,她一定会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姐姐,姐姐。”刚刚那个打破玻璃杯的小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脚边,扯着她为参加这次婚宴特意新买的粉色碎花小洋装。沈宜轻轻抬了抬脚,挪了挪自己的身子,从小男孩的手里抽出裙摆:“怎么啦,小弟弟。”

“姐姐,你受伤了么?”沈宜只觉得这个问题好莫名奇妙,只得耐着性子,柔声开口:“姐姐没有受伤啊。”那个小男孩满脸疑惑,愣愣地瞧着沈宜的后裙摆:“可是,可是你在流血啊。”

沈宜听他这么一说,狐疑地站了起来,发现自己果真在流血,屁股后面的裙摆重重的,原本粉色的衬裙变得殷红,由于她站得太快了,分明感受到了肚子下面的部分有什么东西正在嗖地一声往下沉,一大滩血水顺着她的大腿内侧流了下来,一下子就染红了她的白色连裤袜。

“哎呀,她要死了,啊,她要死了。”

所有原本在吵闹的孩子们都因为害怕哭了起来,大人们一面捂着孩子们的嘴,一面向沈宜投过来半关切半责备的目光。沈宜只觉得全场所有人都望向了自己,就像她是一盘被端出来的隔夜菜。张哥哥和他美丽的新娘正准备合着音乐入场,此时正和她面对面的站着。沈宜因为太惊慌,所以根本不知道她拦住了新人举行仪式的道路。她一直记得当时张哥哥和新娘的眼神,即使过去了很多年。张哥哥和他的妻子已经过了他们十周年的纪念日,即使他们后来还是依旧用慈爱的目光看着她,她却还是对当时的那种眼神记忆犹新。那是一种惊恐里夹杂着埋怨的眼神,就好像她的出现是那么的不合时宜,不被人喜欢,简直是个灾难。

沈宜想要迈开双腿,好给眼前错愕的新人让出行礼的通道来,可是身体除了瑟瑟发抖之外,别的什么都做不了。后来,刘彻就出现了。他像是拯救落难公主的骑士一般的出现,用自己硕大的大衣将她整个儿裹住,然后抱出了礼堂。可能是因为刘彻走得太快了,也可能是因为沈宜吃了太多的东西,她靠在刘彻的肩头,吐了起来。刚才吃下去的红烧蹄膀还没有抵达胃部进行消化,就被整个儿的吐在了刘彻的身上。

那是沈宜的初潮,也是她第一次认识这个比她大十岁的哥哥刘彻的日子。是她患上宴席恐惧症的日子,当然,从那天开始,她再也没有吃过红烧蹄膀。

这是新年过后,全国下的第一场初雪,没有一个城市得以幸免。冰雪覆盖下的城市,如出一辙的相似,当然,即使没有它们,城市在外壳上也很难区别出什么特质来。沈宜觉得去的地方越多,这样的感觉就越明显。有时候走到一个陌生之地,会觉得,呀,这里我来过。这里和我每天早晨赶去上班挤的公车站一模一样。而有的时候,明明是站在每天必须经过的公车站站着,等一辆每天都会坐的公车,严冬冷风阵阵,你小跳着抓紧领口,不让风吹进脖颈。这时候,你无意识的抬起头,对面走过来同样冷得面目煞白的人,他们低头疾走,双手插在厚棉衣的口袋里,或者用嘴呵出热气,搓动双手来回取暖。你会有种莫名的盲从感:这里是哪?对面来的是谁?他们这么急匆匆的赶去哪?而我站在这里是要做什么来着?

“喂,丫头,你到哪啦?再过一会我就要去接亲了,你怎么还没到?”

“刚到西站坐上车,杭州大雪,路上太堵了。”

“我不管外头怎么个大风大雪,你要是赶不及来看我娶了个多美的天仙,我死不瞑目,你知道吧?”

“刘彻,再胡说,没个正经。我一定会来,我有事要告诉你。”

那么,哪里可以告别这样的盲从感呢?哪里会让你觉得和他处都不尽相同呢?从杭州开往穗龙的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一路直行,沈宜倚靠着车窗,车窗上投影出她的侧脸也投射出外头的景致。景致,可不可以用这个词来概括外头飞驰而过的旷野和山峦以及零星炊烟,沈宜觉得这仍待商榷。公路是这样一种存在,因为它将两个定点连接起来,所以除了‘连接’这一种用途之外,它只是空间和时间的丈量尺,不具备任何停留的意义。而高速公路就更可怕了,它连停留的权利都没有。那么,仔细想一想,其实我们大多时候,只是从此地奔向彼地,而此地和彼地有时候又相似的可怕,就像是同一个地方。想想,还挺没意思的。

四个小时的车程,大巴车终于抵达穗龙。

沈宜一下车,就熟门熟路的拐进小车站旁边的公共洗手间,她反锁上女洗手间的门,从背包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紫色连身长裙,迅速脱下毛衣以及牛仔裤,贴上乳贴,小心的穿上薄丝袜,将连身长裙抖了抖,确保没有褶皱,穿上。最后又从包里掏出一双黑色高跟鞋,换下厚实的雪地靴,再重新披上卡其色大衣。穿戴整齐之后,她站在镜子前,将自己的长发高高盘起,补了补腮红,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脸色,最后抹上杏色的口红,对着有些脏的镜面开始练习微笑。

“太僵了,再笑一点,尽量露出牙齿,笑太大了,收一点,嗯,好,这样差不多了,再来点,一点点。好,就这样。记得这个弧度,这种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自然,随意又带着真心实意的祝福。嗯,很好,就这样。不要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只要坐下,安静的坐着就好了,两个小时,噢,不用,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刘彻的婚礼在穗龙最好的酒店举行,他的父亲是这里有名的商人,所以他的婚礼,几乎邀请了穗龙一大半的人口,可以称得上是这几年里这个小地方办的最盛大的一场婚礼了。他已经几乎一个星期都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面对着来来往往的恭贺人流,显得有些失神。当然,同他一样几乎一星期未睡的还有身边这位穿着白色婚纱,眉目温柔的女子。

刘彻的妻子叫晓雯,是刘彻任教的学校的老师。当然,和他这个体育老师不同,晓雯是一名语文老师。她教五年级六个班的语文,写的一手好文章。晓雯愿意嫁给他这个三十好几又没什么大志向的体育老师,刘彻心里满是感激。他对自己的判断十分清晰明确,他不是个拥有什么大志向和大智慧的人,他很简单也很平凡,只想过一成不变的如同流水一样的日子,在这一点上,他和他的那个忘年交一点都不相同。

刘彻的忘年交沈宜在酒席开席过半的时候才匆忙赶到会场。她不咸不淡的溜进去,就近在礼堂的侧门边找了个空位子坐下。沈宜想到过刘彻的婚礼规模应该会很大,但她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沈宜觉得会场的空气有些闷,她喝了一大口手边的饮料,心想,得尽快做一些别的什么事情才行,得做些什么才行,什么都不做,她在这里一刻都无法待下去。幸好,圆桌的中间摆着一束鲜妍的花,很快就夺去了她的注意。

“呀,你是沈河的女儿吧,跟爸爸长的好像。”沈宜觉得远处好像有人同她说话,刚刚这个人在说什么来着,噢,问她是不是沈河的女儿。

“嗯。”喉咙发干,好像再也说不了更多的话了,沈宜又迅速倒了一杯白水,咕嘟咕嘟全都灌了下去。放在圆桌中间的装饰花好漂亮,有多少品种在里面呢?沈宜再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到圆桌的中心区域。嗯,红色的是玫瑰,一朵,两朵,三朵……

“小姑娘,快吃菜呀,这个可好吃了。听说你在杭州,你在杭州做什么工作呀?”刚才数到哪了,对面这个大叔好吵,8朵,9朵,嗯,总共有9朵玫瑰花,然后呢,外面那圈是什么花来着,紫色的,叫勿忘我,然后是满天星,君子兰,康乃馨……

“小姑娘,你在杭州做什么呀?”沈宜勉强将眼神从花束上挪开,望向圆桌对面的男人。他长什么模样,沈宜完全看不清,唯一历历在目的只有那在快速一张一合的干燥的嘴,宽宽的牙缝中间有一粒绿色的菜渣,那绿色的菜渣被咬的渗出墨绿色的汁,沈宜觉得她似乎又快要吐了。是刚刚上来哪一盆菜呢?她将眼神迅速从男人身上移开,尝试着将它从桌上的菜肴里检索出来。

“菠菜。”

“什么,你说什么?”

“广播台,我在广播台工作。”这时,上来了新菜,于是没有人再将关注的目光投射到她身上,也没有人再好奇的提问,沈宜这才轻轻松了口气,又接着抬头数起了吊顶上的射灯的数量。这些射灯真的好美呀,七彩颜色一个不少,每间隔15秒就会变换一次颜色,发出五棱镜的效果。总共有47盏射灯,其中有20盏可以变换出5种颜色,有22盏可以变换出两种颜色,还有5盏的灯泡坏掉了。

“沈宜,我想起来了,你叫沈宜,对不对?”坐在身边的阿姨因为回想起了她的名字,而轻拍了一下她的后背,这让专心致志给47盏射灯分类的沈宜吓了一跳,她轻哼一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差一点打翻手边的酒杯,迎来同桌所有人的惊呼。

又来了,沈宜心里一紧,心情变得十分绝望,当年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她不由整个人打起颤来。但是大厅里依旧喧闹不断,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角落发生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有一个面目煞白的女孩,全身紧绷的像根木棍一样直挺挺地杵着,似乎紧张的随时可能会吐出来。这一次同上一次不同,这一次并没有人往这边看上一眼,大家都在各自的桌子前吃得十分欢腾。沈宜本能里只觉察到了一个人的目光。她认识那道目光,关切而温暖,那是刘彻的目光。

“你怎么坐在这?”刘彻大声嚷了一句,穿过桌海,拉着她直接来到新娘身边。

“不用担心,这张桌子只有我和刘彻,你的情况他一早就跟我说过,而且,我们这桌的菜单里,也不会有红烧蹄膀噢。”晓雯有些调皮的冲沈宜眨了眨眼睛,沈宜想,她的骑士英雄带回来的这位公主真是又美又善良。

“对了,你不是要和我说一件什么事么,你说吧,趁我现在还没喝醉。”刘彻一边吃着八宝饭一边嘟哝着。

沈宜沉默了一会,接着摇了摇头:“我说过有事要告诉你么?我忘记了。”

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会被辜负的情感,因为不说出口,不用被选择,更无权利要求掌控对方的去留。这些都使得他的离开和厌倦,背叛,逃离这样的词汇没有了任何的关系。

所以,沈宜原本要说的话最终没有说出口。

每个姑娘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带给他们影响的人。忠诚的朋友,慈爱的师长,以及像天光一样的深爱的人。也会经历很多不一样的情感体验,被喜欢,被欺骗,被背叛,或者是被原谅。当然,还会有许多无法逾越的恐惧,比如带羽毛的鸟,没有腿的蛇,水,黑夜,或者是一盘红烧蹄膀。

而沈宜觉得,刘彻即是她的忠诚的朋友,慈爱的师长,像天光一样深爱的人,也是她的带羽毛的鸟,没有腿的蛇,水,黑夜,以及那盘永远无法下咽的红烧蹄膀。是她无法逾越的恐惧的来源。她不知道这样说,旁人会不会明白。就像阳光灿烂的地方,阴影最深。在内心深处,他成为了她的救世主,她因为他的存在而放弃了自身的努力。反正我有我的英雄骑士,我只要站在原地,茫然若失或者是大声呼救,他就会来救我出水火。所以,我无需努力,我有那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请求救援。因为,我生了病,我害怕它们。于是,恐惧就变成了永远的恐惧。

“嫂子!”

“嗯,怎么了?不舒服么?”

“没有,我只是想说,不用改变这桌的菜单,红烧蹄膀,我也好久没吃了,现在,还有点怀念它的味道。”

如果你是一位公主,而你的身边有幸也有这样一位骑士,他可以替你遮风挡雨。那么,在爱他感激他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了拽紧手中的长剑。因为可能他会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可能他会疲倦,会喜欢上别人,会有更重要的事情做。而到了那个必须分离的日子,你也要拥有披荆斩棘,独自上路的勇毅。这样,恐惧才有可能不再是恐惧,努力让他的离开成为一种推力。让你变得更强壮的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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