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3461300000422

第422章 番外 逢场作戏

“不行,不行,你等着,我去给你买。”

陆晋原还未来得及阻止她,她就拿了钱包,直奔门外。

冯宝宝找了附近一家药店,头疼发热的,咽喉肿痛的、退烧清毒的等等,她统统都给她买了。

买好药后,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里。

她气喘吁吁地打开门,陆晋原已不在沙发上。

她想,估计他是回到房里先躺下休息了。

她倒了一杯热水,每盒药都拨出了适量的药丸,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走向他的房间。

“陆晋原,我——”

在推开房门,看到眼前的那幕后,所有的话嘎然而止。

她惊愕地张大了嘴巴,手一抖,药丸皆掉下来,滚了一地。

那张大床上,他将一个身段极好的女人压在了下面。

听到动静,陆晋原身下的女人微微一挣扎,赶忙推开陆晋原。

陆晋原抬了抬眸,门口除了呆若木鸡的冯宝宝外,还有滚落一地的药丸,眸光一寸寸深下去。

冯宝宝望着他们,那女人雪白的面颊上染着胭脂般的羞红,有些难为情的模样。

哦,她不正是上次见过的那个大美人吗?

她更加尴尬了,心里也不是滋味。

她尴尬地抽抽嘴角,“那个……那个……我不是有意打扰你们的。我是……是走错房间了。呵……呵呵呵……”

陆晋原微微敛眉,她这脑袋里在乱想些什么?

见陆晋原皱起了眉头,像是更加气怒。

她想想也对,怎么可能不生气呢?正办好事,给她搅和了。

她垂了垂眼睑,眸光一瞥之际,又看见他的床头柜上多了几盒药,想必是这个大美人买来的。

“那我回房去温书。”

她鼓了鼓腮帮子,飞快地阖上门,靠在冰凉的墙壁上,不知为何仍觉口干舌燥,喉咙发紧,心跳加速。

她举起手中杯子,大喝了一口。

刚一下口,她就被烫得一口喷了出来,痛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

该死的,她忘了这是她刚倒的热水了。

她气恼得跺了跺脚,水杯一晃,里面的热水又被她晃了出来,泼在了她的胸前。

陆晋原房间里原本很是安静,霎那间就被一声“啊……”和“哐当”这两道接踵而至的刺耳声打破。

连拖鞋都忘了穿,陆晋原赶忙出去。

只见冯宝宝蹲在门口,低着头,正在捡着地上的白瓷片。

陆晋原眉梢紧了紧,“不是去房里温书了么?在门口做什么?”

冯宝宝一扭头,见他脸色愠怒,愁眉苦脸地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小心。”

她领口湿了,唇上有些红肿,该是被烫了。

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出来,她在外面做了什么蠢事?

见她模样狼狈,怒气也消了大半,“别捡了,卫生间有扫把。”

“哦,哦,你去休息,我会把这里弄干净的。”

她真是搞不懂,一向反应机敏、头脑灵活的她,为什么碰到陆晋原,她的智商就好像变负了,而且总会把事情弄得这么糟糕?

就这么看着陆晋原回了房,他身边那个大美人抿唇笑了笑,冯宝宝怎么看都觉得她有股嘲讽的意味。

莫名地,心里就不舒坦。

“陆总,你那小外甥女可真是有趣,她好像误会了我跟你刚刚正在干嘛呢!”

女人关上房门后,拿起电水壶去卫生间放水时,这么笑着说了一句。

刚才,她只不过将陆晋原扶进来,他体力不支靠在她身上,借了一把力,她顺势摔倒在床上,而他也这么压倒在了自己身上。

把电水壶放满水,从卫生间出来,又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她撒谎的时候还挺可爱,明明是给你送药来了,硬说是走错房间了。还有啊,她怎么呆头呆脑的呢?做事一点也不省心。”

陆晋原一记冷冽如霜的目光狠扫过来,当下她就禁了声。

抿了抿唇,她一改嘲笑的口吻。

“陆总,我的意思是,你和这样的小女孩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一定会无比精彩的。”

“倩雪,你不该来!”

陆晋原冷冷地开口,没有一丝温度。

“我在你身边这么多年,我还能不了解你吗?你病了,肯定不愿去医院,也不会给自己买药吃。”杨倩雪放下水壶,插上电源后,便坐到了陆晋原的身旁,凝着他立体深邃的五官,情不自禁抚摸了上去,“晋原,我只是想好好照顾你,这你还不知道吗?”

陆晋原一把抓住她不安分的手,眸光冷炎,带着危险的警告。

“药送来了,你可以走了!”

随即,松开她的手,疲惫地闭上了双眼。

杨倩雪弄不懂,为什么这么多年,仍是走不进他心里?

即便她死皮赖脸地跟着他从英国回来,又软磨硬泡地当上他的助理,他还是对她不屑一顾。

“晋原,你平时不是这样的。”

“平时我是怎样的?”

“以前你在私下里跟我挺亲密的,可今天的你,碰都碰不得。”

他睁开眼,直视着杨倩雪。

“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做逢场作戏么?”

杨倩雪一直都明白他们的关系,只是,当她听“逢场作戏”四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心脏还是刺痛难忍。

她死死咬着唇,看了他一眼,愤然拿起包离开。

……

明晨。

陆晋原一觉睡醒,觉得舒服了许多。

看了下时间,已经九点了,糟了,他答应要送冯宝宝去她母亲那里。

洗漱过后,穿戴整齐,去敲她的房门,敲了很多遍,没人回应。

开门一瞧,里面已是空荡荡了。

他立即回房,拿了外套便匆匆出去,并未留意到书桌上那张纸条。

……

冯宝宝是近八点就到母亲所在的小区里的,那会儿陆晋原睡得香,昨夜又病着,不便打扰,就留了一张纸条,告知他,她先去妈妈那里了。

她背着书包,放下重重的行李箱,深吸了几口气,想好见面的要说的对白,才按下了门铃。

她怎么也没想到,给她开门的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着家居服,明显是在这过夜的。

天啊,要知道她母亲是单身的!

冯宝宝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粗略看他,这个男人比她稍高一点,撑死170cm,传说中的“三等残废”,体胖腰肥,可以直接参照家里的马桶。

再仔细打量,发现他脸整一个大饼脸,鼻子那不是一点点的塌,就跟一滩烂泥巴随意丢上去的一般,不够性感的嘴上,居然还留着性感的两撇小胡子,看了简直让人想笑,唯独一双比“孙红雷”还“杜海涛”的迷你版小眼睛,从缝隙中露出了一丝丝精光。

冯宝宝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她妈会看上这样的人间极品。

她轻咳了几声,老练地问,“那啥……‘老帅哥’,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潘晨辉第一次时听到有人这么打招呼的,哪里冒出来的?还称呼他为老帅哥,他一大把年纪,也不是没自知之明,她叫她“老帅哥”,是夸他,还是讽他?

这小丫头相貌普通,唯独一双黑眸,灵气逼人,一瞧便知遗传的谁。

他一下子就猜出了这丫头就是未曾见过面的冯宝宝。

不觉地,心里莫名地欢喜。

潘晨辉小胡子一动,打趣道,“我是土地公,刚从地底下冒出来。”

土地公,这个比方打得好!

她忍不住哈哈大笑,“老帅哥,你可真是幽默!”

“小仙女,你也很可爱!”

二人正尬聊得兴起,这时屋里传来清冷的声音。

“阿辉,是谁来了?”

潘晨辉拎起冯宝宝的箱子进屋,“咱们家的小仙女回来了?”

冯宝宝换了鞋,跟着潘晨辉进去。

偌大的餐厅中,母亲陆曼如正在吃早餐,还摆了另一副碗筷,想必是这位“老帅哥”的。

“妈,我回来了。”冯宝宝笑呵呵地走进。

陆曼如慢条斯理地放下碗筷,睨向冯宝宝,依旧是面无表情。

“又被冯百川赶回来了?”

这就是她的母亲,京城陆家的千金小姐,国画大师,秀气而娟雅,好似一朵宣纸上的亭亭墨莲,端的是清灵之气,行的是儒雅之风。

然而,那都是她一辈子也学不来的。

“既然你来了,我就跟你说清楚吧,我已经跟你潘叔领了证。”

陆曼如这突然一句,让冯宝宝惊愕当场。

尽管她已猜出了这位土地公与她妈关系非比寻常,但怎么也没想到他已经跟母亲领了证了,光明正大成为了她的继父。

她心里不免有些难受,母亲连一句商量都没有。

可想想,那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那是她母亲的婚姻,就像她那个爸跟那个后妈结婚的时候没告诉她一样。

她仔细端详着他俩,一个端庄美丽,容颜不减当年,一个低矮肥胖,相貌难以入眼。

两人真是不般配,简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据她所知,即便母亲离婚后,也不乏追求者,怎会选了这样的男人做丈夫,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她的父亲也是如此,抛弃了她这么优秀的母亲,而跟那样一个小肚鸡肠、目光短浅的女人再婚了。

可是,婚姻哪有完美不完美呢?

就像买鞋一样,适合才是最好的,也许这个土地公就是母亲那双合适的鞋呢。

潘晨辉不觉有些担忧,生怕冯宝宝不同意。

他有些抱歉地说,“宝宝,我知道这件事情对你来说有些突然,但是,我对你妈妈是真心的,我也会把你当亲生女儿一样来疼爱。”

冯宝宝心大,没几秒就欣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这么多年来,我妈都是清清冷冷地一个人,有一个男人好好照顾,我很开心。潘叔,以后我妈就交给你了,我祝福你们。”

冯宝宝这番体贴入微的话,使得陆曼如心头微微一荡,似乎女儿真的已经长大了。

潘晨辉也松了一口气,拉着冯宝宝坐下吃早餐。

吃完早饭,冯宝宝进自己的房间复习。

不到两个月就高考了,她必须再加一把劲。

厨房里,潘晨辉在收拾着碗筷。

“那孩子哪有你说得那么可怕顽劣?我倒是觉得,她是个很懂事的好孩子。”

……

冯宝宝咬着笔头,正冥思苦想着眼前这一道数学代数题。

忽然,一只温热的手掌按在了她的肩头上。

同类推荐
  • 别跑我追你

    别跑我追你

    16岁的沈清在目睹了自己母亲自杀身亡之后就把自己封闭起来,同时也让自己患上重度抑郁。本想孤独终老的她在遇到小太阳般的周毅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沈清永远忘不了周毅在一个午后对她笑着说:“五爷爱你”
  • 噬心毒爱,萧少囚宠小娇妻

    噬心毒爱,萧少囚宠小娇妻

    他将她救下,是为了报复另一个人,他百般折磨她,让她失去尊严。她恨他,亦彻骨。可当她身陷困境,他却将她抱在怀里,“我的女人,只有我能欺负。”可是,在一次生死抉择中,她为了另一个男人朝他开枪,他向她走去,指着他的心,苦笑,“这颗心,只因你活,现在,它已经死了。”当他出现在订婚典礼上,新娘却不是她,她转身流泪,他将她逼至墙角狠狠的吻,她沉溺其中,他冷笑道:“你说,你的情郎若是知道你在和我做这种事,会不会气得发疯?”--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最初是惊蛰

    最初是惊蛰

    十年前,他瞧不上这个一上来便给自己告白的女生,觉得她轻浮不自重,所以尽管的嘲笑和戏弄;十年后,他天涯海角追逐却只换来她冷冷一句:“林先生,请你自重”追妻火葬场现在进行时
  • 欢喜婆媳:高冷学长在隔壁

    欢喜婆媳:高冷学长在隔壁

    考试瞎蒙也能进全世最好的高中,显然,萌豆豆绝对走了狗屎运,不仅考到了最好的高中,而且,学长大人帮忙补课...咦~学长居然还自带空调功能.时冷时热,不过,你确定,体质差的我不会被冻感冒?不就和别人打个赌势必搞定你嘛,要不要那么小气!把人家逼到墙角,再来个激烈的壁咚,最后一番义正言辞的警告是什么鬼!而且,校草大人,我只想安静的做一个放学回家的美女子,你那一遍又一遍的警告我不要跟踪你是虾米,事实证明,我真的是想回自己家啊,我哪知道你住我家隔壁...世界上最苦逼的事就是,一个体育渣渣遇到一个当体育老师的婆婆...亲~能不跑八百吗?(本文属于甜蜜+爆笑文哦!搞定高冷男神攻略,这个2016,男神,约吗?)
  • 迟爱不迟

    迟爱不迟

    高中十周年同学会,当初被大家戏称为“小胖墩”的颜兮月身材苗条,画着淡妆,轻尘脱俗。贺之昂见到的时候差点没认出来,除了变漂亮了,似乎比起以前要淡漠很多。“颜兮月,好久不见。”贺之昂伸出手。颜兮月僵硬了片刻仍是伸出手握了一下贺之昂的手就放开,“好久不见,贺…之昂。”“你变了很多。”“你也是,更加帅气了。”贺之昂笑了笑没说话,其实他想说的是她变得冷漠了,以前那个女孩爱笑也很温暖。到底是什么改变了呢?
热门推荐
  • 她以为她是妖

    她以为她是妖

    田如莫名其妙来到异世界。开始她以为这是原世界的平行世界。后来,慢慢的发现。竟然。有许多种没见过的植物、动物。有更加先进的科技。还有不一般世界构造。开始她是一只阿飘,什么也摸不着碰不到。她不饿不疼不冷。后来,慢慢的。她能吃能睡还能跑。最重要的是,某一天,竟然有个声音问她。你愿意回家吗?
  • 黑石拍卖团:跷家小猫咪

    黑石拍卖团:跷家小猫咪

    <此文中连载两本书(已完结)有兴趣的亲可以看>“你想做什么?”<br/>谭焱的一步一步逼近,让古心彤害怕的不得了,她惊恐的问着。<br/>谭焱轻笑,反问:“不要那么惊恐的看着我,我有那么可怕吗?”<br/>古心彤防备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听着他接下来看似缓和,却无比残忍地话语。<br/>他说:“怎么说孩子也是我的,他已经这么大了,不生下他多可惜。而且,生下他还可以控制你,不是吗?”<br/>谭焱的手,肆意的在古心彤圆润的腹部上行走,说着那让人脊背发凉和心痛的话语。<br/>    
  • 重生高冷天后:调教亿万影帝之路

    重生高冷天后:调教亿万影帝之路

    上辈子,即使贵为夜华地产集团大小姐。也甘愿做顾大天王背后的女人。没想到,她被一脚踹开不说,还被害的家破人亡。重生后,才十六岁的她选择离这位瘟神远远的。没想到,这位大渣男总是在各种场合宣示他们睡过了。呵呵,既然你自己免费送上门来,那我就好好调教一下你,免得放出去祸害别人!
  • 联珠

    联珠

    一个简单的故事,无非是情与剑、悬与解、花月与枯骨、清风与木棺;只是再加了一点皇城和江野的较量、从前和如今的勾连;一双小女孩儿的纠葛命运,上溯前辈的无奈、下启来者的挣扎,凑一个酸甜苦辣咸,而已。
  • 杀死那个非凡者

    杀死那个非凡者

    那一天,薛宁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醒过来。他发现穿越了。而他发现此时的他身上满是血迹,胸口的皮肉被划开,而在他面前的镜子上,有人用鲜血写着四个字——“欢迎光临!”PS:无敌文……………………本书又名《这个世界的生物都好凶猛,但它们都打不过我》
  • 我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

    我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

    喜欢上恶魔,是什么感觉?正确来说,喜欢,是什么感觉?我是神,也是魔。喜欢上我的结果,就是死亡。你,真的可以放弃一切吗?————墨与雪我是恶魔,心狠手辣,桀骜冷酷的恶魔。我不管你是神,还是魔,只要是我的人,就一定不会放手。————顾陌我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她,而不是遇见你。我根本没有做好面对你的准备————墨羽既然决定成为我的女人,我就一定保你,毫发无伤————白元我是人鱼,随时都会化作泡沫消失,不值得你为我做的一切————若烟安我不在意,我只知道,我喜欢你,就不会放手————千夜
  • 女尊之末世

    女尊之末世

    唐音重生了,重生到了女尊国,还遇到了一群要吃了她的疯女人,在疯狂的女尊国遇末世怎么办?且看唐音如何在干掉疯女人的同时勾搭自家小郎君…………
  • 青玄林

    青玄林

    一个学中医的老头死后灵魂被神秘的黑衣人挑选中进行穿越修炼,啥穿越不就让我出去留学吗?回来后发展老家,老头子作死做活来跟你们干?黑衣人一句,这也是你老家
  • 穿越之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人物

    穿越之成为自己小说里的人物

    蓝乐珺是一名高中生,她原本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平时除了上学以外还会自己写一写小说什么的,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她会穿越到她自己写的小说里面,还是女主角
  • 那年听说你还爱我

    那年听说你还爱我

    颜喻对于程景天而言,就像鸡肋,食之无味,丢了又怪可惜。她也曾想过潇洒转身走人,可她接受不了潇洒的代价,原来心脏太疼,也会让人窒息。原来不是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到最后一刻还放不下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