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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政治萌芽

在学校里,尼克松不但刻苦地学习,努力地工作以支付家里开支,也积极参加了一些课外活动,这不但培养了尼克松早期的性格,而且也陶冶了他的情操。

但是,对于从小就对政治极其感兴趣,有远大抱负的尼克松来说是远远不够的。那时候学院没有什么联谊会组织,只有一个叫富兰克林社的社交俱乐部,其成员在校园里有很高的地位。尼克松最早认识的学生之一是迪安,他在科罗拉多学院里读了两年后刚转到蕙蒂尔来。他在那边就参加了联谊会,他认为在蕙蒂尔只有这样一个俱乐部是不符合民主精神的,因而他建议另外创办一个学生团体,艾伯特·厄普顿教授同意做发起人,决定把这个团体叫做“方正社”或“正直人社”。富兰克林社以发展社交活动为目的,方正社吸收的会员大都是运动员和半工半读的学生。在学校年鉴的照片上,富兰克林社的会员都身穿晚礼服,而方正社的会员都穿着敞着领口的衬衫。他们公开宣称,按大学生具有的丰富表现手法,将为“四好”——好精力、好体格、好头脑、好心肠奋斗终生。他们的箴言是“根绝丑恶”,他们的标志是一只公猪头。虽说那时的尼克松还是一个一年级的新生,但他却满怀信心地积极参加了竞选。

尼克松作为方正社的候选人,而他的对手则是他的好朋友——富兰克林社的迪克·汤姆森。

尼克松以一个当时有争议的问题——赞成允许在校园内举行舞会作为竞选的基础。

当时正是交谊舞盛行的时候,蕙蒂尔学院的学生大部分都去校外的一些二流舞厅去跳舞,而学校三令五申不准跳舞,更不准去院外的一些乱糟糟的舞厅去跳。

在这个问题上,尼克松并没有个人的利益关系,因为他只是在奥拉·弗洛伦斯的生日聚会上,被朋友们强迫学了几步,在这之前,他还根本不会跳舞,而且对跳舞也不感兴趣。

正是因为这样,尼克松参加竞选辩论时的论点是纯粹实用主义的:因为不论谁是否赞成跳舞——蕙蒂尔学院的评议会的大部分委员是不赞成的,这是一个宗教原则的问题——而大部分同学都常常跳舞。于是,尼克松辩论说:毫无疑问,与其让学生们到校园外面一些二三流舞厅去跳,不如在校园里举行舞会,而且还可以对他们进行监督。

他的论点得到了大部分学生的支持,而且长时间有力的辩论也使得一些评议会的评委们改变了主张。尼克松在这次竞选中大获全胜,做了方正社的社长。

接着他便履行诺言,学院的代理院长赫伯脱·哈里斯协助他同评议会达成一个妥协方案,由评议会租下附近的蕙蒂尔妇女俱乐部,那里面就有一间漂亮的舞厅。一年中,尼克松在那里成功地举行了8次舞会,大受学生欢迎。当时唯一困扰尼克松的问题是:他每次都必须出席。虽然当时他对舞蹈并不感兴趣,但是作为方正社的新社长,学校舞会的发起人,他不得不应酬一下。

尼克松作为一个一年级新生,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被选为方正社的社长,第一次崭露他的号召力和政治才华的萌芽。

那时,学院的辩论是一种严肃的学习活动和高度发展的艺术,对他来说,不仅仅是通过实际经验获得了辩论技巧,而且为他日后实际处理某些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知识。由于学院辩论的方式是有组织的,辩论队必须对问题的两方面都进行准备。这种练习最后证明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方法,有助于防止把问题看得太死,并生动地教育人要尽量理解对方的观点。这种辩论训练,使尼克松逐步习惯于不用底稿发言,对尼克松以后的政治生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在四年级时,他获得了加利福尼亚各大学间举办的即席演讲竞赛会的优胜奖。当时辩论的题目之一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优劣。等到对两方的观点进行了彻底的研究,并参加了辩论,尼克松就成为一个确信自由贸易的人,至后来也仍是这样。另一个辩论的题目是协约国的战争债务应否予以免除。尽管他又一次参加两方的辩论,但最后尼克松确信,欧洲的经济恢复要比坚持偿还战争债务重要得多。他们还就自由经济是否比控制经济更有效率这一问题进行过辩论,尽管当时正处于新政实验早期的狂热阶段的顶峰,但是通过深入的辩论,最后尼克松完全确信:自由经济具有莫大的优点。这种思想对尼克松从政后的经济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

那时候,尼克松就对于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辩论。他所领导的辩论队提出:“今天的富足已经带来了不可宽恕的浪费。我们已经糟蹋了一大部分本来可以利用的东西。大自然给予我们巨大的恩惠,如果没有这一恩惠,纵使我们有做惊天动地事业的雄才大略也是枉然。虽然我们的生产效率奇高,但是由于我们蓄意放任自己,所以我们的挥霍浪费也到了可耻的地步了,而且始终也不肯杜绝浪费以珍惜大自然的恩赐。我们历来对在工业上取得的成就而沾沾自喜,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曾计算一下人类为它付出的代价。在校园里,尼克松的这种论调大受欢迎,而且掀起了一股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给每个公民一个生存权利的浪潮。

尼克松又组织了很多场关于社会问题及政治问题的辩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关于政治腐化的问题。他提出:“今后治理国家不可能是一个不偏不倚一切按科学办事的过程。我们的国家已经处在感情激越的状态之中,有股庄严的热忱在激动着人心;同时,对社会恶势力,对理想成为泡影,对政府经常腐化并沦为恶势力的工具等现象的愤恨,也在激动着人心。现在我们面临的新时代是一个人们争取正义和机会的年代,我们对新时代所产生的感情——这种感情犹如一股直接从上帝那里吹来的风一样激荡在我们的心灵深处,凛然的正义感和宽厚的仁慈心现在已经彼此协调起来了,在那里法官与兄弟们融为一体。我们知道我们的任务不仅要考验我们处理政务的水平,而且要彻底考验出:我们能否理解这个时代和人民的需要,我们的政府是否真是人民的代言人和知心人,我们是否能用一颗无私的心去发现和用一种正义的态度去确定我们国家崇高的政治路线。”尼克松带领他的辩队号召所有诚实、爱国、敢于正视未来的人都出来并肩战斗,为了美利坚更加强盛。

在蕙蒂尔学院第二年的冬天,辩论队进行了一次穿越太平洋西北岸的3500英里的旅行。尼克松的父亲同意他们使用家里买了8年、有7个座位的帕卡德汽车进行这次旅行。辩论队的领队是乔·斯威尼,他是一个十分自信的、红头发的爱尔兰人。

辩论队中途停留的地点之一是旧金山市,那时还在禁酒令废除之前。旧金山可是一座完全开放的城市。他们随着斯威尼沿着弯弯曲曲、五光十色的街道走到一家药店,他将旅馆一位服务员给他的名片递给柜台后面的一个人看,这个人就带领他们走到一道用药品陈列架遮住的墙边。他推动墙壁,这墙马上像一扇门似的打开,他们进入了一家黑酒店。这不是一个特别吵闹的地方,队员们好奇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全然不知该饮什么酒。斯威尼替尼克松要了一杯冰镇的果子酒,除了他之外,队员们没有一个进过这种地方。顾客们谈论着令人作呕的话题,满屋子烟雾弥漫的空气和酒吧女郎那轻佻的态度和动作,使他们感到进入了一个真正的邪恶的巢窟。这是尼克松以前所不曾去过也不曾想过的地方,在这里到处都是恶心的嘴脸,人与人之间只是金钱的交易,年轻的尼克松看到了社会上丑陋的一面。

事实上,当时美国的社会风气和治安也的确让人挠头。虽然尼克松只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可是他却一直热衷于政治。在他当时还有些幼稚的眼睛里,一些恶劣的社会风气和一些难以解决的政治问题虽然不是一两个人能够改善的,但是从客观的一面来说,这些也并不是永久性的问题。他期待着一个团结向上的领导核心,能与广大的公众一同来改善并杜绝这些恶劣的风气。

在一个彼此熟悉,人数很少的学校里,学生的政治活动必定是低调的。但是对于尼克松来说却是不放弃任何的机会。

在蕙蒂尔学院的最后一年,尼克松又参加了学生会主席的竞选,他代表方正社做候选人。

当时,蕙蒂尔学院的教育是一流的,但是学生的生活条件却很一般,很多学生并不满意这样的条件。比如学生宿舍经常断电;房间里很潮湿;厕所经常漏水,没人打扫;食堂的饭菜不可口,以及学生宿舍因为临近一个化工厂而经常弥漫着臭味和被噪音污染等等问题。

尼克松参加竞选,首先提出这个最紧张也最重要的问题——改善学生的食宿条件。他承诺,如果他获得胜利,作为蕙蒂尔学院的学生会主席,他将建议学校重新更换学生宿舍老化的电线线路,保证没有停电现象;学生食堂的膳食将重新调理,使同学们的饭菜尽量可口;改善厕所的情况,由学生会每天派值日生对其进行打扫。

而且最突出的是他带领他的竞选辩论队去附近的化工厂进行了几次接触性谈判,最后达成协议:化工厂的污水不再往学校流放,这样就大大地改善了校园环境。他的这一系列举措不但得到了所有学生的欢迎,同时也使校方对尼克松更加刮目相看。

他成功地被选举为蕙蒂尔学院的学生会主席。

在蕙蒂尔学院,几乎是每一个学生、每一个老师都熟悉尼克松,大家对他的刻苦和他能言善辩的口才,佩服得五体投地。全校曾掀起过一次向尼克松学习的高潮,许多贵族家庭的富裕学生也开始脱离开家里的资助,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以自己获得生活开支为荣;很多原本不用功的学生,在他的号召下真正地投入了学习,那一年,蕙蒂尔学院的期末成绩平均上升了20.1%,这在学院史上是没有的。

蕙蒂尔学院的山姆斯·本恩校长曾说:“作为一个学生来说,理查德·尼克松对学院的贡献是前所未有、众所周知的,他是学院的光荣。”

事实证明,尼克松在学校的生活是成功的,在他当选为总统后,蕙蒂尔学院聘请他为蕙蒂尔学院的终生名誉校长。那是他勤奋努力的结果。

在蕙蒂尔学院临近毕业时,有一天,尼克松在布告栏里看到一张通告。通告宣布有25个人可以获得250美元的奖学金并到北卡罗来纳州杜勒姆新成立的杜克大学法学院学习。

按当时的规定,获得杜克大学法学院的奖学金必须要有平均每科95分以上的好成绩,论成绩,尼克松当然是佼佼者。于是他提出了申请。

提出申请后,蕙蒂尔学院也面临着毕业考试。大家都知道这考试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有可能会决定一部分人的去向问题。

在紧张的复习及短暂的考试过后不久,成绩发表了:尼克松的成绩在109名同级的学生中名列第二,并获得了蕙蒂尔学院的优秀毕业证书。

这意味着他的申请将被批准,并已赢得了杜克大学法学院的奖学金。

1913年9月,20岁的尼克松抵达杜勒姆的杜克大学,开始了他最后4年的大学生活。

尽管尼克松曾在报纸及杂志上见过杜克大学的照片,但是初到杜勒姆,杜克校园的规模和美丽仍然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对于某些习惯于加利福尼亚的建筑和像蕙蒂尔那样小规模的学院来说,杜克大学更像一座中世纪的教堂城,到处都是塔尖、城楼和彩色的玻璃。许多的建筑物都是成群地被安置在几英亩的树林和花园之中,校园内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小树林里隔几步便有坐椅供学生们休息和聊天之用,操场上各式体育用具一应俱全,教学楼、宿舍楼林立,教学和生活环境堪称一流,那是蕙蒂尔学院所无法比拟的。

从进入杜克大学的第一天起,尼克松就知道,他走上了一条快速竞争的轨道。那种竞争速度与在蕙蒂尔是不同的。

他们班上有一多半的学生是美国大学优等生联谊会的成员,个个都是原所在学院的优秀生,学习成绩相当好,学生间差距很小,所以竞争力就非常强。尼克松在入校后才知道,学生们把杜克大学的奖学金称作是“绞肉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第一年获得奖学金的25名学生之中,到第二年便只能有12名能继续享受了,也就是说将有半数之多的人被淘汰出局。而这笔钱在尼克松来说,又是何等的重要,所以他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杜克大学当时已采用了哈佛大学的判例教学法,就是以法律上的一些实际审判过的案例来配合课堂上的书本教育,以使得法学院的每一个学生能掌握更充足有利的法律知识。按这种方法,每个学生必须熟记数百个不同判例中的事实和法律论点,并且要能够做到在教室里随时站起来背诵它们,以及回答老师突然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尼克松有很强的记忆力,这虽然是个很优越的条件,但是他却从来未曾面对过分量如此之多的资料。这使得尼克松有时简直是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才能把那些需要熟记的事实联系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有意义的法律知识。

尼克松投入到了知识的海洋之中,他放弃了他保持了多年的晨练,用晨练时间来背读法律案例。校园里的长椅和教室里的课桌是他待得时间最长的地方,他拼命地读那些法律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而且几乎是每天晚上都泡在图书馆中。

有一次,当尼克松在图书馆自修时,认识了一位高年级的同学比尔·阿德尔森。他是尼克松上一届的法律系的高才生,因为一个意外的事故而被撞坏了脚,成为身有残疾的人。

他们经常结伴在图书馆学习,比尔·阿德尔森顽强学习的精神影响了尼克松,使他认识到,既然伤残的比尔都能如此用功,而且成绩优异,那么他作为一个健康的人更应该加倍努力,才能迈向成功的阶梯。他常常向比尔倾诉他对学习及前途的担心和怀疑,与他探讨自己所不曾掌握的学习方法。尼克松永远也忘不了比尔曾对他讲过的一句话:“如果你刻苦,那么你不必担心,因为你已具备了学习法律的条件——铁屁股。”(铁屁股的由来是因为比尔注意到尼克松能够花很长的时间坐在图书馆学习。)

在杜克大学的最初两年中,尼克松的家境因为父母年长和兄弟都已读书而日趋清苦,所以他的经济来源只能靠自己。当时的奖学金不是很高,而且它也只能支付生活费。为了节省开支,尼克松住在一间每个月租金5美元的小屋子里,后来为了能节省这5美元,又和三个朋友一起搬到离校园2英里的杜克森林中一座废弃的、没有自来水和电灯的农舍里居住。

那只是用几张木板隔起来的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小木屋,室内根本没有暖气及水管。在那间房子里,他们4个人合睡两张大铜架床,只要有一个人翻身,那吱吱的声音便会响个不停。他们的房间里光顾次数最多的是老鼠,他们都不敢把衣箱放在地上,以防被老鼠打洞。房子中间有一只金属炉子,晚上塞进一些乱纸,早晨第一个起床的人点燃它,当乱纸点燃时,大家便利用那点热穿上衣服。

为了省钱,尼克松早餐经常吃一块银河牌棒糖。因为没有自来水,所以尼克松将剃胡刀藏在法学院图书馆书架上的书本后面,每天早晨,在男厕所中刮胡子,以便享受豪华的暖气设备和冷热自来水。每天下午,他都去体育馆打一个小时的手球,以便接着在体育馆能洗个淋浴。

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尼克松住了两年之久,而且他过得心满意足,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使他既有一种令人兴奋的冒险情趣,又磨炼出一种富裕人所没有的吃苦精神,他为那小屋取名为“夜莺庄园”。他的朴素的品行和埋头学习的精神使他获得了“忧郁的格斯”的绰号,并且连续三年被同学选为班长。

在杜克大学,尼克松经过刻苦学习,保持住了获得奖学金所必需的优良成绩,而且还成了杜克大学《法律和当代问题》季刊编辑部的成员。

《法律和当代问题》杂志是杜克大学多年来一直坚持办下来的供学生阅读的刊物。它一直针对法律和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评述,是比较受欢迎的刊物。尼克松加入编辑部后,加大了对社会问题评述的剂量,提出了一些以往人们不敢提出的敏感性问题。比如说,法律对黑人的公正问题,以及一些当权人士大钻法律漏洞的问题,引起了学生及校方的注意。

逐步脱颖而出的理查德·尼克松因为优良的成绩和突出的工作被学校选去为院长克劳德·霍勒克做研究工作。

这项工作使得本来就已嗜书如命的尼克松接触到了远远比书本更能给予他知识的东西——实践。

克劳德·霍勒克是当时美国非常有名的律师和法学博士,尼克松与他一起工作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两年间,尼克松把他以往所学习到的书本知识进一步扩展、消化,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不但为学校的研究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也使自己的知识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同时他还利用业余时间为法学院的图书馆做图书分编订册工作,以获得一些收入来支付他的学费。

在这期间,他还抽身进行他一向热衷的政治活动,组织一些同学对种族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这在学生当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1935年,22岁的尼克松在杜克大学被选为律师公会的主席。

刚刚入学的尼克松曾经在种族问题上徘徊过,不是很同意南方一些同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但是,经过入学后两年的学习和研究,他终于体会到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和领土都应该是完整的,所以他在竞选律师公会主席的时候,便提出了反对种族歧视的口号,这使得所有的黑人学生包括一大部分白人学生都成为他的拥护者、追随者。

杜克大学的学习使得尼克松获得了极有用的法律上的经历,最大的收获是使他终于体会到应该理解和尊重黑人同胞的爱国主义行动和他们的自尊心,以及他们对全国性问题的极大兴趣;认识到人类应该不分肤色、不分种族,应该全国家、全世界团结起来、和平共处。杜克大学的生活,使尼克松强烈地感到,应该是使南方回到美利坚合众国来的时候了。

事实上,当选为总统之后的尼克松对种族问题的政策及解决方式,也的确得益于他在杜克大学时所受到的影响。

在杜克大学法学院的最后一年里,尼克松不得不开始考虑毕业后的出路。

尼克松的成绩不但在班上,在学校里也是属于前几名,但是当时找工作却是极其不易的。因为1937年的经济衰退差不多把大危机开始以来获得的一点进展一扫而光,一些企业大滑坡,很多工人失业,银行和一些大公司纷纷倒闭,好多人露宿街头,为一餐温饱而愁云满面。所以想要找一个待遇好一点的工作是特别困难的。

1936年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假期,尼克松决定同他的同学哈伦·莱瑟斯和威廉·柏杜一起到纽约的一些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去碰碰运气。

经过近一周的奔波,他们几乎走遍了纽约的律师事务所,最后对他们略感兴趣的只有多诺万—莱热—牛顿—隆巴德律师事务所。整个寒假里,他们几乎都在纽约等待回音。

等了很久也不见回音,正当他们要动身返回加利福尼亚的时候,事务所回信给他们,同意聘请他们。但是当时学期已近,尼克松也不再那么想到那个寒冷而且花钱的城市里去了,他们返回了杜克大学。

因为已临近毕业,所以是每个人都在忙于复习,课程便相对安排得少了一些。尼克松利用这个时机参加了校外的一个叫“彼索特”的剧团的演出,以获得一些报酬。

当时演出最多的是普希金的历史悲剧《鲍利斯·戈都诺夫》。这出戏大致叙述了对俄国命运、专制制度、政府与人民的相互关系的总的看法,实际也就是提出了十二月起义前夜的一切重大问题。正是这些问题推动了十二月党人去发动斗争的,因此《鲍利斯·戈都诺夫》是反映了俄国解放运动中贵族时期的一些社会问题。戏里充满了悲剧性的戏言和对当时历史微妙的讽喻。

这出戏对尼克松的影响是很大的,他几乎投入了全部的热情去演出,通过演出使他认识到人民憎恶、远离不尊重他们意见的皇帝和官吏;人民相信宗教,但是蔑视为独裁政权服务的教会;人民是宽大的、人道的,但对敌人是无情的;人民是革命的动力,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

不久,联邦调查局在杜克大学招募人员,这对于富有冒险精神的尼克松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也是一个良好的机会,他提出了申请。

尼克松跟众多的申请者一样,通过繁杂的体检、政治调查、询问和谈话之后,便再未从他们那里得到任何消息。

多年之后,当已是副总统的尼克松在艾丽斯·罗斯福·朗沃恩家的一次宴会上见到埃德加·胡佛时,向他提起曾一度申请当特工的事。几天后,胡佛到尼克松的家,对他说已查阅过档案,发现尼克松当年的申请已被批准,但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在他们刚刚准备寄出通知时,联邦调查局所要求的下一年度的经费被削减了。试想如果当时尼克松真的被录取了,那也许他一直就是联邦局的调查员了吧!

招聘工作一再失败,使得当时的尼克松很沮丧,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重新投入到复习中去。

这时候学校还举行了一次白帽社吸收成员的考试和评比。所谓的白帽社是指由一些高级律师组成的律师协会,因为只有高级律师才准戴白帽,所以称之为白帽社。

通过严格的考试、评比,学习成绩和操行一向都是优秀的尼克松被选为白帽社的成员,这使他增添了很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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