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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岁月是朵两生花(24)

岁月静好

故事中的女孩,她叫洛丽塔,家人朋友们都叫她洛洛,她的家乡是S城。

S城临近海边,终年有蓝天白云,腐朽的珊瑚化成白沙积满海滩,大海退潮时会留下许多海螺海贝。

她的养父母开一家建筑公司,两人事业平稳,感情融洽,人近中年,却膝下无子,于是从孤儿院领养出她来,当做亲生女儿。他们给她取名洛丽塔,因她的养父姓洛,养母姓黎,而两位都是工科毕业,文学素养欠佳,误打误撞起出来这个名字,初衷其实是为了表达对她的爱。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一个充满爱意的家庭里懵懂长大,十六岁以前整个青春期最大的忧伤,是想改一个好名字。

十六岁是她人生的第一个分水岭。

那一年夏天,她遇到了二十一岁的秦漠。

那时候她念高二,离高考仅有一年,要开始为未来打算。父母让她考S美院,她誓死不从。并不是讨厌画画,只是犯了小孩子的通病,以为叛逆是种时髦,不能接受父母安排的人生。她妈妈的朋友秦太太从国外回来,到海边疗养,正好和他们做邻居。据说秦太太有一个很会画画的儿子,刚取得麻省理工学院建筑系硕士学位,陪着母亲一起过来疗养。

她妈妈带她去拜访秦太太,让她叫秦太太顾阿姨。

两位太太坐在客厅里喝茶,聊人生聊家庭。她们的话题她不感兴趣,端了一杯橙汁,端端正正坐在旁边的一个小凳子上研究对面的一台老座钟。

临海的两层别墅,客厅宽阔,欧式的花神雕像座钟放在博古架旁,是百年前的老古董。她学美术,正琢磨着它带了点新古典主义的艺术范儿,楼梯上就突然响起脚步声。

她抬头望,正下楼的青年穿着深色T恤浅色长裤,头发在客厅里灯光的照耀下泛出柔顺光泽,面目有着一种古典的英俊。

秦太太笑着对青年招手:“Stephen你来得正好,我和你黎阿姨正说起你,黎阿姨的女儿洛洛明年要考大学,想考S美院,你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能做洛洛的辅导老师吧?”

青年在他母亲身边坐下,和她妈妈打过招呼,转头看她。他的眼睫毛很长,眼睛很明亮,随意看人也像是专注的样子。他说:“洛洛?”

是询问的语气,听上去是要问她全名。

她为自己的名字感到瞬间的羞愧,却面无表情地逞强:“啊,洛洛,全名洛丽塔,看过纳博科夫·弗拉基米尔的禁书《洛丽塔》没,就是那个洛丽塔,英文名Lolita。但是你不能叫我洛丽塔,你要叫我洛洛,因为我不喜欢……”

她妈妈瞪了她一眼:“这孩子就是话多……”

她装作没有看到,脸色不善地看着青年要给他个下马威:“我知道斯蒂芬·霍金,斯蒂芬·李,斯蒂芬·斯皮尔伯格还有斯蒂芬·杰克逊,你是哪个斯蒂芬?”

她妈妈惊讶得简直要去捂她的嘴,但她坐得远又说得快,说完还将凳子往后挪了两步,离她妈妈更远。她不愿意考S美院,谁来辅导她,谁就是父母的帮凶,不要想她给好脸色。她得意扬扬地想。

青年看着她,有点错愕。

客厅里有瞬间的安静,秦太太却扑哧笑出声来:“Stephen,是不是觉得这个说话风格很熟悉,洛洛多像小时候的你啊。”

青年愣了一愣,眼里露出笑意:“我小时候说话可不会带这么浓的鼻音。”

鼻音是她的死穴,她脸一阵红一阵白,简直有点恼羞成怒。青年却友善地伸出手:“我是斯蒂芬?秦,秦漠。秦王朝的秦,沙漠的漠。我比你大很多,你要叫我秦哥哥。”

她把头偏向一边,心想谁要叫你哥哥,较劲道:“你是国外回来的,国外不都是直接称呼名字的吗?”

青年饶有兴味:“可我现在回国了,要入乡随俗,按照国内的规矩来。”

她有些被噎住,找不出反驳的话,求助地回头看她妈妈。

她妈妈和秦太太却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们两个不说话。

她把头偏得更狠,跺脚道:“我才不叫你那个什么什么。”

秦太太终于哈哈大笑:“Stephen你要好好补一下中文,不知道只有小两口才叫情哥哥情妹妹的吗?”

她不能置信地看向秦太太,完全没想到一个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的阿姨居然会在未成年人面前开这种玩笑。

青年眼睛里仍含着笑,听他妈妈这样说,立刻做恍然大悟状:“哦?还有这种说法?不好意思我中文不好,”又转向她,“但你至少要叫我一声哥哥。”

她觉得自己要被这一群大人弄哭了,大声道:“你又不是我妈生的,我才不叫你哥哥,我……”

还没有吼完,手心却一暖,青年握着她的手,将一串黑曜石的手链脱下来放到她手里,温和道:“不知道回国会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妹妹,也没有给你带什么礼物,就把这个送给你当见面礼吧。”说完揉了揉她的头发。

掌心里还放着别人给的礼物,再发脾气就太不懂事,她生生把没有吼完的话憋进肚子里,又想起礼貌,通红着脸说了声:“谢谢。”

青年含笑看着她:“要叫我什么?”

她一想,礼物都收了,还要跟人赌气就太不大度了,半天,喊了声:“哥哥。”

秦太太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对她妈妈说:“你这女儿可真是个宝。”

此后每天放学,她都去秦漠家跟他学画。她在画室里看到他画的那些静物,死的东西在纸上焕发生的颜彩,连石头做的雕塑仿佛都有了灵魂。她被那些作品迷惑,渐渐觉得画画也是件不错的事情,没准以后自己真能成为一个画家。她想从秦漠的画里找出点什么,想一下子画出像他那样有生命张力的画作,她开始爱上画画。

秦漠作画的样子认真又好看,炭笔握在他修长的手指间,就像武士握住一枚长剑。鹅黄色的窗纱被海风吹得卷起,他的眼神专注,只看得到画架上的世界。她有时会故意咳嗽一声打扰他,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一只手举着笔,丝毫不为所动。她使劲儿咳,咳得隔壁打扫清洁的保姆阿姨都来敲门,他只漫不经心指指对面的柜子:“嗓子疼?那里有金嗓子喉宝。”只要他拿着画笔,这个世界于他而言就像是无物。她存在于这片无物中,却想生出一点涟漪,引起他的注意,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在秦漠家学画的时间渐渐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再由一个半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其实只是她自己赖着不走,秦漠总是时间一到就开溜。但她不在乎,她宁愿把时间大把大把耗在他的家中,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从前她总是把这些时间用来和她的青梅竹马程嘉木一起看电视吃冰激凌做作业,她把这些日常全部牺牲掉,牺牲得十分豪爽丝毫不觉可惜。

而直到三个月后,她才终于弄明白这种牺牲意味着什么。

她喜欢秦漠。一种基于艺术崇拜的喜欢。可能是真正的喜欢。因为不像班级里那些早恋的男女同学那样拉拉小手就能满足,它更加炽烈也更加成熟。她想使劲抱住他,尽可能地贴近他,想亲亲他。

她滋生出如此热情大胆的想法,只有十六岁,离十八岁还有两年,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还只是个未成年人,一个小姑娘。

她和程嘉木聊自己的心事。当着程嘉木的面,她能将对秦漠的喜欢铿锵地说出口,但面对秦漠时,却一丝一毫不敢逾矩,连最含蓄的暧昧都不能够。

她觉得他似乎只当她是个小女孩,她画出一幅好作品,他觉得满意时,会从衣服口袋里摸出巧克力来奖励她,就像幼儿园的老师奖励准时出早操的小朋友。

他看她的目光是看一个小孩,并不是看一个女孩。

有一天秦太太开她玩笑,说自从洛洛过来学画画,Stephen的衣服里总是装满糖果,洛洛还是个小孩子呀,这么爱吃糖果。

小孩子三个字深深刺激了她,她鼓着腮帮子生了一下午气,秦漠却照例在课程结束时拿出巧克力放到她手心,她终于鼓起勇气反抗:“我不要吃巧克力。”

秦漠翻着画纸:“我也不吃巧克力,反正最后两个了,不要浪费,好歹把它吃下去。”

她想了想的确也是不能浪费,忍着委屈将巧克力吃下去。第二天,秦漠倒是不再从衣服口袋里摸巧克力来奖励她。但是开始奖励棒棒糖。

程嘉木打击她:“你们没可能的,看年龄,一个七零后一个八零后,一个时代的代沟;看文化背景,一个从小被资本主义腐化一个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意识形态南辕北辙;再看看学历,我就好奇了,他一个硕士和你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能有共同语言吗?”

这些都是事实,她不能反驳。但她下定决心,会将对秦漠的喜欢暗暗埋在心里,为了这喜欢,她要立刻长大,很快赶上他,那时候,他就不能随便拿个巧克力或者棒棒糖来打发她了。她会看着他的眼睛,就像个花丛老手,一点都不紧张惶惑,她要像个情圣一样和他表白:“秦漠,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多年了,你怎么说?”

她靠着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意愿来鞭策自己,学习陡然刻苦,成绩上升的速度好比坐云霄飞车,她妈妈看了成绩单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劲追问她:“你该不是抄别人的才得了这么高的分数吧?”她一边继续刻苦一边在心里暗暗遗憾,要是秦漠早两年出现,搞不好自己就能考上北大了。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暗恋,她想要靠近他,又不敢太靠近他。被这种矛盾的心情折磨,连青蛙跳进池水也能激发愁思。可谓少女情怀总是诗。且还是一首俳句。

终于被她等到一个机会,能够光明正大拥抱他,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是秦漠二十二岁生日,秦太太要办一个舞会,附近的朋友都会来参加。秦漠坐在沙发上边翻报纸边和她说起这件事,侧面被夕阳的余晖映出深沉轮廓,他好看的眉眼微微弯起来:“这个舞会自带舞伴,把你那个小男朋友也带过来吧。”

他误会程嘉木是她的男朋友。她想,这也不能怪他,从童年开始程嘉木就是她最好的玩伴,两人干什么都一起,简直是小区里的风尘双侠。她被秦漠的笑容迷惑,忘了反驳,反应过来之前已经重重点头。又觉得让他误会也有好处,只要他觉得程嘉木是她男朋友,她就能安全跟他撒娇,他不会看出什么。她一边痛恨他当她是小妹妹,一边害怕他不再拿她当小妹妹。

她想要和秦漠跳一支舞。

十七岁的她用有限的阅历苦思冥想,童话故事里哪一对公主王子没有一起跳过舞呢,她的要求也不高,就算不是公主,和他跳一支舞总不过分吧。

程嘉木又一次无情地打击她:“你这个要求的确不过分,但关键是你会跳舞吗?”

她用大无畏的目光望向程嘉木,坚定不移地、矢志不渝地,她说:“我可以学。”

程嘉木望着碧蓝的天空沉默片刻,天空尽头是沉寂的海水和一动不动的海底勘油船。

程嘉木向她伸出手:“好吧,蛋挞,我被你的执著打动了,我来教你。”

她身体协调性能不好,痛苦地学了两个星期才学会一支曲子,且只能跳那支曲子,一放别的曲子就跟不上节奏,轻者踩对方的脚,重者踩自己的脚。程嘉木无可奈何,问她:“万一舞会上不放这个曲子你怎么办呢?”

她宝贝地装好舞曲的碟片,安慰程嘉木:“不会的,我自己把这个碟片带去,他们家那一套音响我玩得很熟。”

那个晚上很快到来,十月的天空亮着繁星。

她仔细打扮,穿上一条艳丽的红裙子,特地请她妈妈帮她把头发盘上去,做成一个成熟的发型。在去秦漠家前,她整整吃了两斤冬枣来平复心情,差点就去注射镇定剂。她想让自己别那么紧张,但无法不紧张。

程嘉木挽着她的手走进秦家大门,她不断问他:“你看我的眼影用得合适吗?”“这个口红是不是太浓了?”“项链和裙子会不会不太配啊?”“哎呀,鞋,我得回去换一双颜色浅点儿的鞋。”

程嘉木被她烦得没辙,忍不住对她撂狠话:“你再怎么打扮得成熟,还是个小丫头片子,你以为你这样秦漠就会对你刮目相看?”

她无言以对,半晌开口说:“我没有想让他对我刮目相看,我只想和他跳一支舞,我准备了这么久,还排练了这么久。”

程嘉木目不转睛看了她好一会儿,叹气道:“蛋挞,从前你可不是这样,从前你多高傲,就像个货真价实的公主,拿出点你从前的气势来啊。”

他们走进大厅,舞会已经开始,空气中有各种好闻的味道,被柔软的乐声笼罩。

她在人群中寻找秦漠的身影,一下子就找到。他懒洋洋地靠在窗边,正和面前的一位美女聊天。成熟的,她不认识的美女。她淹没在人群中靠近他们一点,听见几个生僻词汇从美女嘴里说出,生态建筑啊新城市主义什么的,她一个都搞不懂,只好沿着原路退回去,默默坐在角落。

她看着地上发呆,音乐换了又换,感觉已经发了很久的呆。一双皮鞋突然出现在视线底,熟悉得让她瞬间就把心肝脾肺脏一起提到嗓子眼儿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不冷吗?”

周围吵得厉害,她却只听到他的声音,她抬起头来,假装很自然地回答他:“不冷啊。”

秦漠手里拿着一个披肩,微微皱眉:“真的不冷?”

她有点茫然:“真的不冷啊。”虽然已经是秋天,但夏意还没有完全褪去,她觉得自己穿着这个吊带的红裙子刚刚好,一点都不冷。

秦漠却没理她,干脆地把披肩搭到她肩上,捂严实:“小孩子知道什么,这样的天气你穿这么点儿不冷才怪了。”

她最恨他说她是小孩子,正要开口反驳,却看到程嘉木走到近前,她在心里暗暗着急自己的这位竹马真是个电灯泡,秦漠已经一把拉起她来,对着程嘉木一笑:“把你女朋友先借给我玩儿一会儿。”程嘉木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被他拖进舞池当中。

她感到自己的腰肢被他握住,他身上有酒精的味道。她大胆地抱住他,想这是个渴望了多久的拥抱。他在她的拥抱下顿了十秒钟,慢条斯理地纠正她的动作:“洛洛,跳舞可不是这样,你这样抱着我,我没法动了。”

她准备的曲子并没有派上用场。秦漠教会她跳他的曲子,教了三遍就学会,第四遍跳时,她没有走错一个舞步。那个夜晚丝竹乱耳,她却只听到自己的心跳。他们从舞池中退出来,他揉揉她的头发,摸啊摸啊又摸出一根棒棒糖,剥开来递到她手中,他夸奖她:“跳得不错。”

她想,他没有从她的拥抱里看出迹象,他知道她很紧张,却以为那不过是初学跳舞的紧张,他仍然只当她是永不会和他发生故事的小姑娘,对她照顾周到。

她以为自己想要的那么少,那么微不足道,经过这个夜晚,却深刻的发现她原来并不只想要一个拥抱。

十一月,她每天晚上多熬半个小时的夜,织了两个月织出来一条围巾,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他。

他拿着围巾仔细端详,含笑问她:“自己织的?”

她摇头:“商店里买的,本来是五十五块钱一条的,打七折下来三十八块五毛。”

他表示惊讶:“这么丑的围巾居然还能卖三十八块五毛?”

她脸就红了。

他随手从茶几上拿起一盘猕猴桃递给她。

她说:“干吗?”

他说:“回礼啊。”

她说:“谁会拿猕猴桃回礼啊?”

他眼睛里带着戏谑:“如果是手织给我的围巾当然会有更像样的回礼,但你这个不是买的吗?这一盘猕猴桃可比这条围巾贵。”

她捧着一盘猕猴桃怄得要死,也不知是怄自己还是怄他。但到圣诞节当夜,抱着他送给自己的泰迪熊时,又觉得之前自己那么生气真是好笑。

不管他把自己看作什么,在他的世界里,她是离他最近的女孩子,而他也从来没有忽视过她,这就足够了。

程嘉木关怀她:“你是打算永远不告诉他你喜欢他还是暂时不告诉,你现在这样简直就像准备把暗恋进行一辈子了。”

她沉吟一阵:“……现在这样就挺好。”

艺术类院校招生对文化课要求不算高,因而她的高三过得并不像普通考生那样磨难重重,虽然也辛苦,但和程嘉木相比,不免逍遥许多。

高三很快过去,跨过最后的考场,她如愿以偿,进入S美院雕塑系。而对秦漠的暗恋,也仍然以看上去不温不火,实际上轰轰烈烈的态势持续着。

但终于连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即使她想保持现状,转折的一天也终于来临。

那是她十八岁生日,寒假里的情人节,2月14日,她念大一。父母在国外出差,不能立刻赶回来,许诺回家会带给她丰厚礼物。隔壁市的表姐和他男朋友正好到海边玩儿,住在她家。表姐说,十八岁啊,成人的大日子,我们可以办一个小小的派对,就在家里,反正姨父姨母不在家,我们闹一个通宵来庆祝。

父母在这方面对她家教严谨,她从来没参加过通宵派对,听到表姐的提议高兴得不行,大家开始轰轰烈烈准备。

去秦漠家通知他晚上过来捧场的时候,他从一本侦探小说里抬起头来,摘掉眼镜看她:“我还打算晚上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沉思了两秒钟戴上眼镜,“那等派对结束之后吧,结束之后再带你去。”

她为难地看他:“今天晚上不行,今天晚上我已经打算好了要大醉一场的,我们买了白酒红酒黄酒啤酒各种各样的酒,我肯定是要喝醉的。”

他脸上出现茫然神色,愣了半天,发出一个单音节:“啊?”

她连忙解释:“我不是想要学坏,绝对不是。因为表姐说人生总要醉一场的,与其以后被别人灌醉发生点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不如在安全的情况下先试出自己的酒量,心里有个底线就不容易喝醉了,也是为了以后参加社交活动的安全着想。好歹我也十八岁了。”

她说到十八这个数字时,特地偷偷瞟秦漠一眼看他的反应。

他微微偏着头,想了一会儿,食指扣着沙发扶手,说:“好吧,但事先要把解酒的蜂蜜水准备好。”

这天晚上,她真的喝得大醉。但并没有人事不省,只是头晕,眼前的一切都被笼上一层梦幻色彩,轻飘飘的,像走在云端,她觉得心情很开朗,也很安宁。窗外一直下雨,淅淅沥沥,海面黝黑沉静,天气仍是严冬一般的寒冷。这派对终于还是没能闹够通宵,朋友们相互搀扶着踉跄离开,表姐和他男朋友也回客房休息,回房之前疑惑地问她:“洛洛,我刚放这儿的两个装红酒的杯子你看到没?”

她摇头说没看到,表姐表情凝重,欲言又止了一会儿重复:“你真没看到?”

她说:“的确没看到。”

实际上她不仅看到还把它喝掉,但并没有两杯全喝,其中一杯给了秦漠。可表姐问她那时候,她的确没想起来。

客厅里很快安静,窗帘被拉开,夜色沉沉,透过玻璃窗挤进来。秦漠撑着头,颀长身姿陷进他们家的大沙发里,微微皱着眉,像是沉思又像是克制。她摇摇晃晃指挥他,让他去把DVD打开,她要看电影。

那是一部美国文艺片,天空有鸭绒一般的浮云,地上是大片茂盛的葡萄园。客厅里只有电视屏幕泛出蓝盈盈的光。

她和秦漠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接吻。

就像电影一样迷离,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做梦,好比终于把商店柜台里苦想已久的洋娃娃装进口袋。他黑色的头发擦过她的脸颊,她什么都看不清。当他终于进入她的身体,那疼痛真实,满足和疼痛一样真实,她抱住他的脊背,想这梦要慢点结束。她喜欢他喜欢得这样。

半夜她就醒过来,脑袋里一片浆糊,看见客厅里一盏落地灯亮着,发出微弱白光。秦漠赤着脚,衣着整齐地坐在地毯上抽烟。

她咳了一声,大脑还没转过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秦漠握着烟头的手指一颤,烟灰掉在地毯上。

她说:“秦漠……”自从十七岁,她就不再叫他哥哥。

秦漠将烟头掐灭,过来掖好她的被角。他表情严肃,声音喑哑,轻声对她说:“洛洛,是我的错,你还这么小。”他将头埋入手中,她第一次看到他懊悔的模样,简直都不像他。很久,他抬起头来,苦笑了一下,“你肯定恨死我了,我该怎么办呢?”

她终于想起来都发生了什么,在大脑从死机中重启运作之前,她听到自己说:“我们在一起吧。”

秦漠答应了。

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秦漠答应了,他居然答应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她简直要高兴到天上。

秦漠和她在一起,带着她玩儿,把她介绍给他圈子里的每一位朋友,说她是他的女朋友。

他的朋友们会开玩笑:“秦漠你可真狠,人家还只是个小姑娘。”说完秦漠又来说她,“小妹妹你是怎么被这个人骗到手的?你实在没有挑男朋友的眼光啊。”

秦漠凉飕飕地笑:“你们就见不得我找一个漂亮女朋友是吧,不过我们俩情深似海,你们谁也别想挑拨我们。”说完看她,“对吧洛洛?”

她就重重地点头:“嗯。”然后翘起嘴角露出一个满足的微笑。满足得那么明显,深恐别人不知道她对于他的喜欢。

在她偷偷爱着他的两年时光里,在他面前,刻意的压抑使她卑微得像百草园里最不起眼的一棵狗尾巴草。而当真正和他在一起后,她简直如获新生,所有的热情和生动都重回到身体里,狗尾巴草一夜长大,华丽蜕变成一株暗香浮动的粉红蔷薇,知情解意,娇艳可人。

这场恋爱得到双方父母的全力支持,尤其是秦太太,似乎认定她就是未来儿媳,特地在秦家为她准备单独的客房,贴乳白色起淡紫色小蝴蝶花的墙纸,摆公主床和洛可可风的梳妆镜,隔三差五邀她过去小住。

秦太太第一次把专为她布置的房间展示给大家看时,秦漠靠在门边直揉额角,真诚地向他母亲建议:“您怎么不在地板上再铺一层红玫瑰花瓣呢?”

但她已经冲过去扑在床上,高兴得眼睛都放光:“我喜欢这个房间。”她也喜欢秦漠揉着额角的小动作,招呼他坐到自己身边,“你来试试呀,这个床垫可软。”

他虽然不高兴这个房间的品位,她招呼他,他还是很配合地坐过去,和她打商量:“洛洛,以后咱们的房间不按照这个风格来布置可以吗?”

也许他只是无心之语,但这无心之语中竟含了她长久的梦想,她憧憬着未来,脸颊绯红,赖在床上不愿意爬起来。

总有一个人忙一个人闲的时候,多数时候是秦漠比较忙她比较闲,这种时候她就跟着秦太太学厨艺,煲秦漠喜欢喝的山药排骨汤或者奶香豆腐汤。秦太太教她,煲汤最要紧是放诚意进去,想着一定要让汤变好喝,汤就会真的变得好喝起来。她遵循秦太太的教诲,每次都记得往汤里放诚意,导致放盐和味精就比较随意。秦漠笑话她,说在她这里,诚意和盐巴就像鱼和熊掌一样不可兼得,请她每次给他煲汤时可以多点盐巴少点诚意。

秦漠比她大五岁,几乎所有时候都是他照顾她,但靠得近了,才发现原来他也有孩子气的时候,这是她没想到的。比如一忙起来他就会忘记照顾自己的肠胃,非要她端着饭菜到他跟前严厉督促。每当这时候,她就感到自己之于他的不可或缺。她暗暗希望他的这种任性多一些,好让她对于他越来越不可或缺。

她的专业课偶尔会布置一些耗时间的雕塑作业,秦太太在自家二楼专门给她开了一间雕塑工坊,因此做这种作业时她基本耽搁在秦漠家。当她在工坊里做雕塑作业时,秦漠会将自己的工作也搬到工坊里来完成。秦太太身体渐好,喜欢热闹,没有他们陪伴,就将附近的朋友请到家里来聊天打麻将。秦太太打麻将时喜欢听一些轻缓老歌,悠扬的乐声穿过楼梯飘进工坊,像活泼的小孩子在门口探头探脑。

那一夜格外晴好,已近十点,天空仍有银盆似的圆月。客厅里的牌局快要散场,但从工坊里仍能听到乐声,那首歌的调子她很熟,是马修连恩的《布列瑟农》,她知道那是秦漠喜欢的歌。

她有点困,上下眼皮打架,可今天原定的工作是至少将大造型完成,她转头去看秦漠,见他戴着眼镜坐在电脑桌后专注地进行电脑构图,电脑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使他的脸部轮廓更显光影分明,古典英俊。她就想起那句题在张爱玲与胡兰成婚书后的关于未来生活的有名祝语——岁月静好。他们这样相处,同处一个世界做着不同的事情,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部分时光,的确让她感到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秦漠察觉到她的目光,从工作中抬起头来,摘下眼镜,让她到他身边来。她就乖乖地走过去,坐在他的旁边,手叠起来放到电脑桌上,一副乖乖生的模样。楼下客厅里的歌曲又换了一首,他抬手将做大造型时溅在她额角的一个小泥点揩掉,话里有戏谑的味道:“困了就去睡觉,一直看着我算怎么回事,也不能解乏。”

她自诩勇敢,且最近脸皮厚了很多,这样程度的话已经不能让她害羞,她撇嘴道:“就刚才有点困,你陪我玩一会儿,等困意过了我还要给它收个尾。”“它”指的是她的雕塑作业。

秦漠想了想,将无线鼠标放到一边,起身走向门旁的电灯开关座,问她:“要跳舞吗?”

但这并不是个征求她意见的疑问句。她还没有回答,啪的一声,他已经关掉了头顶的日光灯。六七十平米的空间刹那跌进一片黑暗中。又是啪的一声,落地窗边的一盏落地灯被打开,晕出一圈一圈昏黄柔软的暖光,像一只发光的橘子,将整个工坊寸寸填满。

他穿着黑色的衬衫米色的长裤,长身玉立在窗前,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朝她伸出一只手,嘴角是她爱的那种笑容。

她就像被妖魔蛊惑,一步不错地走进他怀中,由着他握住她的腰,在她耳边放低了声音问:“华尔兹?”

她小声地赞同:“嗯,华尔兹。”

楼下此刻放的是神秘园的《夜曲》,女声哼唱空旷辽远,和窗外银白的月光婉转相承,而他们踏着乐步,就像漫步仙境。

秦漠提醒她:“步子踩得重一些,慢慢就精神了。”

她懒得管那么多,软绵绵地靠在他身上,恨不得两只脚都踩在他的脚背上,好让她半分力气不花,由他带着走。

他的手指划过她头顶的发旋,问她:“谁教你这么懒?”

她才不管正统的华尔兹手应该放哪里脚应该放哪里,干脆两只手抱住他的背,整个头都埋进他胸膛,嘟哝:“我自己要这么懒,你不喜欢我也这么懒。”

他拍了拍她的头顶:“没人说不喜欢。喂喂,踩到我的鞋带了。”

她离开他一点,停下来让他俯身系鞋带,却见他站着不动。耳边仍是悠扬空灵的女声,她偏头想了一下,恍然道:“小气,是要我给你系吗?”说着就要蹲下去。却被他挡住。他眼睛里笑了一下,右手扶着她的脸颊,微微探过去,嘴唇就覆在她的嘴唇上。

窗外有一株二人合抱的黄桷兰树,正是满树花开时节,幽静的花香从微开的落地窗滑入,像浓墨趟过宣纸,将他们浸出一身仲夏的味道。

她被他亲了好一会儿才放开,涨红着脸:“我就是踩了你的鞋带,你就这样占我便宜。”一看他脚上的拖鞋,说道,“你这鞋……哪里有鞋带?”

他靠着落地窗,身后是漆黑的夜,漆黑的大海,大自然的所有一切都清醒着,没有沾染丝毫人间睡意。他眼睛里仍然藏着笑,脸上的表情却一本正经,像是特别诚心实意地为她感到遗憾:“我就是想占你便宜随口胡说而已,洛洛,你怎么就上当了?”

看她气得脸色红润,微微探身揽过她,又是一个吻,额头抵着她,忍着笑:“现在是不是觉得精神多了?”

她红着脸大无畏地指责他:“你才不是想要我精神才这么做,你是不是就想亲亲我?”

他的神色简直光风霁月尤其坦荡:“是啊。”顿了一顿,却有些踌躇,“洛洛,你不想?或是……不愿意?”

她抱着他的脖子,整个脸都埋进他的肩膀,不好意思地小声说:“怎么会,我、我很喜欢啊。”他像是放心,又像是要给她一点鼓励,偏头在她额头上吻一吻,轻声道:“我也很喜欢。”

她实在太容易被鼓励到,得意忘形地从拖鞋里退出来,赤脚踩上他的脚背,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仰着头有点天真又有点诱惑:“我看过电视里可以这样跳舞,”声音软软在他胸前回荡,“我们也试一试。”又补充,“不准嫌我重。”

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声音也刻意地放轻,低低地笑,尾音就像小钩子勾住她的心:“好吧,今天暂时不嫌你。”

秦漠这几年一面陪母亲在国内疗养,一面帮家里做事,顺带当她的美术老师,他戏称这三年是大休假。她知道他的计划,来年他就要回美国,和朋友合伙开建筑设计事务所。初得知这个消息时她有点茫然,她爸妈正打算移民去新西兰,她想那时候她和他是不是就要分开?她简直不敢想下去,他是否默认了这种分开?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分手?有好一阵子她魂不守舍。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试探他:“新西兰到美国得飞多长时间?我以后要去看你是不是很不方便?”

他正在给她画小像,听到她的话愣了一愣:“你在烦恼这个?洛洛,你当然要和我一起回美国。”

她的心扑通扑通跳:“为什么?我……我爸爸妈妈都会在新西兰。”

他换了支画笔:“新西兰有什么好大学?你可以到美国来继续念雕塑,如果雕塑念烦了也可以申请一个感兴趣的专业,比如艺术管理,你的艺术鉴赏力一直都不错。”

这不是她想听到的答案,她赌气说:“新西兰有奥克兰大学,那也是非常好的大学。美国有的新西兰都有。”

他停下画笔,看着他:“可新西兰没有我啊。”

她有点被这句话取悦,却还是抿着嘴:“你又不能吃,又卖不了几个钱。”

他高深莫测地笑了笑:“我的确是卖不了几个钱,至于能不能吃……”

她呆了一呆,脸上迅速泛起红色,力图镇定:“我去楼下倒杯水。”

他看着她消失在门后的背影,笑着重新捡起笔:“脸皮薄。”

大概是预料到来年的繁忙,不会有太多时间陪她,大二下到大三上这一年,秦漠一有时间就带她出去。是真正的出去,而不仅仅是出门。他带她去草原看星星,去沙漠拉练,去戈壁看胡杨林,最近的一次是驱车数千公里到某个无人区拍栖息的野天鹅。他尽己所能,想让她看到他所观察到的这个世界中最美的那一部分。

秦太太和她聊秦漠:“从Stephen七岁起,我们就不再干涉他关于未来的重大决定,他表现出的早慧让我和他爸爸觉得,比起我们来他可能更加懂得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只是尽可能提供他他所需要的帮助。Stephen喜欢学习还经常跳级,有时候会让我们觉得无趣,但好在除了这些,他还有非常广泛的兴趣,不至于像个书呆子。”她笑起来:“Stephen喜欢有计划的人生,也钟爱生活里凭空出现的各种冒险。有时候这些冒险将他制定的人生计划全部打乱,他也不会觉得烦躁,反而很享受,这是我最喜欢他的一点。”

她自己所看到的、从别人那里听到的秦漠越多,她就越喜欢他。这样的一个人现在是她的,一想到这点她就又激动又自豪,满心都是暖意。她有一种小女孩特有的达观与单纯,刚开始还有所保留,渐渐地就忘记克制,自然而然地将这些特质都表现出来,在他面前撒娇,耍一眼就能让他看穿的把戏。“爱”将她的天真全部激发出来,在他面前展露无遗。

大三的暑假,秦漠带她去草原露营。她去过草原很多次,带着帐篷去露营却还是第一次。

草原入夜风大,草深的地方又有蛇虫鼠蚁,他们开车半天,找了块小山包下面的凹地。《敕勒歌》里说草原是“天似穹庐笼盖四野”,此时穹庐的边缘留下一线血红的残阳,被云絮扯开来,就像金鱼的尾巴。

秦漠搭帐篷,指挥她充气垫床,她充一会儿玩一会儿,光着脚在还没充好的气垫床上走来走去,像这是个多么有趣的游戏,其实只是因为心里高兴。这么大的草原,只有他们两个人。

秦漠搭完帐篷,无奈地看着还没充好的气垫床叹气:“就不能把力气活儿派给你。”

她就笑,颠颠地跑去塑料袋子里翻东西,举起来给他看:“我会点蚊香。”

他说:“我也会点蚊香。”嫌弃她:“有什么是你能做而我不能做的?”装作遗憾的样子:“我就像大老远绑架来个需要人伺候的千金小姐,真是一点用也没有。”

她腻上去:“我能逗你开心嘛。”

他还是嫌弃她:“你怎么逗我开心?连充个气垫床都不会。”

她惊讶:“难道不是我站在你旁边就让你觉得特别开心吗?”

他更加惊讶:“你还有这项功能?”

她捂住胸口,演得十分逼真:“哎呀,你不喜欢我了吗?你要是喜欢我,看我站在这里就该高兴呀!”

他却答非所问,坐在充好的气垫床上,似笑非笑地问她:“洛洛,你说要是我把你扔在这儿,你还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吗?”

她愣了片刻,反应过来立刻扑过去:“绝对找不到,你别把我扔这儿,我错了!”

他特别温和地问她:“哦?你错了?我怎么不知道?你错在什么地方?”

她回答得特别利索:“我不该什么事儿都不做让您伺候我,老爷,我这就去给您泡茶!”说完还真去后备箱的大包里翻酒精炉子。

她拎着小酒精炉子和一包铁观音一路小跑回来,手里还拿着个丝绒盒子,献宝似的给他看:“我在那个大包的一个小袋子里找到了这个,我没打开,这是你要送我的礼物吗,是什么东西?我最近打了耳洞,你注意到了?是要送给我的耳钉吗?”

他们的头顶已亮起满天繁星,他躺在气垫床上瞟了一眼她手中的丝绒盒子,愣了一愣:“你真是个天才,怎么找到的?”

她有点沮丧:“很好找啊,一眼就看到了,这个不是送我的吗?”

他坐起来像在考虑什么事情,顿了片刻看着她:“嗯,是送你的,你打开看看。”

她惊喜地打开盒子,却瞬间定住,盒子里躺着枚小小的铂金戒指,她喜欢的戒宽,她中意的款式。她喃喃:“这是做什么?”

他将戒指取出来套在她手上:“求婚啊。本来打算回去再说的,结果被你提前翻出来了。”

她话都说不清楚:“求、求婚?”惊喜来得太突然,几乎变成惊吓,她想将戒指取下来,却舍不得:“怎么这样,我想象的求婚场景是在海天酒店最高层的旋转餐厅啊。我们一起吃完烛光晚餐,欣赏完城市夜景,然后你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捧出一大把红玫瑰,跪下来特别卑微特别虔诚地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你,我要考虑整整三分钟,让你好好担心一下,然后才告诉你我可以嫁给你。”她哭丧着脸:“这和我想象中的差太多了,这个戒指还是我自己从酒精炉旁边的袋子里翻出来的。”

秦漠打开酒精炉子准备烧水泡茶:“哦,原来你想得这么细致,要考虑整整三分钟,让我难受整整三分钟。”

她往后缩了一缩,假装恶狠狠:“今天没有三分钟了,我要考虑三十分钟再回答你。”

他丝毫没有被震慑住:“给你一分钟,不答应我就把你扔这儿不带你回去。”

她说:“你讲点道理!”

他原封不动地搬来之前她的台词,比她演得还要逼真,忧郁地问她:“你不喜欢我了?”

她说:“你……你来真的还假的?”

他看着她不说话。

她心里一咯噔,赶紧过去握他的手:“我哪里有不喜欢你!”

他说:“那你考虑好没有,要不要嫁给我?”

如果是平常,这时候她已经被哄转回来,顺其自然地掉进他的语言陷阱,就要把自己卖出去了。可今天到这一步她竟然还是很坚决,她说:“我要玫瑰花。”

他失笑:“回去补给你。”

她窝在他怀里:“还要烛光晚餐。”

他笑:“也补给你。”

她得寸进尺:“要你做的,不要在餐厅吃。”

他全盘接受,问她:“一分钟已经到了,你到底答应不答应?”

她不好意思地用手挡住眼睛,点了点头,又在分开的指缝间看他,嘟哝:“你看你占了多大的便宜。”嘴角却忍不住勾起笑纹。她想,其实是她占了便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到底有多渴望这个人。

他俯身去吻她,她伸手搂住他的脖子。酒精炉子上咕嘟咕嘟煮着热水,夜风送来青草的芳香和夏虫的絮语。

这段爱情她从十六岁初见他时种下端倪,四年跋涉,在二十岁这一年修成正果。

七月的草原,天空澄澈,暮色安宁,漫天星光闪烁,像在黑色礼服裙摆上绣了大把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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