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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零度沸腾(2)

转念一想,波斯菊也罢,格桑花也罢,能寄托人心底美好的愿望足矣。曾经字里几张配图,包括一度钟爱过的淡紫花,也是格桑花,且都是八瓣,许是冥冥中一种自我暗示和祈福吧。

愿八瓣格桑花的幸福,绽放在所有我爱,爱我的人心房里。

你好,我安。

此刻天涯

有时候很享受一个人的行走,漫无目的,随心所欲。走得累了,寻一广场坐下来,任人来人往在眼前攒动。安静地看着,一群和自己生活无关的人,无论是心动,还是悲悯,都是一种没有负担的情愫。

形态各异的人流中,一个男孩吸引住了目光,眼前一亮,是他的干净。尤其一头蓬松的发丝,黑黑的,飘飘的,在阳光的映射下,透着自然的光泽。

忽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记忆的纱头不用扯,便散开了。

想起了,十七八时视野里的男孩,多是这样,一把吉他,一头整洁的发丝,指间流淌的旋律,就像一首隽永的小诗,淡淡轻愁,脉脉含情,倾诉草样年华的萌动纯真。

或许,这时代太过变迁,连忧伤都催化得早熟了。美开始趋向零乱颓废,性别特征也变得模糊,边缘化。

每个时代都有其特有的烙印,每个人心头也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情结。无所谓代沟,无所谓落伍。就是一种情结。

而我的情结,依然喜欢本色的美。喜欢,男孩像男孩,女孩像女孩。

回来的路上,发现小区旁不知何时新开了一家咖啡屋,名字很雅,兰亭序,没来由地喜欢。格调布局也很清新,挺拔俊秀的植物向半遮半掩的帘布伸展开,让人想起,满园春色遮不住,一抹新绿出墙来。

进去点了杯卡布奇诺,临窗而坐。店里放的是伍佰的《挪威的森林》。经典的曲子,多久都不会被人遗忘,每一首,已不再是歌,是旧时光潜入心怀的痕迹,却一直未能悄然离去。一直,卧在那里,等候某一天的回归。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挪威的森林”,“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充满宁静,雪白明月照在大地”。沉醉于灯红酒绿的男人,夜夜哼着十八摸,一样会在某个无人的角落,聆听肖邦的《夜曲》。

即使所有的爱情都沧海桑田,所有的人情都沾染物欲,某刻顿首间,襁褓中的婴儿一个纯净的微笑,一样会让心蓦然生花。

有些情结已经融为身体的一部分,无法彻底分离,与其和粗糙现实作无谓的较量,不若从里面滤出一片阳光,守一处静地存放。

一杯不加糖的咖啡,一首老歌,任一些深潜的旧情愫,在独属于自己的森林里,慢慢打开,慢慢消融。

走进去,是此刻,走出来,是天涯。

喝完听完,推门出来,歌声洗过的心窗外,是雨洗过的天空,干净透亮的蓝,衬得云朵特别白,白得似儿时村落采摘一新的棉花,躺在上面,温软如祖母的怀抱。

迎面走来一个粉嘟嘟的宝宝,胖乎乎的小手抱着水彩笔筒,乐颠颠跟在妈妈身后。擦肩而过间,春暖花开的味道漫开来。

想起,很多年前,拿到新书后第一件事,便是用七彩蜡笔给书里所有和颜色有关的句子,涂上相应的色。

老师看到后,嗔怪,好好的书,为什么要弄脏呢。

小脸仰起,那不是脏,是春天的颜色。

小情小调,与生俱来,忍俊不禁,犹有种无以言明的感伤。人来世一遭,最温馨莫过童年回忆,不谙世故的年龄,梦想只管尽情畅游,不用担心会被现实击碎,也不会被人笑作幼稚。一颗心,天真无邪,编织的任何梦,都可以飞越沧海。因为沧海在洁白的童年画卷里,就是一汪普通的水。

“燕燕飞来,问春何在,唯有池塘自碧。”回望中,又一页“初见”翻过。人生究竟有几回初见,竟似有些恍惚了。

就那样任往事历历,在指尖下一点点流动,在那些跳跃不停的音符和鲜亮如新的画面里,一层层荡漾开来。亦近,亦远。

此刻,又天涯。

想把我唱给你听

老狼的歌,是青春时代特定的烙印。年轻时听,走在青春散场的路上,多年后听,回顾青春散场的背影。两种追逐的姿势,一样甜蜜的忧伤。

或许,等青春散场,原本就是快乐并感伤着。快乐是因为那时年少,纯真的记忆,总是美好的。感伤,是因为一去不复,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老狼的出现,不吝是一双温暖的手,托抱起一地凋零,裹入心房,嫁接重生,淀成画面美丽如是:一把吉他,阳光下,麦田间行走,麦穗的金黄色,泼洒在干净的发丝上,泛着迷人的光晕。一圈一圈,荡漾着,曾经傲人的青春岁月。

听着听着,曾经安静轻吟“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的大男孩真的有了他的妻,曾经和同桌的你,戏唱“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的小女生,也已步入围城。炽热转淡,有如年少时恋着的人儿,修得正果,浓情蜜语渐渐蹉跎于烟火中,即使有天爱不复,最初的心动兀自心底驻留,非一霎,而是一辈子。

又谁能割舍韶华里最青涩也最纯美的一段时光?

所以一首《想把我唱给你听》,很平,一贯的轻唱,转成低吼,被王筝清脆的音色盖住,吼也成了闷吼,有些力不从心。却依然喜欢,因为一种情结,也因为一种习惯。

瑕不掩瑜,旖旎,淡淡blues的气息,看似润心无声,早已潮软入肠。温柔一刀,小柯的标志。

一种时代,一种情结。小我十岁的妹妹,如同当年我们迷恋着老狼一样迷恋着安妮朴树。稚嫩可爱的呓语,花儿般开在字里行间。有时低落得像个迷路的孩子,有时又我行我素,勇往直前。

惊羡之余,一声叹息。棱角再分明,也抵不过世俗磨砺。如果说安妮的彼岸花,隐寓成长中必经的伤痛,颓废,朴树的那些花儿,则是一树芳华,缔结着青春独有的质朴,轻灵。

来世一遭,滋味万千,每一种都尝遍,才知道各取所需。

人生,就是一场低唱浅酌。有时在歌里,有时在字里,自抒,或旁人代行,一曲曲华尔兹指尖曼舞,不在乎何时曲终,只在那一支间的风情。

万物都在变,包括昨日和今日,转眼迥异,已成仰望,只作回顾。谁把流年暗偷换?所幸,字让一切记忆有迹可循。也欣慰,韶华一天天远去,我还可以,有大把的时光,有美好的情怀,心事串成歌,唱给有缘人听。

格桑梅朵

第一次知道降央卓玛,是在朋友车里。有些奇怪,一贯理性,商人气息颇浓的他,居然会收藏如此文艺的歌。一问,是客户刻盘送的,歌名并不知道。回来一当,《多情总为无情伤》。从此又多一新宠。

很长一段时间,疲惫了,小憩片刻,放的都是她的歌。每每听时,记忆总在回流,回流到十余年前远去漠北,置身草原,发现自己是那样的渺小,微不足道。平躺在上面,头顶是蓝天白云,不远处是闲散的牛羊,挥着鞭子的女子,引吭高歌,传说中的天籁,触手可及。

有些遗憾,降央卓玛几乎没有原创歌曲,多是翻唱。转念一想,即使翻唱,翻的只是一种旋律,独属于她的韵味,无人复制,也无人替代。

尤其一曲《陪你一起看草原》,翻者如云,多激越有余,唯卓玛温润如玉的声音,承载了歌里的深情,也收拢了浓得化不开的爱。

草原歌曲,未遇卓玛前,最爱李娜的《青藏高原》。有种难以形容的惊艳,穿透灵魂的震撼,原来,空灵和朴实居然可以如此交融。第一次听时,想到的就是,天籁之音,圣湖之都。那是一首,让人远离红尘的歌,那是一个,让人无限向往的地方。

听过很多版本,一直无人逾越她的韵味:荡气回肠中注入女人特有的细腻柔美。有时候柔美,总让人生出怜惜,怜世间美好的一切,都不过匆匆一霎,任谁都握不住持久的美丽。而荡气回肠,又让心哀而不伤。仿佛置身于茫茫天地间,一条绿色的地毯,在脚下延伸,放眼望去,却怎么也望不到边。

那一刻,闭上眼睛,尘世间的喧嚣烦忧,所有的一切,包括自己,恍似都不存在了,都可以略去,只余李娜的声音,飘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空。

洁白的哈达,千年的积雪,明澈的湖水,纯朴的笑容,搜索半天与之匹配的图片,手止住了。或许没有一幅能尽然这样的感觉吧,不若想象。想象它有多圣洁,它就有多圣洁,想象它有多脱俗,它就有多脱俗。

西藏的高原反应,注定此生无法企及,那个让我耳闻天籁之音的女子,也皈依佛门。

冥冥中,天籁,圣湖,就那样,静止在无尽的想象中,定格为永恒。

区分于李娜的荡气回肠,卓玛是一种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淡然。总有缕抹不去的忧伤,却更像亲人的手,轻捋时光,拨开心空阴霾,渐渐通透: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草原上空洁白的云朵,悲也好,喜也好,最终都会烟消云散。

一个人的下午,反复听着卓玛和李娜的歌,草原情结在澄澈之音里漫潋开来。题目改了又改,总觉得难尽心中那份意境,忽然想起格桑梅朵的传说。藏族的吉祥之花,美丽却非妖艳,柔弱又不失挺拔。找到了八瓣格桑梅朵,就找到了幸福,引我无限向往的香格里拉,最美的也是格桑花。

或许唯这样的本土花,最衬卓玛和李娜的歌。

姑娘我爱你

连绵阴雨丝毫没冲刷去节日的气氛,花店里的玫瑰成了花魁,傲立群芳。站台上女孩的左手捧着玫瑰,右手牵着恋人的手,雨润过的花愈发娇嫩,爱润过的脸庞也如是。不知是花比人娇,还是人比花娇,已经过了收到玫瑰心怦怦然的年龄,还是禁不住多看了几眼。

喜欢这样的节日,矫情刻意都无所谓。蓄满美好,给爱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巧克力玫瑰代行,告诉相爱的人儿,难免的争吵不快只是佐料,甜蜜浪漫才是爱最原始本真的味道。

此刻来一曲,索朗扎西的《姑娘我爱你》,简单直白的歌词,应景也贴心。草原的爱情,许是相爱的人,置身一望无垠的绿野久了,心也随之开阔起来,爱,就大胆地表白,契合,便忠贞不二。

听着听着,禁不住又笑了。想起了那个可爱的老人,也为恼人的绵绵细雨和倒春寒,注入一丝暖意。

那天和往常没有什么区分,经熟悉的那条小道,耳边传来悠扬的歌声,从未听过,却知是喜欢的草原风格。循声望去,一位老人,拿着手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过往行人都是空气。一路同行,一句“亲爱的姑娘我爱你,生生世世为你付出一切我也愿意”似是动情处,老人不禁引吭高歌起来。

默默相随其后,直到十字路口,他往左,我往右。

回来键入那一句,很轻易便找到。一边听,一边忍不住笑了又笑。老人投入的神情,是不是也想起了年轻时爱过的姑娘,是一直停留在美丽的回忆里,还是已经左手握右手,又或是什么都不是,只是单纯地喜欢一段旋律,便如襁褓中的婴儿闻曲“起舞”。

每天必经地,是闹市区,擦肩而过的路人很多,形色匆匆,鲜有人会留心这样的风景,不过是一老夫聊发少年狂而已,于我却是一份不期而遇的柔软和感动。

每个人都会老去,但老有不同。对门老人已过九十,淘气得像个不谙世故的小姑娘,每次碰面,都变魔术般从口袋里掏出花花绿绿的糖果或饼干塞给我,犹作嘘状,耳语,别让我媳妇知道,她们不让我吃甜的。

我配合地频频点头,知道知道。彼此相视哈哈大笑。

相同的场景,相同的台词,只要遇见,都会重复上演。老人乐此不疲,我也欣然接受。推开门看到她,仿佛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也淡化了行走在老去路上的惴惴不安。

或许潜意识的恐惧,更多不是怕岁月侵蚀了容颜,而是怕千篇一律的琐碎,磨去曾经美好的情怀,怕有天心萎缩得钝感深倦于一切。

所以遇风景如是,收存于心,未雨绸缪。愿老去如她们。愿老去的情人节那天,爱我的人,还能手捧一束,不染色的大红玫瑰,最好也能对我来一曲《姑娘我爱你》。

想象一颤巍巍的老人,华发满头,玫瑰花下,献唱“亲爱的姑娘我爱你,生生世世为你付出一切我也愿意”。彼时,会不会有如我年轻时一样的女子路过,驻足,感动,然后,收存入怀?

一米阳光

瑜伽课上老师放了首歌,一曲唱罢,老师的动作全部忘光,只记住了曲名《寂静的天空》,歌手,代青塔娜。道别时笑对老师说,以后别放这么销魂的曲子,会喧宾夺主。老师应,真正乐痴也。

好的音乐喜欢独自偷欢,夜深人寂,戴上耳机。马头琴似润渍过天山雪莲的凝露,草原汉子的豪迈奔放散尽,变成了多情姑娘的纤纤玉手,抚触得悠扬的琴音渐趋婉转平和,闭上眼睛,竟恍觉绮丽柔软的光透过千年雪峰直映到心底,忽然想起一米阳光的传说:

“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山顶终年云雾缭绕,即使最晴朗的天气,阳光也很难穿透云层。传说每年秋分是日月交辉的日子,只在特别偶然的时刻,才能看到一米长的阳光照在山顶。而神灵会在那天赐予人间最完美的爱情阳光。如果有情侣可以沐浴到这短暂而可贵的阳光,就可以得到永久的爱情……”

“完美”,“永久”,多么沉重的词。人来世一遭,之所以离最初婴儿吃了睡,睡了吃,简单即得的快乐愈来愈背道而驰,或许更多是因了这些贪念。

永远有多远?“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第一次知之,年龄尚幼,只觉得韵律很美,感念祖母一去,祖父遂弃了生的欲望,相随而至,朦朦胧胧对爱有了初浅的认识,原来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生生世世永不相离。

后来满大街流行琼瑶的《我是一片云》,诧异爱情居然单一似儿时迷恋过的童话世界,男主人公痴如贾宝玉,女主人公纯比林妹妹,一辈子只为一个男人而活。也愈发喜欢亦舒笔下的女子,独立自信坚强,爱情信念如舒婷《致橡树》:“不像攀援的凌霄花,不学痴情的鸟儿,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一直记得亦舒一段话:什么头晕颠倒,山盟海誓,得不到鼓励,都是会消失的,谁会免费爱谁一辈子。再回读《白头吟》那句,愈读愈压抑。且略去一人心,只白首不相离,便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望,更不用说一心一意。世间万物皆有期限。一株花,从种子,花盆,土壤精挑细选,到植下,极尽呵护,发芽,抽枝,长出小花苞直至盛开,最长花期也不过几天余时光。若遇昙花,绽露仅一霎。

情感比之更娇嫩更难得,远非随便跑到哪个花卉市场即可轻松抱回拥为己有,需要合适的契机和缘分。席慕容一棵开花的树,在佛前许了五百年,空结出一树凋零。凡人之间,有时守望何止是绕过千山万水,培植却等同花草,再用心,都免不了浓极转淡的宿命。

很年轻时,曾经把爱想得很神圣,很纯粹,不容一丝亵渎。步入围城后,始悟,爱是块项上玉,玉虽无完玉,瑕也不遮玉。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属于自己的蒙娜丽莎,但蒙娜丽莎不可能占据生活的全部。

完美,永久,一心一意,太过苛求,是无法承载的累,与其瞻视远处遥不可及的虚无,不如珍惜身边盈盈一握的幸福。花荣花枯,平常心待之,来年春季,自会桃红柳绿。

尽情享受了过程的艳极,一样也可以承受结局的清淡。便如此刻,有一米阳光照彻心底足矣,何必去奢求天长地久的浴泽。

满天的花满天的云

(一)

天气预告有雨,心莫名阴郁起来。一觉醒来,拉开帘布,窗外居然一片灿烂。深呼一口气,感觉那欣喜是赚来的。

走在去菜场的路上,小区围墙内妩媚的月季花萎成一团,来不及惋惜,一旁紫红牵牛花已蓓蕾初绽,似乎那欣喜也是赚来的。

人生的景象,原本就是阴晴轮回交替着,悲观和乐观,区分只在于,心取向哪一种吧。

拎着大袋小袋,一个乡下妇人,擦肩而过,衣着很朴素,面容也显老,想见生活条件并不太好,惹眼的是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一侧用发夹别了朵红头绳系成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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