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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章 传道授业

看到“侠猫义犬祠”的牌匾,飞玛斯大致上猜到了,真实的历史里,一定是老茶独力救下伍凝,这将是一座侠猫祠,牌匾上不会有“义犬”两个字。伍满城和伍凝父女为了感谢老茶的出手救援,特意为它建立生祠承受香火供奉。

老茶的记忆由于飞玛斯的出现而有所改变。

祠堂不大,有模有样,涂了桐油的立柱光可鉴人,镶嵌着铜钉的门板沉重厚实,屋顶上盖的不是茅草,而是一水儿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虽然占地面积只比宠物店的主卧室稍大一些,不过能在荒山野岭中建一座这样的祠堂也够意思了,忘恩负义的人多的是。

对于老茶和飞玛斯来说,这间祠堂的存在也是好事,至少能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必露宿野外。这座山里的蚊子太毒,一到晚上就乌压压的扑天盖地,飞玛斯是有亲身体会的。

推开门板,祠堂内的光线比较昏暗,不过这是以人类的标准而言,对老茶和飞玛斯没什么影响。

祠堂里的布置很简单,平整的青石板上稳稳当当摆着一个矮脚供桌,供桌上铺着黄色锦缎,几个大盘子里放着熏鱼、蒸猪头肉和烤鹅。

供桌后面并排立着三个牌位,中间那块牌位上写着“恩公奇缘宠物店之生位”,旁边还有一串张子安的手机号码,看着莫名喜感。

一左一右两块牌位上写的是:“恩公座下侠猫之生位”和“恩公座下义犬之生位”。

老茶看到牌位的字迹颇有些哭笑不得,飞玛斯并不关心牌位上写的是什么,它抬起一只前爪指着烤鹅问道:“这是给咱们吃的吧?”

“应该是。”老茶猜到这一定是伍家特意留下来的。

飞玛斯早就饿了,闻言不管三七二十一,从供桌上把烤鹅叼下来。

供桌前面放着三个黄色的蒲团,是供人参拜用的,虽然老茶很怀疑有没有人会来参拜。蒲团前放着一个瓷制的香炉,三根点燃的檀香缓缓冒着青烟。

飞玛斯一屁股坐到蒲团上,美滋滋地啃食烤鹅。

老茶也把熏鱼叼下来,慢条斯理地一边挑鱼刺一边吃。

左侧和右侧还各有一座猫和狗的泥胎塑像,飞玛斯一边吃一边瞅,这两座雕像把猫和狗拟人化了,均是后腿站立,前爪抱拳,而且还穿着长袍,看上去像是狗头人和猫头人,说不出的怪异。

老茶和飞玛斯均不喜欢檀香的味道,把檀香弄灭之后,到了晚上它们就安心地把门一关,分别占据一个蒲团,在祠堂里睡觉。

同样季节的夜晚,古代的荒野里可比现代都市里要冷得多。飞玛斯很庆幸有这么一座祠堂,免去风吹雨打烈日暴晒之苦,再说天气越来越冷,很快就要挨饿受冻。它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老茶的记忆里待多久,这个世界太真实,它可不想活活被冻死。

寂静的夜晚,各种夜行动物开始活跃起来,远山里传来野兽的嚎叫,以飞玛斯和老茶的听力,都能察觉到有不知名的小动物趁着夜色在祠堂周围活动,争抢老茶和飞玛斯扔出去的鱼刺和鹅骨头。还有些胆大的动物嗅到蒸猪头肉的香味前来扒门,被老茶一嗓子给吓跑了,估计不外乎狐貂鼠狸之属。

“飞兄,再跟我讲讲宠物店里的事吧。”老茶不习惯早睡,在蒲团上翻了个身问道,眼眸在黑暗中格外闪亮。

这几天闲暇无事,飞玛斯已经陆续讲了一些宠物店的事,有些是它亲身经历的,有些是它听说的。那个光怪陆离的美丽新世界,每每令老茶听得悠然神往。

飞玛斯有些困了,蔫蔫地趴在蒲团上说道:“就说不要叫我飞兄,叫我飞玛斯就好,我不姓飞……你想听什么?”

“张子安是什么样的人?”老茶对飞玛斯口中这个在百年后成为自己学生的人有着浓厚的兴趣。

飞玛斯想了想,觉得很难用短短的几句话来概括一个人,毕竟人太复杂了,而且它认为自己与张子安相处的时间并不太长,没有资格来对他进行总结,只是说道:“宠物店的顾客们一致认为,他是个小气的单身狗。”

老茶更感兴趣了,如果飞玛斯将他描述为圣人再世,那一切似乎都显得理所当然,不过从飞玛斯的这句话上,它找不到自己会将他收为学生的任何理由,那自己居然会这么做,就一定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它相信自己即使老了,也老眼不花。

它还待再细问,便听到飞玛斯那边传来悠长均匀的呼吸声,似乎已经睡着了。

老茶又翻了个身,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渐渐沉入梦乡。

……

第二天早上,第一缕晨光透过门缝射在飞玛斯的眼睑上,它摇摇头醒过来。

过了不久,老茶也随之清醒,伸了个懒腰。

蒸猪头肉太大,它们分吃了一些,还剩下很多。它们都不太喜欢猪头肉的味道,但是更不想挨饿,特别是老茶更不想去茹毛饮血。

推开门,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普照,草叶上挂着昨夜的露珠。

老茶每天早上有活动身体的习惯,之前的几天是在山林中纵跃,工匠们修建祠堂的时候,在祠堂前开辟了一块平坦的空地,在土壤里掺了石灰防止草木复生,又掺杂了特制的秘药驱赶虫蚁,于是老茶就在这块空地上活动。

飞玛斯溜进山林里解决了生理问题,又百无聊赖地蹲坐在祠堂门口的台阶上,晒着太阳看老茶东蹿西跳。在它看来,老茶只不过是在玩而已。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老茶突然咦了一声停下来,疑惑地抬起一只猫爪,仔细地观察着。

“怎么了,老茶,扭到胳膊了?”飞玛斯问,“张子安每天练拳前还要做做热身运动呢,说是能防止运动扭伤。”

“那倒不是。”老茶摇摇头,以很不确定的语气说道:“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今天的力道和速度都较往常强了一些……”

飞玛斯想了想,猜测说:“会不会是因为这几天伙食比较好?老茶你平时都吃些什么?”

“应该不是这个问题。”老茶向它走过来,“飞兄,你不妨也跑一圈试试,或者跳几下,看速度与平时是否有区别。”

飞玛斯架不住老茶的一再催促,围着空地跑了一圈,又跳了几下,吐着舌头说道:“没有啊,我感觉没什么区别。老茶你是不是睡糊涂了?再说,有的时候状态好,有的时候状态差,这不是很正常么?咱们又不是机器人。”

其实它从昨天到今天吃得太多,胃里又鼓又涨的,比平时跑得还慢一些……

老茶嘶地吸了口凉气,也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是不是真的有问题,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转而问道:“对了,飞兄,什么是机器人?”

飞玛斯:“……”

它懒得解释,也懒得纠正老茶的错误称谓了。

……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几天。

每天中午的时候,伍家都会差遣下人背着个小包袱进山,里面用油纸包着花样翻新的各色吃食,包括熏鱼、熏鸭、熏肠、烧鹅、酱牛肉、水晶蹄膀、烧鸡等等,有一天甚至送了只烤全羊……此地临海,单是熏鱼就是好几种鱼换着来,有海鱼有河鱼。

伍家是真把它们当恩公了,通过吃剩下的食物大致上了解到老茶与飞玛斯的喜好,不再送猪头肉之类它们不喜欢吃的东西。

就这么一段安逸的日子,由于没有张子安为它合理规划饮食,飞玛斯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每次都吃得走不动路,养得膘肥体壮,毛发尖端都快滴出油来了。一开始它还有些乐不思蜀,不过渐渐地它察觉到不对——据它从旁观察,饮食比较节制的老茶果然是越跑越快,而体重日渐增加的它却越跑越慢,去山林里大小便的时候跑几步就呼哧带喘……

这样下去恐怕不太妙——它想起现在恰逢乱世,如果这荒山野岭的再遇到上次那样的贼人,它这一身膘估计都躲不过三刀,迟早会被人宰了炖成狗肉香锅……

这天早上醒来,老茶走进空地中央,没有急于活动身体,而是盯着自己的猫爪若有所思。飞玛斯又吃撑了,蹲坐在台阶上,斜倚门框,懒洋洋地晒太阳消食。

“老茶,你怎么不跑了?”飞玛斯无聊地问。每天早上观看老茶一圈圈绕着空地跑步、在树枝间上蹿下跳已经成为它的习惯。

老茶没有回答,而是短暂地后肢蹬地人立而起,两只前爪交替出击,动作迅捷,嗖嗖有声。

飞玛斯瞅这架势有些眼熟,想了一下便回忆起来,问道:“诶?这是日字冲拳?”

在宠物店里的时候,它每天早上看张子安练习拳术课程,几乎都是从日字冲拳开始的,虽说人和猫的体型有较大的差别,但毕竟太熟悉,是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老茶收回架势,点头说道:“不知是何原因,我最近总感觉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力量,身轻如燕不说,动作也灵巧许多,左右闲来无事,想试着练练我从陈公华顺那里看到的咏春拳。”

飞玛斯一愣,它想起那天与贼匪搏斗时,老茶只是仗着丰富的经验和灵敏的动作躲闪敌人的攻击并寻隙反击,并没有成章法的拳术套路,闹了半天这时的老茶还没有练过咏春?

老茶趴在墙头上将陈华顺独自习练咏春时的动作默默记在了心中,却从没有正式习练过,人与猫的身体结构不太一样,不能完全依样画葫芦。

自从生祠建立起来后,老茶不仅觉得自己体力迅速提升,连思维也变得澄澈无比,很多过去想不明白或者根本没有想的东西,此时豁然贯通——换言之,它的灵智正在悄然启蒙。

它觉得自己可以试一下,将人类的咏春拳转变为猫的咏春拳。就算不成也没关系,正如它所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老茶你想练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提供一些指导。”飞玛斯提议。

“哦?飞兄你也懂咏春?”老茶诧异地问。

“那倒不是。我说过,你每天指导张子安练拳的时候,我就趴在旁边,你当时说的很多心得体会我大致都记得,也许能对你有些帮助?”飞玛斯不太确定。

“那就太好了!”老茶欣然点头,“在此先谢过飞兄!”

飞玛斯连忙说道:“没什么,不用谢我,我只是把当时你的话原封不动地转述而已。”

从第二天开始,老茶每天早上的活动由围着空地跑圈和树林间上蹿下跳改成了咏春拳的练习,飞玛斯转述的心得体会帮了大忙,因为那都是当时的老茶花费数年时间从理论和实战中萃取的精华所在,虽说有些东西不适合猫,但原理是相通的。

日复一日,天气越来越凉,老茶的咏春拳进步神速。遇到疑难的问题,它就和飞玛斯你一言我一语地仔细参详推敲,并以实际练习来验证。

即使有飞玛斯提供转述的心得,但是在练习过程中,由于缺乏前人……不对,是前猫的实践经验作为参考,老茶做一些高难度动作时免不了受伤。好在它从陈华顺那里学到了很多中医的知识,受伤后便自行去山林里寻找相应的草药,或内服,或者嚼烂外敷,过不了几天就一切如常。

飞玛斯担心被人抓去炖成狗肉香锅,不再胡吃海塞,闲得没事也跑跑圈,体型稍微变得正常一些。慢慢的,它也有所察觉,自己的体力确实有了长足的进步,前一阵被满身的肥膘拖累了,瘦下来之后绕着空地跑几圈都根本不大喘气,不费劲就能跃上祠堂的房顶。从此以后,它就改成在房顶晒太阳了,还方便观察周围的动静。

……

又是一天。

飞玛斯叼着蒲团上了房顶,看着老茶将咏春拳练得虎虎生风。

等老茶收招定势,它好奇地问道:“老茶,你明明只练了几天,却比张子安练上几个月的效果还要好,这是为什么?是不是因为他太蠢了?”

老茶仰头看着飞玛斯,掂须微笑,回答道:“非也,那是因为人和猫的身体构造不同。飞兄想知道的话,不妨下来一观。”

飞玛斯闻言,从房顶上跳下来,跟着老茶进了祠堂。

祠堂里原来那个点着檀香的香炉,由于它们都不喜欢檀香的味道,把香炉清理干净用来盛放清水。

香炉腹大口小,此时其中无水。老茶示意让飞玛斯看着,自己蹿到香炉上,软若无骨般头下脚上钻了进去,又轻松地头上脚下钻了出来。

飞玛斯看得目瞪口呆,它是无论如何也钻不进去,硬要钻进去就出不来了,只要有人在炉底架柴点火,妥妥的一炉狗肉香锅。

老茶微笑着解释:“凡我猫族,锁骨和肩胛骨都不是固定的,天生就会缩骨功,习练以动作迅捷灵活著称的咏春拳时,理当事半功倍。”

飞玛斯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老茶练拳进度惊人。

老茶沉吟道:“我也考虑过,此地山穷水恶又生逢乱世,我视飞兄如知己,理当传授飞兄一些防身技艺,然而咏春拳并不适合犬族习练……”

飞玛斯看过之后也明白了,老茶并不是藏私,而是狗确实没法练咏春,它有些遗憾,但还是宽慰道:“没关系,老茶,我有危机预兆防身,足够自保。”

老茶并不认同,笑道:“飞兄所言差矣!那天我见飞兄步伐灵动,似能未卜先知,然而却一味逃避错失战机,未免太过可惜……实际上,这几天我想到了几式武功,可能恰好适合飞兄习练。”

“什么武功?”飞玛斯竖起耳朵认真听着。

老茶回忆往事,说道:“很久之前,曾经有位著名的黄姓武师前来与年轻时的陈公华顺切磋武艺,当时商定三局两胜,陈公华顺先后以桥手和双飞蝴蝶掌技压对手,令咏春名声大噪。在这种情况下,第三场本来不必再比,但是黄姓武师为了挽回颜面,当场表演了三式腿法,便告辞离开。陈公华顺目睹之后印象深刻,惊为天人。他屡次独自一人钻研,试图还原这三式腿法,然而由于仅仅是惊鸿一瞥,只知其势,不明心法,因此直到他去世前才有所小成,恰巧在最后一次演练时被我看到,我就记了下来。经过这些天的观察,我觉得飞兄下盘稳固,尤其是腿力惊人,正好适合习练这三式腿法。”

讲完这三式腿法的来历,老茶顿了一下,又委婉地提道:“只不过,这三式腿法想必是某套武功里的精华所在,单独拿出来威力惊人,却不成体系,不知飞兄是否有意?”

飞玛斯产生了一些兴趣。咏春拳的威力它是知道的,这三式腿法就算是残缺不全,威力不如咏春,但至少学会之后可以减低被人炖成狗肉香锅的机率吧?

于是它问道:“这三式腿法可有名字?”

老茶点头,“陈公华顺不知这三式腿法的本名,但因其迅捷如电,凌厉非常,便称之为‘佛山无影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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