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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咏梅

1.

这个叫“青方”的镇子不大,但聚在这里的一大群人每天日子都过得“热热闹闹”的,小镇它如一个完整的生态环境,有食物链顶端的人,也有像草一样的人。有人为衣食住行焦头烂额,平凡到尘埃里,也有人掌握着选择权,生活优渥,却又虚荣、市侩到了骨子里头。要是以上帝的高度去端倪他们,这都是一群平凡如蝼蚁的人,他们吃饭、睡觉、工作、社交、逐利,所有行为不过是演绎“活着”。

吴家在这个镇子算得条件优渥,吴家女儿吴咏梅是镇子里少有的那种漂亮到极致的姑娘,正值青春年华,是当地一家青梅舞蹈团的舞蹈演员,姑娘正如她的名字一样,貌美如花,气质里又有梅花的遗世独立、秀雅脱俗,她在舞台中央起舞时仿佛一株凌寒傲雪的红梅,冷艳幽香,容色倾城。

当虚荣、欲望穿行在大街小巷里,横亘在灯光掩饰下的雾色腾腾的夜里,浮显在人们变了味的笑容里,原本美好优渥的生活很可能被拉扯进沼泽里,慢慢沦陷,却又措手不及。

如果不是她身为菩提拂万物,心似莲心不染尘,人心的丑恶也不会这样袒露无疑。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胡咏梅也到了结婚的年纪,来胡咏梅家提亲的高官子弟、富贾名商踏烂了门槛,咏梅母亲李兰芳,她涂着厚厚脂粉的脸上洋溢着精明势利的笑容,显然她已经风韵不在,岁月终究是败美人。

她母亲笑咪咪的和达官显贵在前厅喝茶,气定神闲的样子,一双凤眼里却闪着老鹰捕食那般时锐利的光,这个女人的虚荣和势利在镇子里是出了名的。

青方舞蹈团去了隔壁的镇子演出,那天座无缺席,咏梅他们表演王安忆的《长恨歌》。

台上的人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李哲翰凝望着咏梅入了迷,心想这世上竟有这般精致、美丽的女人,宛如深闺之中一支含苞欲放的红梅,发着淡淡幽香,可望又遥不可及。

他想——要是能和她说上一句话就好了,要是能和她说上一句话就好了。

张明礼伸手拍一下李寒竹的肩膀,玩笑的说:“看你的样子是鬼迷心窍了!”

李寒竹说:“我要是能和台上这个姑娘说上一句话就好了。”

李寒竹和张明礼从小一起长大,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刚好两人大学周末不用上课,两人家庭都不宽裕,看不起电影,就一起来看免费的舞蹈剧。

张明礼身高一米八,身体强壮,性格开朗,为人仗义醇厚。张明礼睁着浑圆的大眼,宽厚的手掌一把拍上李旭胸脯说:“走,我带你去后台找她!”

李寒竹迟疑了,他说:“她不认识我,我这么跑去,会吓着她的。”

尽管他口里这么说,他的脚步还是老实跟着张明礼走向了后台,第一次他的心思变得像江南女子手中的针线一样细密。

咏梅正微笑着和一群人聊天,许多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士为她献上美丽的鲜花,她鞠躬道谢的弧度优雅而迷人,好像四周漆黑一片,她是舞台中央聚光灯下的耀眼的明星。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离咏梅只有三米远了,他的呼吸变得急促,四周的人已经离开,咏梅独坐在梳妆台前,举一把桃木梳子,梳理她犹如天鹅绒慕布般的黑发,脖子的曲线修长,一举一动都颠魂倒魄,他看着咏梅又忘了呼吸。

张明礼一用力把李寒竹推到咏梅身边,她握着桃木梳的手像触电一般颤抖了一下,停在空气中,随即她站起来看见眼前的少年,身材欣长,眉目如画,文质彬彬,她微微发怔手中的梳子掉落下来发出咔嚓脆响,摔成两半,她又惊慌失措的俯身去捡,二十三年第一次她在人前这般失态。

李寒竹抢先拾起来,她的脸颊发红,他不敢看她的眼睛只是谦卑有礼的俯身把梳子递给她,说:“姑娘,很高兴能跟你说上一句话。”

咏梅抬起身子,打量了李寒竹一眼,她没有接过梳子,转过身,轻声道:“你走吧。”

她心里明白她的母亲是不会允许她和这个人交往。

晚上回到寝室李寒竹脑海里都是那把桃木梳的声声脆响,还有咏梅似红富士般晶莹通红的脸颊,喜悦铺天盖地浮上心头,搅了深夜的困意。

青方舞蹈团会在这个镇子呆上一个月为不同学校表演,李寒竹还能抓住这个机会多见咏梅几次。咏梅每表演一场,李寒竹都必去,而且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他不确保她能看见他,但还是这么做了。

表演结束了,他和张明礼站在离后台离咏梅五米远的地方,等人群消散了,他才走过去,像粉丝崇敬偶像那样给咏梅送花,咏梅心照不宣,但她只是收下后对他浅浅鞠躬道谢。

喜欢的一个人的心情,就好像她在的地方就是你乍破无边黑夜的光明。

当他得知九月十四日是咏梅在镇上最后一场表演时,他用攒了半年想给母亲买一件棉袄的钱给咏梅先买了一把桃木梳,上面雕刻一对鸳鸯戏水的图案,十分精致。又买了一束白百合,气味优雅,独到好处的芬芳。

他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没有看咏梅的表演,而是反复抚摸手中的桃木梳,他反复练习要和咏梅说的话:“姑娘,我二十岁,家里有一个母亲,我在读大学……”

张明礼伸了个懒腰,边打哈欠边说:“兄弟你应该说姑娘我喜欢你!而不是你家里有几个人。”

表演结束,李寒竹像往常一样站在离咏梅五米远的地方,静静等候人潮退去。

捂在口袋里的桃木梳已经被他温热的汗浸湿了一片,紧张和期待共同交杂着,类同于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新娘穿上婚纱的感受。

他径直走向她,把梳子和鲜花递给她,刷的一下脸就红了,他抬起头,有栊有角的眉毛下黑亮的眼睛闪着惴惴不安的神色,他说:“咏梅姑娘,不好意思,那天我吓到你了,这是我给你道歉的梳子,我是李寒竹,二十岁,家里有一个母亲……”

咏梅接过梳子,莞尔一笑:“谢谢你,我叫吴咏梅,二十三岁,家里有爸爸妈妈两个人……”

两人看着对方的眼睛,恍惚了片刻,然后相视一笑。咏梅脸上浮现淡淡的红晕,像清晨绽放在阳光下的海棠。

李寒竹首先开口:“听说你们要离开了,我能以后给你写信吗?咏梅姑娘,我喜欢你。”

咏梅轻轻点点头,一举一动都带着大家闺秀的典雅气质:“好的,谢谢你的梳子。”

再次分别,她对他浅浅鞠躬致谢。

2、

回到青方镇子后,咏梅在家翻王安忆的《长恨歌》,她感慨女主角“王琦瑶”的命途多舛,不知不觉把目光投向了窗外,阴雨绵绵,哀伤剪不断,理还乱。

她从梳妆台里,找出那枚桃木梳,轻轻抚摸着它的雕花,想起那个每次看她演出都坐在第一排,在后台见她时又呼吸急促,手忙脚乱,对她表白却像自报家门的少年。她脸上不经意间出现一笑倾人城的笑容,这样的花容月貌也就只有她有了。

上个星期三她收到过李寒竹的信,李寒竹写:“我读完书就来你家提亲,你等我,勿念。”初识爱情滋味的咏梅读完这封信,一整天的心就像飘在轻柔的云朵上。她回:“好,我信你,我等你。”

站在高大的树木下仰望天空,因为有茂盛的枝叶阻挡强光,所以忽略了它的刺眼,只感受它温暖的部分。

咏梅此时就是高大树木下仰望天空的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只感受的到温暖的部分,也因此她终会被太阳的灼热刺伤眼睛。

她母亲像往常一样笑咪咪的和达官显贵在前厅喝茶,气定神闲的样子,一双凤眼里闪着老鹰捕食那般时锐利的光。

二十三年的家庭教育和环境熏陶下她无法违背母亲的意愿,她听从了父母的安排与不同的高官子弟相亲,只是连着相了七个青年才俊,咏梅都没有看上,咏梅母亲李芳兰察觉到了其中的端倪,她问咏梅:“丫头,你是不是心上有人了?”

咏梅对母亲微笑,伸手将李芳兰的右手摊放入自己的掌心,轻轻拍了几下,企图让母亲安心:“没有啊,只是没有看上的。”

李芳兰面色严厉,她把手从女儿掌心抽出,背过身去,甩出一踏信:“这是从你房里找出来,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女儿啊,像你这样的身姿容貌多少达官显贵求之不得,你怎么偏偏看上一个穷书生呢?我是绝对不会同意你嫁给他,你必须听我的话,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这样你的婚后生活才能得到保障。”

李芳兰愤怒的声音还在咏梅房里回荡:“这一段时间你不用再出房门了,你所有的信件我都用会火烧的一干二净。你父亲被你气得不轻,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吃饭,你什么时候想清楚了,决定好好相亲,什么时候再出来给你父亲道歉。”

咏梅回到房里,她拿出那把鸳鸯桃木梳轻轻抚摸着,叹息着摇了摇头,眼泪扑簌而下,她轻轻擦去眼泪,重新补好妆,她看着镜子中姣好容颜,苦楚的笑了,好像樱花落了一地的场景。

她用力的将桃木梳向地上摔去,咔嚓一声它断成了两半,一半安静躺在地上,另一半不知道跳去那个角落里消失了。

第一次她见他,为他意乱情迷,摔断了手中的桃木梳,但她知道他们是无法在一起的,所以她背对着他,让他走。第二次他向她告白,她说好,她已经忘了自己是吴咏梅。第三次,他给她写信说要娶她,她说她等他,她变成了站在高大的树木下仰望天空的人。因为有茂盛的枝叶阻挡强光,所以她忽略了太阳的刺眼,只感受太阳温暖的部分。

咏梅爬上床,闭上眼睛。明天起,她就是没去过隔壁镇子表演的胡咏梅,从此,山前山后不相逢。

第二天清晨,她略施粉黛,掩去暗淡的脸色,给父母送去绿茶道歉,她对父母说:“父亲,母亲,梅儿任性了,梅儿知道错了。”

李芳兰笑着唤咏梅到她身边,她抚了抚女儿的手:“乖孩子,我和你父亲为你感到骄傲。”

咏梅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位高干子弟王百川,王百川第一次来提亲时,咏梅母亲一早就喜笑颜开的侯在大门口。

王百川开着他父亲的丰田车姗姗来迟,李芳兰逢人就说——这是我家女婿。

咏梅结婚四年了,算得上家庭和睦,育有一个女儿。然而咏梅并非是在平坦岁月里养尊处优直至老去,多年前命运戏剧性的手悄悄将定时炸弹埋下,等待最后一声滴答声响,现时的美好温纯都将灰飞烟灭。

王百川的爹遭人陷害入了监狱,咏梅家从此末落。李芳兰自然不会看着女儿深陷泥沼,她要伸手将女儿拯救出来,却真正将女儿推向了孤苦无依的后半生。

冬日,落雪之际,雪花纷纷扬扬,飘飘洒洒,只消半日大地便是银装素裹,皆被披上了白衣,那时山河简净,岁月安宁,天地一切,皆是素颜的模样,咏梅和她的女儿跪在李芳兰坟前,咏梅对女儿说:“寒竹,给外婆磕头。”

咏梅不似当年那般花容月貌了,如今她面部削瘦暗淡,眼窝凹陷,眼角滋生出细密的法令纹,脖子的曲线也不胜从前优雅,她已经被生活耗尽了美貌,眼里饱含着心酸苦楚。

她跪在坟前喃喃自语:“母亲,您知道吗?从前我同情《长恨歌》里的“王琦瑶”貌美无双却一生情路坎坷,命途多舛最后死于非命。可是现在的我同情我自己,您逼着我嫁给王百川我嫁了,我以为能平平坦坦的过完一生,可是您又逼着王百川和我离了婚,王百川虽然落魄了,但是他终究还是遇见了一个爱她的女人,生活幸福。而我将顶着“离过婚”过一辈子。一个女人要的不过是一个肩膀,一个归宿,一个家,可是我都错过了。是您亲手毁了我的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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