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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辜鸿铭其文(10)

StillareSpringchambersdreaminsidemen!

自由一点的英文译诗,也可以像如下的样子:

TheyvowedtosweeptheheathenhordesFromofftheirnativesoilordie,

Fivethousandtasseledknights,sableclad,

Alldeadnowonthedesertlie.

Alasthewhitebonesthatbleachcold,

FaroffalongtheWutingstream,

Stillcomeandgoaslivingmen,

Homesomewhereinthelovedones‘sdream.

现在,如果你把它跟我的可怜拙笨的英语版本相比,你将会看到原始的汉语版本在字句和形式上是多么的清晰,文意是多么的简单。汉语原诗在字句、形式和概念上是多么的清晰和简约,而且思想是多么的深邃,以及它是多么的饱含感情。

为了对这种中文文学作品——一种用极其简单的语言表述深邃的思想和感情的作品——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你必须去读希伯来人的《圣经》。希伯来人的《圣经》是世界文学中最为深奥的书之一,并且其语言很清晰和简单。如我们来看看这段:“这个忠实的城邦怎么成了一个妓女?那些高高在上的男人都是一些虚伪的叛徒和强盗的同伙;每个人都喜欢得到馈赠,并追求回报;他们一方面不审理来自孤儿的案件,同时也不理睬送呈给他们的寡妇案件。”来自同一先知之口的还有另外一段:“我打算让小孩去做他们的高官,用婴儿统治他们,这样人们就将受到他们的压迫。小孩很傲慢地反对老人,用低微来对付高尚。”这是怎么样的一幅图画啊!一幅可怕的国家的图画。在这之前你看过这样的图景吗?事实上,如果你想拥有一种改变人类、教化人类的文学,你必须进入希伯来人或希腊人的文学,或者是到中国文学中去找。但是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废弃了的语言了。而汉语仍是一种有生命力的语言,一种现在近四亿人仍然依靠的语言。

现在我来总结一下关于中国语言我想说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口语与书面汉语一样,是一种很难的语言,但这种困难不是根源于它的复杂性。拉丁文和法语等一些欧洲语言是很难学的,这是因为它们是复杂的,它们有许多规则。中文很难学不是因为它是很复杂,而在于它很深奥难懂。汉语是很难学的,因为这是一种用简单的语句来表达深邃感情的语言。这就是中国语言很难学的秘密。实际上,如我在其他所言,汉语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种诗化语言。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典文学中,即使是散文中一封简单的信读起来就像是一首诗。为了理解书面汉语,特别是我所说的高度优雅的汉语,你必须拥有丰富的天资:你的心灵和大脑,心灵与智力得到同等发展。

那些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觉得汉语特别难学,其原因也在于此。这是因为,现代欧洲教育只注重发展人的天性的一部分,即他的智力。换言之,汉语对于一个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来说之所以很难,其原因在于,汉语是很深奥的;然而,现代欧洲教育的目标更多地在于追求数量,而不是质量,如此很容易培养出一些浅薄之徒。而对于那些半受教育的人而言,即使是我说的汉语白话,他们也觉得是很难的。这些半受教育的人或许可以成为人们常言的富翁,但如果要他们理解古典高级汉语的话,那简直比骆驼穿针还难,这其中的原因也在与此。这是因为,书面汉语仅仅是那些有教养的人所使用的。简而言之,书面汉语难懂的原因在于它是一种真正受过教育的人使用的语言,然而,真正的教育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正如希腊谚语所言:“美好的东西总是很难的。”

永远做不到

然而,在我定论之前,让我再举一个书面汉语的例子,以此来说明我所言的简单而质朴的感情,即使是在那种低级的古典汉语以及正式通用的汉语中,也可以随处可见。这是一首现代诗人写于除夕之夜的四行诗,汉语如下:

示内

莫道家贫卒岁难,

北风曾过几番寒。

明年桃柳堂前树,

还汝春光满眼看。

这首诗,逐字逐句翻译成英文,则是——

Don’tsayhomepoorpassyearhard,

Northwindhasblownmanytimescold.

Nextyearpeachwillowhallfronttrees,

Pay-backyouspringlightfulleyessee.

如果自由一点,则可以译为如下:

Tomywifefretnot,thoughpoorweyetcanpasstheyear,

Letthenorthwindblowne‘ersochillanddrear.

Nextyearwhenpeachandwillowareinbloom,

You’llyetseespringandsunlightinourhome.

在此我可以列举一个更悠久的作品。它是中国的华兹华斯、唐代诗人杜甫的一首诗。下文我首先给出我的英文翻译,其内容为:

Meetinwithanoldfriendinlife,friendsseldomarebroughtnear.

Likestars,eachoneshinesinitssphere.Tonight,oh,whatahappynightWesitbeneaththesamelamplight.Ouryouthandstrengthlastbutaday.

YouandI,oh,ourhairsaregrey.Friends!Halfareinabetterland,Withtearswegraspeachother‘shand.

Twentymoreyears,short,afterall,Ionceagainascendyourhall.

Whenwemet,youhadnotawife;Nowyouhavechildren,suchislifebeaming,

theygreettheirfatherschum;TheyaskmefromwhereIhavecome.

Beforeoursay,weeachhavesaid,Thetableisalreadylaid.

Freshsaladsfromthegardennear,Ricemixedwithmillet,frugalcheer.

Whenshallwemeet?Itishardtoknow.Andsoletthewinefreelyflow.

Thiswine,Iknow,willdonoharm.Myoldfriend’swelcomeissowarm.TomorrowIgo,tobewhirled.Againintothewide,wideworld.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我承认,上述译文几乎是拙劣的,它仅仅译出了汉语诗的大意而已。但是,这首诗中,它那如口语般简洁的行文,却带着一种无法言说的优雅、高贵以及悲伤,所有这些我都无法用英语表达。或许,那是永远做不到的。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他之外的其他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

斯特德先生曾经问道:“马丽·果勒里受大众欢迎的秘密何在?”他自己的回答为:“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阅读小说,沉醉于马丽·果勒里世界中的忠实信徒约翰·史密斯们,将她捧为这一领域的权威。他们生活于其中,活动于其中,并在其中体现其价值。”在英国,马丽·果勒里之于约翰·史密斯们,就如阿瑟·史密斯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但是,那些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的人们的差别也在于此。真正受过教育的人都想读那些能告诉事物的真相的书,而半受教育之徒,他们宁肯读那些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虚荣心的刺激,而想使事物成为什么样的书。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都想成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优越者,但是阿瑟·史密斯则基于此,而写了一本书,最终他证明他以及约翰·史密斯实际上比中国人优越得多。因此,阿瑟·史密斯自然成了约翰·史密斯很亲近的人了,他那本《中国人的特性》因此而成了约翰·史密斯的圣经。

然而,斯特德说:“正是约翰·史密斯以及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因此,最近我不厌其烦地阅读那些给约翰·史密斯提供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观念的书籍。

算术型智能

那个早餐桌上的独裁者将人的心灵分为两类,一类是算术型智能,一类是代数型智能。他阐述道:“所有的经济和实际智慧,都是‘2+2=4’这种数学公式的延伸或变化。而对于每个哲学陈述而言,则更多地具有‘a+b=c’公式的一般特性。”现在我们来看,整个约翰·史密斯家族,自然是属于独裁者所称的“算术型智能”的心灵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成假名约翰·布尔,他将自己的前途与简单的‘2+2=4’公式联系在一起,并来到中国出售他的曼彻斯特产品。为了挣钱的目的,他和中国人约翰相处很好。因为他和中国约翰,他们都明白并完全赞同‘2+2=4’的公理。但是,如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一样。他来到中国,但满脑子都是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他也不再满足于出售曼彻斯特产品,并且还想开化中国人。或如其所言,即“传播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结果是约翰·史密斯与中国人约翰关系破裂。并且进一步恶化的是,由于受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影响,中国人约翰已不再是曼彻斯特产品诚实的好主顾了。他们忽视商业,并跑到‘张园’去庆祝立宪,事实上已变成了一群疯狂的改良者。”

不久前,我受辛博森《重塑远东》和其他一些书籍的启发,我试图去编撰一本关于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手册。结果是,迄今为止只是以下的一些东西:

人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给大英帝国增光。

你相信上帝吗?

是的,当我去教堂的时候。

但你不在教堂时,你信仰什么呢?

我相信利益,什么东西能给我带来报酬。

什么是合理的信念?

相信人人为己。

工作的合理理由是什么?

把钱装入你的腰包。

何为天堂?

天堂表示能入住百乐街,并且开着敞篷车。

什么是地狱?

地狱意味着失败。

人类的完美状态是什么?

赫德先生在中国海关工作。

什么是亵渎神灵?

否认赫德先生是一个伟大的天才人物。

什么是最大的恶?

阻碍不列颠的贸易。

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四亿中国人?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你是做什么祈祷?

感谢主!我们与邪恶的俄国人和残暴的德国人不一样,他们想瓜分中国。

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传播者?

莫理循博士,《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如果说以上是对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真实陈述,那可能有失偏颇。但是,任何人只要努力地阅读一下辛博森的著作,他就不会否认以上内容的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的书的约翰·史密斯所传播的盎格鲁·撒克逊的观念的公正陈述。

最奇怪的事是,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居然在中国产生了实际效果。受此观念的影响,中国的那些约翰们便急不可待地想去实现中华帝国的光荣与辉煌。八股文的中国古老文学是一种空洞但无害之物。在外国朋友将会看到,在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下喧嚷着建立的新式中国文学,将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之物。最后,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将发现要完蛋的不仅仅是曼彻斯特产品,此外他还被迫花费另一笔开支,用以派遣一个戈登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消灭他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即那个因接受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而成了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只是题外话。

于此,我想简明说明的是,这就是理智的英国人。在我看来,那些只是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获取乱七八糟的言论的外国人,当他们来到中国后,如果还能同他必须打交道的中国人和睦相处,那简直是一大奇迹。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题为《远东:历史及其问题》中举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书中说道:

“影响在远东的西方列强的所有问题的因素,在于如何鉴别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不仅看待问题的方式与西方人立场不同,而且他的整个思维和推理模式也与西方人存在差异。那种亚洲人所特有的知觉,与我们所赋予的知觉恰恰相反。”

在中国,一个英国人在读完最后一句话后,如果他遵循逻辑混乱的克劳斯先生的忠告,则当他需要一张白纸时,他就会对他的孩子说:“孩子,给我拿一张黑纸来。”我想,出于维护那些在中国的追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名声考虑,当他们来中国并与中国人生活在一起之时,应该抛开那些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事实上,我坚信那些与中国人相处很好的外国人,是那些坚持2+2=4,而抛弃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关于那些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即a+b=c这种理论的人。确实,当人们想起以前的日子,在阿瑟·史密斯撰写《中国人的特性》之前,大英的公司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与中国买办的关系是那样亲密无间,而且代代相传。当人们对此记忆犹新的话,他就会问道,无论对于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和坚持关于a+b=c的东方本质理论、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

一个大汉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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