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汉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印度人,1869年出生。他是印度民族运动领袖,在印度被人们尊称为“圣雄”。
甘地于1888年留学伦敦学习法律,回国后在孟买当律师。从1893年起,他在南非长期进行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提出了“非暴力抵抗”的口号。1920年甘地回到印度,倡导对英国殖民政府展开“非暴力”的“不合作运动”。他领导印度国大党积极开展争取印度独立的斗争,主张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在反殖民主义运动中团结合作,并提倡进行社会改良及妇女地位平等。
1948年1月,印度发生了锡克族人和穆斯林教徒的纠纷。许多印度锡克族的难民占领了穆斯林的清真寺。甘地为了平息这场纠纷,1948年1月13日,在新德里进行第15次绝食,终于平息了这场纠纷。锡克族难民把清真寺还给了伊斯兰教徒。
但是,甘地的行动却引起了一些极端分子的不满。在印度浦那市的一家报馆里,纳拉扬·阿普迭和纳拉姆·戈德赛认为甘地提出的“非暴力抵抗”的口号是胆小鬼的懦言,理想的印度不允许有对穆斯林的友善和宽容。于是,他们纠集了几个同伙要置甘地于死地。
1948年1月30日,甘地照常到比拉大厦做祈祷。戈德塞男扮女装腰藏手枪,混入祈祷场地,向半米远的甘地连开了三枪,“圣雄”就这样离开了人世。1949年11月15日,戈德赛和阿普迭被处以绞刑。同伙卡尔卡雷、帕赫尔和戈帕尔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