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景迂经说
【原文】
景迂子晁以道留意六经之学,各著一书,发明其旨,故有《易规》、《书传》、《诗序论》,《中庸》、《洪范传》、《三传说》。其说多与世儒异。
谓《易》之学者所谓应、所谓位、所谓承乘、所谓主,皆非是。大抵云,系辞言卦爻象数刚柔变通之类非一,未尝及初应四、二应五、三应六也。以阳居阳、以阴居阴为得位,得位者吉。以阳居阴、以阴居阳为失位,失位者凶。然则九五、九三、六二、六四俱善乎?六五、六三、九二、九四俱不善乎?既为有应无应、得位不得位之说,而求之或不通,则又为承乘之说。谓阴承阳则顺,阳承阴则逆,阳乘柔则吉,阴乘刚则凶,其不思亦甚矣。又必以位而论中正,如六二、九五为中且正,则六五、九二俱不善乎?初、上、三、四永不得用中乎?卦各有主,而一概主之于五,亦非也。
其论《书》曰:予于《尧典》,见天文矣,而言四时者不知中星。《禹贡》敷土治水,而言九州者不知经水。《洪范》性命之原,而言九畴者不知数。舜于四凶,以尧庭之旧而流放窜殛之。穆王将善其祥刑,而先丑其耄荒。汤之伐桀,出不意而夺农时。文王受命为僭王,召公之不说,类乎无上。太甲以不顺伊尹而放,群叔才有流言而诛,启行孥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盘庚行劓殄之刑而迁国,周人饮酒而死,鲁人不板干而屋诛。先时不及时而杀无赦。威不可讫,老不足敬,祸不足畏,凶德不足忌之类。惟此经遭秦火煨烬之后,孔壁朽折之余,孔安国初以隶篆推科斗。既而古今文字错出东京,乃取正于杜林。传至唐,弥不能一,明皇帝诏卫包悉以今文易之,其去本几何其远矣!今之学者尽信不疑,殆如手授于洙、泗间,不亦惑乎?论《尧典》中星云,于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毕见者,孔氏之误也。岂有七宿百九度,而于一夕间毕见者哉?此实春分之一时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见之中星也。于夏至而东方角、亢七宿合,昏毕见者,孔氏之误也。岂有七宿七十七度,而于一夕间毕见者哉?此夏至一时之中星,非常夜昏见者也。秋分、冬至之说皆然。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说。所辩圣典,非所敢知。但验之天文,不以四时,其同在天者常有十余宿。自昏至旦,除太阳所舍外,余出者过三之二,安得言七宿不能于一夕间毕见哉?盖晁不识星故云尔。
其论《诗序》云,作诗者不必有序。今之说者曰,序与诗同作,无乃惑欤!且逸诗之传者,岐下之石鼓也,又安睹序邪?谓晋武公盗立,秦仲者石勒之流,秦襄公取周地,皆不应美。《文王有声》为继伐,是文王以伐纣为志,武王以伐纣为功。庭燎、沔水、鹤鸣、白驹,箴、规、诲、刺于宣王,则云汉、韩奕、崧高、烝民之作妄也。未有《小雅》之恶如此,而《大雅》之善如彼者也。谓子衿、候人、采绿之序骈蔓无益,《樛木》、《日月》之序为自戾,《定之方中》、《木瓜》之序为不纯。孟子、荀卿、左氏、贾谊、刘向汉诸儒,论说及诗多矣,未尝有一言以诗序为议者,则序之所作晚矣。晁所论是否,亦未敢辄言。但其中有云,秦康公隳穆公之业,日称兵于母家,自丧服以寻干戈,终身战不知已,而序渭阳,称其“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是果纯孝欤?陈厉公弑佗代立,而序墓门责佗“无良师傅”,失其类矣。予谓康公《渭阳》之诗,乃赠送晋文公入晋时所作,去其即位十六年。衰服用兵,盖晋襄公耳,《传》云“子墨衰绖”者也。康公送公子雍于晋,盖徇其请。晋背约而与之战,康公何罪哉?责其称兵于母家,则不可。陈佗杀威公太子而代之,故蔡人杀佗而立厉公,非厉公罪也。晁诋厉以申佗,亦为不可。
其论《三传》,谓杜预以左氏之耳目,夺夫子之笔削。公羊家失之舛杂,而何休者,又特负于公羊。惟《谷梁》晚出,监二氏之违畔而正之,然或与之同恶,至其精深远大者,真得子夏之所传。范宁又因诸儒而博辩之,申《谷梁》之志,其于是非亦少公矣,非若杜征南一切申《传》,决然不敢异同也。此论最善。
然则晁公之于群经,可谓自信笃而不诡随者矣。
【译文】
晁景迂之子晁以道留意于六经之学,针对六经各著一书,阐明六经的宏旨,书为《易规》、《书传》、《诗序论》、《中庸》、《洪范传》、《三传说》。其学说与当世儒生多有不同。
他认为研究《易》的学者所说的应、位、承乘、主等卦象都不对。他的论述大意是说,《系辞》上所谈的卦爻、象数、刚柔变通之类并不一致,未曾为初应四、二应五、三应六等卦。
以阳居阳、以阴居阴为得位,得位则吉利。以阳居阴、以阴居阳为失位,失位则凶。然则九五、九三、六二、六四都是好卦象吗?六五、六三、九二、九四的卦象都不好吗?既然持有应无应,得位不得位之说,而求卦时或不通,则又持承乘之说。说阴承阳则顺,阳承阴则不顺,阳乘柔则吉利,阴乘刚则不吉利,这太没有进行思考了。又必定要以卦位来论中正,如六二、九五爻为中且正,难道六五、九二都不好吗?难道初爻、上爻、三爻、四爻永远都不得用为中吗?卦各有主,而一概以五为主卦,这是不对的。
他论《尚书》说:我于《尧典》中懂得了天文,但谈论四时的却不知道中星。《禹贡》是专讲施土治水的,但谈论九州的人却不知道水是怎样源出于山而流入海的。《洪范》是专讲性命之源的,而谈论九畴--即治理天下大法的却不懂术数。舜对于鲧、共工、欢兜、三苗等四凶,因为他们是尧庭的旧臣,而将他们流放或杀掉。周穆王将欲改善他的刑罚时,而先羞辱了他的老臣。商汤将伐桀,先出其不意剥夺他的农时。
周文王受命于天自号周王,召公不高兴,认为商王还在,这是无上。商王太甲因不顺从伊尹而被放逐,管叔、蔡叔、霍叔因制造流言而被诛戮。夏启实行一人犯罪株连亲族的刑罚,以警告不听从命令的人。盘庚实行割鼻之刑来强迫臣民搬迁国都。周朝人饮酒则处死刑,鲁国人不用板干造房就杀头。提前到达与不按时到达都要杀无赦。威严不可以终结,老人不值得敬重,灾祸用不着畏惧,凶德之名声不必顾忌。只是《尚书》经过遭受秦始皇的大火焚烧之后,孔宅墙壁的腐朽拆除之余,孔安国才开始以隶书篆书推断辨认科斗文字。既而古文、今文两种文字的《尚书》交错出现于东京洛阳,由经学家杜林进行统一订正。传到唐代以后,更加难以统一,唐明皇诏令卫包全部以今文改易,至此,这部书距离他本来的面目已不知相差多远了。如今学者尽信不疑,似乎是亲授他们于洙、泗二水之间,这不是很糊涂吗?晁以道论《尧典》中星,他说,于春分那天,南边的井、鬼等七星宿会合,黄昏时全都看得到,这种说法是孔子的失误。哪里会有七颗星宿在一百零九度而于一夕之间全部看得到呢?这实际上是春分的一个时辰,处在正位上的中星,不是经常可以夜见的中星。在夏至之日,东方角、亢七星宿合,黄昏毕见,这也是孔子的失误,哪里会有七星宿七十七度而于一夕之间全部看得到呢?这是夏至一个时辰的中星,不是每天黄昏所见到的中星。秋分、冬至之说也是如此。凡此以上,都是晁氏之说。他所争辩的《尧典》中的问题,我不敢发表意见,但验之天文,不论四季的哪个季节,同在天上的星宿掌有十余宿。自傍晚至天明,除太阳之外,其余出现的超过了三分之二,怎么能说七星宿不能在同一夕之间出现呢?这大概是晁氏不真正认识星宿而说的这些话吧。
他论《诗序》说:作诗不必非要作序,而现在论诗的人却说,《序》与《诗》是同时作的,太糊涂了!就拿逸诗来说吧,它的流传,是因岐山下刻有石鼓文的缘故,又哪里见过序文呢?
晁氏说晋武公窃取政权而立,秦仲是石勒一类人物,秦襄公靠辅佐平王东迁而取得了周朝的封地,这些人都不应当赞美。《文王有声》的诗篇是宣扬征伐的,是文王以伐纣为志向,武王以伐纣为功德。《庭燎》、《沔水》、《鹤鸣》、《白驹》等诗篇,是对周宣王进行箴贬、规劝、教诲、讽刺的,而《云汉》、《韩奕》、《崧高》、《烝民》是妄作之篇。没有坏到像《小雅》那种程度的,也没有好到像《大雅》那种程度的。
他认为《子衿》、《候人》、《采绿》等篇的序文,骈丽杂乱而无益,《樛木》、《日月》篇的序文是自戾,《定之方中》、《木瓜》等篇的序文不纯正。孟子、荀卿、左丘明、贾谊、刘向以及汉代诸儒,对于《诗》的论述很多,但未尝有一言论及《诗序》,是则《诗序》所作很晚(相传为汉人毛氏所作)。晁氏所论正确与否,我不敢发表意见。但其中说到秦康公葬送了秦穆公的霸业,经常向母亲的娘家晋国发动战争,服丧期间也要大动干戈,挑起战争,一生打仗不知终止,而诗篇《渭阳》的序中则称他“我见到舅舅,就
像母亲还活着一样”,这果真是表达纯正的孝情吗?陈厉公杀陈佗并代佗自立,而诗篇《墓门》的序文只是责佗“没有好的老师”,此语用非所类。我认为康公《渭阳》之诗,是赠送晋文公入晋时所作的,离他登位还有十六年时间。穿着衰服(丧服的一种)用兵,是晋襄公,即《左传》上说的“穿黑色丧服系着麻带”一事。秦康公送公子雍去晋国,是依照晋国的请求而为。晋国背约而与秦相战,康公何罪之有?责备他向母亲娘家称兵是不对的。陈佗杀威公太子而代立,因此蔡人杀陈佗而立厉公,这不是厉公之罪。晁氏诋毁陈厉公而为陈佗申述,也是不应该的。
他论《三传》说,杜预充当了左丘明的耳目,剥夺了孔夫子对《春秋》的笔削订正之功。公羊家则舛讹繁杂,而何休又特别负欠于公羊。只有《谷梁传》晚出,是其作者谷梁赤对《左传》、《公羊传》进行鉴别纠谬的基础上写成的,虽然有些错误与二传相同,但该传的精深远大之处,则是真正得到了子夏所传的那些部分。范宁又借助诸儒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广博的辩析,引申阐发了谷梁赤的意旨,但对于是非的评断也有失之公允的地方。但他不像杜预,一切都为左氏申辩,不敢提出不同意见。我认为晁氏的这段议论最好。
尽管晁氏对六经的论述值得推敲商榷之处不少,但他对于群经的研习充满自信而且不诡饰盲从。
邳肜郦商
【原文】
汉光武讨王郎时,河北皆叛,独钜鹿、信都坚守,议者谓可因二郡兵自送,还长安。惟邳肜不可,以为若行此策,岂徒空失河北,必更惊动三辅。公既西,则邯郸之兵,不肯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离散逃亡可必也。光武感其言而止。东坡曰:“此东汉兴亡之决,邳肜亦可谓汉之元臣也。”肜在云台诸将之中,不为人所标异,至此论出,识者始知其然。汉高祖没,吕后与审食其谋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今乃事少主,非尽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发丧。郦商见食其曰:“诚如此,天下危矣。陈平、灌婴将十万守荥阳,樊哙、周勃将二十万定燕、代,比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兵还向以攻关中,亡可翘足待也。”食其入言之,乃发丧。然则是时汉室之危,几于不保,郦商笑谈间,廓廓无事,其功岂不大哉?然无有表而出之者!迨吕后之亡,吕禄据北军,商子寄绐之出游,使周勃得入。则郦氏父子之于汉,谓之社稷臣可也。寄与刘揭同说吕禄解将印,及文帝论功,揭封侯赐金,而寄不录,平、勃亦不为之一言,此又不可晓者。其后寄嗣父为侯,又以罪免,惜哉!
【译文】
光武帝刘秀讨伐王郎时,河北诸郡多叛变光武,奉迎王郎,只有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信都(今河北杜冀县)坚守未降王郎。有人提议让二郡之兵自己前往长安。惟邳肜认为不可以这样做,认为若执行这种计策,不但是白白失掉了河北,还必定要惊动三辅(今陕西中部地区)。公(指刘秀)既然要回西边,则邯郸之兵,必定不肯丢下父母,背离城主,千里送公回长安,他们在半路离散逃亡是不可避免的。光武听了他的话而没有采纳西还之计。苏东坡说:“此关系到东汉存亡的关键,邳肜可以说是东汉的元勋重臣啊!”彤在云台诸将中,不为人们所重视,至苏氏此论一出,人们才理解为什么把邳肜这种没有什么名气的人图像于兰台二十八将之中。
汉高祖去世,吕后与审食其密谋说:“诸将过去与高帝都是编户民出身,如今他们奉事少主,不把他们全部杀掉,天下不会安宁。”因此不发高祖之丧(意即不宣布高祖逝世的消息)。郦商见审食其说:“若真的这样做,天下就危险了。陈平、灌婴带领军队十万守在荥阳,樊哙、周勃将二十万军驻扎燕(今北京一带)、代(今河北蔚县东北),一旦听说皇帝驾崩,诸将被杀,必定连兵掉头进攻关中,灭亡之日可以翘足等待了。”审食其入宫同吕后说了,于是打消了商定的计谋,宣布高祖死亡的消息。然则一场涉及汉室存亡的危机,由郦商在谈笑之间化解了,其功可不大吗?然而没有一个人提出予以表彰。吕后死了,吕禄掌握北军,郦商之子郦寄,诱骗他出去游玩,使周勃得入北军。郦商父子对于汉朝,可以说是社稷之臣啊!郦寄与刘揭一同去说服吕禄将印信交出来,及文帝论功,刘揭封侯赐金,而郦寄没有录名,陈平、周勃亦不为寄说句话,这真是令人费解。后来郦寄继承父亲的侯爵,又以获罪被剥夺了,可惜呀!
《武成》之书
【原文】
孔子言:“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所谓服事者,美其能于纣之世尽臣道也。而《史记·周本纪》云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其后改法度,制正朔,追尊古公、公季为王。是说之非,自唐梁肃至于欧阳、东坡公、孙明复皆尝著论,然其失自《武成》始也。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今考其书,云“大王肇基王迹,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及武王自称曰“周王发”,皆纣尚在位之辞。且大王居邠,犹为狄所迫逐,安有“肇基王迹”之事?文王但称西伯,焉得言“诞膺天命”乎?武王未代商,已称周王,可乎?则《武成》之书不可尽信,非止“血流漂杵”一端也。至编简舛误,特其小小者云。
【译文】
孔子说:“周的道德,可以说是至德啊!三分天下,周已占有二份,还是服事商朝。”这里所说的“服事”,是赞美周能在纣王之世尽臣下之道义。而《史记·周本纪》说西伯(指周文王)在受命之年称王,而裁断虞国与芮国的争讼,其后改革法度,制定正朔,追尊祖父古公、父公季为王。这种说法的错误,自唐朝的梁肃至宋朝的欧阳修、苏东坡、孙明复都曾写文章指出过。然而它的失实却从《武成》这部书开始。孟子说:“我对于《武成》这部书,只取它的十分之二三罢了。”今考其书,说“大王开始奠定王业的根基,文王诞生禀受天命,安抚华夏四方”,及武王自称为“周王发”,都是商纣王尚在位的言辞。且太王(古公亶父)居邠时,正为狄人所胁迫追
逐,哪有奠定王业根基的事呢?文王只称西伯,怎么能说“诞生禀受天命”呢?武王未代商称王,而自称武王,这可能吗?如此而言,则《武成》之书不可尽信,还不只是如“血流漂杵”这种失误记载。至于该书编纂的讹误,只算是小问题。
象载瑜
【原文】
汉郊祀歌象载瑜章云:“象载瑜,白集西。”颜师古曰:“象载,象舆也。山出象舆,瑞应车也。”赤蛟章云“象舆锺辕”,即此也。而景星章云:“象载昭庭。”师古曰:“象谓悬象也。悬象秘事,昭显于庭也。”二字同出一处,而自为两说。按乐章词意,正指瑞应车,言昭列于庭下耳。三刘汉释之说亦得之,而谓“白集西”为西雍之麟,此则不然。盖歌诗凡十九章,皆书其名于后,象载瑜前一行云“行幸雍获白麟作”,自为前篇“朝陇首,览西垠”之章,不应又于下篇赘出之也。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