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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今夕何夕,为君无悔(2)

“那…你和她…也是结婚才…”文静似乎不甘心,脱口而出,问完又怕沈言生气,结结巴巴解释,“对不起,我…不是有意…”

沈言眉头微微一蹙,即刻松开,眉宇间似乎有些疲惫,“是…我和她也是…”

文静红了脸,这才低头一笑。

“现在放心了吗?那我走了?”沈言暗暗呼出一口气,有如释重负之感。

文静把手缠在他胳膊上,“那我和你一起去,他住院以来我还没去看过他呢!”

沈言迟疑了一下,“好吧。”

黎安柏的夜店自出事以后就关了几天门,如今刚出院的他自然是在家里修养,沈言将车开到黎家,黎家的人跟他都很熟,管家主动来给他开车门,十分热情地说,“沈少爷,这么巧你也来了,七小姐…”

管家刚说完,便看见文静从车里出来,把余下的话吞进肚子里,点了点头,“你好。”

文静从来没来过黎家,管家不认识她,但是能让沈言带过来的人,应该跟沈言关系密切,所以,“七小姐刚到”这几个字是说不出来的了。

“两位请。”管家把他们往家里领。

忽然,从花园冲出两只大狼狗来,朝着文静的方向“嗷嗷”直叫,把文静吓得惨无人色,躲到沈言身后,浑身发抖。

管家和沈言都高声斥责,那狼狗却几乎扑到沈言身上来。

“小安!小柏!快回来!”两声清脆的呼喊声响起,两只狼狗迅速回奔,乖乖伏下,撑起前脚等候来人手中的狗粮。

“七?”沈言发现来人竟然是初七,眸中一亮,“你怎么来了?”

初七先看到沈言,也是十分惊喜,继而,沈言身后的文静出现,朝初七轻轻点头。初七大大方方点头,“你们也来了!我听说小安子出院了,叫小陈带我来看看,好久没见小安小柏了,居然还记得我,和它们玩一会儿就熟了。”

初七戏谑的目光看向沈言,好像在说,这人,有时候还真不如狗呢…

沈言似乎读懂了她的目光,略显尴尬,咳了两声,“我们进去看看他!”

“去吧去吧!我就和狗呆在一起吧!”初七那语气,仿似在说,她宁可与狗在一起,也不愿和他们在一起。

沈言的脸色有些难看,悻悻进了屋。

黎安柏虽然出院,但伤未好全,还打着石膏,见他俩来,十分高兴,“今天是吹什么风,把大小嫂子都吹来了!我有福气了!”

文静的脸色微微发白,沈言便瞪了他一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怎么样了?这么快就出院了?”

黎安柏把他的石膏脚搁在茶几上,“呆在医院我闷啊!我会死的!不如你把嫂子借我几天,在我脚还没好之前给我解解闷?”

文静以为是说她,惶恐不安地靠近沈言,“可是…我不会解闷…”

“呃?”黎安柏呆了呆,恍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哦,对不起,我是说我家七娘娘,叫嫂子叫惯了,一时改不了口,别见怪啊!”

正说着,初七从外面走进来,“小安子,又说我什么坏话呢!”

“哪敢啊!嫂…嘿嘿,娘娘!”黎安柏有些不习惯,讨好地对初七说,“我想喝水,给我倒杯水!”

初七皱了眉,“有没搞错啊?这是你家还是我家?我来你家还没喝上水呢,反倒要我给你倒水!你家那些下人呢?”

“你倒的水香一些嘛!”黎安柏很欠扁的讨好的笑。

初七虽然满是抱怨,可仍洗了手,端了水来,三杯。黎安柏伸了手来取,被初七一巴掌拍开,先在沈言和文静面前各放下一杯,然后才给他,“不懂规矩,客人先拿都不知道吗?”

黎安柏不以为然,“切!老大还算客人?他上小学就开始我家混吃混喝,我怀疑在我家的历史比我还长,自己白吃白喝也就算了,还要带一个你,我每一次藏的好吃的都被你们找到,这还算客人?对了,你们俩老实交代,中学那会你们在我家睡觉都一张床睡的,是不是那时候就…呃?”他扬了扬眉,露出色色的笑,“老大这只大灰狼是不是那时就把小白兔给吃了?这个问题困扰我十几年了…”

“你胡说什么啊你!”初七和沈言异口同声骂他。

“好好好!算我没说!”黎安柏举起石膏手投降,顺便扔给初七一个富有深意的笑。

初七领会了,很想掐他,这家伙,又要告诉她,他是故意的吗?到底存的什么心?

“那我们说点别的吧!说什么呢?”黎安柏凝眉思索,“对了,七娘娘,你可以告诉我吗?为什么每次都能准确无误地找到我藏宝贝的地方?”

初七没说,沈言倒是笑着抢了话去,“这还用问吗?肯定是你们家有间谍了!”

“啊?谁?我哥?”黎安柏恍然大悟,“我说呢!原来是老大你要哄小女友高兴,所以从我哥那里套话的?是不是?这什么世道!胳膊肘都是往外拐啊!”

说起往事,三人的话匣子就打开了。一起成长的经历,让他们有太多太多幼稚而可笑的回忆可以拿出来温习,尤其,幼时的初七和黎安柏又是特爱闹的一对,两人抢玩具打架更是家常便饭。

黎安柏到现在还愤愤不平,“我就不明白了,论年龄,我比嫂子小,论长相,我比嫂子帅,为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帮着她不帮我,每次一打架,挨揍的一定是我!别说我老爸老妈老哥了,就连老管家,也是护着这妖精!”

黎安柏自己都没注意,说着说着,又把初七喊成了嫂子…

初七和黎安柏坐在同一张沙发上,笑出了眼泪,情不自禁笑倒在黎安柏怀里,“得瑟吧你!就你还长得帅?成天拖着两条鼻涕!”

黎安柏伸出一只石膏手,笑着索性搂住初七,“嘿嘿,有一句话,叫冤家路窄,不对,是叫不是冤家不聚头,说得可是我们俩…”

初七这才发现他眼睛里的暧昧,从他身上起来,怒道,“要死啊你!谁和你聚头?死太监一个!”

“你…要负责!”黎安柏的石膏手指着她,“首先我要声明,我是如假包换的真男人!其次,如果我这太监名声在外,讨不到老婆的话,那我可就赖上你了!”

“行了!”沈言老大发话了,脸色有点青,“开玩笑要适度,这玩笑过了啊!她是你姐!”

“男未娶女未嫁,又不是我亲姐,现在流行姐弟恋呢!是不?姐?”黎安柏又扔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是你个头!我回家了!你们还要聊的话我先走了!晚了我妈担心!”初七拧了包就要走。

“这么快就走了!剩我一人多不好玩!嫂子,你留下来陪我睡觉…”黎安柏可怜巴巴地看着初七。

初七假装拿包打他,“滚!信不信我打残了你!”

黎安柏耸了耸肩,“不肯就不肯!有什么呀!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沈言猛然回头盯着他,他做了个鬼脸,“幼稚园的时候…”

初七是笑着跑上车的,而且很自觉的,坐到后排,把副驾的位置留给文静,到了车上,她还在笑,这笑,是发自内心的。

“沈言,真的好久没这么开心了!你觉得呢?”初七的脸因今天畅快的大笑而泛红。

沈言微微一笑,虽没有说话,但表情很是舒坦,显然是认可她的话。

唯有文静,从头至尾,都没有插/进一句话。他们三个人的世界,离她好远好远,有时明明觉得三个人就在眼前,也仿佛有一层铜墙铁壁,在阻止她进入一样…

整整一个晚上,她就像一个观众,看着他们三人唱戏,演绎他们的喜怒哀愁,而她,却连评价的权利也没有,因为不懂…

是的,不懂。

沈言、黎安柏、初七,三个人有着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成长环境,再加上相同的成长经历,所谈的话题别说插嘴,她大多数时候真的听不懂。他们说起的地名、车名、人名、商品的名字、甚至食品的名字,都是她所没听过的,她觉得自己坐在沈言旁边就好像一个傻瓜,患得患失的心理更重了…

此时,虽然和沈言同一辆车,而且还就在他身边,却感觉他仿佛在天边一样,而微一侧头,看见沈言眸子里的柔光和初七眼眸里的亮光燃着同样的内容,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言,我到那个路口下吧,自己搭车回去。”她说出今晚第一句话,声音很轻。

“为什么呀?这么晚一个女孩不安全!”初七插嘴道。

沈言也点头,“嗯,那怎么行?我先送你回家!”

两人一模一样的口吻又让文静心里难受了一阵,不过,她知道,这不能说,说了沈言会不高兴的。

如果说没有委屈,那是假的。她在初七离开之后出现在沈言身边,在公司大多数员工都跳槽以后坚持留下来,和沈言一起同甘共苦,是源于心中早已产生的那份爱慕,起初并没有想过这样的陪伴会有结果,正开始的时候沈言还总是在酒吧赶她,她不怕,只是远远的陪着他,看着他喝酒,她就难过得落泪。

直到终于有一天,沈言不再忽视她的存在,问她怎么这么傻,她也说不出那个爱字,只把沈言面前的那杯酒一口气喝干。

她从没喝过酒,那天,她大醉。

因为醉,所以有勇气,壮着胆子把沈言痛骂了一顿,骂他消极,骂他让所有人失望,骂他对不起地下刚刚逝去的沈家二老…

那天,沈言没有醉,却终是被她骂醒,第二天精神抖索来公司,交给她一大叠积压的文件,要她一天之内处理好。

她知道,过去那个意气风发的总裁又回来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她觉得自己与他的距离近了,慢慢学会去关心他,营养早餐、爱心午餐,她都会悄悄摆放在他桌上,用她的方式去关爱这个男人,去帮助这个男人,希望他早日东山再起。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是,看着他吃完她准备的东西,穿上她送他的衣服,她就觉得满足了,同时,也发现他看她的眼神不再是上司对下属的冷冰。不管那是感激,还是什么,都让她觉得幸福…

巫梓刚那件事,是谁也没料到的,在她痛不欲生的时候,在她觉得自己再没脸站在他身边的时候,在她哭喊着没有人会要一个不干净的女人的时候,是他握着她的手,对她说,他会要她…

正是这一句话,才让她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她以为,她真的找到幸福了…

可这幸福,却因初七的回归而变得风雨飘摇起来,至少,她自己有这个担忧,很明显的,自从初七回来,她就很少见到沈言了,她知道沈言心肠软,她真的害怕,沈言说不出分手两个字,却用这种渐渐的冷淡来暗示她,所以,她今天才会执拗地要他回答,他是不是喜欢她,所幸,他答了喜欢…

“到了!”

她一路思考,没有留意两边的景物,直到沈言提醒她,她才反应过来,“哦,我下车!两位晚安!”

“晚安!”初七也跳下车,等文静下车以后坐了副驾位,望着文静进去的方向啧啧赞叹,“文静住的这儿好漂亮?呵,沈言,你买的吧?怪不得不要沈家老宅了!”

“坐好!系好安全带!哪来那么多废话?!”沈言闷着声音道。

初七呵呵一笑,老老实实自己系安全带,“本宫今天心情好,不和你计较!回家吧!”

没错,她今天心情的确很好。童年,是单纯的快乐,简单得就像一块蓝水晶,快乐一眼就能见到底。

如果,能一直停留在那个阶段多好?她愿意将所有偷到的黎安柏的宝贝都还给他,那么,时间是否可以倒回到从前?

她笑,几分苦涩,即便时光果真能倒流,她仍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心头的阴影无限地扩大起来,两百万是小事,那个DN会是永远的阴影吗?

三天的期限很快到了,下午两点,她背上包对妈妈谎称去银行转账,独自前去赴约。

妈妈三天前就把一百五十万的现金支票开给了她,她拿了个不起眼的大袋子放进包里出门了。

提这么多现金出来,目标有点大,她真的没有把握是否能做到不露痕迹,但现在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已经没有办法了。

支票现金兑换好以后,她去了另一家银行,取自己的钱,然而,在VIP室查账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账上无端多了一百万。

她觉得很奇怪,问业务员,“我卡上原本只有五十多万,怎么会多出一百万?”

业务员帮她查了一下,回答,“小姐,您的账户在一月前有一笔账转入。”

“可以查出是谁转的吗?”她问。

业务员请她出示身份证以后,给了她一张明细单,单子上只提供了转账的账号。她灵机一动,到自动柜员机用自己的卡给这个账户转账,最后确认的时候,出现一个不完整的名字:*言。

心中那种酸酸甜甜的感觉又涌了上来,他什么时候偷偷查看她的账户了?一月以前?她还以为他心里只有静静,一直漠视她呢…

可是,钱,又能代表什么呢?

此时无暇思考那么多,取钱去赴约要紧,要命的是这个奇怪的人非要现金,她提着两百万还真是胆战心惊…

好在这里离爱摩咖啡不远,提着钱赶到爱摩咖啡的时候,刚好三点。她推开门走进,咖啡厅最里面的角落坐着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就是他了…

她刻意穿了一身浅灰套装,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稳重一些,中跟鞋,这样走路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胆怯腿软而步履不稳。再加上那一副遮住半边脸的大太阳镜,她确定,没有人能看出她内心的慌张。

初七觉得自己胆子真够大的,竟然敢独自赴约,然而,她还有谁能帮她呢?不过,除了这个原因以外,她也仔细考虑过,这人的目的是要钱,选在天桥咖啡厅这么热闹的地区交易就不会对她有杀害之心,而且,她认为那人极有可能还想从她这里敲诈第二次,所以,断不会断了她这来财之源…

她稳稳当当,气势颇盛地坐在他对面,钱放在一侧,先将一张纸和一支笔放在桌上,“要钱可以,先给我开一张收条来!”

那人嘴里含着咖啡匙,脸上典型的无赖式的笑,许是仗着自己有DV,有恃无恐,懒洋洋地写了张收条,“沈太太,请放心!答应过的事,绝不会反悔!”

初七仔仔细细看了看收条,没有问题,从包里拿出印泥,逼着他在收条上盖了手印,最后一次严重警告他,“我不希望再看到你,所以,拿了这钱,远走高飞,不然对我们大家都不好!”

那人点着头,“不用沈太太再三提醒,把钱给我,从此我消失。”

“好!”初七把收条收回的同时,把袋子给了他。

那人打开看了一下,笑道,“我就不数了,绝对地相信沈太太!告辞!”

说完提了钱,把一个信封交给她,扬长而去。

信封里有她要的DV,可是,她很清楚,就算这里面是原始录像,那人手上也可能还有无数翻录版,这件事,不会这么容易就结束的…

初七没有马上离开咖啡屋,关上包里的录音笔,她起伏的心情还无法平复下来,握着咖啡匙的手在微微发抖,撞击着杯子边缘,发出轻微的响声。

如今她有他的收条,本次见面用录音笔录了音,如果他敢再来勒索,她会用此来反要挟他,这是他敲诈勒索的证据。

但是,这有一定的风险。如果那人会被这证据约束,那么就算他有DV录像,也顶多就是双方制约,相安无事,他不敢把她怎样,她也不敢把他怎样;怕的是他乃亡命之徒,最后来个鱼死网破的结局…

咖啡厅的空调温度过低,她坐了许久,手心都是寒的,身体也一直在微微发抖,她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后怕…

外面阳光耀眼,她如中了魔,被阳光召唤一般,扔下钱就往外跑,好像,只要站在阳光下,就能照亮她内心的阴霾。

无端的,就很想他。

只是想。

不再有抱怨。

拿出手机,找到全世界最动听的那个名字按下,听见他的声音在那端响起,“七?我在开会呢!有事?”

初七笑了,“哼!开会又违规接电话!”

“…你不打我怎么会接?”

初七哈哈大笑,“我就是故意试试你的!”

“…猪”

最后一个“猪”字声音很小很小,应该是怕别人听到吧?

“我挂了哦!拜拜!”阳光下,她学着满足地笑。

继续走了大约半小时,她再次拨了个电话过去。

照例传来沈言的声音,“喂,七,又怎么了?”

初七更乐了,“不是说了叫你别接吗?”

“…你个猪!回来再收拾你!”沈言在骂她,啼笑皆非地骂,并不像上次她生病打他电话时那么不耐烦。

“你怎么不生气?”初七微微奇怪。

“我为什么要生气?”沈言反问她。

“那…我下一次再打过来,你还会接吗?”不是狼来了的故事说多了,就没人信了吗?

“我怕像上次一样,你真的打电话生病,我却不理了,或许,总有一个电话是真的有事!”

初七的眼睛微微湿润,“笨蛋!拜拜!我回家了哦!”

她想,这一次,她是真的放下了…

“等等!回家?你不在家吗?去哪里了?”

“我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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