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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生命奇观(4)

现在人们早已知道,那些在白天飞行迁徙的鸟类一般都是根据太阳的方位确定其飞行方向的。但是,它们到底是如何确定方位的?迄今为止,仍然是个谜。我们人类是有智慧的高级动物,几千年来,人类已经发明创造了许许多多的仪器仪表,尽管如此,当我们需要测定所在地的经纬度时,即便是那些经常从事这项工作的人,至少也需要20分钟。然而,候鸟却可以在不到1秒钟的时间内结束这项工作。那么黄莺呢?既然它们是在夜间飞行,天空自然没有用来确定方位的太阳。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前联邦德国有一位动物学家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模拟黄莺迁徙时周围的环境,以观察它们的反应。他分析说:黄莺在夜晚看见了什么?显而易见,是夜空和群星。收集起来的环标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当天空阴云密布、星月不见时,黄莺便中止飞行,落地歇息。这位动物学家据此推断说,黄莺是靠夜空中的星辰方位以导航定向的。

这位动物学家的推论出人意料,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不过,假如它们总是靠那几个星斗导航定位的话,那么同一天在尼罗河发源地和在突尼斯所看到的星星决不会在天上的同一个位置上。这又怎么理解呢?再说,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在晚上10时和凌晨3时所看到的星斗也不会在同一个位置上呀!换句话来说,夜空总有天旋地转之感。我们人类经历了数千年才认识到我们生活的地球是转动的,我们的祖先早已发现“天体运行”的秘密。为什么黄莺就不可以像3000年前的牧人那样,成为杰出的天象观察员呢?

这位联邦德国的动物学家一直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后来,他决定用实验来说明问题。

他花费巨资请人为他制做了一个和陈列在博物馆里观象仪相仿的大型天象仪,它漆黑的穹顶上装有象征星斗的小电灯泡。北极星、半人马星座的织女星,以及横贯广袤夜空的银河等,和真的天空毫无二致。天象仪缓缓地自转,恰如在繁星点缀的夜空中转动,人们只须操纵曲柄,便可以得到4月15日凌晨3时的亚历山大上空的夜景和5月17日晚11时突尼斯的夜空。

天象仪造好后,动物学家的实验开始了。他在里面放置了一个特大的鸟笼,笼内放了几十只黄莺。现在,天象仪里的灯熄了,几十只黄莺在鸟笼里自由飞翔,笼里栽了假树,它们在树枝间跳来跳去。总之,让它们置身于和平时一样的环境。动物学家开动天象仪内机械装置,使穹顶日月星辰的方位正好和黄莺每年从苏丹返回时天上的星辰方位相吻合,也就是说,那个时辰,它们将顺着尼罗河一直向北飞行。这时,他打开了灯,原来一直闲荡的所有黄莺突然静止不动了。片刻之后,它们都取头朝北、尾向南的同样姿势。而这种姿势,与它们从尼罗河发源地出发,飞向亚历山大时的姿势完全一样。动物学家关上了灯,他把天象仪上的“日月星辰”方位矫正到和黄莺飞临亚历山大,左转弯向西北方向飞行时天上的星斗位置一样后,他又打开了灯。黄莺立刻开始重新定向,只见它们头朝西,尾向东,这正好是它们飞临亚历山大,准备沿非洲海岸线向突尼斯飞行时的姿势。

动物学家为他的推论被他的试验所完全证实而惊诧不已。他接着又进行试验,熄灭灯,操纵曲柄,使“天空”和黄莺从突尼斯向意大利方向迁徙时所看到的夜空一致。他打开灯后发现,黄莺果然像预料的那样,又调整了航向,头朝西北,尾向东南,仿佛它们所看到的是真正的夜空。

虽然实验已经证实了动物学家的推论是正确的,但为了稳妥起见而不致于弄错,他又反复多次地进行了这一实验,结果完全一样。与此同时,其他动物学家也进行了相同的试验,并且增加了些更为复杂的内容,试图让黄莺掉头转向,使它们感觉到是在西伯利亚的某个地方……然而,每一次黄莺都准确无误地调整了它们的航向。

于是,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鸟类歌唱家”黄莺迁徙保留在夜间飞行,它们所依据而进行定向导航的是天上的星辰方位。可以肯定,黄莺所依据的并不是所有的星辰。因为那位联邦德国的动物学家曾做过这样的试验,他陆续熄灭小电灯,结果证明,黄莺能依据三颗星星的方位确定它们全程的航向:向北—向西—向西北。

这似乎并不复杂。可是,黄莺是如何学会这天文知识的?这个现象难道不神秘吗?

蚂蚁醉酒

棕纹蓝眼斑蝶是一种蝴蝶,如同它的同类一样,它在幼时呈现的是毛虫状。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生活在欧石楠树上的幼虫,因为成熟的彩蝶是在欧石楠叶子上产卵的,它知道这种植物的叶子适合它的孩子的口味,它自己也是在那儿出生的。当然,蝴蝶到底能否回忆起幼时的生活,人们还不能下论断,因为它一生要经历那么多的变态,尤其是这最后的一次变态势必要大大地影响和搅乱它的记忆。这是它自己的事,未免离题太远。重要的却是棕纹蓝眼斑蝶的卵产在欧石楠叶子上,幼虫刚从卵里钻出来,就可以看见它喜食的树叶,它只须张口,就可以饱餐一顿,而无须到处奔波寻找食物。

幼虫在昏睡中完成几次变态后,长大了,于是离开了欧石南树,下到地面上,它需要进食小昆虫以便从幼虫变成蝴蝶。一到地面,它就行色匆匆地上了路。可是还没有走出多远,眼前就出现了一条清扫过的小径。那是一条蚁道。路面不宽,刚好容得下两行蚂蚁交臂而过,或者正好让蚂蚁和棕纹蓝眼斑蝶幼虫在此不期而遇。于是,让蚂蚁喝得酩酊大醉的事情就发生了。

人们现在还弄不清楚,这种不期而遇,究竟是棕纹蓝眼斑蝶幼虫料事如神,对即将发生的事情心中有数呢?还是蚂蚁对借道觅食早就“有约在先”了?

此时,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了。一只蚂蚁正从另一个方向沿坡而上。毛虫继续向上爬,它比蚂蚁大好多倍,因而这是一场没有多大意义的遭遇战。逆行的蚂蚁爬了过来,它是否已经认出了棕纹蓝眼斑蝶幼虫?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总之它们的相距是越来越近了。正是由于越来越近,两者的比较就十分清晰了,那只小蚂蚁与毛虫相比,仿佛是一辆两马力的小机动车与一辆大卡车相遇。由于通道狭窄,蚂蚁和它汇合时几乎是擦身而过。蚂蚁肯定是闻到了那种令它心醉神迷的甜味,不然的话,它怎么会伸出触须在毛虫的身上刺了一下?这肯定是一种试探!

毛虫感到被刺了一下,立即表现出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的反应。毛虫在遇到意外的情况时,往往装死躺下,它开始缩成一团。两强相遇总是勇者胜,两军相遇尚未交战就举起白旗者只会以彻底失败而结束。毛虫的真正不幸就在于它以相比之下足够庞大的身躯却只能采取被动的装死这种守势。

蚂蚁早就料到毛虫会来这一手,索性爬上蜷缩成一团的毛虫身上,在它的毛和足之间穿行,并用触须轻刺其腹部。这一刺,小蚂蚁真是喜出望外,它感到太幸运了!因为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棕纹蓝眼斑蝶的幼虫,一个能分泌出令蚂蚁垂涎的甜汁的毛虫。这只小蚂蚁急不可待地先品尝了一口。因为它知道,更艰巨的工作还在后头。

小蚂蚁绝对不会独占这一意外得来的便宜的。它不能这么做!虽然一只蚂蚁是微不足道的,只是大家族中的一员,但是,它所从事的一切,都是为全窝蚂蚁服务的。蚂蚁的这种品性,是利他主义?是美德?抑或只是忠心耿耿?都不是。大家都这样,谁也不例外,谁也不觉得不应该这么做,仅此而已。应该让大家分享它的收获,必须把这只毛虫拖回去!可是,要拖动一个比它大好多倍的毛虫,谈何容易!尽管如此,这只小蚂蚁仍用上颚咬住毛虫,把它拖上了通道。

毛虫太重了,一只小蚂蚁要拖动它的困难性是可想而知的。不过,很快就来了一群蚂蚁给它帮忙。这群蚂蚁的突然到来,也许是偶然路过此地,也许是第一只蚂蚁发出了召唤它们过来的一种气味。因为蚂蚁之间是通过气味来传递消息的。若不信,你可以试一试:当你攻击一只蚂蚁时,它会向空中喷射出一小片可保持几秒钟的云状物,里面含有极其复杂的化学成分,这其实是一种向其他蚂蚁报警的物质。因此,科学家认定在蚂蚁身上有一种可以互相召唤的物质。正是由于它们具有这种功能,所以当小蚂蚁发现毛虫而发出信息后,别的蚂蚁随即纷至沓来,大家同心协力,前拉、后推,各尽所能,终于把大毛虫拖回了家。

而毛虫,此时则完全听任这群蚂蚁的摆布。也许,它已经知道自己将会受到百般照顾……此种可能性也许不大,因为毛虫的智力毕竟有限。或许这是它的本能在起作用,以为这是保护自己的最佳办法。要不然,就是因为它害怕,所以才缩成一团装死,以为就可以逃脱面临的厄运。

浩浩荡荡的蚂蚁队列开过来了,洞口近在眼前。它们七手八脚地把毛虫弄进蚁穴后,随即蜂拥而入。随之而来的情形是可以想见的:一窝嗜“甜”成癖的蚂蚁一个个趋之若鹜,从四面八方爬上毛虫的躯体,伸长触须贪婪地吸吮着它肚子里的甜汁,一个个醉态毕露,就像酒鬼掉进酒窖,开怀痛饮一番,然后步履蹒跚地走出来,个个酩酊大醉,心满意足。

那么,毛毛虫后来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

起先,人们认为,被监禁在黑洞洞的蚁穴里而且又被吸干体内液体的毛虫终将丧命。于是,对它的悲惨命运表示怜悯:多么可怜的家伙,还未变成蝴蝶就命丧黄泉,连太阳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

但是,人们对毛毛虫命运的判断却是大错特错了。几年前,有位动物学家在察看一个硕大无比的蚁穴时,突然发现从里面先后飞出三只蝴蝶。那是几个刚从蛹壳中蜕变出来的蝴蝶,如同所有刚蜕变出来的蝴蝶一样,它们先是晒干翅膀,继而舒展双翅,扑棱几下,然后欢快地向空中翩翩飞去。这位科学家惊诧无比,因为还从未有人看见过蝴蝶在蚁穴中出生的先例!这位动物学家竭尽努力,逮住一只蝴蝶,仔细观察,竟是一只棕纹蓝眼斑蝶。

这是怎么一回事?喜欢寻根究底的科学家一心要弄清楚棕纹蓝眼斑蝶在蚁穴内干什么。他掘开蚁穴,里面一塌糊涂。地道内除了熙来攘往的蚂蚁外,别无他物,既无蚁卵,又无幼体。科学家更糊涂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棕纹蓝眼斑蝶的幼虫从欧石楠树上爬下来去寻觅食物。它在蚂蚁的巢穴内觅到了它所需要的食物——蚂蚁的幼体。于是,它有意让蚂蚁将它弄进蚁穴。然而,蚂蚁却坐视毛虫肆意吞噬它们的孩子——家庭的希望和生存的根苗,这是因为,此时此刻,它们所关心的,只是舔食它们所获得的食物——那肚子里令它们陶醉的甜汁。

此后,有人进行了上百次的试验,其结果完全一样。蚂蚁是如此酷爱棕纹蓝眼斑蝶幼虫身上的甜汁而听任它吞食自己的孩子。不过,如此一来,它们可就要家破人亡,断子绝孙了。

这真是生物界中的一大奇观。至于棕纹蓝眼斑蝶的幼虫何以就天生有如此欺骗蚂蚁的手段,那的确是至今仍令科学家难以解释的了。

§§§第3章 神奇的植物

何首乌为何酷似人形?

何首乌又名地精,相传当年一位姓何的山民喜食这种山藤野根,活至百年而满头乌发。故后人唤此物为“何首乌”。它是一种蓼科宿藤本植物,根大如拳,药性如同人参,有滋补气血的效力,在《本草纲目》中被誉为仙草。

人形何首乌不仅外形似人,而且细节分明、维妙维肖。

在鄂皖交界处的东阁北山上,人们曾挖出一对呈直立态的人形何首乌,它们同结一根藤下。雌性表皮白嫩,宛若古代仕女,头微垂下,胸前乳房成对凸露,两条小膀相交,双手搭在膝上;雄性皮色略黑,仿佛笑罗汉模样,双足并排,两手同样置于膝上。这对何首乌形象逼真,神态栩栩如生,其躯干、手足、五官甚至外生殖器的比例与部位都不逊于常人。据测,雄者高27厘米,雌者高23厘米。

湖南省永顺县一座古庙旁,一位农民在修路时也曾挖出两株连藤何首乌。它们雄雌结对,上至头部、五官,下至四肢、脚掌等,诸般齐全,活像按比例缩小的袖珍人体。雄者高32厘米,重0.6公斤;雌者高19厘米,重0.55公斤。最引人注目的是,雌者胸部隆起的一对乳房达3厘米高。它们皆四肢并拢,呈直立姿势,周身长满毫毛般的绒须。

植物生长与人体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何首乌酷似人形,并且成双成对地被发现?对于这般怪现象,生物学家还找不出合理的答案。

“食人树”真的存在吗?

在许多冒险小说甚至科普读物中,都有关于“食人树”的描写。有的作品还绘声绘色地写出被害的人或动物如何被食人树的藤蔓缠住难于脱身,又被分泌粘液的树叶所捕食、消化,最后只剩根根白骨的悲惨细节。这些作品中食人树生存的地点,则往往是南美的热带森林,或某些人烟罕至的海岛上。

动物取食植物,在人们看来已是正常或不足为奇之事。要说植物能捕食动物,则会使不少人惊讶。那么,世界上真有能捕食人或动物的植物吗?

这个问题要分两点来回答。首先,能捕食动物的植物确实存在,这主要有产于南亚和澳大利亚的猪笼草、茅膏菜与产于南美的捕蝇草及瓶子草等。这些植物大都生长在热带沼泽地带,因为这类地区往往土壤贫瘠,所以植物不得不捕食动物以增加营养。这类植物捕食的方式基本有两种:

一是生有捕捉器或夹子般的叶子,叶子两半能迅速闭合,把牺牲品夹在当中。如茅膏菜,它的叶子分两片张开,叶上分泌有甜味的液体,一旦有昆虫类小动物碰到叶子上的触毛,两片叶子立即闭合,把昆虫夹在其中,并分泌消化液把它消化即“吃掉”。大约十天后,消化已毕,叶子重新张开,等候捕捉下一个猎物。另一类如猪笼草、瓶子草,叶子演化成瓶状,瓶口色彩鲜艳如花,并具有能分泌香味的蜜腺,吸引昆虫等小动物。而瓶颈又长着向下斜生的硬毛,昆虫只要爬进瓶中就无法逃出,瓶底的消化液会迅速把它消化掉。

这些能捕食动物的植物,虽然令不少人觉得惊奇,但它们确实存在。然而,这些植物都不高大,一般只有二三十厘米,最高的也不过六七十厘米高。它们只能捕食小动物,主要是捕食昆虫,较大的品种,偶尔也能捕食小型的蛙或壁虎等。因此人们把它们称为捕虫植物或食虫植物。至于稍大些的动物,哪怕是小老鼠,它们是根本无力捕获的。

了解了这些植物的生活情况,关于“食人树”的问题也就自然明白了。可以说,正是这些食虫植物激起了某些小说作家的想像,从而写出了“食人树”之类耸人听闻的故事。而真正能捕食人或哪怕稍大些的动物的植物,至今还没有在地球上发现过,因此我们并不能对它的存在妄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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