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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歪嘴汉子(3)

“请您说真心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这个问题好像让歇洛克·福尔摩斯很是为难。“请您实话实说!”她又说道。这时,福尔摩斯正仰坐在一把柳条椅里,而她则站在地毯上,目光热切地望着他。

“请您实话实说!”她又说道。

“那么,夫人,坦率地说,我认为不是这样。”

“您认为他已经死了?”

“是的。”

“被人害死了?”

“这不好说,但可能是这样。”

“他是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您可以解释一下,我怎么会在今天收到他的来信呢?”

听了这话,歇洛克·福尔摩斯像触了电一样,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你说什么?”他大声嚷道。

“没错,今天。”她微笑着站在那里,手里举着一张小纸条。“可以给我看一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一把将纸条从她手里夺了过来,麻利地在餐桌上摊开,然后把灯挪过来,聚精会神地查看着。我已经离开座位站在他的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盯着那张纸条看。信封纸质特别粗糙,上面盖着格雷夫森德的邮戳和当天的日期,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前一天的日期,因为这时早已过了午夜。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笔迹可真潦草!夫人,这肯定不是您丈夫的笔迹。”

“对,可里面的信是他写的。”

“我还觉得,不管信封是谁写的,这个人一定得去问地址。”

“那您是怎么知道的?”

“您看,这名字是用黑墨水写的,自己干了。信封上其它的字呈灰黑色,这表明写过后用吸墨纸吸过。如果是一气写成,然后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有些字就不会出现深黑色。这个人一定是先写上名字,过了一会儿再写地址,这只能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当然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但正是小事才至关重要。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封信吧!哈哈!信里还夹了一样东西呢!”

“是的,里面有一只戒指,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是他急急忙忙写东西时的笔迹。这和他平常的笔迹不同,但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不要为我而担惊受怕。一切都会平安无事的。大错已铸成,纠正也许需要一些时日。请耐心等待。——内维尔”

“这封信用铅笔写就,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籍的扉页上,纸上没有水纹。

今天由格雷夫森德寄出,寄信人的大拇指很脏。哈哈!信封盖是用胶水粘住的,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用胶水封这封信的那个人,还一直嚼着烟草。太太,您敢肯定这是您丈夫的亲笔吗?”

“十分肯定。这封信是内维尔写的。”

“而且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好了,圣克莱尔太太,现在已经云开雾散,但是我不愿贸然地说危险已经烟消云散。”

“可是他一定还在人世,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封信不是一种误导我们的巧妙伪造。那只戒指毕竟证实不了什么,也可能是从他手上摘下来的。”“不是的,不是的;这是、这是、这就是他的亲笔呀!”

“那太好了。不过,也许是星期一写的,而今天才寄出。”

“有可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这期间可能发生许许多多的事件。”

“噢,福尔摩斯先生,您可不要给我泼冷水啊。我心里清楚他平安无事。

我们夫妻之间存在一种非常敏锐的感应力,万一他遭受不测,我会感应到的。

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割破了手。我当时正在餐厅里,但心里确定无疑地感到,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立即跑上楼去。您想啊,对这样一件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我都能有所反应,要是他遇害了,我怎么可能毫无感应呢?”

“我经历的事太多了,不会不晓得一位女性所获得的印象,可能比一位分析推理专家所推断出的结论更有价值。的确,您从这封信里得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实您的想法。可是,倘若您丈夫尚在,而且还能够写信的话,那他为什么待在外边而不回家呢?”

“我猜不出这是为什么。真是不可思议。”

“他星期一离开您时,没有对您说什么吗?”

“没有。”

“您发现他在厄朴天鹅巷,是否感到大吃一惊呢?”

“非常吃惊。”

“那扇窗子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可能还招呼过您?”

“可能。”

“我猜想,他是不是仅仅发出了含含糊糊的喊叫声?”

“是的。”

“您认为他在呼救吗?”

“是的,他还挥动着双手呢。”

“可是,那也许是一声惊叫。他在那里意外地见到您,也许惊愕得猛地举起了双手。”

“有可能。”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他一下子就无影无踪了。”

“他也许是突然跳了回去。您见没见到房间里还有别的人?”

“没有,可是那个长相丑陋的家伙承认他曾去过那里,还有那个拉斯卡当时就站在楼梯口。”

“的确如此。您看见您丈夫时,他还是穿着平日那身衣服吗?”

“是的,但没看见他的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看到他裸露着脖子。”

“他以前是否提到过厄朴天鹅巷?”

“从来没有。”

“你发觉他有抽鸦片的迹象没有?”

“从来没有。”

“圣克莱尔太太,谢谢您。我想弄得一清二楚的要点就是这些。现在我们得吃点儿晚饭,然后去就寝,明天我们可能要忙碌一整天哪。”

用完晚餐,我们来到一间宽敞舒适的房间,里面安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那天晚上一路奔波劳顿,我感到疲惫困乏,所以马上就上床休息了。

但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与我却大相径庭,要是他头脑里萦绕着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反反复复地考虑思索,重新梳理已经掌握的各种案情,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视,直至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或者深信自己搜集的有关材料尚不充分,才肯罢休。我很快就发现,这次他又要通宵达旦了。他脱掉上衣和马甲,然后穿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接着,他在房间里忙活起来,将他床上的枕头,还有沙发及扶手椅上的靠垫收集到一起,铺成了一个东方式的沙发。随后,他盘着腿坐在上面,面前摆放着一盎斯劲儿很大的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中,只见他嘴里叼着一只欧石南根雕旧烟斗,两眼茫然地凝望着天花板的一角,嘴里吐出的蓝蓝的烟雾袅袅升腾,他泥塑木雕般一动不动地默默坐在那里,灯光恰好照射在他那山鹰般坚定不移的面孔上。他一直坐在那里,而我不久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他就那样坐了一个通宵,我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才发现,夏日和煦的阳光已经照进我们的房间。他仍然叼着那只烟斗,烟雾缭绕,冉冉升腾,以至整个房间里到处都弥漫着浓重的烟雾,而我那天晚上看到的那一大堆烟丝早已荡然无存了。

“华生,你醒了?”他问道。

“醒了。”

“早上我们赶着车去兜风怎么样?”

“好的。”

“那就穿衣服吧。这会儿还没人起床,但我知道那个小马倌睡觉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把那辆轻便马车弄出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咯咯地笑了起来,眼里闪烁着光芒,与昨晚那位冥思苦想的福尔摩斯判若两人。

我穿衣时,看了一眼手表。难怪还没人起床,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跑回来告诉我说,那个小马倌正在套车。

“我想要检验一下我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推测,”他说着穿上了靴子,“华生,我觉得,这会儿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是整个欧洲里再愚蠢不过的一个白痴。我真该被人们一脚踢开,从这儿踢到查陵克罗斯去。不过,我感到我现在已经找到了侦破这个案子的关键所在。”

“在哪儿呢?”我微笑着问他。

“在盥洗室,”他回答说,“哎,是真的,我没开玩笑。”他看到我将信将疑的样子,就接着说道:“我刚刚去过那里。我已经把它带出来了,并且放在了手提旅行包里面。伙计,来吧,咱们看看它是否奏效。”

我们蹑手蹑脚地从楼上走出来,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中。马车已经套好,就停在路边,那个小马倌衣服尚未穿好,手牵缰绳站在那里正等着我们呢。

我们俩跳上马车,就沿着通往伦敦的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满载蔬菜的农村大车,慢悠悠地朝城里走着,而路两旁一排排的别墅却犹如睡梦中的城市那般,仍然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息,死气沉沉。

“这个案子在有些案情上显得挺离奇,”福尔摩斯说着抽了一鞭,马车迅疾飞奔起来,“我坦率地承认,我一度活像一只鼹鼠,什么都没看到,不过,学聪明虽然晚了些,但总还是胜过一点儿不学。”

进入了城区,我们行驶在萨瑞一带的街道上的时候,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们,才刚刚睡眼惺忪地站在窗前望着外边的街景。我们驶过滑铁卢大桥路,越过那条河流,接着飞驰在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来了个急转,就来到了彩虹街。那里的警察熟识歇洛克·福尔摩斯,当时在门口值勤的两个巡捕毕恭毕敬地向他行礼致意,接着其中一位拉住缰绳,另一位领着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先生,布拉兹特里特巡官值班。”

“啊,布拉兹特里特,您好啊。”这时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走了下来,只见他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着一件盘花纽扣夹克衫。“我希望和您单独谈一谈,布拉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的房间来谈吧。”这个房间不太大,看上去像个办公室,桌子上放着一大本分类登记簿,一部电话突出地安装在墙上。巡官在桌前落座。“福尔摩斯先生,我能为您做点儿什么?”

“我是为调查布恩才前来拜访的。这个乞丐被控与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有关。”

“对。他已经被押送到这里候审。”

“这个我听说过。他现在还关押在您这里吗?”

“关在单人牢房里。”

“他没闹事吧?”

“哦,他很守规矩。不过,这个无赖可脏透了。”

“脏透了?”

“是的,我们力所能及的就是逼他洗洗手,而他的脸黑得简直就像个补锅匠一样。哼,一旦他的案子定下来了,他就得遵守监狱的规定,定期洗澡。

我想,您要是见了他,您一定会同意我的这个说法。”

“我很想见他一面。”

“是吗?这很容易。跟我来。您可以把手提包放在这儿。”

“不了,我想我还是随身带着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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