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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爱情向右,婚姻向左(2)

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倘用理性的刀刃去解析梦,再美丽的梦也会失去它的美。弗洛伊德对梦和性意识的解析就破坏了不少生活的诗意。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生活本身使梦破灭了,这时候,对梦作理性的反省,认清它的美的虚幻,其实是一种解脱的手段。我相信毛姆就属于这种情况。

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到世上来一趟,为不多的几颗心灵所吸引,所陶醉,来不及满足,也来不及厌倦,又匆匆离去,把一点迷惘留在世上。

“生命的意义在于爱。”

“不,生命的意义问题是无解的,爱的好处就是使人对这个问题不求甚解。”

食欲引起初级革命,性欲引起高级革命。

一切迷恋都凭借幻觉,一切理解都包含误解,一切忠诚都指望报答,一切牺牲都附有条件。

爱情悟语

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爱不剥夺,也不被剥夺。爱有很多层意思,绝非一种意思。有时候,爱情,不只属于离别的思念,更是相处时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没有丝毫的索然无味;有时候,爱情,就是一杯香茗,悄悄地置于埋头读书的案头,怀中荡漾着几许柔情;有时候,爱情,就是一把雨伞,长期在大雨如注的巷口,笼罩着几多的温暖。

爱在依肩而视,咏吟笑谈之中;爱在挥手送远,依门候归之中;爱是思想空虚,灵魂漂泊时令人顿生希望的海岸;爱是心胸郁结,眉锁重山时,一朵叫人眼亮的初绽红梅;爱是平淡生活中的色彩;爱是繁忙工作中的音乐。爱是承受重负的一个支撑。爱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倾斜天地;爱的源泉,永远滋润彩色人生;爱是发源于高山麓,随之千回万转、一泻千里、浩荡入海的感情河流。

人生的妙趣,不就是在爱河中畅游吗?

爱的距离

周国平

要亲密,但不要无间。人与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相爱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终成悲剧,就因为它在客观上使得这个必要的距离难以保持。一旦没有了距离,分寸感便丧失。随之丧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宽容和尊重,最后是爱情。

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如果爱妄图消除孤独,就会失去分寸,走向反面。

分寸感是成熟的爱的标志,它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对于对方作为独立人格的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独处的权利。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话对女子不公平。其实,“近之则不孙”几乎是人际关系的一个规律,并非只有女子如此。太近无君子,谁都可能被惯成或逼成不逊无礼的小人。

所以,两性相交,不论是恋爱、结婚,还是某种亲密的朋友,都以保持适当距离为好。

君子远小人是容易的,要怨就让他去怨。男人远女人就难了,孔子心里明白:“吾未见好徳如好色者也。”既不能近之,又不能远之,男人的处境何其尴尬。那么,孔子的话是否反映了男人的尴尬,却归罪于女人呢?

“为什么女人和小人难对付?女人受感情支配,小人受利益支配,都不受游戏规则。”一个肯反省的女人对我如是说。大度之言,不可埋没,录此备考。

两人再相爱,乃至结了婚,他们仍然应该有分居和各自独处的时间。分居的危险是增加了与别的异性来往和受诱惑的机会,取消独处的危险是丧失自我,成为庸人。后一种危险当然比前一种危险更可怕。与其平庸地苟合,不如有个性而颠簸,而离异,而独身。何况有个性是真爱情的前提,有个性才有爱的能力和被爱的价值。好的爱情原是两个独特的自我之间的互相惊奇、欣赏和沟通。在两个有个性的人之间,爱情也许会经历种种曲折甚至可能终于失败,可是,在两个毫无个性的人之间,严格意义上的爱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心灵相通,在实际生活中又保持距离,最能使彼此的吸引力耐久。

近了,会厌倦。远了,会陌生。不要走近我,也不要离我远去……

在崇拜者与被崇拜者之间隔着无限的距离,爱便是走完这个距离的冲动。一旦走完,爱也就结束了。比较起来,以相互欣赏为基础的爱要牢靠得多。在这种情形下,距离本来是有限的,且为双方所乐于保持,从而形成了一个弹性的场。

爱情悟语

有很多人不遗余力地紧紧握住感情,想要把它牢牢锁在自己身边,不肯给对方空间和自由。可是,感情是需要空间的。如果失去了自由,感情也就无法飞翔。太多的束缚是一条锁链,只能让感情变成负担。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张晓风

突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爱情悟语

张晓风眼中的爱情观可能是现代人最不以为然的一种老式的爱情观,也就是所谓的“土气”。对照当今大胆开放的恋情、快餐式的爱情,这种爱情已经使这个时代的少男少女们失去憧憬,也让这个物欲横流年代的人们不屑一顾。然而,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尔偕老”的两情相依,又无不在“一鼎一镬”“一蔬一饭”中。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直到地老天荒,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友谊与爱情

丁思逸

童年是一场梦;少年是一幅画;青年是一首诗;壮年是一部小说;中年是一篇散文;老年是一套哲学。人生各个阶段都有特殊的意境,构成整个人生多彩多姿的心身历程。其中如诗如画的青少年时期孕育着最纯真的感情,初恋是一朵含苞待放的感情之花,怯生生的欲语还羞,稚嫩而懦弱,不堪风吹雨打,容易随风飘去,留下淡淡的惆怅。这是思春期的一种幼稚的对异性的憧憬和幻想而已。

从前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或“男女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谊”之类的观念早已落伍,不合新潮流了。现在青春男女自由选择朋友,多方观察,选定对象,由当初淡淡的友谊,慢慢进展,蜕变成浓浓的爱情,经过如诗如梦的恋爱阶段,挽手步入结婚礼堂才是标准的婚姻三部曲。没有友谊的基础,何来爱情?所谓一见钟情的奇遇究竟是偶然,闪电式的结婚喜剧也不一定妥当。友谊是孕育爱情的蓓蕾,恋爱是爱情之花的盛开,结婚可不是恋爱的结束,而是更精彩的统集,花开得更完美,更馥郁,并且边开边结下丰美的果实。

男女间的感情是微妙的,情人眼里出西施,恋爱中的男女陶醉在诗情画意的幻想中,只看到对方美好的一面,雾里看花,隔着一层朦胧神秘的美感。婚后才发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原来是个笨牛,曾经拜倒迷你裙下的她也不是什么维纳斯的化身。婚姻的美满幸福不是天赐的,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培养,对方的缺点要容忍,自己的个性要改进,相互切磋琢磨,像两个多角石头碰在一起,越磨越圆,才能渐趋圆满。

婚前多交几个异性朋友,可以比较选择,原是合情合理的事。年轻时,在感情的汪洋中漂流探险,寻找理想的对象,留下一些浪漫的回忆,也是人生旅途中的韵事。一旦结了婚,就得收住感情的帆,准备驶入爱的避风港,过波平浪静的生活。婚前的友谊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婚后的爱情是独占的、专一的。为了避免无谓的风波,必须把稳感情的舵,当心情海里的暗礁,纵然沿途有多少迷人的旖旎风光,也只能远眺欣赏,不可涉足其间,流连忘返,迷失方向。

有人说:男女因误解而结婚,因了解而离婚。又有人说: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实在是耐人寻味的问题。果真因了解而离婚,宁可不了解,只管爱就好了。新婚燕尔,卿卿我我,偶尔闹点小意见,也只是一阵感情的涟漪荡漾而已,立刻雨过天晴,互相道歉,反而增加情趣。不久,孩子降临,忙得没有闲情逸致闹风波,青春的一首诗是很容易朗诵过去的。

壮年的小说却是多彩多姿的,这个时期的人生,就像棋局的中盘,千变万化,风起云涌,异军突起,成败得失,难以逆料。这部小说不管它如何写法,我们总希望男女主角有始有终,克服一切险阻,把稳爱的小舟,安然渡过去。现在的社会男女多半婚后都有职业,女人走出厨房,接触社会群相,对于男女间的友谊也有比较开朗的看法,对于先生的应酬交际也不必多疑多问,男人对太太当然也是百分之百的放心。成功的婚姻基于互相敬爱和信任,更有赖于双方自重自爱的修养。

中年是人生的秋天,思想成熟,子女长大,事业有成,经济富裕,从此迈向人生的坦途。这篇散文写来应该轻松流畅,毫不费力,也值得自我陶醉。不过万一掉以轻心,不加约束,也有可能节外生枝,无端起风波,触上感情的暗礁。现代人寿命延长,驻颜有术,中年心身未衰,事业发达,精力过剩,交际场中偶尔逢场作戏,灯红酒绿,心醉神迷,所谓“四十而不惑”的话,有时候好像不怎么可靠呢!时代不同,这句话恐怕可要打点折扣吧?

夫妻双方对于爱情和友谊的看法,往往有些出入,两者观念如果混淆不清,容易引起误解,徒生龃龉。尤其女人比较小心眼,往往疑心生暗鬼,越想越不对,疑窦丛生,于是来个电话查勤,突击检查,甚至秘密跟踪,演出侦探小说的话剧来。男人也有特别多心的,对于在外做事的漂亮太太很不放心,整天猜想一大堆,疑云重重。其实,只要有信心,互相信赖,对于友谊和爱情之间的界限,有明确的认识,也就不至于庸人自扰,自寻烦恼了。

友谊和爱情都是人生旅途中寂寞心灵的良伴,友谊淡如茶,爱情浓似酒,好茶清香解渴,好酒芳醇醉人。能有机会结识几个知音益友是人生难得的幸运,香茗尽管多尝无碍,好酒可不能随便乱喝,只有两人珍藏的幸福美酒,可以浅斟低酌,深情款款,慢慢地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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