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是语出惊人,先生。”查令格一边捋着胡子一边低吼道。“一位科学人士竟然有如此不光彩的想法。这里,对于所有热血澎湃的博物学家们来说都充满了诱惑,而此刻置身于此的你,却建议我们在探索伊始时就离开。萨姆瑞教授,我先前对你可是寄予了厚望。”
“你得明白,”萨姆瑞酸溜溜地说。“在伦敦,我有一大班学生正忍受着不中用的代课老师。我的情况和你不同,查令格教授。据我所知,从来没人委托过你参加任何教育工作。”
“一点不假,”查令格说。“我的大脑能够胜任所有顶尖的研究,让这么一颗脑子来做低端些的工作就是种侮辱。所以我果断拒绝了所有的授课邀请。”
“比如呢?”萨姆瑞讥讽地问道。但约翰爵士赶紧转移了话题。
“我承认,”他说,“在还没深入了解高地前就打道回府,恐怕会让人悔青肠子的。”
“我可就没脸回报社,也没法面对麦克阿登先生了。”我说。(您一定能理解我这篇报道的直言不讳吧,先生。)“我要是留下这一大卷未完待续的稿子,他可绝不会原谅我。况且,现在没有必要讨论这个话题,就算我们想要离开这里,也束手无策呀。”
“我们的小伙伴只用了基本的常识就驳倒了某些人疯狂的想法。”查令格说道。“至于你那卑微工作的利益,我们是半点不关心;但如你所说,我们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去,所以,也别费神来讨论了。”
“做其他事就不费神了吗?”萨姆瑞含着烟斗愤愤不平。“让我给你们提个醒,我们来这儿可不是漫无目的的。我们在伦敦动物研究协会大会上接受的任务是查明查令格教授的言论是否属实。我必须承认,他的说法已经被大家认可了——任务到此结束。至于这片土地上遗留的其他问题,只有一支人数更多、设备更精良的探索队才有能力探究。倘若我们非要自己动手,已摘得的科学果实恐怕就无缘回到故土了。在我们为登顶一筹莫展时,查教授用他的智慧把我们送上了高地,我相信他的八斗之才也可以助我们回到自己的世界。”
不得不承认,萨姆瑞的这番话很有道理。甚至查令格也有些动摇,他怕那些质疑者们永远也得不到证实的消息。
“下山之事看似是钻山填海,”他说,“但我相信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我承认,在此地逗留的建议并不可取,而且我们很快会面临如何返回的问题。但如果不能完成地形草图,对这里也没个一知半解,我坚决反对离开。
萨姆瑞博士不耐烦地哼了几声。
“我们已经探索两天了。”他说,“对这里地形的了解也没比一开始增加多少。这地方显然植被茂盛,要深入腹地、弄清地域间的联系至少得花好几个月。要是中央有一处高山,情况可能会不同;但就眼前所见,这里的地形是内凹的。走得越远,就越不可能看到全景。
就在这时,我灵光一闪,目光正巧落在了头顶那棵参天的银杏树上。既然这棵银杏的枝干比四周的树木都要粗壮,它的高度理应也胜出一筹。倘若高地的边缘是最高点,那么,这棵大树何尝不是这片国度的瞭望塔呢?我在爱尔兰的茂密森林里长大,从小就是一名无畏的爬树能手。我的同伴们在攀岩上技艺超群,但爬树的本领一定比不过我。只要我的双腿能站上那最矮的那根大树枝,爬不到顶端那才奇了怪。大家都对我的想法很满意。
“我们的年轻朋友一定可以担此大任。”查令格说着,脸颊上的苹果肌高高拱起,“比他体型健硕的人还真没法胜任这样的高空特技,就算那人可能更有领导气质。小伙子,勇气可嘉啊!”
“老天,真有你的,伙计!”约翰爵士拍着我的背说,“我们怎么就没想到!离天黑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带着你的笔记本,兴许可以把这里的地貌画出个大概。把这三个弹药箱放在树枝下,我马上就能送你上去。”
我面向树干,约翰爵士站在盒子上将我轻轻托起。就在这时,查令格一个箭步向前,用他的一双大手将我猛地一推,我的身体便弹向了树干。我用双手抱住一根树枝,双脚猛蹬,直到我的身体——接着是双膝——都上了树。我的上方有几根位置不错的树枝,像是一架大爬梯,更远处还有几簇容易攀爬的枝丫。我飞速向上,很快,地面便没了影儿,身下只剩繁枝茂叶。我时不时遇到些障碍:比如有一次,我要爬上的树枝离我足有十尺远。不过什么都阻挡不了我。查令格隆隆的说话声越来越远。但这棵树实在太大了,抬头望去,眼前的叶子没有丝毫减少的趋势。我脚下的树枝上似乎吸附着一块什么东西,厚厚的犹如一丛灌木,可能是只寄生虫。我斜过头来想一探究竟,却在看清的那一瞬,差点在惊恐中摔下枝头。
我看见了一张脸,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就在离我一两尺远的地方。这张脸的主人蹲坐在寄生虫身后,和我一样,正想看清这虫子。那是一张人类的脸——至少,比其他猴子长得更像人类。这张长脸面色惨白,皮肤长有丘疹,鼻梁下塌,下巴撅起,双颊上插满又短又硬的胡须。浓密的眉毛下方,一双眼睛如野兽般凶猛。它向我发出一声嚎叫,像是咕叨了一句咒语。我从它张开的嘴里瞅见了锋利的牙齿。刹那间,那双恶魔般的眼睛里闪过仇恨与威胁,但下一秒又变成了无法比拟的恐惧。它一头扎进了那抹绿色的枝叶中,树枝断裂的声音随之传来。我瞥见了如红猪般长满毛发的身体,紧接着,它便消失在了树叶与枝干的漩涡中。
“怎么了?”罗斯顿在树下大声问道。“你还好吧?”
“你看见了吗?”我大喊道,双臂紧紧缠绕着树枝,每一根神经都在发憷。
“我们听见了些动静,你摔倒了吗?怎么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猿人吓丢了魂,犹豫着是否该先下树告诉我的同伴。可我已经爬了这么远,就这样无功而返似乎有些丢人。
我休息了良久,终于喘过气来。重拾勇气的我开始继续攀爬。有一次我把全身的重量压在了一根腐坏的树枝上,悬空晃了好几秒。不过除此之外,一切都还顺利。渐渐地,我周围的树叶开始变得稀疏。当微风拂过脸颊时,我才恍然意识到自己已身处森林之巅了。但我下定决心,在到达顶点前绝不往四周看上一眼。所以我继续向上爬,直到树顶的那根枝桠被我压在了身下。树枝成“丫”型,坐上去很容易。等我调整好平衡后,终于,我将目光投向了大家身处的奇异国度。一幅全景图在我面前缓缓展开。
太阳刚好西沉至天际线,今夜月朗星稀,高地的全貌在我眼前一览无遗。从这个高度望去,整个高地呈椭圆形,长约三十英里,宽约二十英里。整个地形像是个浅漏斗,四周向中间倾斜,中央有一大汪湖水。湖泊周长约十英里,四周长着一圈茂盛的芦苇,在夜色中绿波荡漾,美丽动人;水面上零星分布着一些黄色的沙丘,在柔和的阳光下金光闪闪。这些沙丘上躺着一些长长的深色物体,说是鳄鱼又太大,说是小舟又太长。透过望远镜,我能辨认出那是某种动物,可模样就看不清了。
我们所在的这侧高地树影葱茏,斜坡上偶尔有些空地,向下延伸五六英里后便到了中央湖泊。我能够看见身下空地里的禽龙,而更远处是树木环绕的开阔平原——翼手龙沼泽。对面那片高地的景观则大为不同。峭壁外侧的玄武岩出现在了高地内,形成了一座约两百尺高的悬崖,悬崖下是一片绿树成荫的斜坡。借助望远镜,我看见红崖的底部有好些黑点,与地面有些距离,可能是洞口。其中一个闪着白光,但我无法看清那是什么。我坐在树顶对着高地在本子上勾勾画画,直到太阳落山,我再也没法看清细节。之后,我爬下了树,同伴们正在地面上焦急等待我的归来。这一次,我成为了整个远征队的英雄。我独自急中生智,又独自完成了任务。有了我手中的地图,大伙至少省出了一个月的时间,不用在未知的危险里瞎子摸鱼。所有人依次庄重地与我握手。
在大伙讨论地图的细节前,我讲述了在树顶和猿人的奇遇。
“它一直都在那儿。”我说。
“你怎么知道?”约翰爵士问。
“因为我一直有种被恶人监视的感觉。我跟您提过,查令格教授。”
“我们的年轻朋友的确说过这样的话。他也是我们这组人中唯一拥有凯尔特血统的成员,所以才如此敏感。”
萨姆瑞一边填着烟斗,一边准备发表他的长篇大论:“整个心灵感应理论——”
“实在是门大学问,我们就不必讨论了。”查令格决绝地说。“好了,告诉我,”他接着讲道,像是在主日[4]发表讲话的主教,“这种生物的手指可以弯曲到手背上吗?”
“这我还真没注意。”
“它有尾巴吗?”
“没有。”
“它的脚可以抓住树干吗?”
“它在丛林间直上直下,速度很快,我想应该可以吧。”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萨姆瑞教授,你来检验我说得对不对——在南美,有三十六种猴子。类人猿的种类还不得而知,但它确实存在,并且不是那种满身长毛、像大猩猩一样的物种。东方世界和非洲大陆还从未出现过这类生物的行踪。”(我看向查令格时情不自禁地想,其实我在肯辛顿区见过这种生物的表兄)“这是一种长着胡须的苍白生物。这类动物皮肤很白,(它们的白皮肤)说明它们白天都隐藏在树林之中。我们要弄清楚的是,这种生物更近似猿类还是人类?如果它更像人类,那么它就很可能是大家所说的‘遗失的一环’[5]。这是亟待我们解答的谜题。”
“绝非如此。”萨姆瑞插话说。“既然马龙先生用他的智慧与勤劳,”(我不得不照搬他的原话)“为我们绘制了地图,我们唯一的任务便是安全无恙地离开这个鬼地方。”
“噢,该死的人类文明。”查令格埋怨道。
“应该是伟大的人类文明,先生。大家的任务是记录下我们的所见所闻,研究之事就留给后人罢。我们在马龙先生绘制地图前就说好了。”
“好吧,”查令格说,“我承认,比起远征,把探索结果转达给英格兰的朋友更让我安心。我还不知道该怎么走出这里。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极富创造力的头脑还没有遇上过任何不能解决的问题。我向你们保证,明天我会把精力放在如何下山的难题上。”就这样,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
那晚,我们借着一根蜡烛精心制作失落世界的第一版地图。我把在“瞭望塔”上看到的每一个细节都画在了相应的位置上。查令格的铅笔在标记湖泊的空白处停了下来。
“我们该叫它什么?”他问。
“你为什么不借此机会让自己名垂千古呢?”萨姆瑞用他一贯的尖酸口吻说道。
“先生,我的名字能被我的子孙铭记就足够了。”查令格严肃地说。“任何不学无术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山峰或河流,以此来纪念他毫无价值的存在。我不需要这样的丰碑。”
萨姆瑞尴尬地笑了笑,准备反击,可约翰爵士先插话了。
“年轻人,你来给这湖命名吧。”他说。“你是第一个见证它的人。老天,如果你想把它称作‘马龙湖’,没人能阻拦你。”
“当然。让我们的小伙伴命名吧。”查令格说。
“那么,”我承认我说出口时脸红了,“就叫它格拉迪斯湖吧。”
“你不觉得中央湖泊更形象吗?”萨姆瑞评论说。
“我更喜欢格拉迪斯湖。”
查令格同情地看着我,摇着他的大头,装出一脸反对的神情。“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他说。“就叫格拉迪斯湖吧。”
注释:
[1]异龙:一种大型二足、掠食性恐龙,平均身长为8.5米。它们生存于晚侏罗纪的启莫里阶至提通阶,约1亿5500万年前——1亿5000万年前。(译注)
[2]斑龙:又名巨齿龙,属名在希腊文意为“巨大的蜥蜴”,是种大型肉食性恐龙,生存于中侏罗纪巴通阶的欧洲(英格兰南部、法国、葡萄牙)。(译注)
[3]爱尔兰糜:又称大角鹿,是体型最大的鹿。生存于更新世晚期及全新世早期的欧亚大陆,由爱尔兰至贝加尔湖东。(译注)
[4]主日:基督教中称呼星期日的传统名称。(译注)
[5]遗失的一环:指介于猿和人类间的物种。(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