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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结果,就在街边看到张啸天对她拉拉扯扯了。

他真是想不通了,朱丝丝这种尚未发育的小丫头,怎么就惹得他身边的人都垂涎欲滴了。她上辈子是满汉全席做的吧?是人民币变的吧?还是世界末日要来了,大家的眼光都变得稀奇古怪,难以琢磨?

朱丝丝第一眼看到何厦生,便觉得抓到救命稻草了,否则,她真的有可能当街就难以自持,把这个张啸天给就地正法了。这可是犯了杀戒!可是忽然一想,她跟他还有仇未解呢,又板起脸来。

而下一秒,一个好主意奔上心头。

有了!一箭双雕的好办法来了。

朱丝丝趁着张啸天不备,一把甩开他的手,抢先一步,一把抱住了何厦生的脖子,他正被惊了一下,便听朱丝丝哀嚎,亲爱的,你怎么才来啊,人家等死你了。一秒不见,如隔三秋啊!

然后朱丝丝义愤填膺地回头对张啸天说,兄弟妻不可欺。我现在是你大哥何厦生的女朋友。不容何厦生分辨,她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甜蜜兮兮简直要腻死人了。

张啸天开始变脸了,先是阴沉,再是痛苦,再是纠结,而后吼道,何厦生,你是不是我的兄弟啊!我爱的女人也要抢!我要跟你拼命!

何厦生铁青着脸,正要开口,朱丝丝此刻轻声吹了吹耳边风,你要是不陪我演这戏,我就把你穿叮当猫内裤的事,宣扬给全公司每个人听!

张啸天是不幸的。他冲上来便给了何厦生一拳,不过何厦生也不是盖的,头一撇就躲过了,正想解释什么的时候,便见张啸天的拳头,打在他身后的一个壮汉脸上……

一片混乱之中,旁边几个巡逻的保安及时出现了,才使得暴力事件的幸免。哎,党,我们热爱你!

那位挨打的大哥死活不肯罢手,兵败如山倒的张啸天必须得跟警察回去做口供,哀怨地说,何厦生,看在我们是兄弟的情面上,这事就算了,不过你要好好地对朱丝丝哦!丝丝,记得,回头永远是岸,我会在这里等你的!

话说朱丝丝的诡计得逞,手还挽着何厦生,何厦生阴沉着脸,推了她一下,喂,演完了吧?痛快了吧?可以把你的咸猪手拿回去放好了吧?

他瞪着朱丝丝歪着脑袋得意洋洋的样子,咬牙切齿地说,你不怕死吗?你怎么这么大能耐呢?

他的思绪仿佛被这句“你怎么这么大能耐呢”给绊了一跤,表情凝滞了一下。

是啊,她怎么有这么大能耐,自从认识她以后,他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了。那个对什么都提不起大兴趣,找不到人生目标,外表年轻有为,其实常常觉得自己活得像具行尸走肉的他。他想起朱丝丝曾歪着脑袋问他,你又有钱,长得又帅,干什么天天板着一张脸呢?你不快乐吗?

他不快乐吗?以前他的生活是真的没有什么快乐可言,所以,也没有什么不快乐,但是朱丝丝出现以后,他的生活开始如同一部跌宕起伏的电影了,虽然常常被她气得不行,也真切地体会到了不快乐的定义,但它不是需要快乐的对照,才能呈现出来的吗?以前的他不是快乐,也不是不快乐,而是麻木冷漠地生活,而如今他既快乐又不快乐,却是真切地清楚心脏的跳动了。

这个死丫头,鬼脑筋真多,一下子就把自己变成了夺人衣服的狠心手足。不过,刚才张啸天抓着她的手不放的时候,自己还真是想揍他啊。而她说她是他的女人的时候,他是真的,很开心。

一报还一报,朱丝丝觉得扯平了,摆脱了张啸天的感觉真是神清气爽。于是伸了个懒腰,朝何厦生说,喂,老板,我好饿啊!

你的法国大餐没吃饱吗?他冷冷道,顺便抚了抚被她弄皱的衬衫。

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过她不介意,可是我比较喜欢吃街角的牛肉面呢!怎么样!我请你吃!

她满以为何厦生会拒绝,他才不屑跟她去吃路边摊呢,没想到,他思忖了两秒钟,竟说,好啊,你带路。

街边的牛肉面,是朱丝丝最近的宠儿。鲜嫩的大块牛肉,绿色的香菜,比起法国餐厅那昂贵的鹅肝,毫不逊色,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们虽然没有光鲜的外表和精致的碗碟作为背景装饰,但起码,非常有亲切感。

何厦生看着朱丝丝把脸埋在碗里不见了的样子,心里暗觉好笑。

朱丝丝,你是带我到什么鬼地方了啊?为什么连车都打不到。何厦生真后悔没把自己的车开出来。

哎哟!

喂,你干嘛啊?何厦生瞪大眼睛看蹲下去的朱丝丝。

该死的,她的运气是有多不好啊,主要怪这个鞋!为什么跟那么高,还不稳?害得她一不小心就崴了一下。

能走吗?

还行吧。她忍痛道。

何厦生淡淡地说,那走吧。不用我背那就最好。

朱丝丝立马就后悔到不行了,她是个笨蛋吗?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她立马就佯装又崴了一下,哎哟~这回,腿好像断了,走不了了。

何厦生叹了口气,装出无可奈何嫌弃的样子,蹲了下来。上来吧。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梵高的天空和原野,盛放着炙热的焰火,爱情又是古老巷子深处不知名声音的回响,爱情是水乡的浆轻轻拨开了温柔的水,爱情又是厨房里跳动的火星。

而此刻,朱丝丝的心里,爱情是一簇小小的火苗,虽然旁人看不见,但却是心房里唯一的亮光。

爱情啊,是你没有涉足就不会体验的美好,她未下到凡间,并不知爱情为何物,便茫茫然地,以为对二郎神追星似的崇拜便是爱情了,后来呢,她发现,爱情便是她千年走一遭,从远方而来,赴他一面之约。他知道不知道,没有关系,暂时她一个人的爱情,就足够照亮她整段人生了。这人生,包括她还是一只小蜘蛛的时候。就像天地间,她找到了生命的真谛。所以他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她一个人知道就够了。她此刻在何厦生的背上,听到风猎猎从耳边刮过,吹起她的衣角,头发,她忽然觉得,世界好像都安静了,所有的一切都是浮云,掠过的汽车,此起彼伏的汽笛声,远处的钟声敲打,好像还有远处江边的水流,周遭人群的碎碎细语。

都静止了。

世界,只剩下她,还有背着她的,这个心上人。

朱丝丝三魂飘了六魄地乐呵呵回到家,被披头散发来开门一脸哀怨的朱妈给吓得差点三魂也给丢了朱妈!你干嘛啊!不带这么吓唬人的啊!

朱妈却给她搬来了小板凳,宝贝!今天妈妈要跟你谈点心事儿。是这样的。女儿啊,妈妈给你讲一个故事,从前呢,有个很漂亮又很聪明的姑娘呢,她的追求者啊,足有一个连那么多,但是她一个都不喜欢。她觉得那些男孩子只懂小情小爱,一点出息都没有,直到她碰上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平时也特别好欺负,跟喜欢她的,热爱拍马屁的别人无异,脾气好到爆,这个聪明又漂亮的姑娘呢,当然没有马上就喜欢上他啊。她总觉得,她要嫁的那个人,应当是那个披着云彩出现的盖世英雄,他需要有广博的学识,广博的胸襟,盖世的武功,盖世的勇气,在她所有茫然无措的时候都能独当一面。不过,那么多人里面,她还是最喜欢欺负这个男人,因为他脾气好,长相也好,虽然没有盖世的武功,盖世的勇气,但起码他博古通今,幽默风趣,对她大度到她过分得令人发指。

朱丝丝瞪大眼睛问,你是有多过分?

朱妈情绪卡了一下,红了一下脸,问,你看出妈妈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谁了?

朱丝丝翻了翻白眼,能让你认为很漂亮又很聪明的姑娘,除了我,就只有你自己了吧?

朱妈羞涩地说,比如吧,非要化身一个理发师,给他剃一个左缺一个口,右多一大块的发型。

朱丝丝不可思议地说,他不生气?他不会真的盲目到爱屋及乌觉得你剪的发型也很帅吧?

不是,除了见我时,他全都戴着帽子。其实我要说的不是这个,他其实真不是脾气好的那一型,只不过对我,他好像永远有无尽的耐心。直到有一天,我在犀角口闯了祸,你不知道有多严重,我骗了当时犀角口老大的钱,却被抓了个正着。他出现的时候带着一个皮箱子,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严肃,门一打开,光线扑了过来,他的气息也扑了过来,他说,钱我带来了,你们放人。

犀角口的人哪里是这么好惹的,他们不肯放了我,钱他们要没错,他们还要我的两根手指。当时我都吓傻了,我所有的骄傲和锐气都没了。我看到他从背后拔出一把刀来,他的声音冷冷的,你们谁碰朱玉一根毫毛,我就要他的命。

你懂吗,我当时惊呆了,就是那种你平时里可以怎么欺负他都没事,甚至觉得他脾气好得有点像个软柿子的人,其实根本不是那样,他可以保护你,完全的强大。那一刻,我就觉得他是那个人,那个属于我的盖世英雄。他救下了我,我当时已经觉得自己完全爱上他了。你知道,再聪明的人,一旦陷入这种爱里,都笨得不可理喻。

朱丝丝打断朱妈,那个人……不是我爸爸对吗?她望着朱妈没有否认的神情,又猜测,那个人,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个叔叔是吗?

是啊。故事就是这样子,看似欢喜的延续,正是绝望的开始。看起来永远不会伤害自己的那个人,忽然之间,就把伤害表演得淋漓尽致,气壮山河,她几乎快把这个城市翻过来了,也没有再找到他。

朱丝丝诧异地问,朱妈,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她先前的甜蜜已被苦涩代替,是啊,苦衷,他的苦衷,便是与另一位红颜知己赴美念书,从此和我天涯两隔,交代都不用交代一句。

这时候便可以借鉴那句被流传甚广的话,你说你永远爱我,爱情我懂,可是永远是什么?

她当然不甘,甚至想要去美国找他,却在愤怒平息下来,被绝望给淹没了。当年真的是太骄傲啊,所以才会觉得自己孤注一掷后,失去的太多了,于是负气地在几年后嫁了人,当年的那些理想和骄傲啊,便都渐渐消磨了。

而这个让她的信仰颠覆的男人,在多年以后忽然归来了,他对当年的轻描淡写,让她怀疑一切的不真切,她该相信他吗?相信他的那句,朱玉玉,我是来兑现,那个永远的。

朱丝丝看到朱妈在这段往事里,不知所措地成了当年那个被爱情辜负的少女,她问自己尚未成年的女儿,其实是在问自己的心,问过去的自己,也问现在的自己。

她说,我还应当信他吗?

她听到这个她一手抚养长大的女儿,温柔却坚定地对她说,朱妈,我觉得如果是我,愿意试一下这个永远是有多远。你告诉了我你的往事,难道你不想听听他的往事吗?

她似乎犹豫了一下,露出少女的娇羞来,既然我女儿都这么说,那我就给他打电话,就听一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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