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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人与事(4)

这个会跳舞的女军人,外表看起来柔弱如水,其实是个做事嘎巴脆、有担当的人。记得临毕业前,我们组织了一台晚会。还有两个小时就要演出了,不料一位女主持因身体有恙退出。作为文体委员的我立马慌了。想来想去找到王甜,希望她能救场。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我忙把主持词给了她一份。等演出正式开始,她身着一身水红色旗袍袅袅登场,主持词背得滚瓜烂熟,台风端庄大气。我就想,这个当兵的,还真是跟一般的女人不一样。

王甜跟别的作家不一样的地方还在于她是“两栖动物”——既写小说也写评论。在部队年轻女作家里数一数二的王甜,对文学有着独特认识。我记得在一次研讨会上,她说,“70后”作家的标签并不鲜明,他们的整体姿态是低调甚至是沉默的,他们经常书写的是生活的错乱与命运的尴尬。他们扎根在理想主义的土壤上,却成熟在现实主义的、“别人的”时代里,内心惶惑不已而又无法呐喊、无法表达。而这一代人又是整体的“哈姆雷特”,永远在犹豫,永远在寻找自己的位置,永远缺少抛开一切大步向前的决心。

我觉得,王甜的眼睛很漂亮,也很“毒”。

眼睛很“毒”的王甜,其实是个喜欢用镜头观察别人的“偷窥者”,在小说里偷窥永久的人性(譬如《代代相传》里,她不断揭秘,又不断设置障碍,直至最后才揭秘所谓的神秘侦查设备,实际只是让数任连长“代代相传”的仕途道具,让人感叹军人仕途的焦虑与无奈),在生活中捕捉人最微妙的瞬间。她给同学拍摄的照片,总是大家最舒适、最自然的表情,这跟杨遥相反,杨遥最擅长把人最丑陋的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下来,并扬扬自得技术高明。

王甜还是个特认真的人。鲁院池塘里有很多锦鲤。同学鬼金总是每天中午拿吃剩的馒头去喂,幻想有一天最漂亮的那条锦鲤变成美女找他谈文学。王甜说,在成都,她经常和丈夫带着孩子去公园喂鱼,还专门用奶瓶和竹竿做了一个器具,奶瓶里装满牛奶,锦鲤就像小孩子喝奶一样有滋有味地吸。我一点都不信,还给她起了个“奶嘴鱼”的绰号。她总是气呼呼的。后来有一次探家回来,她特意给我拷了些照片。我说是什么啊?她说是证据。我看后忍不住大笑。原来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她专门让丈夫和儿子拿着奶瓶喂鱼,她解恨似的照了很多张照片。

毕业时王甜如愿以偿当了回导演。为了圆导演梦,她专门跑到北京电影学院蹭了几堂课,我记得那几天她说话都是满嘴的机位啊、角度啊、景深啊之类的专业术语。她让我们这些快毕业的学生每人对着镜头说几句话。这个要求很简单,丝毫没有煽情的意味。大家都快快乐乐地选择自己的场景:有的选择文学馆的球场,有的选择茂盛的桑树,有的选择教室,有的选择睡莲葳蕤的池塘。她跟她唯一的摄像兼剧务冯啸然整整拍摄了三天。临毕业晚会前,我叮嘱她一定要把纪录片做好。她没日没夜地剪辑了两天两宿,杏仁眼变成了熊猫眼。晚会上,我们最后放的这个片子,结果万万没想到,所有人都哭了……连院长们的眼圈都红红的……当然,哭得最厉害的还是王甜自己。那天她是主持人,妆哭花了,只好不停偷偷补妆。她穿旗袍和穿军装一样美。说实话,很多时候,我完全忘记了她是位女军人。

这个爱笑爱哭的女军人,给下一届作家的毕业留言,是我见过的最温馨的毕业留言。她画了一张犹如军事地图的地理指南,上面标明了鲁迅文学院附近的所有餐馆,并按照性价比给打了星星,还标出了去什么地方坐哪一路地铁,以及要注意哪些事项……

就想,世界上如果多一些王甜这样的“奶嘴鱼”,人间其实就是天堂了。

2012年6月27日

忧伤的酒徒

毫无疑问,这个叫弋舟的兰州人,是个不折不扣的酒徒。

如果没有记错,我们第一次喝酒是2010年春。北方最艳丽的季节,他在鲁迅文学院读书。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穿件灰色对襟中式上衣,丰神俊朗,看起来像位沉默的太极拳高手。一同前往的荣书买了两瓶牛栏山二锅头。我向来只喝啤酒。弋舟就拿了两个酒杯,不慌不忙倒了杯二锅头,又倒了杯燕京啤酒。那是顿多么让人难以忘怀的午餐。这个长相单薄、名唤弋舟的兰州人,跟我灌一杯啤酒,再跟荣书酌口白酒,或刚同荣书喝了口白酒,又向我颔首举起硕大的玻璃杯……这是个酒桌上不喜欢饶舌的人。他端起酒杯安然地看着你,然后一饮而尽。

那是荣书多年来唯一的一次醉酒,在鲁院漫长的午后昏睡成为他日后时常困惑的事件之一。以他平日的酒量断然不会如此轻易醉倒。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弋舟类似表演性质的喝酒方式把荣书,或是把在座的诸位都给催眠了……当然,弋舟也喝高了。我看到他摇摇晃晃走出饭店后,硬要给一位路人敬烟。那是个邋遢的中年人,他焦躁而狐疑地凝望着弋舟,然后拼命摆手说他从不吸烟。弋舟大声说,抽吧,抽吧,都是好哥们,有什么客气的!如果不是我上前将他拽走,估计他还要跟人家纠缠。

那天晚上继续喝酒,隐约记得还有刘庆邦老师,建东、东篱、魏微、周晓枫诸友。弋舟稳稳地坐在那里,目光清澈,气定神闲,丝毫没有晌午的醉意。他也不怎么说话,偶尔说一句,不枝不蔓,得体得很。

第二次喝酒是他鲁院毕业前夕,来我居住的县城看我。他抵达时已是下午,我和荣书点的菜都凉了。荣书当然是迫不及待想见弋舟。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小说家老想跟弋舟好好比试一番。在他人生旅途中为数不多的北京之行让他懊悔不已。我记得那天弋舟很不在状态,半斤白酒下肚就满脸通红,眼神隐隐有些呆滞。也许是无趣的旅途让他疲劳,甚而有点忧伤,在喝酒的某个空隙,他会久久凝视着你,仿佛在走神,又仿佛是妄图窥视你灵魂中最不经意的斑点。当一帮人晃荡着前往宾馆时,冬日的暖阳懒散地打在他眼皮上,竟让我有种莫名的感伤。我想,我们离这么远,也许,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他了。

那天晚上,我们在“老家炖鱼”吃大锅炖黑鱼。弋舟似乎还没缓过劲,刚喝了杯啤酒就吐了。我劝他别喝了,他无所谓地摆摆手。他的动作有种大刀阔斧的决绝。我们只好再次把他的酒杯斟满。这时我发现,弋舟的身上有种无辜甚至是安然的气质。他坐在那里,无欲无求的样子,仿佛一个混沌的婴儿在凝望着陌生庞杂的世界。他不知道有什么在等待着他,所以他的眼睛里没有恐惧,也没有憧憬。

那次离别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他,只是偶尔在QQ上,他喝醉了跟我神聊两句,然后午夜游神般消失不见。还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醉醺醺地说在跟广东来的马拉喝酒。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像是那种县城里的播音员,字正腔圆,又偶不小心滑出正宗的兰州拉面味儿。兰州在我的记忆中,就是由弋舟以及一帮像弋舟一样喜欢喝酒的艺术家勾勒而成的。

多年前我偶然路经兰州,发现这座城市跟我想象中的迥异。那是座属于火星的奇妙城市,每天黄昏都有大批退休的老人在黄河边唱秦腔,热闹得犹如熙攘的集市。而夜晚的酒吧,那些弹着吉他唱着民谣、发型奇特的歌手们,犹如一群深海里的鱼。这座城市粗粝、丰饶、怪异而迷人,像宫崎骏电影里的异域,魂魄与幽灵漫步,生者与死者同眠。而所有门户网站上关于它的新闻都是负面的、惊悚的,充满了大卫·林奇电影里的疯狂和神经质的想象力:垃圾场发现若干煮熟的死婴,某村盗窃偷卖死者器官成风,新婚之夜新郎发觉新娘是男人……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在我潜意识里,弋舟不属于这座城市。他高蹈优雅,迷惘又自知,老让我想起在江南杏花春雨里买醉的唐朝诗人。

是的,这个骨子里其实是诗人的小说家,他所有的作品都如此精粹,充斥着执拗的、形而上的思考与诘问。在读了诸多粗鄙的当代小说之后,读他的作品会让人对这个时代的写作者仍保持着必要的敬意。他小说里的人物是荒世里最卑微的那撮儿:少年杀人犯、贪婪的娼妇、气味寡淡的思春老人、为男人吞噬巨款的银行女职员、第一次出卖他人的少年“犹大”……他们犹如身中魔咒的废人,连抗争都命中注定如此荒谬滑稽。

《谁是拉飞驰》里的单亲少年,杀了黑帮老大“拉飞驰”后,并没如母亲希冀的那般去寻找早已消失的父亲,而是莫名其妙地继续在街头闲逛,甚至去跟警察询问谁是“拉飞驰”,最后被一帮自称“拉飞驰”的人打劫杀死。这种怪诞的、神经质的行为在弋舟雅致的叙述过程中爆发出一种惊人的破坏力。《黄金》里的毛萍,对黄金有着病态的热爱,从一个懵懂纯洁的少女变成人尽可夫的荡妇,在堕落过程中她一直处于一种令人惧怕的自我麻痹中,仿佛她的灵魂被撒旦触摸后只剩下了那两个散发着光芒的汉字。而《我主持圆通寺的一个下午》,则以回溯的方式解读了一个少年的性心理历程,与《锦瑟》里老人们的忏悔相较,这一篇的自我救赎更具真诚的意味……而近期的作品《等深》《而黑夜已至》中,弋舟将当代人的精神症候举重若轻地进行了解剖,手法之老辣、鞭挞之深刻,足以震撼我们日渐麻木的灵魂——如若我们尚有灵魂。

读弋舟的小说,我既忌妒又哀伤。我完全不知道他将把人物带向何方,或隐约知道人物去何方,却不晓得以何种姿态摆渡。但无论他将畸零者逼迫向哪里,我都知道,绝不是那个叫“天堂”的神迹。而弋舟在小说里对小说技艺和小说语言近乎苛刻的追求和实验,既带有某种完美主义者的悲凉,也带有某种先锋者的慨然从容。我想,其实,这个叫弋舟的忧伤的酒徒,是个真正骄傲的男人。

最近这一年中,常在各种场合见到弋舟。他仍是副安然的样子。我不知道他在兰州是否也如此?在日常的、庸常的生活场景中也保持着一份从容?也许,他在那个叫兰州的地方过得很安逸;也许,他在那个叫兰州的地方过得很糟糕。可无论怎样,我都盼望着下次来滦南时,他仍能不慌不忙斟杯白酒,再慢慢倒杯啤酒,然后抬起他诗人的头颅,用纯净的眼神扫我们一眼。什么都不说,犹如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谶语,天生散发着先验主义的神秘、无妄与优雅。

2012年7月5日于唐山

关于好基友们的一切

昏黄的草棚下闷热可怕

我强颜欢笑,内心却在愤恨地哭泣。

老朋友低声劝我:“别说丧气话!

旅途中我们不会万事顺利!”

——阿赫玛托娃《昏黄的草棚下闷热可怕》

拳师的眼泪

拳师长得比我还老。

拳师比我小十岁。

“大哥,那天我敬你酒,敬了三次你都没喝。”他的头发总是软塌塌地覆在头皮上,如果三两天不洗,人看着就比我老了二十岁,“你一口都没喝。”

“兄弟,我真没看见。你也知道,我是近视眼。”

“真的。敬了你三次,你瞅都没瞅我一眼,只顾着跟别人喝。”他的抬头纹很深,像是刚出生的婴儿。

“你喝了多少酒了?”

“一斤二锅头。牛栏山的。”他笑了笑。他的眼睛是双眼皮,笑的时候就变成了单眼皮。他自诩在黑夜里能看到百米开外的物事,能一伸手就抓住空中飞舞的花腿蚊子。

“跟谁喝的啊?”

“除了铁中轩,还能有谁呢?”

“少喝点吧。你们这一行,酒是最大的敌人。再说了,你都跟铁中轩拼酒拼了上百次了,也没分出个输赢,干吗还老磨磨叽叽地瞎喝?”

“你什么时候看见我喝多过呢?”他给一个老板当保镖。这个老板以前是副县长,后来去卖鸡腿,每年都卖给日本人几亿只鸡腿,全家都移民到加拿大,据说现在就要开私人银行了。“唯一喝多的一次,就是跟她分手那回。”

“是的。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后来我们和好后,就再没喝多过。”她跟他在一个公司。他们同年同月同日生。可是她结婚了,他干等了她五年,五年后她没离婚,他就娶了个老婆。

“你少喝点。你老婆怀孕了,要多回去几趟。给她炖点排骨汤,给她买点核桃,这样孩子就会壮,眼就格外亮。”

“真的,大哥,那天我敬酒,你一口都没喝。”他的腰有些许佝偻,可他能蹿上三米高的墙头。“你知道兄弟心里怎么想吗?”

“还是那句话啊,回家多陪陪老婆。既然你不爱她,为什么要跟她生孩子呢?”

“我一直记着,你一口酒都没喝。兄弟心里伤心啊。一滴都没喝……”其实他伤心的,是没能跟她在一起。她男人知道他们的事,可是,世界上有什么能阻挡一个拳师呢?他一拳砸出去能砸死一头牛。他从不轻易伸出自己的拳头。她的儿子十岁了,十岁的儿子跪在地上号啕大哭,恳求母亲不要离婚,如果她离婚了,他就去跳楼。为了不让十岁的儿子去跳楼,她丈夫还是以前的那个丈夫。我们跟她很熟。他经常带着她跟我们一起吃饭。她长了一对旋涡般的酒窝,唱黄梅戏唱得特别甜。

“不管怎样,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夜与昼融不到一起的。”

“难道你不信我说的话吗?你一直跟那个东北人喝酒,你们连着喝了七个扎啤。那个东北人,长那么黑,胳膊上还文着头大象,打眼一看,还以为是从埃塞俄比亚来的。”他喜欢读书,我曾向他推荐《明朝那些事儿》。他买了七本。平时喝酒,他就给我讲明朝的皇帝。我喜欢听一个拳师给我讲野史。

“我信你的话。我信你,你是个讲义气的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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