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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野草在歌唱(2)

我趴在立柜上看他们家的相册。他长得英气,个子也不矮。这在我见到他本人时得到了证实:一米八三,体格魁梧,五官是那种80年代电影明星的周正英武。

“我好久没有遇到对手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让我费解。我想他的意思是,他好久没有遇到可以说话的人了。

我记得他带我到大队旁的小吃部吃熘肝尖和炖大肠。一起吃饭的还有村会计,戴眼镜,龅牙。他对这个龅牙男人这样介绍我:“这是我倴城的朋友。”他没有说更多的话,包括在吃饭聊到小说时,他都有意无意地瞥一眼龅牙男人。我们三个人喝了两瓶白酒后,他对龅牙男人说:“有事的话你先走吧。”如果猜度得没错,他不想让村里的人知道他写小说。这个猜度在日后得到了印证并让我吃惊:他觉得写小说会被村里人耻笑,理由很简单——在村人看来,写小说是不务正业的行当,类似于游手好闲者的坑、蒙、拐、骗、偷。

那天我们俩喝了五个多小时的酒。在几乎没有光线的房间,我们肆无忌惮地谈着记忆里美妙的小说和有才华的作家。每个作家的名字都在暗黑中熠熠闪光,让我们不时激动地站起来互相碰杯大口灌酒。有那么片刻我盯着他看,就像在观察另一个自己。这男人的侧脸隐在暗影处,眼睛显得格外忧郁,甚至是有些阴沉。本来他的外在是明朗的、散发着钢水的热度,很容易让人有种被炙烤的暖意,可当他跟你谈起生活,谈起日常词汇,你才发觉他其实是个优柔寡断、胆怯羞涩的男人。这胆怯羞涩又并非体现在言谈举止上,相反,它来自他娇嫩纯净甚至是有些洁癖的古老灵魂。我听到他慢慢悠悠地说,刚写小说时家里还有稻田,晚上村庄轮流放水,他就卧在田垄上打着手电筒写小说,夜游的青蛙、蚂蚱、蚊子、蜉蝣不时蹦飞到他臂膀上。他还曾经在海上当过水手,他喜欢饭后躺在甲板上,凝望着夜空,凝望着白色的帆被猎猎海风吹得呜咽作响。

我们出了饭馆。在雨中,在黑下来的村庄街道,我们继续聊着小说。不时有野狗在幽暗处狂吠一声,又恹恹闭嘴。空气里的铁锈味不再如晴天时呛人,反倒有种类似蜂蜜的甘美。我很多年没说过这么多的话了,即便在跟营口姑娘恋爱时也从未如此饶舌。那天晚上我住在他父亲家。他给我烧水,让我洗脚。我说算了不洗了。他说,你们城里人晚上都洗脚的,我知道。然后他大踏步走出去。过了几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条新买的毛巾。

我的世界突然多了倾听者,我开始真正仰仗陌生人的慈悲。当然,我的世界里也多了一个有节制的倾诉者。他给我看他的小说。他当时写了很多小小说,还获了《小小说选刊》的“金麻雀”奖。跟他的身材极为不匹配的是,他的小说唯美、幽暗,文字里始终弥漫着河流、昆虫、庄稼的温净气息。这气息让人沉醉。他骨子里是个危险的浪漫主义者。

我们成了好哥们。那时他还没买车,都是骑摩托车来县城找我。2000年春夏,我经常在单位帮他打小说,他像个监控员工的老板坐在我身边抽烟。有时我故意去掉我认为多余的词语,他鹰隼般的眼睛立马会发现,然后很严肃地纠正过来。

“你确定不把这个词去掉?”

“这个词去掉的话,语境就变了。”

“我不这样认为。这样会更简洁。”

“听我的好了,”他温柔地给我点支烟,“听我的,兄弟。”

打印完后我们就去喝酒。他酒量比我大。很多次我喝醉了,他还在神态若素地剖析某篇小说的结构。我们都对那种硬邦邦的写实主义极为厌恶,我们都喜欢氤氲气息的文字。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过强的故事性有着天然的敌意与提防。我们都爱卡夫卡。我们都爱文艺电影。我们经常搭帮去市里的“影音小屋”。那里有成千上万张影碟。我很意外地在那里淘到了大卫·林奇的全集,里面有我找了多年的《像人》和《蓝丝绒》。多年后看完顾长卫的《立春》,我问自己,在中国,在中国的2856个县城里,到底隐居着多少个不甘心的、丑陋的“王彩玲”们呢?

那时我还没有发表过小说。他开始在一些省级刊物上发短篇。他不再写小小说。他说他想表达的东西,小小说已经承载不了了。我还记得他开始参加省作协的一些会议。我曾经去车站送他。那是个夏天,好像是2001年,车还没有来,我们在站牌底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这次开会有很多名作家呢,”他有些兴奋,“以前只读他们的作品,现在能看到他们的人了。”

“多好啊。回来时好好给我讲讲他们的故事。”

“没问题。就是不知道人家是不是瞧得起我。”

“你写得好,他们都会尊重你。”

“但愿如此吧。”

“少喝点酒。”

“我知道。”

临别时我们深深地拥抱。他上了汽车,还从窗口向我频频招手。

那时他像温厚的兄长,沉默、寡言,偶尔有些偏激,比如他非常讨厌我穿税务服装。有一次我来不及换便装跟他去吃饭,他一直没怎么说话,后来他眼睛乜斜着我说:“你穿这身虎皮,感觉都不是你了。”我才知晓他骨子里有多痛恨那些公务人员。据我所知,他那个小小的工厂,要跟工商、税务、电力、银行、环保、质检等十多个单位打交道。当然他也是场面上的人,绝不会傻到跟公家人撕破脸面。我到现在还记着他说那句话时的眼神。我知道我们骨子里是不同的。我比他更中庸、更温和,或者说,更伪善一些,对人性的毛边和污浊有着更虚无的包容和体谅。

3

我忘了李启章是如何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了。好像是某次去文联(2002年左右,我在《山花》和《莽原》发了两个中短篇小说,他们听说后邀我去文联闲坐),见到了这个小胡子男人。他的胡子很黑,比他的头发还油亮。不知为何,每次想到他,我就会想起记忆中的某幅斯大林肖像。这个小胡子诗人开一家广告公司,生意很红火。那天,在文联,他说的一句话让我刮目相看:

“诗人就是上帝的舌头。”

那时县文联会举办些活动,譬如征楹联大赛,纪念祖国华诞征文大赛。这时他们通常会把当地作者叫过来聚餐。我和程禾就是这个时候跟李启章熟络起来的。李启章的广告公司在文联对面。他待在文联的时间好像比待在公司的时间还要长一些。文联的秘书长左蓝是个不冷不热的人。她长着圣女般安然的面孔,很少笑,当我们聊天时她通常安静地倾听。多年后她离开滦南,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在我印象中,这是个美好的人。而美好的人如果写作,上帝通常会让不幸与哀伤伺机吞噬她。

程禾来倴城了,我通常会叫上李启章,李启章会叫上左蓝,左蓝会叫上老贾和唐小米。老贾在教育局上班,那时还在写诗(他像条变色龙,写诗,写小说,写散文,写时评。开了博客后,他把登过时评的报纸名称统统罗列在博客左边,像将军在检阅参差不齐的士兵)。他长了对大板牙,笑起来时让人莫名就忽略了其他的五官,仿佛你只是对着两颗坚硬的牙齿讲话。唐小米呢,那时其实还年轻。她只比我大两岁,可在我印象里已经很老很老了。她是我们县电视台最资深的女主播。我在初一时就常看她主持的法制节目。她经常在屏幕上像知心姐姐般跟那些年轻的男性罪犯聊天,剖析他们的犯罪行为和社会背景、家庭背景,给他们忏悔的晶莹泪珠一个特写,然后抽泣着警告电视机前的我们、你们和他们,一定要做知法守法的公民。我从未料到她竟然写诗,而且写得犹如巫婆的咒语般妖娆诡异。

那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如果真的有美好时光的话。你一直以为只有你在摸黑走路,你孤单,你渴望身边有他人的呼吸,然而当一根火柴擦亮后,你才发觉,原来你身边有很多和你一样默默夜行的人。他们神情紧张,郁郁寡欢,和你一样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灵魂。在小小的光亮里,你们发现了彼此,你们小心翼翼观察着对方,揣摩着对方,其实脚步早就不由自主朝对方蹭去。你们知道,你们肤浅伤感的灵魂渴望对方的抚摸。

我们这几个写小说的、写诗歌的、写随笔的,总是隔三岔五找个由头聚会,仿佛过几天不见,就失去了对方。我们通常去的小吃部是家涮鱼坊。李启章喜欢吃涮鱼。李启章还写过很多首关于吃涮鱼的诗歌。在我后来的小说中,那家涮鱼坊总是成为某个故事的背景。当我需要两个人谈论到严肃的话题时(譬如爱情、宇宙、阴谋),我就让他们坐到那里,一本正经地交谈。

而我们从没有一本正经地交谈过。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程禾谈论小说了。他总是很忙,那几年锹厂生意不错,他那个小小的手工作坊每年也能卖出两百多万把铁锹。而唐小米跟左蓝在一起,通常会讨论化妆品、减肥心得,我极少听到她们谈起某个人的诗篇。老贾呢,身为教育局的职员,最大的梦想是当科长,因为局长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并放出狠话,让他断了念想,他就在酒后砸了局长办公室的玻璃。这样,他离科长的梦想就越发遥远了。整个酒桌上只有李启章,只有李启章喋喋不休地谈论着某本杂志上新发表的一首诗,谈论着谁比谁写得好、谁比谁写得烂,而谁谁谁写那么烂为何又那么出名。

我们都知道李启章渴望出名。在李启章看来,诗人是上帝的舌头,而一个有名望的诗人,则是上帝喝完红酒之后的舌头。他当时最渴望的是参加“青春诗会”。每次吃饭他都把这四个字挂在嘴边,这让我产生了某种错觉,以为这是比诺贝尔文学奖还要牛的奖项。在我们讨论八卦新闻、股市、政治和县城绯闻时,李启章高亢地、近乎吆喝地说着他的诗,说着别人的诗,说着别人的名声以及不久后他的名声。他一直坚信自己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乡村诗人之一(当然我也这么认为)。我以前一直以为诗人是淡漠的,类似性冷淡者,但后来发觉事情并非如此。诗人的荷尔蒙分泌得似乎更旺盛,他们对这个世界“得”的渴望远远超越小说家。当我们倏尔沉默咀嚼着冷却的菜肴时,李启章还在那里高声议论着一首他认为臭不可闻的诗歌:

“让上帝宽恕他们的不检点吧!保尔·策兰说了,是石头要开花的时候了。”

我们瞅瞅站在一旁、满脸疑惑不解的服务员,告诉她,她可以离开了。

是的,那时我们总是为李启章在公共场所谈论诗歌而感到羞愧,尤其是程禾。当时我很难理解他为何如此憎恨在公共场合谈起我们最热爱的东西。现在想想,原因其实很简单:一个人越是热爱某样东西,他就越是渴望将它埋在不为人知的心底;如果他觉得热爱的东西在旁人眼里是卑贱、孱弱的,那么这种埋藏当中则隐含了更多的自卑和伤感。他一直生活在农村,他不希望那些跟他一起长大的商人知晓他写小说。他只希望他们知道他卖铁锹、知道他跟他们一样热爱女人、知道他赌钱并不比他们差劲。我记得他跟我提起过,村里某个亿万富翁的父亲过七十岁生日。这个老人是气功爱好者,生日那天搭了棚子,邀请一帮同好在台上表演硬气功。这个寿星佬还亲自躺在一张檀木桌上,让助手往肚子上压块巨石,然后命令手持巨斧的彪形大汉一斧砸下……“多丢人!儿孙满堂,有钱有势,竟干这么不靠谱的事,”他郁郁寡欢地说,“换成是我父亲,我绝对不会让他这么做。”

其实我当时倒是想说,这也没什么。他喜欢硬气功就像我们喜欢小说。他需要观众,就像我们需要读者。那是他的自由。

那件事情发生时,我不只是错愕。其实事后琢磨思量,发生这样的事委实在情理之中。如若那次相安无事,日后也许会出类似龃龉。这是个宿命的结论,却并不妨碍它的必然性。我喜欢萨特,《厌恶》《墙》《恭顺的妓女》曾是我多年的枕边书。他在《存在和虚无》中否认和反对一切决定论、否认和排斥自然界中存在所谓的客观必然性,我对此却嗤之以鼻。那是秋天,具体是初秋还是深秋已无任何印记。不过肯定是礼拜六或者礼拜天。先是中午,我跟程禾、李启章喝了酒,而且没有少喝。酒后,李启章提议我们去另外一个县城拜访左蓝。左蓝虽在我们这里上班,老家却在临县。我们打了辆出租车。在出租车上李启章手舞足蹈地谈论着诗歌。我跟程禾都没怎么说话,只有司机师傅忍不住偷偷瞥他两眼。到了临县时左蓝已备好酒宴,是在政府的招待所,里面已然坐了一大圈宾客。坐在主人位置的是个枯瘦的中年人,后来知道是县政府办的副主任,也是位很有名气的散文家。看来是他替左蓝安排的伙食。我认识的还有市日报社的两个记者和一位画家。他们也恰巧来看望左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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