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是一片五十年代的建筑。几十排平房,灰墙红瓦,人字行屋顶。年代久了,原本的红瓦已被岁月剥蚀,变得黑不黑,红不红,很难分清它究竟是什么颜色。家家户户的房顶都东一块西一块铺着油毡,油毡上面凌乱地压着砖头,就像一块块补丁,透着浮躁和无奈。
这儿就是当年我和哥嫂居住的地方。当时嫂子为了能领到冬季的取暖费,放弃了楼房调换到这里。想不到多少年后,我又回到了这里,不同的是,我住的是爱梅家,真是物是人非。
岁月沧桑。离开大学一晃十几年过去了。离校时的情景历历在目,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
看过电影《南征北战》的人,都不会忘记国民党军队失败后大逃窜的场面。这个比喻不一定恰当,但我们毕业离校时的情形,真有点那个味道。一拿到派遣证,数千人一起拥出校门,涌向火车站、汽车站。一夜之间,学校就成了一座空城。整个校园,学生宿舍楼,一片狼藉。烂纸、破鞋、破袜子、破脸盆随处可见。女生宿舍更惨,沾有血迹的月经纸月经带破裤衩也都一改往日少女们的羞涩,堂而皇之地到处展现,不堪入目。人们甚至来不及相互告别,顾不上道一声保重,也没有留下各自要去的单位地址,就匆匆上路了,好像校园里埋有定时炸弹即刻就要爆炸似的,争先恐后地逃离。应该给人以美好回忆的大学生活,留给那几届同学的是太多的悲伤和无穷的遗憾。多少年以后回想起来,还让人黯然神伤,感慨万千。
肖慧敏是提前离校的。当时,省公检法急需一批人去整理“文革”中遭劫洗的档案材料,所以毕业分配方案还没公布,她就从系里悄悄消失了。对她的消失,我心静如水,而且我很熟悉她的消失。那年高中一毕业,她就不见了,搞“四清”时春节放假,她也提前不见了踪影。当然,这次消失与前两次是不会相同的,前两次消失后不久突然又出现在我的面前,给我以惊喜。而这次消失,怕是永远消失了,不会再给我带来什么惊喜。对她而言,提前离校,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既留在了省城,又避免了在方案公布后招致同学们的不满。同学们之间的恩恩怨怨,随着一走便了之了。她的所有手续,自然由常队长办理。
我比其他同学晚走了一天。在我拿到派遣证的那天,就接到了爱梅要来接我的电报。
爱梅接到我的信后,兴奋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她就和李婶上街买东西,将床上铺的盖的全部换成了新的。尽管这样,她心里仍然忐忑不安,怀疑这是一场梦。她将我的信看了又看,一个字一个字地掰着读,确信无疑后,便捂脸独自哭上一阵,心中鼓荡着幸福的暖流。最后还是决定来一趟省城,将我接回去。
那天晚上,天上没有月亮,掩映在树木之中的学生宿舍楼一片漆黑,整个校园黑黢黢的,凄凉而肃杀。爱梅依偎着我,在我熟悉的林间幽径上漫步。不知不觉,走到图书楼和主楼之间的花园,这是我和肖慧敏分手的地方。我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和沉重。我赶紧搂着爱梅离开了,走到了大操场。这儿显得空旷而开阔,我的心情随之也好起来。我俩没有睡意,就这样在校园里走着,说着,想着。
天一亮,我俩离开了学校,踏上了南去的火车。
我们这一批学生一走,整个校园就空了,直到几年以后才开始从工厂农村军营中招生,俗称工农兵大学生。他们入学是不用考试的,是由各个单位推荐的,这在古今中外的教育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我到临阳后,工作安排得很顺利。那时候,大学生们抢着到工厂矿山去,好让自己尽快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没人愿意到教育部门,重新去当接受再教育的对象。我也不例外。爱梅的一个什么亲戚在石油公司政工组管人事,我便很顺利地分配到临阳石油公司。
回到临阳的当晚,爱梅和她母亲睡,我睡在爱梅的卧室。卧室已经布置成了新房,墙上贴着大红喜字,粉红色的窗帘,两床大红被子,两个大红枕头,靠墙两只新买的枣红色的木箱。箱盖成了爱梅的梳妆台,两面胖脸圆镜子,上面贴着两个小“喜”字,贴墙摆着一溜雪花膏瓶之类的女人用的东西。整个屋子火红一片,喜气洋洋。
我舒展地躺在床上,嗅着新被褥散发出的特有的清香味,心里舒坦极了。一出校门,便有了这么一个宁静温馨的港湾,我感到幸运和幸福。后来才知道,我的许多同学走上工作岗位后,非常失落,迟迟找不到自己的定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反差太大。工作满意不满意还在其次,在好长一段时间内,安不了个家。有的即使结了婚,也迟迟解决不了住房问题。有的长年住在办公室,有的住单身宿舍,始终过不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听说有这么一对,结婚证拿到手一年之久,在九百六十余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然找不到他俩睡觉的地方。夏天的黄昏,俩人憋不住了,找了个僻静的地方,铺了件雨衣就干起了那事。巡警走到眼前:“嗯,怎么在这干这种事?”
两人提上裤子回道:“这个地方是欠妥,警察叔叔帮助找个合适的地方吧!”
警察四十多岁的年纪,也是个过来人,问清情况,晃了晃头,叹道:“走吧,往后注意点儿……”和他们比起来,我知足了。爱梅,这个貌不出众,极为平常的女人,为我筑好了一个温暖的巢,让我这只历遭风雨侵袭的孤鸟,飞进去就行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想了很多。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想到肖慧敏。
第二天,我就和爱梅去领结婚证。这本来是爱梅安排的,然而在出门前,她却怔怔地站着不动。在我催了她以后,她竟然激动起来,脸也通红,说话也语无伦次,拿起这个又放下那个,不知所措。她发现我奇怪地看着她,显得更窘了。她背过身去洗脸,手巾长久地捂在脸上,出了门,我问她:“怎么啦?”她用小拳头在我腰眼上捅了一下,说:“我老觉得这不是真的。”我嘴里嘲笑地“哼”了一声,故意说:“那我还回我学校去,免得你老怀疑。”她又捅了我一下,随即拉起我的手,把头一歪,朝着我甜甜地笑了。
到了结婚登记处,我却变得窘迫和不自然了。我太不习惯办事人员的目光在我和爱梅的脸上扫射似的来回审视着,好像我俩是对野鸳鸯。爱梅反倒十分的大方和坦然,抢着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临出门还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出了大门,她便挽起了我的胳膊,像个小孩似的连蹦带跳,直惹得马路对面那几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冲着我俩直喊叫:“流氓——”说着,雨点儿般的石头子儿也向我们投来。难怪,在当时,光天化日之下大街上青年男女手挽手实为少见。爱梅高兴得有点得意忘形了,忘了社会的忌讳。不等我挣脱,她便松开我的胳膊,冲着马路对面喊道:“谁是流氓!——他是我丈夫!”话语里带着自豪。我忙拉住她急走了几步,埋怨道:“跟他们较什么真呢。”
领了结婚证,就算是合法夫妻了。吃完晚饭,我早早地进了新房,等待爱梅的到来。一想到新婚之夜的甜蜜和幸福,我像着了魔似的,坐也不是,立也不是,一分钟比一年还长。可是,左等右等不见她进来。她好像出门去了,很晚才回来。后来才知道,她是去通知几个好姐妹,让她们明天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她回来得很晚,听见她与李婶叽叽咕咕不知在说什么。过了好久,外面房间的灯关了,她仍然没有进来。我有点生气,忍不住喊了她两声。一阵沉默后,传来李婶的声音:“爱梅睡了。——明天办了婚礼才算结婚。”爱梅“哧哧”地笑着。我像泄了气的皮球,扫兴地拉过被子蒙住脑袋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窸窸窣窣的响动弄醒了。原来是爱梅,她不知什么时候钻到了我的被窝里来了。她用手捂住我的嘴,贴着我的耳朵低低地说:“别说话。我妈睡了,我偷偷过来的。她是老脑筋,认婚礼,不认结婚证。她说,照老规矩,婚礼前一个晚上,男女连面也不许见的。——忍一忍吧……”她“哧哧”地笑了几声,在我嘴上狠狠地亲了一口,摸索着下床,又回到外屋去了。听那脚步声,她连鞋也没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