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9618500000069

第69章 规约文书写作(7)

第五条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立项

第六条国务院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八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二)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第九条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起草

第十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行政法规,除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四条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十六条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面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有关立法资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审查

第十七条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四)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八条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三)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第十九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就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二十二条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建议;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者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院审批。

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第二十八条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正式版本。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九条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行政法规解释

第三十一条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第三十三条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附则

第三十四条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修改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

第三十六条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规定

规定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为处理某种事项、开展某种工作而提出的要求与规范,用以统一人们行动的法规性公文。规定不如法令、条例涉及的事项那么重大,但也是对某一方面的活动所提出的具体的规范要求,若违反了这种规范,轻则受到批评,重则要受纪律和刑事处分。规定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暂行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约束性的特点。

第一,规定的类型。

一是政策性规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制定有关的准则和政策,作为开展某项活动的主要依据的公文。

二是事项性规定。是国家机关针对某种具体工作和事项而提出的要求与规范,用以统一人们的行为、促进工作正常开展或事务顺利完成的法规性公文。

第二,规定的基本格式和写法。通常包括标题、正文、签署三部分。

一是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组成,特别是国家高级行政机关制发的规定更是如此。但有时也可省写标题中的发文机关,改为文尾签署。规定如属“暂行”性的,标题中要标明。

二是正文。多由三部分构成。先写制发规定的缘由,并在后面用“特作如下规定”语承上启下;其次写规定的具体事项,要分条陈述;最后应说明施行范围和时效等。

三是签署发文机关和日期。如标题中已标明发文机关,标题下已标明发文日期的,可省去这部分,特别是高级行政机关制发的规定更属此列。规定使用范围很广,条理要清楚,逻辑性要强,措辞要庄重、准确、周密。

【例文1:政策性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六)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类推荐
  • 如何做一个智慧型教师

    如何做一个智慧型教师

    本书围绕如何成为一名智慧的教师展开了讨论。全书分为实践篇、理论篇、业务篇、感悟篇、语录篇进行阐述,包括:“春风”化雨“自我”悔悟“克敌”制胜关于班主任的修养等。
  • 袁宝华文集第八卷:袁宝华访谈文选

    袁宝华文集第八卷:袁宝华访谈文选

    文集为十卷本,汇集了作者在解放初期恢复东北工业,制定和实施“一五”计划,赴苏谈判156项工程,三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国民经济调整,建立新中国物资管理体制,“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运行,改革开放期间国民经济管理,企业整顿和改革,制定《企业法》,开创职工教育和MBA教育工作,开拓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建民间经济类社团,建设中国企业家队伍,以及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工作中的理论著作和文章。
  • 主持人节目策划艺术

    主持人节目策划艺术

    主持人提升自己的修炼法宝。主持人是节目的灵魂、核心和先导,一个优秀的主持人,应该是具备策划创新能力的主持人。本书揭开《正大综艺》、《焦点访谈》、《实话实说》、《幸运52》、《开心辞典》、《玫瑰之约》等带来轰动效应的节目的成功秘诀,让你吸取成功经验,成为策划强人。
  • 多维视角下的汉语修辞学

    多维视角下的汉语修辞学

    在现代社会,运用语言的第一要求应当是:用最经济的语言材料,传送最大信息量,达到最高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收到最佳的表达效果。简言之,就是提高运用语言的技能、技巧。优美、妥帖永远是修辞所追求的目标,也是语言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 百弊放言

    百弊放言

    《百弊放言》以民国初期的社会史实为背景,披露了上自官府衙门,下至妓院赌场中各色人等唯利是图、营私舞弊、为非作歹的种种丑恶行径,可谓是广言民国时期的民俗流弊。
热门推荐
  • 经济学常识1000问

    经济学常识1000问

    作为如今社会上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经济”当之无愧——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经济学更是大行其道,成为最热门的研究领域,科学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抽象的学问。一门科学,必有一套自己的概念和体系,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古代大臣们对经济问题的真知灼见,也许有不世之功,但不系统、不规范,都不是经济学。经济学这门学问,是对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经济关系进行理论的、应用的、历史的以及有关方法的研究的各类学科的总称,是20世纪的显学,其根本作用是富国裕民。照理说,这样的学问一定历史悠久,可是,正相反,经济学是一门相对年轻的科学。
  • 富婆攻略指南

    富婆攻略指南

    满月的霸总姐姐死了,给她留下一笔巨额遗产。她一夜暴富,登上全国财富榜Top1。还没等她高兴完,一个系统从天而降。夸夸系统:宿主,我们的任务是,每天收获五十句赞美。每天完成任务账户里即可多出十万,未完成账户里余额扣一百亿。满月:!!!*本文又名《震惊!某女子为了被夸竟做出这种事!》《今天女主完成任务了吗》《男主他是吹彩虹屁小能手》
  • 情劫至深,爱之铱铭

    情劫至深,爱之铱铭

    开头会很没有意思,后面绝对有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凤求凰之倾世邪妃

    凤求凰之倾世邪妃

    【女扮男装,1v1双宠爽文】她,一拢白衣翩然而至,恍若自浊世踏来的陌上公子。风流蕴藉,冷隽入骨。亦或是是二十一世纪,十七岁便被华夏最高医学组织破格录取,炙手可热的天才少女。飞机航班上遇到个神棍,莫名其妙到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还被鬼医老头儿缠着不放。“丫头,做老夫的徒弟有什么不好的?大陆之内任你横行!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于是,世人只知鬼医玄幽只有一个徒弟,那就是西陵国七皇子,却不知她坐享异宝空间,契约星际高科技生命体。闲来无事还可去地球一日游,本想孑然一身,潇洒肆意...谁料...她本以为的青铜竟摇身一变,变成了最强王者?!这个缠在她身边混吃混喝,除了一张惊世骇俗的脸还算中看之外,比千金小姐还要娇贵的男人?
  •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语文新课标必读经典文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仅仅拥有19个月的光明。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第一天想看看让她的生命变得有价值的人,第二天想看光的变幻莫测和日出,第三天想探索与研究。以一个盲人的身份想象如果自己能够有三天的时间看到世界,将会去做哪些事——包括去看看帮助过自己的人,以及去感受自然,品味艺术世界。
  • 无极天尊夜少心尖宠

    无极天尊夜少心尖宠

    她是24世纪现代隐世家族『北冥』氏的最后一任家主,拥有一部逆天的九莲音诀遭小人觊觎。没想到重生后竟然在一个孤儿身上。更可怕的是,她没有五岁以前的记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对老夫妻将她捡回去,并收她为直系血脉,在这个家族中,她是唯一一个小姐。重生的日子看似幸福,但因为体内的纯心玉的缺失,导致她无法修练,成为众人耻笑的废材......但这没关系,她随便在空中一挥,布下绝杀法阵,随便从空间一抓,大把的稀有草药以及绝世仙丹,出门随便晃晃,神兽自动送上门,先不说她这欧洲光环了,但这个那男是怎么回是啊!在百姓以及朝廷文武百官面前一副「生人勿近」的冷漠美男,但在她面前却是个「要讨抱抱,抱好抱满」的无耻流氓......她很想说...让她的巅峰之路顺畅点,求不坑爹啊!
  • VIP陷阱,谋妻已久

    VIP陷阱,谋妻已久

    明明是她被设计在全世界人面前走光,可是他却强迫她说“我错了!”明明是她被推下楼梯,致使手筋断掉,可是他却说“你活该!”明明他曾答应放过自己的好姐妹,最后却眼睁睁看着姐妹被他的合作者运到加勒比海卖掉。这个男人还有心吗?第一眼,她在众目睽睽下劫走他价值千万的布加迪威龙,对他作出挑衅的手势;第二眼,在等待晋升总裁助理的一排女人中,有个老处女流露出跟她有一样的眼神;第三眼,她在黑市赛车场上意气风发,蝉联四届黑市车王冠军。不料,这如谜团一样的女人实则是为了盗取他身边的情报而来。他露出残忍地一笑,在这个世界上,挑战他自尊人不是死了,就是走在死亡的路上。
  • 幻陇

    幻陇

    26世纪,世界格局发生巨大的转变,各个国家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是古老的帝国制,而当今的人类也日益强大起来,经过了数万年的演变后,一种奇特的物质在人体中衍生——幻陇,新的时代,新的纪元,新的征程就此拉开帷幕。
  • 傲娇萌妻

    傲娇萌妻

    满怀着对未来的期望,憧憬着自己幸福生活的陆暖暖被渣女设计,毁掉容颜,惨死密室。重生后,陆暖暖发誓要将这一切加倍奉还。可是,刚重生就出了意外,这是什么剧情?面前这人居然死皮赖脸要她负责?不过,白得一个可以给自己撑腰的,似乎还不错。--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帝尊你夫人又跑了

    帝尊你夫人又跑了

    医毒无双的她竟然穿越重生了,面对这个废材的身体,决定好好改造一番“大哥,你是哪位”对面那个一袭华服的妖孽男子戏谑到“你只能是本尊的,谁都夺不走”“噢,你确定,娶了我就要生生世世对我好。”风代绝华的白衣少女说到“你永远都是我的”妖孽男子大手一捞将她抱在了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