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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预示

“去哪儿?”下船之后,摊开手中的地图,班森对着身边的众人发问。

在来的时候,船上,班森等人曾对着那邪神分身的封印之地有研究的莱昂问过:长麟这里到底埋着哪两位分身?

对此,莱昂回答:“色欲和暴食。”

其中,色欲在长麟帝国的南部,但暴食,却并不在长麟帝国,而是在长麟帝国北面的震旦帝国当中。

而现在,看着手中地图显示的地点,班森无奈的说道:“哪个地方都不好去啊。”

听到此,雷恩看了一眼,回道:“确实。”

不是因为语言不通,不太方便之类的,而是因为:距离实在是太远了。

他们选择登陆的地方有点儿问题。打个比方:将长麟帝国比作当年的明朝,震旦帝国是当年的蒙古,米尔斯则是欧洲那一部分国家。而在明朝,但凡欧洲人,坐船过来,地点要么是在澳门(主要在明朝,澳门那地方算是欧洲的殖民地),或者从日本那边转到浙江那一部分。但班森他们登陆的这个地方,就有点儿比较扯淡。

他们在辽东那边,也就是东北那边儿登陆的。

你要以为这地方还算可以,离着震旦(蒙古)比较近,能直接去暴食那边封印的地方,那就大错特错了。

你要明白,在明朝那时候,辽东这边儿,基本上全都是战区。只要离开了明朝边境,那基本就算是被判了死刑。不为别的,就因为当时不管是辽东,还是蓟州,又或是宣府大同,只要出了边境,一准儿就能碰到蒙古人,或后金人。

要是放到现在,两国(女真是自家人,不算三国)和平发展的时候,还没什么。人家会特别热情的邀请你去他家的蒙古包内做客,顺便尝尝那五十多度以上的家酿酒。但要是放到那时候,基本上就是祖坟埋错了地方。

别说五十多度的家酿酒了,你连蒙古包都进不去。

因为那时候,由于不像现在两国和平。那时候,由于后金和蒙古没有轻重工业,所以经常突破明朝边界去内地抢东西。而且还颇有点儿国际主义精神,不管是谁来了,是哪国人,哪儿怕是穿过丝绸之路来的欧洲人,或离着明朝近的俄罗斯人,只要从这儿过,就抢!

不抢不行啊,自家没有工业流水线,要跟明朝做生意,人家还不肯,尤其是朝廷内某些官员们,曾明确表示:我大明朝的东西,哪儿怕是扔了,不要了,放在家里腐烂发臭了,也不给蒙古和后金。

换句话说就是:离着班森最近的地方,是战乱区......

而对此,看了眼手中的地图,测量了下距离,对长麟帝国和震旦帝国现状,十窍通了九窍的班森却说:我们去震旦帝国。

怎么去?

答:直接穿过去。

用什么身份做掩护?

答:从米尔斯渡海而来的生意人。为此,在古兰集的时候,我还特别向蔚莉要了一头厚背兽以及一辆装满米尔斯特产的大车做掩护。

对此,要是雷恩他们知道班森的计划有多“好,”估计能拿板砖拍死他!

因为生意人呐!还不是明朝的,那不抢简直没天理了!

而且现在的震旦和长麟边境,由于刘大爷的关系,比明朝天启年间还特么乱!

怎么乱的?很简单:因为那暴食封印地的关系。

刘大爷不是想复活神吗?那既然要复活,就得先研究神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恰巧,这世界离着他不远的地方就有神(算是)的坟。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找到地方,直接开挖!然后送回去研究。

长麟这地方没说的,由于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所以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哪儿怕用大炮,把神的坟给轰开了,也没关系。

换句话说就是:长麟这边儿不急。

但震旦这边就不一样了。

由于在一千年前,那位圣王在震旦这边儿,帮着震旦帝国封印了兴风作浪的暴食,所以心存感激的震旦人自发的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并当做圣地,安排专员在那里镇守。

而刘大爷呢,要去震旦人民心中的圣地去挖坟。那人家是自然不同意啊——一千年前我们吃得苦还不够多?你还非要再让我们尝尝那种苦头儿?

姓刘的你要真敢,我们就跟你没完!

但刘大爷真这么做了:由于不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所以刘大爷很识相的,先派使者带着礼物过去交涉。但得到的回应却是:带上你的东西(指来使),给老子滚。

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既然给脸不要脸,那就有撕破脸的说法。

在撕破脸之前,先问自家好友兼合作伙伴萨罗姆要了几十名改造人,然后再派他们每人带上几百名骑兵到震旦去逛游。

烧杀抢掠无所不作。就欺负你震旦帝国是游牧民族,靠水草牲畜过活,人民四处找牧场,家里没几个城池,死命的杀你的游牧民。而我这边则是农耕民族,家里有的是城池,不怕你过来打。

对此,震旦帝国的领导人气的是跳脚骂娘,却又无可奈何。

派兵去围剿吧,却是我进敌退。好容易又堵住了,却又是打不过萨罗姆的改造人。要是遇到阿历克斯那种的改造人,还好说。最起码打不过,还能跑。但要是遇到像西硫斯那种的庞然大物,又或是那个腐蚀人体的蝴蝶,那基本就废了。

因为跑不过。

可以说,现在的长麟和震旦边境,那是乱的一批。

而接下来我要胡编的这个故事,是从震旦这边开始的。

波的一声,震旦帝国的南部草原,一名头戴皮盔的男人从眼前被利箭穿心的尸体身上拔出了那根要命的箭羽。

从他身上穿的盔甲看来,职位应该是隶属震旦帝国,镇守圣地部队的队长。

“是长麟帝国的狼牙箭。”扔掉手中的箭矢,将眼前的尸体翻过身来,看着尸体上的衣物,以及伤口处,这人又对身后骑马的侍从们说了这么一句:“是哈达部的部民,应该是逃难过来的。然后在半路上,遇到了长麟的那帮混账!”

说着,他站起身来,劈手夺过亲兵牵来的马上去,然后拔刀对着身后的侍卫大喊:“伤口还未腐烂,敌人还未走远,现在跟我冲过去,宰了那帮长麟混账!”

慷慨激烈的话刚说完,立刻就有人泼了凉水。

“队长,我们是镇守圣地的军队,不该管这件事。”

听到此,那头戴皮盔的男人放下了高举至头顶的刀,然后驱马,慢慢来到那名说话的侍从面前。

他没有说话,只是手里握着刀,伴随着胯下战马的颠簸走动,冷眼看着眼前这名刚才泼冷水的侍卫。

侍卫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低下了头,不敢再说半句。

“他们是我们的子民,”他小声的说,刀尖指着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以及离着尸体不远处更多的尸体,以及那尸体旁,已经烧焦,但却依旧冒着黑烟的生活物资——用马车拉着的蒙古包和毛皮粮食等物,边用双腿夹紧胯下的战马,驱使它再次向眼前这名泼冷水的侍从靠近,边对他说:“而我们是保卫子民的军队,刚才那话,你也说的出口?”

他冷眼看着那名侍从将头低的更深,然后安抚了一下因为靠的过近,想要后退一步的战马。并将目光看向眼前的众多侍从。

没有一个人敢跟他对视,全都低下了他们的头。

“拔出你们腰间的马刀,跟我过去,宰了那帮长麟混账!”

“是!”

一呼百应,侍从们全都跟上了他的脚步,但结果却并不理想。

他们跟着敌人留下的痕迹来到了两国边境,但目的地,却是一座防守森严的城池。

这就没什么办法了。马刀毕竟不是导弹,战马也不是飞机坦克。纵使心中愤慨难平,也拿眼前的城池没有办法。

所以他们回去了。

而在牙帐中,这位心有愤慨的队长见到了镇守圣地的萨满。

“你心有怒气,”眼睛尚未睁开,团坐在兽皮上,发须花白,头上扎满绳结,脸上用红白两色颜料绘成条纹图腾的老萨满却这样对他说道:“这不是什么好事。愤怒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些事情,需要忍耐。”

“但有些事情我无法忍耐。”行礼之后,这位队长在老萨满的身前跪坐,脸上满是不甘的神色。

“已经六年了。六年的时间里,有无数子民死在那帮混账的手下,而我们,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什么都不能做!”

“很快就不会这样了。”

老萨满睁开了他的眼睛,却只有眼白。

“您什么意思?”听到这句像是要反攻的话,这位队长抬起了头,目光紧紧地盯着眼前的这位盲眼萨满。

“大劫将至,患难时,狼将与狮子共舞。”

老萨满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出了一段在很久之前,就流传在震旦帝国当中的预言。

预言中,离去震旦帝国已久的狼神会显灵,在帝国危难时刻,带着族群前来援助。而此时,圣地会有一名勇者被选中,身化白色雄狮,与狼群共舞。

但这位队长不明白,老萨满在这时说的话,与他心中所想的有什么干系。但他还是跪坐在那里恭敬的听着,等待着老萨满的启示。

但得到的,却是前言不搭后语的预示。

“快了,不久之后,你就会看到,狼神的面目,以及你本身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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