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您听说了吗?老鼠进村哩!”
“啥?可不敢胡说!你从哪儿听来的?”
“这村里上下都知道哩!您也甭瞒着我,这次,我得替您着双脚和我爷爷奶奶报仇哩!”
“朱南娃,你听娘说。你年轻气盛,可不敢乱来,那老鼠可凶呢!这次又来了那么多只,你咋能弄嘛!”
“哼!任凭它们如何,都是畜生!人还能让畜生给欺负了?”
“娘知道,娘又何尝不是像报仇呢?只是娘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你听娘的话,明儿绝对不能去祠堂。”
“可赛先生让每家都要派人去呀!我不去,娘的这脚也不能去,咱家咋整嘛。”
“傻孩子!你还不明白?那姓赛的就是跟老鼠一伙的,就是他把老鼠带进来的!遭天谴哩!你不能去,我也去不了,叫你爹去!”
“我爹?我爹他那样…能去吗?”
“放心儿子,你爹会去的。”
当晚夜里,叶红为了防止儿子偷偷溜走,就将朱南的屋子给锁了起来。之后又与朱文商量了一夜,好说歹说,朱文才算答应下来。他本就对外界的一切充满了恐惧,又加上那晚亲眼目睹了何老七的脑袋被老鼠啃了,就更是胆怯。最后,是叶红将儿子搬出来作为要挟,说他不去儿子就要去,朱文才硬着头皮给接了下来。
儿子朱南,成了叶红和朱文之间的最为重要的纽带,也正因为有这个儿子,二人才有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既然如此,我朱文就去会会那些狗日的老鼠!”
朱文一夜未眠。像是一个大战在即的战士一样,一整个晚上,一整段夜里,他都在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翻身下炕,从一个隐蔽的角落里翻出了一把在夜了会冒出紫色光芒的短刀。他并不知道这把短的来历,也不知道这把短刀的意义,他只知道,在他初次忘情舔舐叶红残脚的那个夜里,这把短刀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使他那一刻充满了勇气。而此时,朱文又一次将这把如同弃婴一般的短刀给找了出来。趁着摇曳的烛火,朱文将刀上的灰尘擦去,又用烈酒反复擦拭。他小心翼翼地将手指在锋利的刀刃上试探,当一道像是小孩嘴唇一样的伤口出现在他的手指的时候,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命运,让他在年少时扑向了一头母猪;命运,让他舔舐了一个女人残疾的双脚;命运,也让他见到老鼠吃人而仓皇逃跑;命运,让朱文拥有了一段屈辱的人生。但是,命运,也将给他带来光荣。光荣自他握上短刀开始。短刀,将为他的生命落下一个不再屈辱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