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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阿拉斯加

爱一个人,只争朝夕。

1

二十年前,领养禹鹿的不是辰沐森的父亲,而是辰家的帮佣。那个墨西哥帮佣做了两件影响辰沐森一生的事:其一是教他说一口地道的西班牙语,其二是给他带来了禹鹿。

八岁的辰沐森站在火车站站台上,等待驶往加州的超豪华列车。大群帮佣将他与站台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分隔开来。午后的阳光似蓝瓷瓶里浓稠的肉桂汁,淋了他一身。

也淋了刚从孤儿列车里走下来的禹鹿一身。这个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孤儿被剃了光头,肮脏的小脸上看不出本来的肤色,赤脚站着,脚趾被地面灼烫得蜷曲。她与那些一字排开的孤儿唯一的分别,是那双黑亮如鹿的眼。

孤儿列车一路向西,沿途每个站所有孤儿都下车,等待人们挑选,被选中的留下,其余的继续上车。辰沐森没想到会遇上孤儿。他淡漠的目光瞥过,只道她是黑人。不想禹鹿突然兴奋地拨开人群,朝他奔来,用中文对他高喊:“嘿,你是中国人!”

还没靠近他,她就被帮佣给拦住了。隔着三米远的距离,辰沐森还是闻到她身上如乳酪腐坏般的味道。他倒退两步,蹙眉捂住口鼻。

察言观色的帮佣要把禹鹿撵走,她却灵巧地咬了一口对方的胳膊,像灰鼠般飞快地窜到辰沐森跟前。她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行李箱上慵懒地打着哈欠的小东西。她将那血统高贵的三色猫抱得紧紧的,转身就跑。

“Shit!”高贵冷酷如冰川的少年拔腿飞奔,为了他母亲生前最宠爱的猫咪,在灼热的艳阳下追逐着肮脏卑微却趾高气扬的小女孩。

他们穿过地下通道跑到另一个站台,“轰隆隆”有列车即将驶来,女孩笑着高高举起三色猫:“你收养我吧,否则……”她把猫咪高举向列车驶来的方向。她炫耀着、挑衅着,眨巴着眼狡黠地学着猫咪惨烈的悲鸣,“喵!”

愤怒的少年握紧拳头厌恶地望向她,在她残酷地要将猫咪抛向车轨前,气喘吁吁赶来的帮佣发出呼喊声:“I?adopt?you!”这个墨西哥帮佣早就想领养一个孩子了。

禹鹿以前的故事很简单,六岁时她的父亲在一个冰雪夜遭遇车祸。她年轻的母亲从此如坠深渊,再没有振作起来。她被送上孤儿列车时,母亲被送进了华盛顿的监狱。

命运一瞬改写,八岁的禹鹿告别了噩梦般的孤儿列车,登上明亮的超豪华列车。这里纵然藏污纳垢,却也会掩盖于华丽的羽翼之下,就如同她的人生。

2

十四岁之前,辰沐森随外祖父住在阿拉斯加的森林里。身为十九世纪华工后裔的外祖父,是退伍越战老兵,战场上在丛林撤退时,受伤误陷沼泽的战友痛不欲生,求他送他去见耶稣。游击队就在附近,再耽搁,整个小分队都会被发现,于是他用匕首割断了他的气管。

战争的创伤在外祖父心头难以磨灭,于是他选择了离群索居。外祖父避世的双层别墅,隐藏于茂密的针叶林里,林间有麋鹿,倏忽出现,又蓦地消失。

比麋鹿更常见的,是从楼下传来的女孩放肆的笑声。

辰沐森住在二楼,一楼某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属于那个墨西哥帮佣的养女。时光流逝,那个满嘴粗俗的西班牙俚语的中国女孩,慢慢长出了乌黑笔直的头发。那头青丝时不时从辰沐森的眼底掠过,让他嫌恶地蹙眉。

她从来不知笑不露齿,她的笑声在他听来分外刺耳。可怕的是,她似乎总在笑。

就连他坠入浮冰湖里命悬一线时,她还在笑。

那是母亲的忌日,他独自划着木船到了湖中心。草绿色的浮标上趴着肥嘟嘟的海狮,他捧着一把勿忘我花瓣洒向湖面。颀长的身体倾斜时,海狮推动一块浮冰撞上木船,他跌入湖中。

他不会游泳,挣扎中,他看到她立在一艘独木舟上笑望着他。

她朝他眨巴着眼睛:“求我吧,我可怜的少爷。”

矜贵的少年紧抿薄唇,头重脚轻地往下沉也不肯求助。再度清醒时,他感觉唇上温润如四月蔷薇的触感,很受用,可刚睁开眼他就像被蛇咬了似的猛地推开她。在他愤恨的眼神中,她伸出舌头,炫耀地舔了舔唇:“味道还不错。”

虽然知道是人工呼吸,但他还是失控了。她被他大力地摁在一棵云杉上,无法动弹。气喘吁吁的少年,瞬间失去了有生以来所有的教养和矜持。而她依然在笑。

少女灼热的气息放肆地喷上他的脸:“哦,我尊贵的少爷,你是要吻我吗?”

鲜黄的藻类在浮冰湖上摇曳,少年的喉头发出生硬的吞咽声,他眸中的怒火越燃越盛。少女倏忽踮起脚。远处有冰雪消融的声响,滚烫的吻印了上去。

这彼此人生最初的吻啊,震惊的不仅仅是颤抖的少年,还有原本只想戏弄他一下的少女。她原本只想看看那高高在上的少年的笑话,可在双唇叠合的瞬间,少年清冷的气息和凉薄的唇,令她全身僵硬,两只手直直地垂下来。

?

那之后,辰沐森似乎更加厌恶她,他们的关系也更加水火不容。最终辰沐森求他的父亲接他回了洛杉矶。禹鹿则留在了阿拉斯加。

再见面是十五岁那年,外祖父的葬礼上。墓园流淌着黑与白的单色调,沉闷地辜负着阿拉斯加的白夜。唯一的亮色是禹鹿那比勿忘我还要鲜艳的红裙。

红裙少女坐在一棵翠绿的云杉上,摇晃着细长的双腿哼着歌。神父在致辞,气氛庄严肃穆。所有人都愤怒地叫她下来,她却狡黠地指了指辰沐森:“我要他开口。”

他抬头瞪她,她朝他眨着眼。他握紧拳头冷冷道:“要我上去抱你下来?”

她吐吐舌,翻身跃下来,位置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身上。

被少女压在草地上的少年懊恼地握拳,她熟悉的鼻息近在咫尺,令他的一切教养和理智再度崩溃。他站起身,粗鲁地推开她。她慢慢地站起来,整理了一下散乱的头发和裙裾,难得没笑,只定定地望着他。良久,她才轻声说:“好久不见。”

很久以后他问她,为什么要在葬礼上对外祖父不敬,她说:“他老人家最喜欢红色了,他说我穿那条红裙最好看,我穿那条红裙给他送行,他一定会很高兴。”

外祖父的确喜欢她,去世前曾打电话让辰沐森的父亲把她接去洛杉矶上学。于是在那所私立贵族高中,她成为他最不愿见到的人。

可偏偏又总能见到她。学校有三成亚裔和一成西班牙裔,所以她身边总簇拥着不同肤色的同学,她呼朋引伴大笑着从他面前走过,裙裾飞舞,张扬地喊他:“嘿,我的少爷!”

她用的是中文,华裔同学表示惊讶:“这是在拍《泡沫之夏》吗?你叫他少爷!”

羞愤的辰沐森只能无视她,在她快要笑翻的声音里,消失在洛杉矶九月嫣红的凤凰花树下。三个月过去,凤凰木羽状的枝叶间有知更鸟轻哼小夜曲,又是他母亲的忌日,她翻过花岗岩的栏杆,利索地爬上兄弟会二楼,把坐在窗边望着月亮的辰沐森吓了一大跳。

她跳下窗台,难得没有调戏他,陪他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低头点燃一支烟,抽了几口,递给他:”要不要试试?”

这是他第一次抽烟,被呛得一顿猛咳。她大笑,他伸手捂住她的嘴。兄弟会禁止女生进入,被发现后很难解释。后来连续一个月,她每晚都爬进兄弟会找他抽烟。他抽烟的动作始终笨拙得很,她就毫不留情地笑,引来屋外有人敲门。

他慌忙把她藏在床上的被子里。房间里没亮灯,他不好站着,只能也跳上床盖上被子。少女纤细的身子蜷曲在他身侧,听他和进来的人一问一答。

等来人退去,他们依然躺在床上,窗外的月光如海水般漫进来。她玲珑的脑袋伸出被子,下巴抵着他的胸膛,黑亮得令人发颤的大眼直直地望着他。少女的身体柔软而温暖,夜晚的空气澄澈而凛冽,他们俩都没动,仿佛一动就会破坏此刻的微妙气氛。良久,她轻声问:“我漂亮吗?”

柔软的青丝落在他的胸膛,挠得他痒痒的,他伸手想把它抚到她的耳后,却在窗外传来的钟声里缩回了手。风吹动白色的窗纱,有白色微光翩跹飞舞。

“下雪了。”她的视线终于从他身上挪开,“Merry?Christmas,My?prince。”

3

她虽然看起来张扬跋扈,但自始至终未曾叫过他的姓名,她叫他“少爷”,叫他“prince”,却从来不敢叫他“辰沐森”。她还是明白的,他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她非常清楚。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她已陪伴他这么多年,陪伴他从一个未经世事的男孩,长成一个肩负家族使命的成年人。

是在十八岁的成年礼上,辰沐森无意中听说,禹鹿的生母即将刑满释放。

穿过长长的走廊,辰沐森犹豫片刻,还是敲响了禹鹿卧室的门。长发乱糟糟、浑身酒味的她打开门。他没有进屋的意思,只是冷冷道:“暑假我会从洛杉矶驱车去华盛顿。”

她微微一愣:“华盛顿?”她的母亲就被关在华盛顿的监狱。

他别过脸,欲盖弥彰地解释一句:“我早就想自驾横穿美利坚了。”

“我可不相信,”她倏忽凑近,“你是想陪我去接我母亲对吗?”她放肆地凑近,鼻尖都快抵着他的鼻尖,近得不能再近,呼吸也开始急促。可是,她突然打了个酒嗝。

他嫌恶地推开她,直到逃回自己的卧室,也不敢承认那一瞬心里空落落的感觉。

他们都不知道,刚才那一幕悉数落入走廊尽头一双幽深的眸子里。

十分钟后,禹鹿爬上树敲响二楼他卧室的窗子:“哎,你可不许带Bernice!”

“Bernice是谁?”

她坐在树枝上摇晃着双腿,如数家珍:“她这周坐了三次你的敞篷车。上周三下雨,你还脱了外套罩在她的肩上。”

他没想到她会记得这么清楚。实际上他都快不记得了,貌似是父亲让他接待的那个贵族少女?那时大雨滂沱,矜持的贵族少女不肯淋雨弄脏她的香奈儿裙子,他就只能像老电影致敬了。她叫什么?Beatrice?Bernice?Belinda?

天知道他在那个端庄的大小姐面前有多么无趣,无趣到甚至走神想起禹鹿讲的那些笑话,想着想着就不觉浮出笑容。Bernice问他:“你为谁而笑?”

说起来,他好像从未在禹鹿面前笑过。

而她,似乎总在笑。从洛杉矶到拉斯维加斯,美国西部典型的荒凉景色她也看得很有兴致。天窗打开,她半个身子探出车外,双臂迎风挥动,长发乱舞,她朝着山川河流大喊大笑。

他真想堵住耳朵,想不通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公路旅行为什么要带上她。

在科罗拉多大峡谷里的小镇,钱和卡都被偷了,此后几天他们只能睡在车上。他睡驾驶座,她躺在车后座。养尊处优的他睡不着,她便给他唱歌,有西班牙小调,还有她最爱的洛杉矶籍歌手A?Fine?Frenzy十八岁时创作的《Almost?lover》:“我再也无法回到昔日的海边,我再也无法行驶在午夜的街道,我再也无法在清晨醒来,若我的脑海没有浮现你的面孔。”

十八岁的女孩写的歌,十八岁的他们一个在唱一个在听,或许只有十八岁吧,才会有这样澄澈的心境——像在梦里穿行,看到的所有人都长着你的面孔。无关命运的悲哀和世俗的压力,我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怕。你就是全世界,你就是我的一生。

他转头专注地望着她,她闭眼躺在车后座唱着,星光落在她的脸上。

?

次日,他们折返拉斯维加斯,禹鹿声称要在赌城用仅剩的两美元赚两万美元旅费。

辰沐森在威尼斯人酒店等了不过一小时,她就提着一个大皮箱来找他了。他打开皮箱看到多得令人咂舌的印有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纸钞。

“你怎么做到的?”

“和我跳一支舞,我就告诉你。”

他们在人造运河里坐在贡多拉上喝鸡尾酒,音乐响起,她拉着他跑到舞池边,有金发美女来搭讪他。她手一抖,鸡尾酒全部倾洒在美女的胸口上:“哎,你这用了多少硅胶?”气得美女咬牙切齿离开。

他甩开她的手,不想和这个从小到大一点不改的粗俗、顽劣、缺乏家教的女孩跳舞。结果她独自滑入舞池,很快就有白人帅哥牵起她的手,他冷眼看她双手勾住陌生人的脖颈,越凑越近。他终于坐不住,伸手拉过她。她旋转着倒入他怀里,得逞地笑。

她贴在他的耳畔说:“赌场荷官是我在孤儿列车上的旧识。”

威尼斯人酒店的人造天顶变幻出曼妙的银河,如璀璨的缎带系在广袤凌空,他们紧握双手旋转在奢华的光影里。她一直在笑,那笑声穿透静止的时光,定格他那一瞬间鼓动的心跳。

离开这个建在沙漠中的赌城时,他接到父亲的电话。父亲问:“你车上载着谁?”

他想也没想:“Bernice。”

父亲挂断电话,他却在原地站了许久,沙漠干燥的风吹得他耳膜生疼。

“你可以和很多女生亲近,可以换很多女朋友,但最终与你结婚的,只能是辰家需要的。”父亲强调过很多遍的话回响在他的耳畔,“不过,你不能和禹鹿走得太近。”

“为什么?”向来矜持淡漠的少年露出令他父亲感觉十分陌生的情绪激动的表情。

“因为我担心,她会毁了你,毁了辰家。”

这句话就像咒语,将他笼罩。他抿着唇静默地开车,快驶入犹他州时,遇到了暴风雨。瓢泼大雨滴噼里啪啦砸在挡风玻璃上,道旁一辆加长货柜车驶来。禹鹿大叫一声“小心”,他猛打方向盘,轮胎打滑,失控地撞向路旁的护栏,安全气囊弹出。

两人在失去意识前,紧紧地握住对方的手。

再度醒来时已在医院。虽然两人都只有轻微的割伤和关节韧带损伤,当天就出院了,可辰沐森的心境却发生了变化。危难来临时内心对身边人的悸动和在乎让他终于开始直视自己的内心。啊,天哪,他在乎她,甚至喜欢她、爱她,那个粗鲁而爱笑的中国女孩。他情绪复杂地闭上了眼睛。

当大难不死的禹鹿兴高采烈地买了一支华夫甜筒,舔了一口笑着送到他唇畔,他竟鬼使神差地伸出舌头,不顾形象地也舔了一口冰激凌。

要知道他从小到大吃冰激凌都是用银勺的。

犹他州使用的是山地时间,比洛杉矶的太平洋时间要快一小时。在低头调手表的十几秒里,有个念头冲上脑海。他抬起头,认真地叫她的姓名:“禹鹿。”

她有些惊讶地望着他:“嗯?”

远处的砂岩山腾起细雾。良久,他艰难地说:“没事。”

犹他州的海拔比较高,不知是高原反应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让辰沐森感觉胸闷,他更加缄默了。无论禹鹿怎么找话题,他都冷着脸目视前方,握紧方向盘纹丝不动。

黄昏时分,他们把车停在布赖斯峡谷,并肩坐在崖顶红石头上看日落。一千英尺深的峡谷看得人惊心动魄,她却若无其事地坐在悬崖边摇晃着双腿,他们共抽一支烟,高原的风吹乱她的发,他转头,对上她满目瑰丽的夕阳。

终于,他伸手撩开落在她面颊上的乱发,低头,吻了下去。

4

辰沐森不知父亲是怎么知道与他一同自驾三千英里从太平洋到大西洋的人,是禹鹿的。他们刚接到禹鹿出狱的母亲,他父亲就打来电话:“把禹太太一起带回洛杉矶。”

其实那时他就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因为他知道,父亲为了家族,任何事都做得出来。

一回洛杉矶,辰沐森就被迫马不停蹄地赶赴Bernice的约会。安静得能听到香槟倒入杯中的轻响的餐厅,长达两小时的法国大餐,对面高雅的少女笑不露齿。可禹鹿毫无顾忌的大笑声总会突然响在他耳畔。

“对不起。”他终于扯下餐巾起身,迈开长腿离开。

餐厅外停着的加长林肯里,父亲威严的脸从摇下的车窗浮现。辰沐森握着拳头上车。车并未发动,在令人窒息的沉默里,他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我想要退婚。”

父亲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支古巴哈瓦那:“然后呢?”他把雪茄尾部靠近火源一英寸处预热,“你想和那个粗俗卑微的墨西哥养女结婚?”

火焰旋转着点燃雪茄,微光照亮车内的阴暗,辰沐森的脸半明半暗,他的声音在颤抖:“她不是那样的人。”

父亲并未与他争论:“我答应你外祖父让她在洛杉矶念高中,现在她高中毕业了……”

“没用的,”辰沐森有生以来第一次打断父亲的话,“已经晚了。”

确实,已经晚了,他的心已不再属于自己。无奈父亲看他们看得很严,他们很少有机会能见面以及认真地聊会儿天,只是偶尔瞥见少女日益暗淡的眼神,让他不安且难受。大半年后外祖父的忌日,父亲默许他和禹鹿去阿拉斯加给外祖父扫墓。

扫完墓,他们开着一架海狸型水上飞机去看麦金利山。阿拉斯加许多险恶的地理环境不允许车辆通行,飞机是常见的交通工具。驾龄两年的辰沐森把飞机开得很稳。

一路上,禹鹿反常地安静。辰沐森推动操纵杆将飞机拔高,氧气变得稀薄,辰沐森在耳麦里说:“戴上氧气面罩。”发动机的声音震耳欲聋,两人只能靠耳麦通话。禹鹿在戴上面罩前突然喊了一声:“辰沐森。”

从未有过的连名带姓。

他沉默地听着耳麦里她轻如蚊蚋的声音:“这是不是我们最后的旅行?”

时间倒回一个月前,辰沐森的父亲宣布了一条新闻,他将迎娶禹鹿的母亲。

“从此以后你们就是兄妹了。”

他知道,父亲此举,并非是出自于爱。他真狠!

禹鹿跌跌撞撞赤着脚跑到母亲下榻的酒店,鞋早就跑丢了,脚底鲜血淋漓。她抓住母亲的双肩大喊:“你不要嫁给他!你不要嫁给他!”

可换来的只是母亲哀求的眼神:“对于一个坐了九年牢的寡妇来说,这是我此生唯一的机会。鹿鹿,你年轻漂亮,还有很多机会的。所以,把这个机会让给妈妈好不好?”

?

机翼擦着冰山掠过,最终降落在开阔的冰原上。在海拔六千余米的北美最高峰,千年冰川在阳光下变幻成冰蓝,遗世而独立,宛如好莱坞电影里的世界末日,美得令人绝望。

辰沐森突然摘下耳麦,叫喊声冲破发动机的鸣响:“你就不想反抗一下吗?你不是从来都蔑视世俗、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吗?”

她静默地抿着唇。

他抓住她的肩膀,指尖的力道几乎将她粉碎:“我们私奔吧。”

禹鹿挤出一丝苍白的笑容,缓缓摇头,这简单的摇头仿佛用尽全身力气。然后她无力地走出舱门,在孤绝的冰原之上背对着他。发动机慢慢停了,他听到在这天地间万籁俱寂中她幽幽的声音:“你不懂,你始终不懂,一个孤儿最害怕的是什么。”

凛冽的空气令他的心肺刺痛,她那么远,恍若一光年之遥,她轻声说:“是颠沛流离。”

她永远也忘不了被丢上孤儿列车、驶过一个个车站、不知前路是何方的那种绝望。

就算表面再放荡不羁,她也依然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蜷曲在角落的女孩。

其实早就知道了吧,不可能的。他们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才那么喜欢A?Fine?Frenzy的那首歌——

“Goodbye?my?almost?lover。Goodbye?my?hopeless?dream。”

越是张扬放肆的人,内心反而越懦弱胆怯。他是天上的月亮,她已经得到过月光,那么就不用再奢求摘下他。

禹鹿抬起头,看到夜幕从麦金利山的西侧倾轧过来,将白昼的余光一点点吞噬。长风浩荡,如同悲鸣,雪光渐渐暗淡,阿拉斯加漫长寒冷的极夜来临了。

5

九月,辰沐森被送入南加州大学,禹鹿则被远送到南澳。

阿德莱德大学校园里种满了蓝花楹乔木,每到花开,蓝紫色云蒸霞蔚。那三年,禹鹿潜心于学习,只是周末独自驱车去坎贝尔港,看到高速路旁荒凉的景色,会不由得想起曾与她一起横穿美利坚的那个人。多少个辗转反侧失眠的夜啊,她眼睁睁等着天亮,那么多密密匝匝令人窒息的眼泪和思念里,有一个名字,她绝口不提。

辰沐森和Bernice结婚的前夜,禹鹿独自在坎贝尔港喝酒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接通后,那头却悄无声息。海上日落辉煌,她的心突然跳得很快。对方依然没有开口,她却把手机贴在耳朵上,专注地、贪婪地听着那细微的呼吸声。

整个太阳仿佛被大海融化,在斑驳的光影里,她感觉脸上有温热的液体划过。

终于,她颤抖着手捂住胸口,唤他的名字:“辰沐森。”

他依然没有回答。

她的眼泪流得更凶了,凄凄地再唤:“辰沐森。”

在他无尽的沉默里,她也不再发出声音。她想起书上的一句话:“同一个人的名字念三遍,就等于说我爱你。”她现在还有什么资格对他说爱?月亮终于要回到天上去。她用力捂住胸口,大口大口喘息着,良久,才用尽全身力气说:“新婚快乐。”

他挂断了电话。

那夜,禹鹿在海边蜷曲着喝完所有的酒,最后的最后,南十字星闪烁,她把脸埋在沙堆里,任凭灼热的眼泪缓缓渗透这冰冷的蓝色星球。

?

几天后她才知道,他逃婚了。

他应征入伍,前往阿富汗。至少在服役期间,他父亲是拿他没办法的。

她无从猜想,他是多么绝望,才会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前往那战火纷飞的地方。那段时间,她像疯了似的每天在网上刷新阿富汗的新闻。因为有时差,有些新闻发布是在凌晨三四点,她就硬撑着在电脑前等待。

收音机里报道他被囚的消息时,她正准备拿出披萨。她在烤箱前呆呆地站了好久,直到披萨烤煳的刺鼻的味道传来,她才浑浑噩噩地打开烤箱拿出披萨。走进来的室友发出尖叫,她才发现自己没有戴隔热手套,直接用手去拿的两百度高温的披萨盘。

手溃烂发黑,严重灼伤,豆大的汗珠渗出,她竟不觉得疼。

?

在他失去联系的五年间,她活得浑浑噩噩。支撑她的唯有一个信念——她相信,有生之年她一定能再见到他。五年,整整五年,没有人知道禹鹿是怎么熬过来的,也没有人知道辰沐森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一年的复活节,古巴关塔那摩的美军基地释放了五名囚徒,换回了辰沐森。当辰沐森的父亲试图靠近他失而复得的儿子时,辰沐森像是被侵犯的野兽似的狠狠推开他。

他怒吼着,歇斯底里地砸了记者们的镜头,没人能靠近他,没有人。在骚乱的场面持续失控的时候,他却蓦地安静下来,停止一切动作,目光空洞地望向门口。

窈窕的身影逆光站着,静默了十多秒,禹鹿缓缓地、一步一步地走向他。

在场所有人都屏气凝神望着他们,她的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仿佛跋山涉水、仿佛穿越时光。他望着她,浑身剧烈地颤抖,在她伸手抓住他肩膀的一瞬间,他晕了过去。

?

在华盛顿接受PTSD治疗后,心理医生建议辰沐森离开喧嚣的大都会、去风景优美的自然圣地疗养身心。当天,禹鹿就陪辰沐森飞往阿拉斯加,回到外祖父那座隐藏于针叶林的别墅。

辰沐森安静得像一棵云杉,饭吃得极少,在黑暗里彻夜睁大眼睛,困倦到极致才能睡去。他睡得很不安稳,常常被噩梦惊醒,他像野兽般惨叫咆哮,双手挥舞,拳打脚踢。她只能竭尽全力抱住他。他厮打她、啃咬她,她仍咬牙忍痛坚持抱着他,直到他慢慢安静下来。

她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别怕,有我在,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还没有告诉他,他能够回来,已然是个奇迹。

他们都不会想到,在他的创伤渐渐愈合的时候,Bernice出现了。她还记得当年辰沐森逃婚给她带来的羞辱,她恨他,他毁掉了她和她家族的名誉。

“我不会放过你们的,辰沐森,我还是你的未婚妻,你必须跟我结婚。”

禹鹿颤抖着声音问:“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我们?”

Bernice冷笑,伸手指向窗外的雪山:“听说这段时间是雪崩高发期,你要敢去那座雪山滑雪一次,我就取消婚约。我还会让我父亲给你父亲施压,解除你们的兄妹关系。”

“哦,记住,你必须独自前往。”Bernice补充道。

辰沐森转身望向禹鹿,她读懂了他的眼神:“我愿意赌一把,如果赌赢了,我们就自由了。”

“可这不是拉斯维加斯,你赌的是生命。”禹鹿握紧他的手。

他曾经蒙尘的瞳眸,在那一瞬间发出璀璨如麦金利山巅之雪的光芒。他反握住她的手,轻声说:“相信我,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不,”禹鹿拼命摇头,“辰沐森,私奔也好,流浪也罢,我都不在乎了。我愿意随你颠沛流离,天涯海角,这一世我只求你陪在我身边,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他凝视她,眼神坚定,“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我想给你安宁简单的生活。这很重要,比我的生命更重要。”

他固执如年少,她劝不住他。

辰沐森登上那座雪山的当天,山上再次爆发了雪崩。

等在山下的禹鹿得知这个消息时,只觉整个山峦的雪都朝自己扑过来,她眼前白茫茫一片。

三天后,救援人员才在雪堆下发现四肢冰冷的辰沐森。

6

阿拉斯加的春天凶猛来袭,正午暴烈的阳光融化冰川,汹涌的冰河奔腾两岸。洛杉矶的母亲给禹鹿寄来一个重重的包裹,是辰沐森在阿富汗被囚时寄给她的信。

“我被关在黑屋子里已经第三周了,好久没见到亮光,我觉得我的眼睛就要失明了。他们到了夜晚才打开一小扇窗户给我换气。今夜月亮很圆,我借着月光给你写信。禹鹿,还记得我们一起看过的那些极光吗?我想告诉你,在无止境的黑暗里,你就是我的极光。

“禹鹿,这里的冬天寒冷干燥,我已经三天没有进食,吐出来的全是酸水。幸好现在我已经习惯在黑暗里给你写信了,如果不能向你倾诉,我早就无法苟且偷生。禹鹿,你还好吗?你是否也在思念我?只要一想到你的笑,我就可以在无数次的绝望里满血复活。

“虽然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但我一点也不后悔来阿富汗。我对你的爱,是忠贞的。我可以忍受一切苦难,亦可以为之死去。原谅我,无法用对世俗的投降来玷污我的爱。”

快递员送完快递经过木栈桥时,停下雪地车问禹鹿:“小姐,你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温柔的男声响起,替禹鹿回答:“没事,她只是太过感动。”

禹鹿转过身,把脸埋进男子宽阔的胸膛。

“不要哭了,一切都过去了。”

?

那时,他在重症监护室里昏睡不醒,呼吸机嘀嘀作响。她每天都陪在他身边,握紧他的手,跟他说话,给他唱歌,为他读书。后来所有人都绝望了,她母亲也无数次劝她离开阿拉斯加。甚至有一天,连他的父亲都对她说,希望她能开始新的生活。

可她依然固执地守在他的病房,在他耳畔轻声说:“你醒来,你醒来,你还欠我一辈子。”所有人都跟她说放弃吧,别等了。可她依然愿意等下去,哪怕用尽余生。

十八岁那年她曾放弃过他,那时她年轻,不懂那份爱在生命里的重量。风风雨雨,经历了这么多波折,她终于明白,爱情是世上最珍重的。没有爱的人生,如寒冷黑暗的漫长极夜。

她想起八岁那年,她随那个俊美冷酷的少年第一次来到阿拉斯加。舷窗下是壮阔的冰河、绵延的苔原、长青的云杉、迁徙的驯鹿,还有午夜不落的太阳。

她看到杂志上Henry?Gannett说的一段话:“如果你还年轻,请远离阿拉斯加,过早领略世间极美,将使余生变得乏味。”

风景永远在那里,所以可以留到晚年再慢慢去看,不用心急。

爱一个人,却要争分夺秒,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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