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鲍勃那个家伙喝过酒后,肯威感觉头有些发晕,于是便想要借着上厕所的名义寻个空旷的地方吹吹风。
他微微解开西装上的领带,尽管时间上已近初夏,夜晚的气温依旧带着些许春末的凉意,一阵冷风猛地拂过,在令肯威深深地打了个喷嚏的同时,也令他的醉意稍减了几分,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是啊,自己这次参加亨斯廷顿酒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尽可能给即将成立的金融公司拉赞助,另一个则是尽可能的多多认识一些上流社会的大人物,把哥哥曾经苦心经营的人脉网络再度激活,顺便看看有没有可能顺道解决金融牌照的事情..........”
“但是自从鲍勃拿出那瓶黑皮诺以后,自己似乎就有点失态了.....跟那个家伙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起来,差点把正事都给忘了。”
他抱怨似的摇了摇头,又吹了会冷风,直到感觉自己清醒了一些,这才拿起叠放在手臂上的西装——-所幸他并没有喝的太醉,西装叠得很整齐,并没有出现明显到影响他形象的褶皱。
将西装重新穿在身上,整理了一下领带,抚平一些细小的褶皱,顺便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块叠的方方正正的手帕仔细地擦了擦脸..........做完这一切后,确认自己又恢复了那副“上流社会精英人物”的样子,这才不急不缓的迈动着步伐,满意的向宴会大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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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里,来自上流社会的人物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彼此交谈。
一些头顶毛发稀疏,腆着肚子,衣着打扮却是一丝不苟的中年男人们说话间总是故意在某句话的第三个到第四个音上拉长声调,以此显示自己最早可以追寻到上上个世纪初的家学渊源,以及在这种贵族式的家庭环境熏陶下所培养的良好修养,并以之作为鉴别“上流社会”和“骤然暴富的土豪暴发户”的根本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类人的印象中,所谓的“暴发户”大抵都是来自南方各州的乡巴佬,最好身上再带点墨西哥血统,这样更符合他们的认知)
当然了,这是较为老派与传统的做法,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些至少经历过一次世界大战,手中掌握巨型财富的中年绅士们这样想倒也情有可原。
倒是他们的女伴,那些往往年龄比这些男人小个十几岁或者是几十岁的贵妇名媛们,思想倒是显得更为开放些;
她们大多穿着性感低胸的长款晚礼服,将姣好的身材显现出来;时下流行的钻石项链将她们衬托的珠光宝气,即使行为上略有一些保守,也不过是在听到某些好笑的笑话时掩嘴轻笑罢了,比起那些一脸正经的老古板们,倒是她们显得更可爱些。
霍华德.罗斯福的分身就混杂在这样一群人之中。
对于像他这样在华尔街几度沉浮的商海老手来说,这样的场面已经见怪不怪了;
尽管“上流社会的大人物们”自有一套鉴别富人与暴发户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在他面前也不过是小儿科罢了——-他本来就出身名门,且受过专门的礼仪训练;十分了解这些人的装腔作势,并且善于从这种装腔作势中寻找商机与生意上可能存在的合作机会。
哪怕真正的霍华德.罗斯福已经上了天堂,占据他身体的不过是来自后世的一个屌丝青年,这种在上流社会生存的本领也早已融进这具身体的血脉乃至于每一个细胞之中,成了某种本能,乃至于深深影响到了依附其上的灵魂——-鸠占鹊巢的郭欢身上。
现在的他,可以说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恰如其分的符合其人物气质,从而被这些真正的富人们引为同类——-而当这种现象出现在一名具有东方面孔:黑头发,黄皮肤的华裔身上,随之而产生的,是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
“嚯,一杆进洞,你可真是个高手,郭!”
分身身旁的一名白种人男子发出了赞叹的声音。
他的身材高大,头发栗色中稍稍夹杂一些金,偶尔有光投射下来才能看清他的样子,硬朗的面容上眼神深邃,如果不是高高凸起的颧骨有些破坏了美感的话,倒还真的算得上是一位美男子。
“加里斯.C.约翰逊,世界最大的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之一:Fidelity-Investment-Group(富达投资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子,也是这艘管理着五千多亿美元资产的金融巨轮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最大爱好是打高尔夫球,但本身技术水平很差,实力及其一般....”
分身心里默念着这段他派人搜集的资料,面上确是看不出什么异样,满面春风的道:
“哪里哪里,大部分还是依靠运气,加上加里斯先生的球杆手感太好,才侥幸入洞的。”
“哈哈,你们东方人就是不喜欢承认自己的实力,叫什么来着,对,过于谦虚。”
加里斯哈哈大笑,尽管美国人有着天生直来直往的传统,可那是在大家身份都差不多的份上。
如果一个地位低的人跟一个地位高的人大大咧咧,直截了当,毫不懂得谦虚与退让的讲话的话,也会招惹那人的反感的。
退一万步来讲,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好话谁都喜欢听,这一点不论古今中外,莫概如是。在美国人的公务员考试(The United State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system)中,就要求这些想当政府工作人员的考生们具有“oral and written communication skills”(即良好的口头沟通与书面表达能力),这种“口头沟通能力”具体体现在行为上,便是说话的艺术,对谁说,怎么说,说什么,都是大有门道的。
回到故事中来,对加里斯来说,分身的这记马屁可谓是拍的恰到好处。
像他这种高尔夫菜逼,打球技术不怎么样,球在洞口都进不了洞的那种,自然不会把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而是会认为是自己的球杆不行的缘故,从而利用自己的财力疯狂购买各种豪华球杆。
此外,也有一种“老子打球不如你,但老子手里的球杆是你这辈子都买不起的那种,你打球再好有什么用,也用不起这么好的球杆。”的优越心理在内。
就像郭欢后世生活中那些打撸啊撸菜的不行,皮肤却有一大堆的狗大户们,上来先疯狂秀皮肤,然后被对方揍成0-10的战绩却还打字嘲讽“皮肤都买不起的穷逼”。加里斯.C.约翰逊,跟这种人颇有相同之处。
“...不过在球杆的问题上,你说的确实没错.....”
他接过了分身手中的球杆,洋洋得意地炫耀着:
“这可是独有的果木金属头桨叶推杆!”
啰里八嗦的快速说完一串又长又绕口的高尔夫球杆专有名词之后,加里斯指着球杆尾部的Simon Cossar(西蒙.科萨尔,著名的高尔夫球杆制造商之一,与其他制造商不同的是,西蒙.科萨尔的球杆全部为手工制造,且用料考究,每一根都独一无二)字样:
“我这根球杆可是用最好的果木制作,你要知道,球杆中一向有“松木杆击球发硬,橡木杆击球发软,只有果木杆击球手感最为适中的”的说法,你看看这纹理。”
他献宝似的敲了敲高尔夫球杆的木柄,发出清脆的“叩叩”声。
“此外,上面的标识和颜色也很重要,一个好的标识和颜色会影响到你的球感,从而提高你的命中率,而坏的则相反.......”
在接下来的十分钟中,加里斯.C.约翰逊跟分身大谈特谈高尔夫球杆的历史以及其用料、制作方法等。
甚至还极为“专业”的评选出了他心目中的世界十大高尔夫球杆。
据他所说,他手里的这款售价高达15万美金的“果木金属头桨叶推杆”在“十大高尔夫球杆里”算是敬陪末座的那种。
往上还有更好的球杆,什么“安德鲁.杰克逊的限量款长鼻推杆”啦,什么“名为Square Toe Light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的古董铁杆”啦,什么“Barth & Sons金推杆,第一女士特别款”啦............
总之,关于高尔夫球,除了最重要的技术细节以及击球方式等方面,剩下有关高尔夫的东西在他的滔滔不绝中的几乎被他说了个遍,都可以出一本《高尔夫球杆选配指南》啦!
当然,加里斯大师也不是那种光说不练的假把式,边说边练在他的身上也体现的十分到位。
只可惜由于“球杆太硬”、“球杆太软”、“标示太晃眼”、“标示太暗”、“手有点麻”、“室内有风”......等诸多因素导致他进不了球。
在连续换掉第六根球杆之后,加里斯.C.约翰逊百折不挠的轻轻挥动球杆,击向白色的室内高尔夫球,可惜同之前大多数一样还是没进。不由得让他发出懊恼的“啧啧”声。
“狗屎,看来这款标识不太适合我.....”
一把扯下了刻有“西蒙.科萨尔”字样高尔夫球杆上的标识,加里斯愤愤的叫喊道。
而分身对此自然是选择性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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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
在第二十五次击杆不进后,加里斯终于放弃了击球进洞的想法,转而同分身继续攀谈起高尔夫球的历史来,当然了,他这回也留了个心眼,说话间旁敲侧击的询问分身有没有什么秘诀可以打的这么准的。
是的,他认为分身一定是有秘诀,先不说这简单的室内高尔夫球,亨斯廷顿庄园里也有很大的室外高尔夫球场,分身在那里的成绩同样鹤立鸡群,之前二人便是在那里遇见的;
打理极为用心的绿色草皮之中,分身牛刀小试,便打出了9洞40杆的优异成绩,震惊全场,也是因为这个,加里斯才注意到了这个据说是帮霍华德.罗斯福做事的,有些神秘的东方人。
加里斯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一直到成年时都没遇见过什么挫折,加上家里的资源支撑,无论做什么都有相应行业的名师指导,在各行各业都算是个小高手(高尔夫除外)这造就了他极为自负的性格,可惜高尔夫始终是他的一块心病———作为“上流社会”的人,不会打高尔夫可是会被人笑话的!
只不过由于天赋和心态所限,尽管这些年来名师也请了不少,但加里斯就是学不会。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他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可他自己不知道,或者说是不愿意知道,一直觉得是高尔夫存在秘诀,那些所谓的“名师”不愿意把秘诀教给自己,怕自己偷学了去;
眼下看到分身这么一位“大高手“出现在眼前,甚至比那些教过自己的“名师”都厉害,哪还有不请教请教的道理?
只不过他请教的方式也是好笑,依然坚持着自己的老一套,在球杆厂商的选择、高尔夫球的质量、款式等等....这些外力的方面上下功夫,在发力方式上也稍有兴趣,而对于路径计算则兴趣缺缺,对于勤奋练习什么的就更不感兴趣了。
一番交流下来,弄的分身哭笑不得,却又碍于投资的事情不敢出言反驳、甚至有时候还得顺着他的话说。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后世在耳机吧看到的段子,一帮人讨论耳机对音质的影响,最后都讲到水电火电上去了,甚至还得出了“用火电的力度大点,声音偏暖,用水电的声底偏冷,但解析力很高,水电中,以葛州坝的电音色最好,火电中以北仑电厂的电音质最好,因为烧的无烟煤的比例最高.......”这样的结论。
之前只以为是网友恶搞,讽刺那些为了寻找优越感而对耳机各项指标吹毛求疵的键盘侠,夸张成分很大,可一觉回到八十年代才知道:
我靠,现实生活中还真他么有这样的人!
饶是分身拥有两世智慧,更是继承了霍华德.罗斯福过人的阅历经验与眼光,也被加里斯弄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先不说你根本就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单单就高尔夫经验传授方面,分身也是有苦说不出。
原因就出在他这所谓的“高超水平”,并非后天练就,而是之前系统所给的身体强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