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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十字路口的恶魔

“呼叫,呼叫。这里是领航者,前方立交向右转入圣安娜公路。重复,前方立交向右,转入圣安娜公路。”

“黑鹰一号收到。”

“黑鹰二号收到。”

“黑鹰三号收到。”

“……”

贯穿洛杉矶市中心的圣莫妮卡高速公路上,一排车队正在缓缓行驶着。

一行将近十辆车,各种车型都有,不过最为引人瞩目的,还是开在最中间的那辆雪佛兰黑斑羚1967,以及一辆改装得只能看出道奇车标的公路巨兽。

“见鬼的黑鹰号,安妮简直太幼稚了。”

罗杰丢掉对讲机,踩着油门的脚底稍稍用力,跟上前边的黑斑羚,嘴里不断地对副驾驶座上的胖子抱怨着:“你为什么不劝劝她?见鬼,别告诉我你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理查森把座椅的靠背整个放了下去,半躺在副驾驶座上,双腿翘在挡风玻璃前,还带着一副夸张地几乎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号墨镜,就好像是在沙滩上晒太阳一样。

“你怎么不去说?”

胖子摘下了眼镜,指了指自己的脸,大声道:“我可不敢招惹那家伙,我才三十多岁,还没活够呢!”

“说的好像我活够了一样。”

罗杰嘀咕了一句,直接杀死了这个话题。

这段公路旅行,同时也是巡演的旅途,第一个目的地是西海岸最大的军事港口城市圣地亚哥。

从马里布出发,只有两百多公里。如果不遇到堵车的话,也就两三个小时,非常的近。

这一整场巡演,在城市的选择上,基本上都是二线或者三线的城市,仅有的两个大城市分别是西雅图和旧金山。

这也是经纪人团队,或者说皮埃尔-奥瑟的建议。

在过去几年的演出当中,乐队在诸如纽约、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演出的次数够多了,需要适当照顾一下“小城市”的粉丝们。

毕竟,不是每一个粉丝都能千里迢迢去追看一场演唱会的。

从收入的角度来讲,当然是越大的城市,演出的收入就越高。

无论是人口、消费能力还是其它方面,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显然都要比圣地亚哥的优势大得多。

不过这一次巡演,乐队本来就没打算赚太多的钱,十场演出全部是几千到一万多人规模的小场演出,为的仅仅只是保持演出的持续性。

这种级别的演出,以乐队现在的名气来说,无论是在纽约、洛杉矶,还是圣地亚哥、堪萨斯城,都不用担心门票卖不出去的问题。

反而是二、三线的小城市,场馆的租金等费用相对便宜,成本要低得多。

持续一整个月的巡演加起来,大概能省下几百万美元。

也就意味着多了几百万美元的利润。

“你想开车吗?”

走过一个立交桥,等红绿灯的时候,罗杰看向旁边的胖子,问道:“要不你来开一段?”

前边所说的两三个小时车程,是指不堵车的情况下。

然而,尽管北美地广人稀,大多数城市几乎不会出现堵车的问题,但洛杉矶绝对是例外之一。

一行人从中午吃完饭就出发,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连洛杉矶的市中心都没有出。

想要在晚餐之前抵达圣地亚哥,恐怕都有些困难。

“不了,谢谢。”

胖子完全不上当,翻了个白眼,躺回椅子上:“说好的我不开车,你要是累了,就叫后边派个司机来。”

“来点音乐怎么样?”

红灯看上去还要等一段时间,罗杰打开了手边的储物盒,在一堆磁带中翻找了片刻,拿出一张卡带塞进车里,按下播放键。

一小段上扬的旋律之后,响起了一段清澈的说唱。

“我有一点孤独,有一点冷漠。但面对现实,我无能为力……”

“拜托,能不能放点够劲的?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Faint》?简直烂透了!”

胖子听了不到半分钟,就开始抱怨起来:“话说,这歌也是你给他们写的?真的是……太逊了!幸亏你没把这些歌留给我们。”

这张专辑,正是几个月前,AC-130乐队推出的新专辑,《流星圣殿-1》。

和《混合理论》一样,《流星圣殿》同样被加入了一些AC-130乐队自己的作品,拆成了两张质量稍逊一筹的专辑。

不过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讲,这样反而赚得更多。

和前世林肯公园乐队的风格很接近,写作【新金属】,读作【流行摇滚】。

胖子很显然不喜欢这种风格,事实上,在摇滚圈内,AC-130就和前世的林肯公园乐队一样,从来都不受待见。

因为他们的曲风太偏流行了,就和U2、Coldplay、Nickelback等乐队一样。

谁都知道他们多么牛逼,但圈内人对他们就是喜欢不起来。

至于这其中有多少因素是因为他们的专辑销量太高而产生的嫉妒,这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了。

当然,以罗杰三人如今的江湖地位,倒是不至于去嫉妒一支算是被自己提携起来的后起之秀。

哪怕AC-130乐队四张专辑的全球销量如今已经累积到了超过五千万张,也依然和罗杰三人完全没法比。

一个富豪也许会去嫉妒另一个比自己更有钱的富豪,但却绝对不会去嫉妒一个正在崛起中的中产阶级。

胖子不喜欢他们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单纯的不喜欢这种风格。

“开车的人选歌,这是规矩。”

罗杰压根不搭理胖子的抗议,反而将音乐的声音调大了一点,双手跟着鼓点的节奏,在方向盘上轻轻拍打着,开口道:“我绝对不会放我们自己的专辑,听自己在播放器里唱歌的感觉太奇怪了。”

胖子依然在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喂!你就不能放个《Youthanasia》或者别的什么吗?这个说唱简直要让我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听习惯了就会好受点。另外,我认为你有必要对MAD唱片旗下最赚钱的乐队有所了解。”

罗杰回忆了一下,报出一组数据:“在今年的上半年里,AC-130一共为我们赚到了超过7000万美元的营收,去掉成本的话,利润也有4000万到5000万左右。”

唱片业比好莱坞更好的一点在于,只要抓住一个当红的二线明星,其利润就足以让任何人感到眼红。

当然,如果只计算和AC-130乐队有关的部分,利润确实至少在四千万美元以上,但事实上却是要被其它“亏损”的部分分薄许多。

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不可能只靠着一支乐队过日子,广撒网才是普遍的经营策略。

三支乐队接手MAD唱片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如今签下的唱片合约超过了一百份,每一份合约都需要付出资源和资金去做推广,然而其中能够盈利的,连五分之一都不到。

能够诞生巨额利润的,数量就更少了。

除去《美国偶像》第一季的几名选手之外,事实上,能够跨过二线门槛的,也就雷蒙娜-拉维尼和AC-130乐队这两个,仅此而已。

对于任何一家主流唱片公司来说,经营策略大致都是类似,签下一百个有明星潜力的苗子,能够有一个真正成为明星的,就足以弥补回所有的投入。

如果走狗屎运出了两个以上,那至少十年的时间里,不需要为财务报表是否足够漂亮的问题去发愁了。

“他们确实很不错,从商业角度来讲。OK?我和比尔博姆的关系也不错,经常一起讨论和鼓有关的话题。”

理查森又躺了回去,一副懒散的样子:“但是,我就是不喜欢这种见鬼的黑人风格。”

AC-130乐队负责说唱的歌手其实是一名白人,但这种音乐风格,确实是从黑人音乐中诞生出来的。

就和最早期的摇滚一样。

事实上,在罗杰的前世,埃米纳姆出道之前,说唱类音乐一直是黑人的专利。

在这个世界,AC-130则成了第一个白人说唱的乐队,尽管他们的主要风格是摇滚,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主唱蒂姆-安德森声嘶力竭的咆哮之外,第二主唱的说唱才是这支乐队红起来的最大因素。

“说到黑人风格。”

罗杰突然想起来出发之前,和西奥多的谈话,开口道:“我们的粉丝群体现在已经拓展到了极限,如果还想再更进一步的话,应该重视一下黑人和拉丁裔。”

至于亚裔、阿拉伯裔等其它少数族裔,在现在的北美,人口比例实在太低,暂时没有必要去考虑。

理查森皱了皱眉头:“你该不会是打算也搞这种见鬼的说唱吧?”

“怎么可能?”

罗杰摇了摇头,开口道:“最早期的摇滚,不就是从黑人音乐中衍生出来的吗?”

“你是指普雷斯利那种摇滚?”

胖子脱口而出道,但很快又皱起了眉头:“但是普雷斯利-King是一个白人,他的音乐也很白人化。”

“不,更早一些。”

罗杰摇了摇头,说出了几个名字:“查克-贝瑞、比尔-哈利,好吧,比尔-哈利也是白人,但他的音乐风格很黑人化。另外,还有罗伯特-约翰逊。”

这几个名字早到什么程度?

早到在罗杰的前世,也有这些人物的存在。

也就是说,在两个世界走上不同轨迹之前,就存在的“化石”。

其中的查克-贝瑞甚至现在还活着,尽管已经快要八十岁高龄了,但确确实实还活着。

“罗伯特-约翰逊?那个罗伯特-约翰逊?你TM是开玩笑的吧?!”

胖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坐直了身子:“你是说那个神话传说里的罗伯特-约翰逊??”

“呃……关于罗伯特-约翰逊的故事确实有点玄幻,但他是历史人物啊,27岁俱乐部的头号成员。”

在北美,关于罗伯特-约翰逊的传奇故事几乎可以称之为神话,这位一生只录制了29首歌的吉他手和歌手,却被奉为节奏布鲁斯(R&B)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才。

罗杰摇了摇头:“但是你不觉得罗伯特-约翰逊的风格很适合黑人粉丝吗?”

“等等……见鬼的历史人物!罗伯特-约翰逊遇到了传说中的十字路口恶魔,用自己的灵魂换回了吉他的天赋,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个传说!”

胖子坐直了身子,扳着萝卜一般的手指,数着:“你看看他的歌都是什么,《十字路口(Cross.Road)》,《地狱的公平交易(Last.Fair.Deal.Gone.Down)》,《我、魔鬼布鲁斯(Me&The.Devil.Blues)》……”

数完之后,胖子大声说道:“这连暗示都不算,简直是明示了!罗伯特-约翰逊是个和恶魔交易的家伙,根本不是什么摇滚天才!”

在基督教的传说当中,一向有“十字路口恶魔”的说法,传说中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恶魔可以实现人们的任何愿望,代价则是寿命和灵魂。

由于这些歌曲,以及27岁就英年早逝的缘故,罗伯特-约翰逊自然而然地就被归入了这类传说当中。

当然,这位吉他天才少年时期的几个朋友信誓旦旦地对媒体宣称,罗伯特-约翰逊的吉他天赋简直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也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证据”。

不过……

“你该不会真的相信这个传说吧?根本没什么恶魔,也没有上帝。别告诉我你是个天主教徒!”

罗杰对胖子的反应感到有些好笑:“如果你真的信耶稣,之前我们录《黑色安息日》的时候你干嘛不反对?”

“我信个鬼。”

胖子拍了一把自己的脑门:“见鬼,我怎么会和你争论这玩意?”

“不管怎么说,总之我认为那个时代的摇滚风格,很适合吸引黑人歌迷。”

罗杰注意到了胖子的状态好像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岔开了话题:“你觉得呢?早期的节奏布鲁斯摇滚,有没有兴趣试试?”

在现代的摇滚音乐中,节奏布鲁斯的元素已经几乎彻底消失了。

不过,前世有几支乐队的成功,早就证明了这一类音乐哪怕在二十一世纪,也依然能够继续流行下去。

“如果有合适的作品的话,试试总没坏处。”

理查森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躺回椅子上,用宽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我睡一会,到了叫我。”

“好吧。”

罗杰将音乐的声音稍稍调小一点,无奈地自言自语道:“前边的安妮和米娅车上带着两个小妞,后边的贾森和格雷西也是,为什么我旁边就TM只有一个睡懒觉的胖子?!SH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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