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似乎时间也过的飞快。
余阅这一个月除了上课基本上都在和余暮辞谈情说爱,偶尔吵个小架也全当作情趣了。
但他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就是,自从两人那一次发生关系后余暮辞似乎食髓知味,总想把自己拐上丨床QAQ。
对此余阅严肃批评过他好几次,两个情投意合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怎么能被这肮脏的肉体关系玷污了本质呢。
余暮辞只是轻飘飘看他一眼,不咸不淡地念出一串人名来:“念念、小莹、青鸾、阿婧……”
这些都是和余阅上过床的女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余暮辞他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余阅吓得大气也不敢喘,只抬起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来偷偷觑他脸色。
余阅不安地问他:“生气啦?”
余暮辞狠心别过脸去,冷冷道:“没有。”因为害怕自己会心软,他甚至都不敢去看余阅的眼睛。毕竟余暮辞在这人面前是个什么怂样,他自己可比谁都要清楚。
余阅也不恼,小心翼翼地坐过去,拉着他的袖子眼巴巴地看着他:“真生气啦?你别气,我知道错了,对8起。”
余暮辞斩钉截铁地说道:“没有。”
余阅就拉着他的胳膊不停地摇啊摇,像只温顺的小奶狗。
过了一会儿,余暮辞似乎是消气了,突然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一双眼灿若寒星:“余阅阅,你真想让我消气?”
余阅忙不迭点头。
“那么,”余暮辞说道,“你就剥光衣服躺到床上去,把自己给我赔礼道歉吧。”余阅懵了一下,傻乎乎地看着他。
余暮辞作势要走,“既然你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我不喜欢强人所难。”
余阅哪里舍得,“嗷”地一声扑过去,拽住人家的衣袖就不肯撒手了。
然后……
鬼知道余阅遭遇了什么。反正他第二天早上就只剩下半口气了,瘫在床上,爬都爬不起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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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在余家一番大张旗鼓面面俱到的筹备下,余阅可以说怀着赴死的心情,迎来了余老爷子大寿的那一天。
F市一家金碧辉煌的大酒店,人来人往,衣香鬓影,余阅乖巧地坐在余老爷子的身旁,任由老人家拉着他的手不断嘘寒问暖。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上次余阅自杀的事不知怎么还是传入了余老爷子的耳朵里,余老爷子都一大把年纪了,差点没被生生气晕过去。
余阅晓得自己错得离谱,一路上乖巧地不得了。就连余读的儿子木木过来讨糖,他都忍住没有挖苦人家年纪大,而且还笑容可掬地从兜里摸出颗话梅糖来,填鸭一般塞进了外甥的狗嘴里。
木木哭着和余读告状,余读在一干宾客中长袖善舞左右逢源,仿佛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根本没空理他,随手把人转交给了林兆。林兆温和地摸着木木的头和他扯了一大堆舅友甥恭的大道理,就在木木觉得自己耳朵都要起茧子时,余阅拍着西装外套上并不存在的尘土,趾高气扬(反正在木木眼里他就是这样)地走了过来。
余阅今天穿得格外隆重,白色西装外套搭配白色内衬,脖子上还系着条浅蓝领带,越发显得人晶莹如雪。
余暮辞在一旁看得眼睛都要直了。本来平时他一身便装都够勾魂摄魄了,现在这样用心一打扮,就更是漂亮得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