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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倾情六分钟

七百三十天——新生活

生活开始朝一个越来越简单而明快的方向滑过去,生活中惟一让我觉得不稳定的就只有阿英了。

我离开家里第一个去的地方是她的家里,以前我也经常去。可是这一次不同,因为这是我离开了家里后,要暂住下来的地方,不知道要住多久。以前从来也不会想象我会去到一个女孩子家里跟她家人一起生活。这是第一次。

刚到的时候我看见阿英的妈妈,这是我第一次正面看她,一位很和蔼,长相很年轻的女人,记得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我在立信摄影公司工作的时候。

那天刚下班,我跟阿英在龙糖市场一家糖水店吃糖水,聊得正入神突然身后传来一句:死女包!当时气氛变得很寂静,有种压抑感慢慢地从上压下来,让我感觉很不舒服。开始我还不知道那个女人在叫什么,所以我没有理会她我照样说我的,小小的店里我的声音传得格外的响亮。后来看见阿英的眼神有点异样,不吱声的样子。开始发现有问题了,阿英低下了头轻声说:那个是我妈!可能是阿英说得太小声了,刚开始我还没反应过来,到我意识到那个女人是阿英的妈妈时我慌张得手忙脚乱,我没有看清楚她的样子,因为太突然了。阿英叫我先走,所以没多久我就走出了这家店。

之前我去接阿英,我也有见过阿英她妈妈,不过都是在房间里,很小会出来,加班又晚,可以说是我去的时候她不在,我走的时候她已睡觉了,所以我都从来没有正面看见过她。这一次看见了,也没什么特别跟往常一样。这样子让我变得很轻松。

等我收拾好东西之后(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因为我走的时候只拿了阿英那只公仔,其他东西也没有拿了)我跟她哥还有她三个人一起聊天,聊到很晚,是阿英她妈妈很凶地叫她去睡觉的,她很不愿意,不过还是过去了。

等她过去她妈边睡觉之后我跟她哥还聊着,我望着外边的天空,没有云,清澈的天空点满了星星。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没有烦恼。我还可以每天看见阿英的笑容。

2007年7月14日,我被立信公司开除了。

我在立信公司当一名很普通的平面设计员,这一份工作是我和阿英一起去找的。工资不高,待遇也不好,更不好的是主管。每天受她的气,长时间受气的工作,谁也没办法好好待下去,当然主管也不会让一个不好好工作的人待下去,所以她把我开除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走得比较快,因为我跟前台那些女孩比较熟,没办什么就可以走了。离开厂门口第一个看见的人便是阿英,是我叫她过来接我的,那个时候她在放暑假,每天我下班她都会开着电动车过来接我。我笑着走过去,没说什么。我只看见她笑得几乎病危的样子,所以不想说一些她不想听的话。

没有工作的日子,我每天都在阿英家里陪她玩。我去到那里她就跟到那里,形影不离。别人看见我们都会很羡慕地说:你们很好喔,什么时候结纷啊!而另外的某些人就会说:好一对狗男女!我们听见都会很高兴都笑,笑,一直笑。

就这样子我陪她过了一个开心的暑假,直到后来有一天,她家里人开始跟她吵架了——因为我没工作,整天都在她家里。

后来的日子,我很烦恼,压力很大,没有工作就不能再待在阿英家里了,可是我拼命的去找工作还是找不到。我跟她哥哥翻转了整整一个第三工业区,还是很失落的回到家里去,几天下来还是找不到工作。

阿英家里给了她很大的压力,我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原本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我们,终于有烦恼了。每天晚上,我都看见她为我担心的样子,我总会安慰她:我很快就可以找到工作了,开心点嘛!我想看见你笑啊,笑下呢。嘻嘻~!然后她会装作没事那样强硬的笑一下,可是我知道她并不开心,因为她的笑跟以前的不一样,她的牙齿没有露出来。

2007年9月一个晚上,我第一次看见阿英哭,从来没有想过她会为我哭。真的没有。

不管我怎么努力去找工作,我还是找不到。每天看见阿英不开心的样子,我决定回去那个地狱般的家里让我爸帮我找一份工作。

当我走出阿英家的时候,她马上追了出来抱着我,很紧很紧地抱着,叫我不要走。我没有理会她,因为我不想每天看见她不开心的样子,我不想让她有烦恼,因为我曾经答应了自已要让她开心,要对她好。她抱着我不停地叫我不要走,我拉开她看着她的脸,泪水从眼睛上边忍不住流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我的心都碎了,我擦拭她脸上的眼泪把她抱了过来,她对我说:你变了,以前你不会这样子的。不要这样子好不好!我答应了她。我们一直蹲在她家路边的一棵树底下,直到我抱着她回家里。

过了没多久,我还是回了一次家。

回家的那个晚上,我的心七上八下的。一路上看着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都各自有各的方向,可是我却不知道自已的目的地,我来来回回走了三次,一共花了差不多有两个小时我才回到家里,这时才发现回家原来可以有这么艰难的。回到家,跟以往一样直接走进房间,因为我真不想看见他们。临走时我放下我最后的900块钱就走了。

这一次回家,我妈跟我说了很多很多,其中让我知道了一个秘密——阿英竟然是我堂表妹。

两个书包肩上背

十几年前,我从上高中二年级开始,步行到家乡唯一的重点中学一中上课,肩上一左一右总要背着两个书包。一个褐色,很重,是属于我的;一个黑色,很轻,属于我身患疾病每天撑着单拐上学的二姐。

刚刚背起这两个书包时,我是那么的不习惯,总觉得会招来沿路行人异样的目光,那目光中有一种令我很不舒服的东西,我总是低头走路,行色匆匆。每天早早走进教学楼,先到高一的教室,看那扇门是否开了。若是开着门,我便硬着头皮走进去,把黑书包放在头一排一个单独摆放的课桌上,我最怕教室里人多,那样我便觉得自己会招来如刀一样刺痛虚荣的目光,但只要出了教室门,我立即浑身轻松,如释重负,放学时,我不再主动找二姐,只是偶然在路上遇到二姐弓着腰艰难前行时,才会把那个不断滑下她肩头,绊磕她膝盖的书包接过来。在我这个十六七岁少年心中,这件事成了一个不“光彩”的秘密,我谁也没有告诉过,包括总在一起闲侃的文科班的三位挚友。

二姐比我大二岁,小的时候体弱,因为家里穷,住房湿潮,两岁时患上了类风湿,我记事时,她的两腿已经罗圈,但行动还算正常。记忆中我俩常常一块跑着去二里地外看露天电影,一块到野草丛生的玉米地里挑长寿菜。有时还会比赛谁跑的快,虽然二姐比我大两岁,但获胜的当然总是我。童年多好啊,无忧无虑。二姐上到小学四年级那一年,我家搬到一座城市,搬家后的第一个冬天异常寒冷,二姐突然病情加重瘫在了床上,没法上学了。那时我才十岁,每天只觉察到父母神色的沉重。那时,我对生活的艰难、人生的痛苦一概不知,我只记得父母为二姐寻医问药,家里随处可见没有一个汉字的进口白药瓶,随时听到父母又从单位工会借钱的消息。我还在一个春季,每天到野外采柳树枝条,作为偏方治病的药材。两年后,二姐可以走路了,但要撑着只单拐,到学校上课反倒比我低了一个年级。小学升初中,我考入了重点中学一中,一年后,二姐也考过了升一中的分数线,尽管父母在一天晚饭后拜访了一中的校长,二姐最终仍被体检之关挡在了一中门外。这无疑是得病之后对她的又一次人生打击,二姐的脾气从此变得乖张,常常无故发怒,与父母吵架,与我,与大姐吵架。三年后,我已在一中读高二。二姐又一次考上了一中,这次学校开了恩。当她听母亲说出这个消息后,兴奋地拍手叫到:“太好啦!”

我俩在一个学校上课,我替她背书包自然是天经地义了。两年中,我从不习惯到习惯,从未谙世事、傻淘傻闹,变得富有同情心、责任心。尽管我也渴望轻轻松松地生活,但乐于助人的品格已渐渐成为我性格的一部分。经历就是财富,这在我高考中应验了。1988年我参加高考,拿到作文题一看,是命题作文,题目是“习惯”。于是我写了上学路上背着两个书包因虚荣心作怪感到的不习惯,到慢慢产生了对弱者的同情心而渐渐习惯。考试很轻松就过去了。填报志愿,父母坚决不允许我报天津以外的大学,也许是上天安排,我因为在志愿表上重点院校一档栏填上了“服从分配”四个字,虽然高出重点大学分数线20多分,却意外地被一所师范大学“劫杀”,成了一名我最不情愿的师范生。报到那天,三位很友也为我送行,他们分别考入了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比我开学晚一周。想到四年后不太乐观的前途,我的喜悦搀杂着苦闷,我知道父母不允许我去外地上学的原因,如果我将来不回家乡工作,二姐未来谁照顾呢?我终于明白了。虽然我的腿脚是自由的,但无形的绳索已捆绑了我,绳索另一头就是我的家庭。我读大一时,二姐的病情更重,全身骨头节肿大、变形,高三毕业后,她就呆在家里,从此告别了美好的学生生活。

入学后,我参加了中文系的走廊诗社,我在社刊登出的第一首诗中有一句就是:同情痛苦的人使我痛苦……其实,付出同情是容易的,但为了承担责任而牺牲自己就不那么容易了。那时校园中有个坐轮椅的青年,常在校园内摆书卖,许多同学视而不见,我却一下就被他吸引了,常常与他攀谈,熟识后,还到他家做客,从他的书摊买了不少书,而我的动机,除了爱书,还有同情的成分。夏天的傍晚,校园旁立交桥下总有个残疾小伙弹吉他,我记得他总唱:“我祈祷,那没有痛苦的爱……歌声动听,常吸引我驻足遐想,而他前面零散的纸币里,总有我的一块或二块钱。老子的《道德经》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生活中有强者、弱者,而强者如果不愿照顾弱者,那么我们耳边总会听到痛苦和呻吟声,我们心里也难以安宁。社会如果多为弱者着想,保护、尊重他们的生存权力,也许才是符合人道的理想之国。

大学四年中,每次周末回家,我总是要借几本好看的书给二姐,让她借读书来排遣绵绵不尽的苦闷和寂寞。父母为她买来辆轮椅车,可第二次上街,就被汽车撞了,所幸伤势不重。从此,二姐每日只有守着窗子看天,从这屋挪到那屋,过着监狱般的生活。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高中时代的好友多已出国,实现他们的理想去了,而我已回到闭塞的家乡小城教书八年了,昔日好友虽然还有往来,便由于彼此生活差异过大,难以沟通,友情也日渐渐平淡了。虽然我试图改变命运,为自己的理想而生活,教书之余以文学创作寻求欢乐,但家庭的状况同样也干扰我的抉择。幸运的是,二姐也于四年前成了家,日子过得虽不安稳,总要我们和鬓发染霜的母亲帮忙照顾,但毕竟有了她自己的真实生活。

偶尔再想起肩背两个书包的中学时代,我总觉得,自己一直在努力生活。当苦闷、孤寂成为我生活主调时,我便劝慰自己,不要忙着抱怨吧,生活的滋味就是苦苦甜甜的。生活拒绝你其实是在拯救你,一次次打败你,是让你成为最后的强者,一次次苦难是为了让你对苦难进行最后的超越。就是现在。我的肩上也如同仍旧背者那两个书包,我知道,我多背一个,另一个脆弱的肩头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聪慧的女人请别做情人

聪慧的女人,如果你爱上一个男人,又被对方爱着,但又注定你们今生无法生活在一起,而你却不想失去他,那么请你千万记住:不要做他的情人,选择做朋友。

因为情人之间太敏感,因为彼此的距离太近而容易失去朦胧的美丽,所谓距离产生美,情人的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而朋友却意味着宽容,让彼此感到轻松和愉快;情人是沉重的,朋友却是轻松的;情人意味着眼泪,而朋友给你带来的却是一片温暖的阳光;情人的角色虽然像春天的鲜花,盛开得艳丽却消逝得也迅速;当你爱上一个男人,最好远离情人的角色,它虽然会让你得到快乐,却会让你承受一辈子的心痛。

当争执无法控制的时候,当你不如他意的时候,战争会随时爆发,他随时马上立刻会消失在你的身边,而此时,你根本无法忍受只有孤独无阻的自己沉浸在无限痛苦的回忆中;此时,那些错乱的复杂情节,像电影一样会在你脑子里不断清晰的浮现,似有万支钢针刺痛自己的心,你会反复的问自己: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什么时候才会结束?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拥有一个真正地家?但一切都已太晚,一切都是徒劳,事实却已物是人非。

一旦两个人成了情人,便不再感到轻松透明,两个人之间有了种说不清的责任,你便会自然地向对方提出许多要求,也许这种要求很正常,可当他满足不了你时,你便会陷入情绪的旋涡难以自拔,情人的角色因见不得天日而产生出一种不安全感,甚至在患得患失中失去自我。

阳光灿烂,但是你的世界却是一片黑暗,只有无尽的痛苦陪伴着你,情人是最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随时会被时间冲散。当季节偷偷交换,任大街曲曲折折重叠的时候,你才恍然大悟,地球怎么转也转不回昨天的美好……

呵呵,不过有的人也许会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可你想过没有,你拥有的是一段“不光彩”的记忆(加上引号,也许你会觉得很光彩),虽然爱情是美好的。也许你以为这段回忆很美好,但事实上,是这段回忆使你原本安定的生活无意间染上了不光彩的气息,使你的生活被笼罩在阴影之中,想摆脱却又无法逃脱;也许你以为回忆是一种幸福,但是你又错了,他曾经的笑容沉淀不了你此时内心极度的忧伤。

与男人做朋友却是痛快淋漓的,你是你自己的,你和他之间也许有一种情愫,但这种感情不会让你迷失自我,你们都有各自的生活,你不会过多地要求对方,你也不会为他昼夜难眠,你会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痛苦,你们会在一起喝酒,开一些玩笑而觉得非常的轻松和愉快。

爱一个人的感觉

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觉得很甜蜜。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你终于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着你、恋着你,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是好的。但是慢慢的,随着彼此的认识愈深,你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发生,你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你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

其实,爱情就像磨石子一样,或许刚捡到的时候,你不是那么的满意,但是记住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有心、有勇气,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磨光,你开始磨了吗?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所以人才会变得懒惰。错!其实是人先被惰性征服,所以感情才会变淡的。

在某个聚餐的场合,有人提议多吃点虾子对身体好,这时候有个中年男人忽然说:十年前,当我的老婆还是我的女朋友的时候,她说要吃十只虾,我就剥二十只给她!现在,如果她要我帮她剥虾壳,开玩笑,我连帮她脱衣服的兴趣都没有了,还剥虾壳咧!

听到了吗?难怪越来越多的人只想要谈一辈子的恋爱,却迟迟不肯走入婚姻。因为,婚姻容易让人变得懒惰。如果每个人都懒得讲话、懒得倾听、懒得制造惊喜、懒得温柔体贴,那么夫妻或是情人之间,又怎么会不渐行渐远渐无声呢?所以请记住:有活力的爱情,是需要适度殷勤灌溉的,谈恋爱,更是不可以偷懒的喔!

有一对情侣,相约下班后去用餐、逛街,可是女孩因为公司会议而延误了,当她冒着雨赶到的时候已经迟到了30多分钟,他的男朋友很不高兴的说:“你每次都这样,现在我什么心情也没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等你了!”刹那间,女孩终于决堤崩溃,她心里想:或许,他们再也没有未来了!

同样的在同一个地点,另一对情侣也面临同样的处境:女孩赶到的时候也迟到了半个钟头,他的男朋友说:“我想,一定忙坏了吧!”接着他为女孩拭去脸上的雨水,并且脱去外套盖在女孩身上。此刻,女孩流泪了!但是流过她脸颊的泪却是温馨的,你体会到了吗?其实爱、恨往往只是在我们的一念之间!爱要懂得宽容很多事,可能只是在于你心境的转变罢了!你懂了吗?

当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那并不代表你会选择他。你说:你要找一个你很爱很爱的人,你才会谈恋爱,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却无法回答他,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侣,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身边会不会早已经有人默默对你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没发觉而已呢?所以,还是仔细看看身边的人吧!他或许已经等你很久喽!

有人说,喝酒的时候,六分醉的微醺感是最舒服的。肌肉可以得到松弛,眼中看到的一切都是可爱的。如果你还继续喝,很可能隔天你会头疼欲裂,全身不舒服,完全丧失了喝酒的乐趣;吃饭的时候,七分饱的满足感是最舒服的。口中还留着食物的香味,再加上饭后甜点、水果,保持身材和身体健康绝对足够。如果你还继续吃,很可能会肠胃不适、吃太饱想睡觉,完全丧失了吃饭的乐趣;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八分绝对刚刚好。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两三分用来爱自己。如果你还继续爱得更多,很可能会给对方产生压力,让彼此喘不过气来,完全丧失了爱情的乐趣。所以请记住:喝酒不要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一个人不要超过八分喔!

那天朋友问我:到底该怎么做才算是爱一个人呢?我笑着跟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说对了叫开导,但就怕说错反倒变成误导,那就糟糕了!如果你也正在为爱迷惘,或许下面这段话可以给你一些启示:爱一个人!要了解,也要开解;要道歉,也要道谢;要认错,也要改错;要体贴,也要体谅;是接受,而不是忍受;是宽容,而不是纵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问,而不是质问;是倾诉,而不是控诉;是难忘,而不是遗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待;是为对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是什么,让你如此执着

蜜蜂迷恋着鲜花的娇艳,白云追逐着蓝天的空灵,青山贪婪着绿水的温存,雄鹰向往着苍穹的浩瀚……

一切事物的选择,都是那样的执着。人,更是如此。

一位年过七旬的老者精心的照料着奄奄一息的老伴儿,据说她得了严重的脑溢血,要拯救下来是件不容易的事。在到达医院的那个夜晚医生就安排她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一天的午夜,突然呼吸机传来滴滴答答不同寻常的响声,很快这响声惊醒了陪在旁边的老者,老者赶紧迈着蹒跚的步子急促地向护士值班室赶去,护士闻讯赶紧查看病者并通知主治医生,不到十分钟,主治医生赶来了,他查看了有关仪器和病人的情况,得出结论,脑血管全部破裂,病人病危,请求家属准备后事。

老者听到这一消息的时候,失去了先前的沉默,有的只是像迷失了方向的孩子正处在绝境般悲鸣的嚎哭。从来没有听到人也能发出像动物一样悲敖的哭嚎声,这声音令闻者揪心似的痛。

不到一分钟,主治医生告诉老者,病人已经快不行了,医疗器械是否要拆除,让病人早点离开痛苦。老者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就这样放弃了?但立刻老者的头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他还在哽咽的哭着,眼睛却望着病房的方向。医生又说,不拆除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与其让生者为金钱受累,不如让逝者安心离去。其实医生的话,说得在理,老者心里也明白,家里并不富裕,如此大的消耗给本就平平的家又增添多少负担呢,难道就真的要放弃了吗?一个平平的老者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他的家人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过了几分钟,老者虽然哽咽着,但毅然决然的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他要陪她走到最后,医疗器械也一样。老者坚定的口吻,让家人理解了老者的执着。只有医生缓缓地摇了摇头,离开了……

老泪纵横的老者,拖着沉重的身子,急促而缓慢的移动着步子,仿佛拖着几千斤重的胆子,但心里却焦急的渴望快点向前,心有余而力不足。老者转过来的背更佝偻了,步子更缓了……

走进病房,看着陪着走过人生岁月的另一半即将离开自己,老者再一次泪如泉涌,他慢慢地搽干眼泪,静静地走到床头,轻轻的抚摸着老伴的手,眼神悲伤而欣慰。人生匆匆几十载,陪你走到最后有几人?

病房,是静谧的,老者是幸福的,虽然眼角挂着泪,但嘴角却浮现出了几丝幸福的笑意。

幸福,总是短暂的,半个小时后,呼吸机平稳的传出滴滴的声音,老者看着老伴安详的离去不知用什么方式送行,最后再一次选择了悲鸣,或许在向她抱怨为何单单选择了留下他一人在世,再者是为了让她在他的保护下,安全地从人间走到天堂,不让别人惊扰……

老者的感人故事,传开了整层病房,人们都在讨论着这对老夫老妻的凄美故事,觉得那样的老妪是幸福的,临终时,爱情却依然选择了执着。可是现在这样金钱至上的社会,执着的选择还有吗?

答案是肯定,只是很多答案人们往往不是用言语说的,而是用行动默默的诠释着。

二两肉票——爸妈之间的故事

听人讲过一个发生在三年困难时期的故事。某人过年时在大门口贴了一付对联,上联,二三四五;下联六七八九;横批:南北。看者不解其意,问之?答曰:缺一(衣)少十(食)没东西(所以只剩下南北了)是也。此事有许多版本,有的说发生在农村还有人说是在城市。不管在哪里,作者的结局是一样的,那就是因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而被判刑。然而,那时就是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一个饥饿的时代。

现在四十岁以下的人都没有“享受”到每人每月只吃二两肉的滋味,动辄买一个后臀尖或两个猪肘子的人想像不到二两肉是什么概念。形象点说,譬如喂猫,二两肉大约可以让一只猫饱餐一顿;至于对人,足够一个人吃一顿炸酱面了。这二两肉是凭票供给的,因此除了粮票、布票、油票、烟票以外又有了肉票。

那时我们兄弟三人正是七八九岁,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终日饥肠辘辘,肉对我们的诱惑有多大可想而知。二十多年后,当我采访一个老右派时,他也谈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对于失去自由的他,即使是二两肉也吃不到。他说了一句使我至今难忘的话,“那时,要是有谁给我一个红闷肘子,吃完就枪毙我也干”。我的感触没有他那么深,但是动物蛋白对肠胃的诱惑是深有同感的。

为了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二两肉票,如何更公平地让我们吃到它,母亲真是煞费苦心。不知母亲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在一个供应外宾的食品店里可以买到腊肉。腊肉是熏制出来的,因此就少了些水分,同样是二两要比鲜肉更实惠。我在家里是长子,买肉的重任就理所当然地落在了我的肩上。母亲详细告诉我路怎么走,肉票一定要拿好,和售货员怎么说话,腊肉一定要肥的。记得插队时偷听台湾广播,说台湾人买肉挑瘦的,肥肉反而没人要,当时真是匪夷所思,不理解台湾人怎么不爱吃肥肉。对我们来说肥肉解馋啊。母亲的方案一出台就遭到父亲的反对,他主张用肉票买蒜肠,因为二两肉票可以买半斤蒜肠,量的诱惑超过了对质的追求。记得为此父母还吵了一架,最后母亲做了妥协,没好气地对爸爸说“那就各吃各的,我们买的肉可没你的份。”爸爸笑笑答应了。

第二天我去买肉,好在卖肉的食品店并不远,很容易便找到了。依照母亲的吩咐我买了一条腊肉,肉很好很肥,薄薄的肉皮油光闪闪,肉皮上是厚厚的肥膘,肥膘上面是一层很薄的暗红色的瘦肉。闻着腊肉诱人的香味,我真恨不得咬上一口,可惜它是生的。那天爸爸用自己的二两肉票买了半斤蒜肠,晚饭时他把蒜肠切成薄片又倒了一盅二锅头,自斟自饮。现在回想当年爸爸那满足的样子,我不由想起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爸爸那时一定和张大民有同感。两个还小的弟弟眼巴巴看着爸爸,爸爸如同孔已己给孩子分茴香豆一样,给了我们兄弟一人一片蒜肠,要不是妈妈阻拦,弟弟可能还会张口。

我不知我们的腊肉怎么吃,就去问妈妈,妈妈说,明天给你们烙肉饼吃。第二天妈妈休息,她和了一大块很软很软的面,又切了好多大葱,然后把腊肉切成色子大小的肉丁。肉丁一块块晶莹剔透,让人禁不住咽起口水来。妈妈把葱花和肉丁用酱油搅拌在一起,这就成了肉馅。妈妈把面均匀的分成四份,我知道那是妈妈和我和两个弟弟的,妈妈擀开一块面,把肉馅摊在上面,再把面卷起封好,然后擀成一张大饼,放到饼铛去烙,在高温下肥肥的腊肉在融化,流出的油滋滋作响,香气四溢。我只觉得肚子咕噜噜在叫。不一会,一大张肉饼便烙了出来。就这样妈妈给我们每人都烙了一张肉饼。当天的晚饭便是肉饼和玉米面粥。妈妈做的肉饼真好吃,外焦里嫩,我们兄弟三人狼吞虎咽吃了个精光,我又喝了一大碗玉米面粥,这才感觉饱了。这时我发现妈妈没有吃肉饼,她只喝粥和吃窝头,妈妈的肉饼不见了。明明看到妈妈烙了自己的肉饼啊,怎么不见了呢?。

第二天,我要上学时,路过厨房,看到妈妈正往爸爸带饭的饭盒里塞什么。我悄悄溜过去——那是一张肉饼。妈妈昨天没有吃的肉饼在这里。我怕妈妈发现,飞也似地跑了,这件事对谁也没说。

心里牢记的电话号码

那天,一上班打开MSN,有个朋友立刻出现在我电脑屏幕上。

“不好意思,前几天把手机弄丢了。电话号码都没了,再告诉我一下你的电话吧。”

我于是,赶紧又把手机和办公室电话再仔细说给他听。

可是,我心里当时是不太高兴的,虽然,不对他说,可被人忽视的心情却占据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原来,我的电话号码是会轻易被丢掉的。

“不好意思,你的电话我弄丢了。”这句话,换我是万万不会说出来。我会首先想到,对方听到这句话时,心情一定很郁闷,所以我绝不说这种话。可有人会问吧,那万一那天发生了这种情况呢?比如说手机丢了。

是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习惯把所有朋友的联系方法直接存在手机里,那样用起来很方便。可是,即使是手机丢了,我也不会弄丢这些电话号码,因为我有一份备份,记在本里,放在家中。

我想,也许我是自私的,不想失去任何一个我喜欢的朋友,也不想因为弄丢了他们的电话号码而让他们很长时间听不到我的声音,而忽视了我。我期望我所认识的每个人,都时时刻刻记得我。

说起来,光有一份朋友电话号码的备份,安心放在家中,其实是不够的。我觉得最理想状态,是将所有与我有关的电话号码全部记在心中,那才最完美。

但能记在心中的号码,就我来说却真是非常有限,惭愧,已经习惯从手机的“电话簿”中直接找人名,人名后面的号码却是陌生。

我曾很努力想去记住一个好朋友的号码,潜意识里想把她与我其他朋友区分开,我不用再去“找”她的号码,而是熟练的直接“拨”她的号码。可是,很难做到,即使我用心认真的背过她的号码,可这次打完,下次会照样不记得。我百思不得其解。从心底深处,也许,她与我之间,还存在我无法宽容面对的东西,想做到最好却身不由已。

但是,有些号码,我想忘却是忘不掉的。

这些号码,不包括老公手机,家里电话,父母电话,公婆电话,公司电话甚至保姆电话。如果,我连这些号码用起来,也要找一找,那只能说明我这个身为妻子、女儿、儿媳、员工和雇主的人,极其不合格,我自已也会为自已感到尴尬。

只是,比如说,曾一度对某人,对他的电话号码烂熟于心。因为,天天在与他通话,天天在想他,一想到他,自然就想到见他,一想到见他就想给他打电话,一想到这里就会形成条件反射拨他的号码,一个不通再打另一个。如果当时无法联系上,心里就会起急,一遍遍的核对电话号码,看看是否拨错了。过一会,又会再次拨这个号码。

事过境迁,过去的人和事都已成为可回忆的故事,可那个号码却如生了根一般,在心里抹不去,删不掉。尝试着从手机中删掉,从电脑中删掉,从备份中擦去。可每每拿着电话,却已形成习惯,一串数字拨出去,不会有一秒钟的停顿。等意识到接通了,却也只能挂掉,因为知道对方手机中已经没有我的电话。某天晚上,和朋友们吃完饭出门口,夜色很浓,夜风如水,忽然就想到从前某一天有过相似的情境和心情,于是拿出电话想再一次拨通那个号码,却半天只是发呆,因为,我猛然发现,以前在心中就能直接拨出去的那个号码,已经记不起来了!头脑里反复进行着N次组合,却感觉总是不对,试着拨过几个相似号码,那头却是陌生的声音。

我忽然笑了,一直想忘却怎么也忘不掉的号码,就这么给忘了,它遗失在这浓浓的夜色中,再也找不回来了。某件事,曾经以为会记一辈子,其实是刻意给自已找了借口,不愿忘去。而当一天一天过去,经历不同的事与人,却会发现,没有什么是不能释怀。余下的片断,在心底,只是可以回忆的往事。

相信,每个人都有心中的那个电话号码。是朋友的,也有恋人的。有的可以记一辈子,有的却可以轻松的从心中抹去。

心中的内存只属于自已,想记录多少电话号码,完全由自已分配,那个留给你的空间,是无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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