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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恋的心伤,谁能告诉我爱

爱若倾斜,就能天长地久

夏日清晨,城市的西北隅,槐树下立着一对男女。他笔直地站着,她脚下垫了板凳,斜着身体将脖子枕住他的后肩,有说有笑……

他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在16岁。那天,他和伙伴踢足球时射偏了,球飞进场外的草丛,传来一声惨烈的尖叫,然后是她捂着脑门痛苦地站起来。他怯怯地跑近,这才看清这个坐班级第一排的女生右眉处藏着一颗红痣,捡了球仓皇离开。

以后再见面,他勾下头朝她愧疚地笑,她莫名地羞红了脸,慌乱地躲开。如此这般次数多了,同学们取笑说她在暗恋他,他不跟腔也不反驳,任由别人说。毕竟她长相平平,身高不及一米五,与身材伟岸的他有着三十多公分的悬殊,两人没道理会相爱。

待到高考完,他考取了本市的重点大学,她却名落孙山。他随口安慰她,明年再试试吧?她不说试也不说不,只是潸然地哭。等到入了秋,她在城市的西北边,在他念的大学的附近开起了一家小副食店。

她常去学校找他,请他吃这吃那,陪他走过那条落叶缤纷的南山侧路。他默默地走着,心底泛起惆怅的涟漪。傻瓜都能看得出她爱上了他,傻瓜都知道她爱他没道理,可她不仅爱了,还爱得毫无顾忌,权当周围的嘲讽和蔑视的眼光不存在。

他想开口与她说清楚两人的差距,说清楚自己不可能爱上她,又担心她受不了伤害,到底没开口。她显然感受到他的冷漠,却依旧经常来,只是少了言语,安静地替他做这做那。

惹不起躲得起,他刻意躲她,每次她来就躲进别的宿舍,任她怎么叫唤也不应答。她一声不吭地替他拾掇完什物,不甘心地走了。他躲得过她,他的物品却躲不过她,她开始每天都来他宿舍,俨然象女主人在里面替他翻翻洗洗。

直到大四,他动身去外地找工作,她到火车站送他,递上一封信。摊开信,他感动地哭了,她在信中说,其实她从没奢求过以后与他在一起,只是心里总惦着他舍不掉他,才天天都来……

那年就业形势很差,心高气傲的他没找到理想的工作,执意成了一名待业者。心情糟透了,他不自觉来到她的店铺,才发现她已把小副食店做成了小超市。他垂下头,望着她忙碌的身影,说不出的感慨。她昂起头见到他,惊喜地叫起来,散落了一地的货物。听完他伤心的求职经历,她义愤填膺地说,我看好你,你一天没找到工作,就在我这里做一天老板。

反正没事可做,他常来店里给她帮忙打下手。打烊后,他靠着收银台发愣,她毫无声息地靠近来,将身子倾成斜体,从后面将头靠进他的肩窝。他流了泪,骂自己是废物。

她抱紧他,满怀怜惜地说,其实你早就是我心中的王子……当年你射飞的足球,根本没砸到我,我制造了受袭击的假象,是想引起王子的注意……

那一刻,他惊呆了,想起她曾为自己做过的一切,想起她心无旁骛倾斜的爱,再也无法拒绝。他犹豫着,伸出双手缠住她的腿,才发现她原来很轻盈,原来很可爱。

那以后,清晨的槐树下,有个男人笔直地立着,后面的女人脚下垫了板凳,将身体倾成75°角枕靠着他。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嘟囔着说,你还要这样折腾我多久?

她娇嗲地说,爱若倾斜,就能天长地久。顶好是生生世世……

因寂寞的错爱解读

我们看到许多的文章都是这样写的“错爱一生”或者是“爱错xxx”,其实爱就是这样,很难讲是否在最初的那个时刻的对与错。

我看到有这么一句话:“很多人,因为寂寞而错爱了一人,但更多的人,因为错爱一人,而寂寞一生。我们可以彼此相爱,却注定了无法相守。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

人们都在说自己的寂寞,在爱的时候人们都说寂寞被爱征服,当人们想抛弃爱的时候还会说:你我的爱是因为那时寂寞的错觉。

寂寞不是错爱的理由,爱也不是消磨寂寞的玩偶,为什么人们会用寂寞来诠释爱的对与错呢?其实人们都能够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人们就是佯装糊涂,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似乎涉世未深的小男孩或者小女孩,即使是一个蹩脚的谎言,也要尽量让它变得如此的凄美还让人怜惜。

我们且不说爱是否来的真实,我们来说说这错了的爱是因何、因谁所起?对爱的认识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真实,但是对于爱的忠诚应当是我们心底的共鸣吧!为什么会在爱的时候不将忠诚的誓言放到里面搅拌?那是因为责任是你惧怕这个办法,你忘记了爱是需要责任和修炼的。即使有的人在那时候信誓旦旦,但是当他一旦发现现实需要责任的时候,也会逃之夭夭,解释很简单,还是我上面说的那句拈来的引用句:“我们可以彼此相爱,却注定了无法相守。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多么虚伪?!

爱是要经历考验,但是当考验的苦难来临的时候,有的人就会慌忙的退缩,还煞有介事地说出了:“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

有的人总在埋怨爱的对与错,但是否真的去探究一下为什么会有对与错呢?错在哪里,为什么没有正确?其实不是他不知道对与错,而是他不想知道,因为在他的心底爱情也只不过也像自己小时候手里的玩具,玩耍够了,所以就扔掉了,只不过在抛弃爱情的时候还要找一个瑰丽的词汇而已。小说看多了,词还是有的是可以用的。

爱是双方的点滴融合,不要说爱有没有爱错,即使错了也不都是所谓的寂寞或者别的什么惹得祸,因为毕竟你的内在的自私使你走错了这步。有人会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很简单你爱了不是因为色相,就是因为地位或者其他,总之是因为你的追要的求得才成就了这段情感。有的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为什么不愿意承认呢?因为他知道他原本开始就是错了,当这个错误难以维系的时候,就找来几个似乎真理的说出来为自己辩护,但他也知道晚了,但还是嘴硬,这就是现代人。

我要说,就是你的不够坚定的爱情才使你走向了错爱,正不正确的爱情不是因为你的寂寞,是因为你的无聊和原始的欲望,错了一生也好,一人也罢,探究一下你自己的内心深下,你扪心自问!你就会找到答案。

用自己的感觉和心灵去感知并尽心的感受你要的那份爱,爱就不会错,因为爱你的人不会使你走向无奈。

假如

小池塘,杨柳拂风依然绿衣裳,风起水荡漾,涟漪散湖上。

摇船桨,如画展风景江山如海浪,淡香花淡绕,胜似人间天堂。

风度翩翩游离刀光剑影红尘滚滚太浓芳,一人轻狂闯风浪。

江湖恩仇怨怼尔虞我诈碾碎流年天池旁,灯火昏黄潇洒唱。

蝴蝶香,羽衣斑斓蹁跹双翅膀,飞舞这时光,悠悠又过几场。

琥珀窗,耀眼光芒镶嵌刀剑上,窗外人流浪,留下路漫长。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我想我会重新背着好看的书包走进高一的教室,碰见LT笑容四溢对我说:哈,熟人呀,太好了,碰见彭大挽起衣袖仰天唱歌,歌声豪迈而清爽荡气回肠,碰见小Z扬起漂亮可爱的脸对我说:这小子真不怎么乖啊;我想我会前所未有很安静地看书,直到书柜再也装不下,直到我妈已经开始收拾摆满床上桌子上的书;我会一鼓作气练好心爱的吉它,背好很多优美冗长的谱子,直到左手起茧,指甲光泽鲜亮,约好朋友背着黑色琴袋到处留迹;我会习惯骑单车的日子,水泥面大马路的狂妄游弋,偷摘苹果,装满后座;我想我会珍藏所有的十五六岁,或开心或忧郁或羞怯或豪气的青春,到白发苍苍皓首时,仔细回味,回味,回味……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我想是不可能了。

假如时光倒退两年,只如渴望这里不要经常停电似只成为渴望。

回忆,使往事变了色。所以我还是戛然而止好好过眼前的生活。改变假如的内容,例:

我拥有翅膀,假如阳光每天都会飞溅四散,假如我与幸福能依偎一辈子。

假如我拥有翅膀,一定不会在人间绽放,因为会吓着其他人。我插上翅膀从杳无人迹。

静谧的山谷里款款而出,摒弃了苦痛的根,去挖掘幸福的源,让它汩汩而出,流遍五湖四海,灌满天上人间。

张韵涵所说隐形的翅膀是在孤单徘徊中才坚强的。可我的翅膀又不隐形,那我又何必去孤单去徘徊。

小馨是一个听歌听到近乎痴狂的同学。我曾见到她头发后整日塞上耳机又小声哼唱的神态。我想《圣经》里的夏娃在渴望生命树上的果子时也是这样的表情吧。我还记得小馨说过:《隐形的翅膀》在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可以完整地默写出歌词,甚至能感觉出第一处换气的地方。我说也许你哪一突然振翅而飞时可以感觉到自己真的有翅膀,还是隐形的。

假如我拥有翅膀,就让我飞到太阳下尽情番,阳光再热也不怕,我有漂亮的羽衣。

其实我每天都身处阳光下,早晨起床,上学的漫长的路,课间悠闲的过道,楼梯,都习惯了怎么慵懒怎样召唤轻松。有时候我会担心明天再也不会有这样舒适了。朋友经常告诫说:你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要知道有的事情有的人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我频频点头表示同意,其实低头时眼含泪光。

假如阳光明天还能将温暖飞溅四散,我要拥有所有值得流念的时光,值得缅怀的事,值得抱紧的人。朋友的话使我刻骨铭心。

假如阳光明天还能将温暖飞溅四散,我要去找到属于我的万物。给它们都赋予我的名字,作为唯一的标记。时间将持续很远。不会再次把它们失去。朋友的话让我刻骨铭心,刺到了我的伤感,一触即发。

记得《诛仙》里的话:当一个人面对都在背离自己的世界时,他是显得最孤独,心里最绝望空荡的,而在这时,哪怕是某个人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或眼神关注他,这个人也许就能成为他终生终世的依靠,就算一丁点儿那也是永恒不朽的欣慰。

我已经不能还在现在抱着大堆大堆失去了都回不来了的事暗暗高兴。我抱不回来,只能不断假如,其实是在抚慰千疮百孔的身体。假如阳光明天还能将温暖飞溅四散,可是今天都已阴霾了,我又怎么能预测明天,除非时间从8号过渡到明天9号时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太多弥补,太多忏悔,到头来镜花水月。与太多幸福失之交臂。

我是挺乐观的。这一刻与这个朋友有了矛盾,下一刻便与他身后的一个朋友笑颜谈笑,像是把刚才发生的当作是泡影,弹指即破。青城的变脸术也没我厉害。我想到了《变形记》:我憎恶我的八面玲珑。孙悟空七十二变够厉害吧,可我比他还厉害。

与幸福背离的人总有一些奇怪看似荒谬的想法。而我就在想,假如幸福与我能依偎一辈子——又奇怪又似荒谬。

假如幸福能与我依偎一辈子,那我不是掉进蜜饯里,而是掉进蜂巢,蜜够多,刺还更胜一筹。

很多杂志不停不断地有这样的话告诫世人;人的一生有幸福,就必定得有苦痛,缺少劫难,那他的人生也不会完美。

看它多坦率,一针见血就打破了我的假如我的希望。其实我宁愿不完美,因为太害怕苦痛,我宁愿只有幸福,幸福,幸福,幸福到要甜死。

饿了的人才会首先想到面包,并且欲望比谁都强。一个人没有什么偏要追求什么。

假如幸福能与我依偎一辈子,我为这个假如持之以恒,就算地无棱,就算天地合,就算冬震震夏雨雪,我欲与君相知。

爱情、婚姻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最美丽的见证;

也有人说:婚姻也是埋葬爱情开始人性的转折。

或许,我现在这个年龄阶层现在不适合谈论这个话题,只是周围朋友、同事让我不禁容颜失色。

不成熟爱情的婚姻:好友突然告诉要结婚了,我惊奇的目光在空白脑海中盘旋,结婚,在我的概念中似乎是一个很遥远的话题。结婚那天,我工作忙得透不过气,没能去,而且她的婚姻也是急促,等我会神过来她已经离开这小城,继续她的忙碌。数月后,好友来电告诉我他要生孩子了,这会我总算明白“奉子成婚”。

婚姻原来也可以是爱情结晶产物的替代品,好友一个人孤单的回娘家把孩子生了下来,老公居然不能回来探望,最可恨的工作并不是很忙的那种,我想,为人父,为人夫的最起码责任应该是有的吧,当一个丈夫知道自己有孩子了不应该是兴奋、激动的吗?为什么孩子的父亲可以心安理得的生活。我带着激动的心情来看望朋友,苍老了许多。好友告诉我一个让我跌破眼镜的事情,他老公82年才21岁,我傻了眼,并不是我反对或歧视“姐弟恋”之类的情节,孩子出生半个多月后,父亲终于来看儿子了,可是父亲眼神中的迷惘在四处闪烁,打量这小生命的,不敢承认事实一般。

不成熟的爱情产生不成熟的婚姻,不成熟婚姻造就世界太多可怜的生命,爱情可以让人迷失本性,爱情可以让人失去原本的归属,难道见证爱情的方法就如此的不堪一击吗?

成熟爱情的婚姻:这种婚姻背后诸多不安分、浮躁的男女蠢蠢欲动,我无法考证比我大一轮回男女的爱情婚姻观,只是听同事口述身边的人和事,两人恋爱了五、六年,我想这么长时间的了解应该足以证明他们爱情的升华,再者加上七、八年的相处,更可以将爱情、婚姻归纳到生活的全部,然而,这世界的男女有几个是有定义不背叛幸福的,社会的进步让世界的人们都迷失方向,追求一时的快乐,于是,构成了“欺骗”这个词语,男的粘花若草,女的红杏出墙,是否彼此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下就忘记曾经相恋时的誓言。金钱是爱情必不可少的附属品。什么是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爱情、婚姻、责任全部归属到零。

成熟爱情可以升华到成熟婚姻,那成熟婚姻是否就可以背叛最初的约定,留下的始终还似乎被冷漠人间爱情结晶的生命,历史就是过去,过去的终点就是现在,那么,见证爱情的时间永远都是以后吗?

永远到底有多远?永远的爱情又可以延续到什么时候?其实最终是否还是决定人性?突然想起伊能静对哈林说的一句话:在我有生之后,我只愿意比你多活一天。好深刻的言语,这是否就是他们婚姻的终点,却不似乎他们爱情的终点,原来爱情是没有终点的,死亡、毁灭只是人的肉体而言,精神、灵魂是永不可磨灭的。其实不管是不成熟爱情的婚姻也好,成熟爱情婚姻也罢,唯一能见证的只能是相信爱情,相信彼此,信任才是彼此相对的终结。

如果真有下辈子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会用尽我一生的时间,守护你完整的人生,让你在我的眼里成长,娇艳,枯萎,直至,成灰。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会用尽我全部的力量,握你的手,不让它们松开不让它们放开,我们于是无法错过,可以永恒,至少,可以拥有那样的梦想。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敢叫你宝贝,然后你叫我亲爱的,放肆的对你的宠爱,你在我怀里撒娇,我们成了一对,可以幸福也可以悲伤,不管怎样,都在一起。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甘愿为你化为一株草,只长在你的身旁,我们相互拥有,谁也不能说我们这是在犯错,我们不该如此。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也可以假装不认识你,因为情的苦有时候也会让人不能承受,如果想要一个完美,还是不要遇见。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可能无法承受生命里没有你,没有你我开始害怕活着。就算不怕死亡也会害怕活着,想不出它还会不会有意义,存在的意义。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可不可以不接受你在我的心上生存,于是自己不需要再挣扎,不需要不停的给自己伤痕,就算隔了很久还是会隐隐作痛。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肯定还是会记得你就是你,就算你可能不知道我就是我。我还是属于你的,因为你说过你要的是生生世世。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想我可以对着你快乐的笑,没遮没拦的哭,不压抑自己的情绪,就是让你感觉我温暖如春,不是现在冰冷的模样。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想我可以对着你灿烂的像个孩子,没有成熟之后的阴郁与挣扎,只挣扎在绝望里,你说你不爱这些,于是我会全部丢弃,只拥有你给的温暖。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想我可以抱着你不肯放开了手。也不会是罪恶,我还是可以做你的守护使,无所顾忌的只做你的守护使。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可以给你这个世界本不存在的永恒,让你开始慢慢的相信永远,因为我追着你的脚步都走到了下一个轮回。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可以拥着你睡熟,在你怀里做做不完的美梦,不愿醒来,一直沉醉,只躲在你的怀里,不管外面的纷纷扰扰。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可以让在雪地里大声的对你说我爱你,然后我们就再也分不开,你的眼里一点一点的飞散温柔,化也化不开。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还要你做我生生世世的恋人。我们还要约定相伴永生。不管你说的是真的是假的,只要你说过,我就深信。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想我们如果成了恋人就不要再分开了。我们都了解分离的苦,我们都知道自己无力承受,就算我们也爱自由。

如果真有下辈子,你答应我,你也一定要记得我,认得我的眼神,记得我的一切,知道我还是在为你等待,因为我们的约定。

如果真有下辈子,你还是我的天使。我还是你的信仰,我们会有幸福,我们会快乐,我们不再有遗憾,我们相信我们的爱可以让花开遍地,都无法凋谢。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会化成一株草,每天仰望你无比美丽的容颜,也可以让你知道我就是我,我却一直知道你就是你,就算思念苦也愿意一次一次的尝透。

如果真有下辈子,你还愿不愿意让我在你身边生长,抚过我骄傲的生命。

如果真有下辈子,我肯定还会记得你,你的芬香,会刻进我的记忆里,永世不灭。

谁最心伤

被人狠狠损了一顿,又揣了一脚,正好撞在心窝上。没有办法不心伤。

我们做朋友吧,友情会是像酒,越久越醇厚,只是没了酒精,我怕没有味道。我们做恋人吧,轰轰烈烈爱一场,可是没有了爱情做赌注,我已经没有了脚本。我想,我一定是疼痛的不能呼吸,所以,无法摆正你的身影。

从去年的3月14号到现在,我没有用文字记过我们快乐的亦或痛苦的点滴。如果我知道没有结局,我会养成一个写日记的好习惯,把你的影子翻进页码里。

写过很多次总结了,古文的白话文的,但都没这次认真。记得有次你开完笑让我写情书,我却吝啬得不肯动笔。总要为自己留下点什么吧,我害怕自己会忘记,那双温暖过我的手。就像是翻转了所有古老的唱片,那些掉了色的背景,我备加珍惜。我把痛苦与悲伤浓缩成了压榨饼干,放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可是,一不小心,我们还是相遇了。那些大把大把的柳絮,又开始在我的视野里飘。

这几天,妈妈一提我在学校一定懒到不去买饭,所以像是从平民窟跑出来的疯丫头,面黄肌瘦,发无光泽。我就会想起曾经总爱向你撒娇,软磨硬泡你为我洗衣服。女孩子羡慕的幸福。我真是太懒了,懒得只给你织了两条围巾,洗过两次衣服,还换得你的感动,转身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我们在一起,你总爱拉着我的手。如果哪天指尖没有了你手心的温度,没有你的手牵着我的手,我会不知道该是先迈左脚还是右脚,我会不知道手该是插在裤兜里还是和脚伴起节奏。我一个人,柳条不再婀娜,天空没有了颜色,我的心情都是灰色的。当我用力甩开了你的手,我知道我们之间,我什么也不再拥有。

如果哪天清晨的操场上没了你的身影,那我们肯定又是闹别扭了。我就不用六点准时的被你或是被闹钟叫醒,站在操场上等你或是乖乖的在一旁背英语单词。也不用看着你红红的双手心疼,也不用再为你擦拭掉额头上的汗滴。可是,可是这一切,现在我都很想念。直到泪水流下来,我确定再也不能为你做什么。

我一定是在别人面前的脾气太好了,所以才把所有的坏脾气都给了你。在你面前任性,没心没肺。我现在再也不想那样了。记得那次我哭的很伤心,把鼻涕和泪水都擦在了你刚换的外套上,害得你回去重洗衣服。记得那晚我们快十一点了才从行政楼出来,到三教推自行车时我才发现你幽幽的跟在我后面,我想,你当时一定很悲伤,怪我没早点看到你,安慰你苦苦等了我那么长时间。只是,你还要坚持送我回去,连老宋都来嘲弄我们的幸福。

那次,我的头流血了,我能感受到你的焦急,你的关心,我分明看到了你眼中痛苦的泪水。只是我的头好晕,好晕,害怕晕倒在你面前,所以我才坚持回宿舍,扔下了你一个人。对不起,我还是害你担心了。不然,你怎么让室友提那么多补品回来,让她们好好照顾我。你给我买饭送到宿舍,亲自给我做鱼汤,想想以前你连面条都不会煮。

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因为你身边不间断有女孩子,虽然我不吃醋,你也不曾背叛我们的感情,但你却不能给我安全感。想起每次和你说分手,你都会找各种理由甚至骗我,让我陪你聊天,我却赌气不说话。每次我们和好前你总会长篇大论一番,像是在作检讨,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每次跟你和好前,我总是刁难你,让你答应我很多很多的要求。这一年多来,你为我而改变了很多,不管你口头上说为我改变,还是给我写的那几封信,我都能感觉得到。

你轻轻的给我披上的外套,系上的鞋带,风雪里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跑,雨天给我头顶撑起的那把伞,陪我熬夜,喂我吃饭,将我冷冰冰的手插进你的裤兜里……这些感情,曾经是那么深,那么真,今天想起来,泪水又慢慢爬上了眼角。可是,会不会像是刻在水泥地上的花朵,开出了没有的风?寂寞的森林?

……

只是,当坚持遇见坚持,倔强遇见倔强,狭路相逢,我们之间没有胜利者。转身,不忍回头,去寻找属于各自的幸福。

刻在课桌上的初吻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伏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

“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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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西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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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岁的夏晚歌遇到陆西凉,天时、地利、人合、躲都躲不掉,所以她顺应天意接收了他。然后,在少年轻狂,艳衣怒马的青春年月里,他们相杀相爱,一路欢歌,直将年华从满枝花桠唱到满地落黄。一场盛大青春的华丽剧演中,所有人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一切平静之后,青春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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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世她命中无他。这一世她重生回到了小时候周遇拐卖改变了命运。他们不同一个世界的人却在同一个地方邂逅了对方。男孩身份的她和他从相识、相知、到相恋。然而由于种种会他把她推向了绝地。多年后她带着孩子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是否认得出她?而女主又如可用自己的势力与他斗智斗勇!!!小剧场悬崖上:“夜雨,把她交给我,我放你一条生路”冷血无情的声音响起。“哈哈哈,你们就是一群恩将仇报的白眼狼,想我交出来门都没有。”她疯狂的大笑了起来。“紫怡我们殉情吧!好不好?”她温柔的问身边的人。小剧场“姐姐,那人是谁?怎么那么像我?”宝宝问。“他就是个神经病,看我家宝宝帅就跑去跟你整一样的脸了。不用管他”某人不屑说。某人黑脸
  • 春风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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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14岁的夏悠悠,第一次看到了身穿白衣的大哥哥之后,她就下定决心,自己一定会成为像他那样温暖别人的人,成为别人生命中的那一抹暖阳。
  • 我的随身修仙农场

    我的随身修仙农场

    “咱村的鱼塘,荒山、农田俺全给承包了。”“咱村及隔壁村的几朵村花俺也给承包了。”张小强见义勇为被恶霸打残丢入暗河毁尸灭迹,半年后一场洪水把他给冲了出来,张小强不但没死,回村后整个人精气神已大变,张嘴便说出如此逆天的话来,一切改变只因脖子上多了块神奇玉佩,从此,张小强一边带领村民养鱼,种花,发展种养殖业,办公司,组建农业集团,走上发家致富之路,一边在神奇玉佩开启的随身修仙农场里饱吸各种灵气,打怪升级,突破各种灵境,迈向巅峰人生。
  • 凯尔特传奇

    凯尔特传奇

    本小说是基于凯尔特神话之上,加上许多经典西方奇幻内容,从亚瑟王传说,梅林传奇再到圣杯传说,以欧洲中世纪骑士时代为基础,讲述了兰斯洛特家族的继承人在大陆上的一系列奇幻冒险
  • 卡罗斯奥特曼

    卡罗斯奥特曼

    “卡罗斯·奥特曼”为我原创的奥特曼,会使用“金,木,水,火,土”等五大基础元素来转化为自己的形态。后续还会解放“五行之幻”,“闪耀光绊”等进化形态。来自王神星系——“M69”行星的第三位奥特战士。由于本文为原创向,同时我也是萌新加奈克瑟斯粉,所以第一位奥特战士为奈克瑟斯。(此处与圆谷的设定不符合望见谅,也可理解为另一个世界观的奈克瑟斯吧。)男主陈欢是奇月镇上一名普通中学生,在某一天晚上的梦境里无意间出现在了M69行星上,并在那里获得了卡罗斯的力量……之后卡罗斯也赐予了他新的力量“王者之环”(类似于欧布圆环,不过力量更为强大),通过王者之环可以读取奈克瑟斯和梅菲斯特前辈奥特曼卡牌,获得不同的属性加成与必杀技。其中作为前辈的LXY与CYY也会协助其共同成长。[ps:写奥特曼小说也有三年了,说起来卡罗斯还是第五部了。其他四部都是写在本子上的。所以这里可能有些剧情和前面有关联,不过在卡罗斯完结后我会以前传的方式来填坑,这个在后面我也会说明的。望见谅,而且我也是高二了,出前传可能是高考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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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梵,不论轮回几世!不论时过千年!我都不要再遇见你!”一千年前,玄冰山顶,她为了爱他,惨死在他的手上,魂飞魄散,饱受轮回之苦;他为了爱她,情伤入骨,堕入魔道,受尽天谴之罪。一千年后,几世轮回,命运弄人,他们终究还是相遇,缘起缘灭,爱已成恨,结局又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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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云作为一个活了万年的无聊月老突然被逼婚,为了躲相亲的她找了个系统跑去小世界做任务。(上神,请不要崩人设……)(崩了就崩了,问题不大。)倾云笑嘻嘻的,(没关系的。)(系统那是谁,长得好帅,我可以。)(上神,那就是你的逼婚对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