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妈的案子已经进入到被告答辩状阶段。
“......当时我已经让母亲躲在厕所里等我回去救她,可她偏要我先带她出去,说待在家里害怕。但当时的情况是,火灾并没有蔓延到我们家,家里只是飘进去了浓烟,但我的女朋友苏兰却被困在火灾最严重的地方,权衡利弊之下,我选择了先去救苏兰......”
陈小明毫无感情的念完律师帮他完成的答辩状后,庭上的法官看向被告律师吴罪:“被告对答辩状外,还有无补充?”
吴罪很是满意陈小明的表现,略带挑衅地看了安若晴一眼,对法官道:“没有了,审判长。”
他得意洋洋的看着仿佛已经落败的安若晴,真为早上被抢车出了一口恶气!
安若晴也不是等闲之辈,她陪着杜涛处理过数十起大案子,什么样的手段没有见过?
等待法官发话,安若晴鄙视的回吴罪以眼色。
法官朝书记员使了使眼色,书记员示意已经记录完毕,便开始对安若晴说:“如此,请原告提交相关证据。”
安若晴早有准备,将用证物袋包好的证据交给身前穿着法警制服的帅小哥手中。
这年头连法警都那么帅了吗?有点像蔡徐坤有木有?
法警小哥没由来感觉到一道火辣的视线,他腼腆地低下头,从原告律师手中将证物袋硬拽出来拿在手上,按照程序他先检查了一遍,确认证物袋无破损后,转身交给法官台前的书记员手中,书记员再上传给法官和陪审员,接着法警又将证据交给被告一方。
安若晴早就期待吴罪看到己方证据时那副傻眼的表情,这是杜涛给她的秘密武器,只要将这份证据献祭出去,简直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诛天灭地,所向披靡。
证物袋里的是一台手机,当时吴大妈被儿子抛弃在家,曾录了一段视频发到跳音上,视频里没有经过美颜和剪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记录了现场的情况。
屋里确实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只见一憔悴妇女,在屋子里哭天喊地,满面绝望,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她似乎已无法开口,浓烟已进入她的肺部......
安若晴道:“审判长,这段视频是我的委托人吴大妈在火灾现场拍的,上面有发表的时间,而且鉴定科的人已经鉴定该视频属实,并无剪辑和ps的痕迹。”
她又递了一份文件给法警小哥,小哥接过文件时,无意间看到这个比他大很多岁的女人正用一双火热的眼睛在看他。
法官接过鉴定报告,确认无误后示意安若晴继续发言。
安若晴很快收起了刚才的心思,继续道:“对方答辩状上称,吴大妈所在房屋内并未受到火灾波及,如今从视频上看,实属扭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企图捏造伪证,蒙混司法!”
她越说越严重,吴罪拍案而起:“审判长我有异议!对方律师对我方存在污蔑!”法官一敲木槌,目光落在安若晴身上:“请原告律师注意言辞。”
旁听席上的男人露出一抹笑意,这个女人有点意思。
看着吴罪一脸的怒火,安若晴得意的扬起脑袋,轻轻吐出一个“是”便继续道:“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当时火灾发生的公寓并未安装监控摄像头,因此现场的情况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本案的关键在于被告陈小明放弃救助母亲的法律义务,而声称去救更危险的女友,说实话,火灾发生在五楼,而被告的女友苏兰当时正在公寓门口等被告,火势再大也不可能对她造成威胁,这一点我相信消防大队的队长会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说着,她看向法官:“我方申请证人出席。”
法官征求身边陪审员的意见,意见一致后:“传证人到庭。”
西城市消防大队队长带着一份火灾现场鉴定报告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看向安若晴,示意她放心,安若晴笑呵呵的朝大队长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证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你与原告的关系?”
大队长一一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做证。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做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安若晴以为一切都往着自己期待的方向发展,心里美滋滋的想着今晚如何去敲杜涛一顿大餐,却是没认真听消防大队长的证言。
听到原告让消防队的人来作证,旁听席的男人眉头一皱,叹了口气:“业余就是业余,哎。”一旁的大妈听他口吻,鄙视道:“你专业怎么不见你坐在那里!就会说说说,现在的年轻人啊,做事不行,就会嘴上功夫。”
消防大队队长给出了一份完整的现场勘定报告,并汇报了他们调查现场所依据的程序性文件以及消防队的正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