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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时光静好与君语

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长流,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想来这一生,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牵着你的手,将爱融入生命,倾一世温柔,与你一起待霜染白发,陪你看细水长流。”——《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第二段旅程长达三年之久,我以为那些说好的永远就真的会是永远了呢

第一次离家去外地求学,当时12岁,两周回一次家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煎熬,学校背后会经过一趟火车,每晚火车鸣笛响起,自己就莫名的心酸,躲在被子里偷偷哭着想家。每次回家都哭着说再不想去上学了,爷爷奶奶也跟着哭舍不得我离开,那时已经开始看些杂七杂八的书,对那些上了大学一年回不了几次家的人深感好奇,怎么会有那么久都不回家的人呢,他们难道不想家嘛,然后就暗暗发誓,自己上了大学一定要常回家看看,可如今大学毕业了,还是成为了当初不想成为的人,嫌远,嫌累,嫌麻烦,众多借口下来也没回过几次家。有那么一道计算题触我心扉,假如父母再活30年,自己平均每年回家1次,那么只剩30来次了。每次5天,抛去和朋友聚会、应酬、吃饭睡觉等时间,一年中真正能陪父母的时间大概只有24小时左右,30年总共不及720小时,差不多一个月。这个结果如此残酷,令人唏嘘、沮丧和心酸。

一不小心就跑题了,当时宿舍住着七个人,还有一个生活老师,只有我一人与其他人不同班,每晚央求着我和生活老师给他们讲故事听,自己看了那么多年的闲书也有了用武之地。

宿舍的七个伙伴就有四个喜欢着晓蓉,其他班级还有好多喜欢着晓蓉,我就纳闷晓蓉是何方神圣,值得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终于,在朋友的引荐下见到了这位传奇姑娘,小巧玲珑的模样,扎着马尾辫,并没有多惊艳,可还是陷入了其中。

与晓蓉一直是点头之交,没想过能走入彼此的世界,可所有的相遇都猝不及防,最后的最后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小升初的时候跟着朋友有幸去晓蓉的班级参加了联欢晚会,整场晚会的节目都忘了,就记得晓蓉一曲《冰吻》惊艳四座。

学校为了我们初中升学有压力,遂决定补习一个月,好不容易放暑假能肆虐玩耍的我们简直是晴天霹雳,怀着一万个不情愿来到教室,快要焉了的我一眼督见了那个小巧玲珑的身影,是她,我竟然和晓蓉分到了一个班。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可腼腆的自己还是没敢主动出击,直到那个补习结束都没能有多大的进展。

挪到初中部了,同学大多是些新面孔,当然那都不重要,姑娘晓蓉还是和我在一个班,那就意味着能朝夕相处三年之久,不知道为何,小时候特别讨厌上台自我介绍,一上台看到下面那么多人就心跳加速,腿发抖,一如既往地怂到了现在。

同桌也是个姑娘,叫小玉,那时候还未发明闺蜜一词吧,姑娘小玉和晓蓉是很要好的朋友,现在流行防火防盗放闺蜜,可想追一个姑娘得旁击侧敲从闺蜜入手也是极好的。

和小玉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小玉是个招人喜爱的姑娘,追她的也不少,记得最好的一个是当时的班长兼全校第一的学霸,姑娘一直没动心,知道来了一个转校生,名字忘了,,个子高高的,瘦瘦的,长得算得上好看(其实现在想想有点娘炮),转校生和我一个宿舍,为了追小玉请我出山,问我计将安出,(虽然我是个万年单身狗,但我有一个能把怎么追女孩说的一套一套的技能),俗透了的套路,写情书,有着薰衣草的香气,叠成心形的情书,然后姑娘就沦陷了,虽然和我并没什么关系,转校生还是靠他的帅气撩到了姑娘。

刚在一起的时候怎么腻歪都不嫌腻,每天早上五六天拉着睡眼朦胧的我去教室与姑娘幽会,天天乐此不疲,当然,我是那个悲催的望风的,其实我也精神十足,因为给小玉放风的姑娘是晓蓉,于是,那段时间,转校生和小玉在教室里腻腻歪歪,我与晓蓉在外面谈天说地。

渐渐地相熟了,开始了最原始的通讯方式,传小纸条,趁着老师背着我们在黑板上板书的时候,扔的不亦乐乎,总是天真的以为老师看不到。

第一张小纸条记忆犹新“我能和你做朋友吗”,虽然不知道自己哪种特质吸引了姑娘,姑娘主动投递了橄榄枝,必须做朋友呐,一辈子的好朋友,天崩地裂,海枯石烂都不能将我们分开。好像我们都爱用那些一辈子,永远的字眼来宣誓,可一辈子那么长,说好的永远说不定转眼就不见了。

那时有一个词叫知己,最好的朋友就应该用知己互称,和晓蓉成为了知己,晓蓉自告奋勇和我成为了同桌,传小纸条都用不着了,都能说悄悄话了,上课的时候书本上写一句话推过去给她看,她再回一句拿回来偷偷乐,那些课本上写满了动人的话,曾经一度把所有的书翻出来找那些话来看。

语文老师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小时候最讨厌的大概就是背诵全文了吧,古诗全都要背,背不过不准吃饭,正所谓,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教室里满是摇头晃脑被那些拗口的古诗,排成一排排找老师检查。

晓蓉排在我前面,“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秋,秋……,朋友有难,就应当两肋插刀,有口不能言就写,在姑娘的背上拿手指一笔一划写字,应该是有点痒吧,姑娘忍着痒意,心领神会。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和姑娘听喜欢的歌,看喜欢的书,姑娘跳舞还帮她跑去别的班级借舞鞋,晚上睡觉前想着明天早上起来该和姑娘聊点什么有意思的话题,想着姑娘安然入眠,第二天兴冲冲地去教室,她的座位空荡荡的,整个人都慌了,姑娘生病请假了,要请十天。

十天简直是度日如年,每天都掰着指头数,姑娘走之前穿的是红色的羽绒服,她不在的日子里恍惚到看见穿红色羽绒服,扎马尾辫的姑娘就以为是她。

姑娘回来了,脸色不怎么好,伸出小小的手给我看那些打过点滴的针眼,当时看着就心里难受,现在想想,那大概是心疼吧。

那时候每次考试写作文就拿自己和姑娘的友情去写,一写就思如泉涌,就跟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不少于800字的要求简直是小case,写着写着还能把自己感动到哭(也算是个奇葩的人才)。

和姑娘相处的日子里还认识了几个特别的姑娘,一个叫郭棠棣,很好听的名字吧,那时候没文化,不知道什么意思,还特意去查过新华字典,原来棠棣是一种花(她父母应该很有文化吧),棠棣也是转校生,不过是大家眼中的“坏女孩”,画着浓妆,和大几届的男生谈恋爱,曾经一度班主任当众宣布男生不能和她说话,女生不准和她交朋友,现在想来,老师当时的做法有点过激了,怎么可以那样去孤立一个人,记得最惨的一次班级分座位,没有人愿意和她同桌,其实我也不大情愿,但小时候不争气,个子矮,前排只剩姑娘那儿有位子了,坐下后就暗暗发誓,一定不能变坏,可没过几天也就沦陷了。

姑娘其实挺好的,人长得漂亮,幽默风趣,并不像传言之中的那么“坏”,小时候我长得是比较秀气吧,姑娘就爱调戏我,总爱半路拦着我不让我走,逗我玩,姑娘还教会了我两项新技能,转笔和放电~,转笔到如今是改不掉了,放电自从学会也从未有过用武之地。

学校组织过一次钻地道,蜿蜒曲折的地道里姑娘紧紧拉着我的手。那时的自己掌心直冒汗。

后来姑娘转学了,断断续续没了联系,我在读补习班的时候姑娘也转了过来,那是都忘了姑娘长什么样,姑娘一眼认出了我,我以为是场美丽的邂逅,结果尴尬的是旧人相识,姑娘并没读多久就听说在教室和男同学搂搂抱抱被校长看见给开除了,再之后就彻底没了联系。

还有个姑娘叫程佳瑶,只记得是贵州的,父母来当地做生意转来的,那时候觉得外省转来的离我们好遥远,姑娘刚来还不会讲我们这边的话,我们就教她讲话,她给我们描述外面的世界,姑娘的描述只记得高高的个子,漂漂亮亮的活力四射,印象深刻的是姑娘唱过一首王心凌的《第一次爱的人》很好听。

有个隔壁的姑娘叫刘学青,我就会不由自主想成“流血轻”,姑娘微胖,也觉得很漂亮,没有太多的交集,貌似写过一份情书,不过石沉大海了,得到过她的一张穿毛衣照片,如今也找不到了,后来也转学了,在回家的路上偶遇过一次,她已经记不得我,我却仍觉惊艳,有那么一种莫名的悸动,上高中的时候同一个学校,见过几次也不起波澜了。

初中的时候有过一份羡煞旁人的工作,检查女生宿舍卫生,一天三趟往女生宿舍跑,一去了她们就关门不让我走,小时候也是被调戏了无数遍。

最后的最后回归晓蓉,记得不多,怕姑娘烫着,帮姑娘提过热水,送回宿舍,初三的时候学校一不小心倒闭了,我们四分五裂,说好的永远也烟消云散了,临走的时候要到了姑娘的手机号码与QQ号码,分开之后电话没打过几次,倒是QQ号码记到了现在,906754xxx,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忘不掉,前段时间有过一次对话,有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谈着一个有房有车的男友,应该是快要结婚了。

虽然最后不是我,但还是感谢晓蓉姑娘陪我走了那么长的时光,在此祝福姑娘与男友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不要随随便便就说永远,一辈子,一辈子那么长,哪儿能那么容易就走到最后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所爱之人正好也爱你,所想之人正好来到你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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