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程慕笙独自坐在医院公园里,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听着虫鸟的鸣叫,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也是回到北市后难得的平静。在棠曦的监督下,她的身体已经恢复稳定,明天就可以出院。
至于棠曦的建议,她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还是决定住到景里。与棠曦住在一起不说,离她上班的地方也近,最重要的还是她心里有着小心思。
“十小姐?!”程慕笙没想到,她遇见的第一个故人竟然会是云景,那个从小跟在她身后的小跟班,此刻正挺着大肚子站在小道上望着她,秀丽的脸容满是惊讶的笑意,明亮的眼睛闪着欢喜的泪水,“真的是十小姐您,我还以为看错了。”
程慕笙看着云景笨拙的走来,真担心她会被绊倒,连忙起身去扶她过来坐,目光落在那圆鼓鼓的肚子上时,心里像是被什么狠狠地刺了一下,又惊又疼。她努力地忽略那一瞬的惊疼,将目光转向云景圆润的脸,不难看出这些年她过得很好。
“十小姐,我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这些年您过得好吗?对了,您怎么在医院,是不是那里不舒服?”云景一坐下,像连珠炮弹似的不停地问着程慕笙,见她穿着病号服,下意识紧张起来。
程慕笙有些动容,许久没有听别人这样称呼自己,也许久没有见到熟悉的脸容,她还以为要很久才能碰上,“我没事,只是做了一次小手术,明天就可以出院。这些年,过得还算不错。”
云景听程慕笙这样说,紧张的心才放下来。但是心情仍旧没有平静下来,同时又觉得诧异,才几年光景,曾经那个明艳张扬的十小姐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如今坐在眼前的人是那么的熟悉却又那么的陌生。
她变了,不似从前明艳,不似曾经张扬,却多了沉稳与坚毅。
程慕笙说完,又问起云景,“你呢?是与逄镇南结婚了吗?”
“嗯,结婚有五年,他对我很好。这是第三胎,是个女儿,前面有三个儿子,有一对是双胞胎。”程慕笙见她略微低着头,耳根子都泛着红晕,发现她那容易害羞的小毛病还是一点都没变,一时间又有些感慨。她所认识的人里,就数云景最清明,也是她最喜欢的,现在看她过得这样美满,她也觉得欣慰。
只是,她看得出来云景这胎有些艰难,纵然她不是妇产科医生,却见过类似的情况,“太频繁的生育确实对身体不好,逄镇南就算不知道,医生检查时也会说明。”
云景听着程慕笙的话,说起话来变得轻轻细细的,要是有一阵风吹过,都会听不见她的话,“他说想要多些孩子陪着我,而且我也想要个女儿。”
程慕笙直接忽略她的害羞,重点放在她的话里,突然想起来逄镇南是当军,也就理解他想多要些孩子也正常。但是,这五年三胎,即使调养的再好,终究还是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