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岑洗了个热水澡,看着镜子中唇红齿白的自己,脸颊微微有些发烫。一想到接下来有可能要发生的是,她犹豫了三秒……抓了抓湿漉漉的乱发:“你说你是不是个二百五?明明都知道人家想要吃了你,还送到他口边上去?你这个脑残!”
她想到了一句话:人为刀殂,我为鱼肉。对着镜子撇了撇嘴:“恐怕天底下也只有你才甘愿做他的大鱼大肉吧?”
她用毛巾将头发一包,走到客厅的时候见白间已经裹着一身浴袍,懒懒散散地窝在沙发上正翻看一些或粉红色或浅绿色的信纸,一双长腿随意地搭在另一旁的单人位上。
“过来。”他抬眼看了她一眼,将信纸往手边一放,说。
青岑走过去,故意说:“看什么呢?这么认真?”
白间说:“去把吹风机拿来。”
“你要帮我吹头发吗?”青岑笑颜如花,心里也乐开了花。看来白大人对她还是很上心的,一下就发现她头发没干了。
“哦,你不知道我的志向吗?”白间神色莫名地不答反问。
看着他这个表情,青岑绝对敢肯定他一定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只是想不明白吹头发和他的志向有什么关系,便问:“什么志向?”
“做宠物饲养员。”他淡淡然道,“来,让我帮你吹吹毛发,正好练练手。”
“……”青岑郁闷地瞪了他一眼。
白间轻笑一声,自己走到浴室将吹风拿了过来:“来,狗子,好好蹲下。让主人给你吹吹干。”
“人家都是男朋友被叫成狗子。”青岑在吹风响起的时候争辩道。许是吹风的声音有点大,白间并没有回答她。
“狗子,好好复习复习这些情书。”白间说,“等下念给我听。”
这些情书是青岑在高中时写的,虽然她已经不记得具体内容了,但是大概知道写得是有些肉麻的。
可是,当她打开的时候才发现,这哪里是肉麻?分明是肉麻到了极点。麻得人鸡皮疙瘩能掉一地!
她自己都觉得惨不忍睹,偏偏刚才见他在看的时候竟然还面带微笑……
“这谁写的?”青岑故意说,“一点文采也没有。”
这句话他倒是听见了,轻笑了一声:“你念来就是,哪里那么多废话。”
青岑看了一眼信纸上的内容:哥,今天是我喜欢你的第三百九十五天,你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吗?那时候我刚上初一,你不知道C市对于我来说多么陌生,但是好在有你……
总是有女孩子让我转交给你礼物,我能告诉你,礼物都被我扔了吗?
哥,你要是再不回复我,我就喜欢我们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去了哦。他长得也很好看,球还打得不错……
白间放下吹风,倾身过去从她手中抽出信纸:“这个篮球队队长叫什么名字?”
“忘了。”她老实回答。
“好几次你都提起过他,就这么几年时间,就把人家给忘了?”
“又不是一个班的。也没有交集,哪里记得那么多。”
“好。”他貌似很满意,摸了摸她八分干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