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叶娣的话,叶姝这才算松了一口气,合着她是拿刀树威风啊。
不过还别说这招挺好用的!
如果不这样吓唬那对母女,还不知道她们要闹腾成什么样呢?!
看来对付这种厚颜无耻的人,不是嘴皮子利索就可以的,还要拿出叶娣这种不怕死的精神来。
唉,也难怪古代就发明了‘泼妇’这个词。
今天她算是亲眼见识到了,古代的泼妇更可怕,可更恨!
“吓唬也不行!”余氏到现在额头上还在冒冷汗,板着脸嗔怪地瞪着叶娣,“人在气头上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你万一没忍住失手了可怎么办啊?”
说完,余氏又长长叹了一口气,忽然又似是自言自语道:“不知道她们回去会如何恶人先告状,你奶你爷还有你爹肯定会生气的,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过来找我们算帐?”
“娘,我说过多少次了,老叶家的人和我们没关系了。”叶娣气得用力甩开余氏扣在自已胳膊上的手,声线里夹裹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我们姐妹三个除了有娘外,什么爷奶亲爹大姑二姑统统都死了!死了八百年了!”
叶姝把刀放到案板上,走过来拍了拍叶娣的肩膀,示意她消消火,“二妹,你过去拿条大鱼杀了,我们准备做晚饭了。”
叶娣点点头,看了一眼神情复杂的余氏转身朝柴火堆走去。
“娘!”叶姝扶着余氏朝土炕那儿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呢?!即使你当牛做马全心全意对待老叶家的人,他们也没一个人会领你的情,反倒是觉得你的付出你的逆来顺受都是天经地义的------”
接下来,叶姝条理清晰分析得头头是道的给余氏洗了两刻钟的脑,让她认清楚老叶家的人是什么嘴脸,也间接说服她一定要强硬不能再软弱下去了。
叶姝说得字字在理,余氏细细想着,也确实是如此,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绝不会再向老叶家妥协了。
晚饭,依旧是叶姝掌勺。
好在叶姝以前也是会做饭的,厨艺比经常下厨的叶娣还要略胜一筹,所以她做的饭格外好吃众人也没有起疑。
古代的调味料实在是有限,但水源土质也没有受到污染,食材十分新鲜,稍微在火候上把握一下就能做得很好吃。当然了,要是有齐全的调味料那就是锦上添花了。
虽然这些大鱼是准备明天到镇上卖钱的,但叶姝想着如果没有其它有营养的食材替补,以后的每顿饭都要吃一条大鱼的。她们一家人不是太瘦了,而是瘦得已经没有人样了,一定要好好补一补,争取一个冬天下来每个人身上都能长出来五斤肉来。
好在她们姐妹仨虽然瘦但个头也不算低的,这大概是占了母亲遗传基因的优势吧。
余氏很高,约莫着有一米七左右,在古代一个女人的个头这么高可就相当于巨人了。
据听说,当年叶老太千挑万选的选上余氏当儿媳妇,首先就是看上了余氏的身高,因为他们老叶家的人实在是太矮了。
尤其是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叶常青,他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左右,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男人的身高在一米五那不是矮,而是坐地炮。
而老叶家的人一致认为,叶常青如果不是因为太矮了,一定能考上探花榜眼去京城做大官的。因为他十六岁就中了秀才,但是之后去京城参加了无数次考试都没有再高中,因此老叶家便把原因归结于他的身高不过关。
毕竟选拔官员不仅仅是看才华,还要看外貌的。
所以,为了替孙子、重孙子的身高着想,叶老太才选了余氏。
可惜的是,余氏没能生出一个儿子来。
不过,叶老太挑选的下一任儿媳妇郭大妮的身高虽然没有余氏高,但是和叶常青比起来还是要高一个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