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社会关系体系中,其他所有社会关系都有一定的社会秩序规定,惟独公共关系由于自由的关系形式而表现为自组的社会秩序模式。公共关系作为自组的社会秩序,是指它没有政治、法律、道德规范的明确规定,关系主客体如何建构秩序完全取决于它们自己的选择。公共关系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中的主客体双方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差别、矛盾甚至冲突,在未加调整前往往呈现无序的、混乱的局面,对社会组织和公众都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后果。
为了调节双方的利益关系,以社会组织的自觉意识为主导,人们开始寻找最佳的关系协调机制,于是便产生了特有的公共关系观念及在其指导下的有效的政策和行为,使公共关系遵循一定目标、方向,从而有序发展,这样就在公共关系系统中形成了新的社会秩序模式。这种自组的、新的社会秩序模式,其主动性、自觉性大大高于其他社会关系秩序,因为它的秩序规定不是他律而是自律,一经建立便会始终不渝地去推进其良性发展。这种自组的、新的社会秩序,不仅是基于主客体的需要,对双方生存发展均十分有益,而且是社会的重要层面,也是整个社会的需要,对整个社会秩序的建立和完善既是一个重要的补充,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因而它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对整个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二)超稳定性
公共关系是因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主动组织起来的关系,因此,它具有相当稳定的结构,属一种超稳定的社会关系。超稳定性是指公共关系一经建立就只有进一步完善而不可能解体,它将一直伴随着社会组织的生存过程。公共关系的超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公共关系中的主客体双方都是超稳定的社会存在。凡社会组织必有多种特定的公众同它利益相依。社会组织所主动建立的公共关系,其对象一定是那些特定的公众。对于社会组织来说,公众本来就是一种客观的、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长期的、稳定的存在,因而公共关系既不可选择,也不能随意解除。
另一方面,公共关系具有超稳定的秩序。公共关系旨在建立协调的关系,其建立的动因、过程充满了协调秩序的色彩,而且一直朝着更加协调的方向稳定推进,因而其秩序的稳定性是无以复加的,是任何其他社会关系都不能比拟的。
(三)全开放性
公共关系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接纳环境并将自己融入环境之中。公共关系的全开放性体现在:
一是公共关系主体面向公众的全开放性。社会组织是公共关系的主体,社会组织的生存时时刻刻都依赖环境的输入和输出,输入和输出的直接环境就是社会组织面临的各类公众。为了协调同公众的关系,社会组织必须真诚地与公众相处,敞开心扉与公众交往以及完全为了满足公众的利益而推进其政策和行为。这种完全向公众开放的特征,在其他社会关系中是罕见的。
二是公共关系系统向社会大环境的全开放性。公共关系的发展必须同环境保持和谐一致,因而它必须向社会大环境开放。社会大环境的各种因素不断为公共关系系统提供信息、物力、新公众以及对公共关系的要求,使公共关系得以与社会、时代同步或相适应。公共关系系统的开放性,正是为了自身能够在环境中获取顺利推进的力量和机缘。
(四)非对称性
非对称性是公共关系特有的属性。公共关系是一种独特的非对称性关系,即关系双方在地位上不一样,在利益满足上不均衡。这与处理其他社会关系所遵循的平等互利、双方利益满足的相对均衡呈鲜明对比。
公共关系的非对称性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关系双方在地位上不对称。社会组织占据公共关系的主体地位,关系如何进展完全取决于社会组织。公众则只居于客体地位,即公众相对社会组织来说,对公共关系没有主导权、主动权,不能能动地改变公共关系的势态。这种地位上的非对称关系在其他社会关系中是很少见的,其他社会关系往往都表现为地位上的对等或平等。
另一方面,关系双方在利益满足上不对称。社会组织作为公共关系主体,不是为了满足公众的利益而努力,而是以满足公众的利益为导向。公众作为公共关系客体,完全以利益要求者的角色同社会组织交往,即它总是要从社会组织那里获取利益满足、获得重视和尊重,而从不为满足社会组织的利益而着想、努力。这样,便形成了公共关系特有的利益大倾斜,即社会组织轻,而公众重的极不对称的局面。
(五)间接性
间接性是指社会组织与公众的联系往往是间接进行的。人与物都可以充当它们联系的媒介。一个机构派出人员前往某处游说、洽谈,这是以人为媒介。一位组织发言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向公众发布新闻,这是以物为媒介。
(六)互利性
满足各自的精神与物质需要是各种社会交往的背后的普遍动机。社会群体之间的交往,既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为前提,又以满足对方的需要为必要条件。互补是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动力,互利是互相交往的基础。只有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和维持相互间的关系。
(七)可变性
公共关系的性质可以发生变化,原先的合作互助关系可能因为利益冲突等因素的影响而变为竞争或敌对关系;反过来,对立性的关系也可转化为合作性的关系。虽然已经建立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也不排除因某种原因而使双方“另择对象”、主客体进行置换的可能。
公共关系的职能
现代企业管理非常重视环境因素的影响。管理者认为,企业要想得到良好发展,必须将人、物与环境三者结合起来进行科学的管理。作为管理职能的延伸,公共关系通过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共关系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测与咨询
当今时代已处于由物质型社会经济向信息型、智能型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信息已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战略资源。
公共关系的监测功能是通过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反馈来发挥的,其实质是对信息资源的一种利用。当今世界,被一些学者称为“信息爆炸”的时代,不管这种说法是否确切,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当今世界的一切社会组织如果离开了信息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因此,信息是社会组织的一种财富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关系工作就是同信息资源打交道的工作,如何利用信息资源是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课题,公共关系的监测功能就是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的一种表现。所谓公共关系的监测就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把握,对公共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行为态度做出监视和预测。具体说来,这种监测功能可以分为内外两个方面。
1对内监测功能
这是指公共关系对其主体,即社会组织的监测功能。它通过不断地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掌握社会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变化和最新信息,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状态和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变化和最新信息、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状态和组织目标的实现的可行性进行监测。
2对外监测功能
这是指公共关系对其客体,即公众对社会组织的态度的监测功能。它通过各种信息传播媒介不断地把握与社会组织有关的社会信息及其走向,以监视和预测公众的态度及其变化方向,其目的是使社会组织在其运行过程中,能预先采取必要的对策,以防止公众意向发生变化时而出现的心中无数、束手无策的尴尬局面。
公共关系工作要收集内外公众对组织实行的政策行动的各种反应,反馈给组织的领导者,作为改进工作、进行决策的依据或根据公众反应,提出改进组织的政策行动的方案,供领导选择采用。
公共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管理职能,其重要作用体现在它对组织的经营管理决策所发挥的参谋咨询的作用上。公共关系采集信息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整理以后,向组织的决策层提供咨询建议,帮助决策,充当组织的“智囊”和“参谋”。
二、参与决策
决策是社会组织对自身条件和外界环境经过缜密考虑、比较后,所做出的决定性选择。由于社会组织的自身条件和外界环境都包含了公众因素,因此,在组织的决策过程中,公共关系的参与是理所当然的,并且它在这里还发挥着相对独立的作用。这种独立作用除了上面提到的咨询建议外,还表现在它直接参与决策上。
(一)站在公众立场上发现决策问题
所谓决策问题就是社会组织面临的客观现状与多种选择目标之间的矛盾。在社会组织中,处在不同地位的人会从不同的立场上去寻找决策问题。一般说来,从各种不同的立场或角度、从不同的方面去寻找决策问题都是需要的,但站在公众立场上去寻找决策问题,往往能使问题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直观,而且这种作用是从其他角度来观察决策问题所不能替代的。一家企业如果从与组织目标直接相关的公众(消费公众)的角度来寻找问题,往往更能接近问题的实质。
(二)使公众利益进入决策的视野
社会组织在决策过程中,如没有一定的约束就容易产生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公众利益的片面性倾向,这在组织决策层目光比较短浅的社会组织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公共关系要求本社会组织在决策中必须考虑公众利益,必须在决策方案中反映公众的利益和需求,从而有效地避免本组织决策中的单纯地只顾自身利益的片面性倾向。从这个角度说,公共关系对组织决策来说,就不仅仅是一种约束,而且还是组织决策正确性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公共关系参与决策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三)在决策中确立公共关系目标
社会组织的决策是根据社会组织各部门的自身任务和组织的总任务的规定来确定方案的。公共关系参与决策使社会组织的决策方案必然要包含两个新的内容,其一是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其二是为完成这一目标的一些具体措施。这样的决策方案才是真正完整的方案,否则,公共关系目标就不能进入组织的决策方案。这样,社会组织的总目标与公共关系的目标就容易脱节,公共关系职能部门的工作也不容易同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很好地协调,社会组织的运行就容易发生混乱。同时,公共关系参与决策,也只有在决策方案中形成了自己工作的具体目标及具体的完成措施,才能从整体上真正体现出它的意义。
三、沟通与协调
公共关系的实质在于信息传播,就是将本组织的情况、观念和意图,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地传播给特定的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以增进了解,保持和谐良好的关系。一旦发生矛盾纠纷,亦能通过信息传播,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争取谅解。
现代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必须和周围环境发生广泛地接触和联系,同各种公众打交道。组织的成功与发展,必须有一个充满理解信任、团结协作的良好关系氛围。因此,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是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职能。
协调是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经过相互调整,取得一致意见,产生共同行为的活动。公共关系协调的重要作用在于保护组织系统的整体平衡,使局部和整体步调一致,以利于发挥组织的整体优势,确保组织任务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在于减少内部摩擦,提高凝聚力,使企业内部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地为企业的正常运转扫清内部障碍;在于与社会公众建立互惠互利的和谐关系,避免和减少组织与公众的摩擦,为组织赢得公众的配合与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沟通协调的主要内容有:协调组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协调组织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组织与外部公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