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记不得我们是不是约定了,我像是梦游一样,跟着连允来到了她的单身公寓。
我像是踩着棉花来的,一切都是不由自主的,似乎我在向着另一个错误迈进!
她的房间大概有四十个平方,一进房间就看到一个很大的落地窗,窗帘却是拉起来的。那是一条秋意盎然的窗帘,上面布满了金黄色的树叶,给人一种秋天的感觉。
房间里极其简单,茶几空落落的,桌面上没有茶壶,也没有茶杯。茶几下面在我的视野里只有一颗橘红色的玻璃弹珠,就是小时候我们用来在地上做游戏的那一种。玻璃弹珠里,我想是一片完整的叶片,只是我想。
我们一前一后进了房间,她脱掉鞋子放在鞋柜里,却没有穿拖鞋,因为她的鞋柜里没有拖鞋。我刚把鞋子脱掉,她就马上把我的鞋子也收进鞋柜里了。她动作轻快,似乎代表着一种很久没有释放的热情,至少对我是不那么排斥。
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双美丽的偏瘦小的脚,穿着紧致的丝袜。我至始至终都是微笑着的,至少我的下嘴唇一直都是保持微笑的状态,那时候应该是露着五到六颗牙齿。
“你有没有想过再婚?”连允问我,当然她并没有闲着,而是从冰箱里拿出一盒一点五升的牛奶,然后到了两杯,一杯留给自己,一杯递给我。
“没敢想过。如果起初知道会离婚,就不会结婚了!因为这样伤害的人很多,远不止是我和她,你知道吗?”我说的是实话,至少柳先生也会伤心。
牛奶很纯,喝起来很舒服,感觉牛奶下了肚子之后,自己一下子变得纯净了很多。也许我根本就没有动什么坏心思,又或者她只是让我来这里坐坐。
“我也是!也许不结婚才是最理想的状态!有些事情不是我们必须要经历,只是大家都选择结婚,如果我们选择独自一人,就会变成大家眼里的异类。”
“你有什么打算?”
“就这样看安安静静的风景,吃平平常常的饭,人这一生不一定要有故事或者刻意制造故事!”
“可是我还是遇到了你,并且感觉你会成为我的故事。”
“好啊,把我写进你的故事里啊!”连允又说:“前提是你要成为一个小说家才行!”
我的确看了村上春树的书之后,有了这样的冲动。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小说家的,但是这句话也可以理解成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小说家。每个人其实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幻想,然后再加上自己与众不同的经历,如果花点心思整理出来,没准真的要写出一本让人流连忘返的作品,也不可知。
“我胆子很小,但我却敢约你来我家。你是我丈夫之外,第二个和我如此亲近的人,你信吗?”
我这时候打量了一下我和连允之间的距离,我们分别坐在茶几的两侧并且是侧对着的,我只能在这里看到她左侧的面颊。
“我不对你做任何怀疑,哪怕是假的我也当真的。”我说。
“能看得出你是个胆子很大的人,是不是有人邀请,你都会如约而至呢!”连允问。
“额…是吧!但还没有人约我,都是我主动去约别人,也是前几天的事,也就是梅雨季节里,那时候也是心情极差的时候。”
“还有联系吗?”
我想我如果再说下去,真的要把梅雨季节里两段风流韵事全部说出来了,所以我打算跳过这样的话题。
“应该不会了,我已经度过了那段时间,想想那些都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只是给自己曾经无法缓和的心找一个出口。”
这时候我们牛奶都喝完了,连允伸手,我把杯子递给她。我摸到了她的手指,那是冰冷的手指,通过我的指尖直接传导到我的后背。我感受了一下手指瞬间的滑腻,然后也感觉一下自己手指的温度。我的手是温热的。
连允转身去洗杯子,她的身影,她高高束起的头发,还有她白皙的脖颈,还有她细长的胳膊。她不是很瘦,但也许是女孩被上天眷顾,给了她如此曼妙的身材。
“你不爱,犹如我不爱。你若动情,先输的会是我!”她忽然转身,微笑着问我:“是不是很有哲理呢?”
她还是羞涩的,羞涩的如我的安静。渐渐的我融化在这种安静中。
我下楼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留给自己的只有回忆,没有任何失望,我也没有因此欣喜若狂,若有所得。
我像是一下子找到了一个真正的朋友,一个和我有着同样频率的朋友。这个世界上有众多的灵魂,有的在疯狂逆行,有的在随波逐流,但那些人中没有我也没有她。我们处在同一个频率上,唯一的频率上,无人可以拥有我们一样的节奏。
我依然没有留她的联系方式,下了楼之后,我记不得她住在几楼,住在哪一个单元,可是我并不失落。也只有我能够到达她的那个频率,再次相见也不是我盼望的,但我想还会相见,这一点我没有丝毫担心。
我和她的合理性相遇简直是无法言喻的巧合,虽然最初是我的主动,但也是她的心之所向。
回到家之后,我的精神特别好,以至于我又开始读书了。我这段时间是空闲的,所以我热衷于录音。我录音的时候,偶然间会嗓子沙哑,我知道那是因为抽烟的缘故。这时,我想到了戒烟,但那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暂且把这件事列为将来要做的事情。现在,我在平台上录音,一直还没有听众,对于这些我并不担心。我录读书声音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能够专心致志的读一本书,并且完整的读下来。
因为最近几年,因为生活上,工作上的琐事,让我不再能专心致志的读一本完整的书了!
空气中弥漫着热浪,至凌晨时分还未散去。我本打算等待一阵凉风来了之后才去睡觉,却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凌晨,不知几点钟我醒了!
打开卧室门,客厅里还是漆黑一片,我向太阳升起的地方望去,只看见天空中已经有了一片血红的云,被乌云包围着,或者是簇拥着。我忙把手机打开,拍了一张凌晨四点二十五的照片,但由于光线不好,只能拍一张模糊的照片。
血红的云,还不如它身体下面的楼层里的灯光显得明亮。但没过多久,楼层开始变得漆黑一片,因为那些云开始把光芒向四周蔓延。
云是乱七八糟的,像是在燃烧,并且角度各不相同。乱七八糟的乌云改变了它们身后太阳直射的角度,这时候根本就看不出哪块云彩背后藏着太阳的主体光芒。
由血红变成金黄,由金黄蔓延了小半个天空,我也在清晨由淡淡的凉风到再次感受到那温热的阳光。
我接连排了四张照片,其间隔是半个小时一张,选择的是同一个景色。都是靠东面的窗台,都是朝霞的变化,都是在对面的小区上方。
这不由让我想到自己的一个习惯,我喜欢去曾经拍照的地方,然后选择同样的姿势,站在同样的地点拍照。拍回来的照片,我会仔细核对,比如景色有什么变化啦,自己的变化啦,还有会回忆当初的心情也和现在做一下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