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5625100000006

第6章 白璧无瑕

1

五月后半月里,有一天傍晚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氏屯,朝着布蕾谷里的马勒村,徒步归去。(布蕾谷也叫布莱谷,和沙氏屯接壤。)他那两条腿,一走起来,老摇晃不稳,他行路的姿势里,又总有一种倾斜的趋向,使他不能一直往前,而或多或少地往左边歪。有的时候,他脆快俏利地把脑袋一点,好像是对什么意见表示赞成似的,其实他的脑子里,并没特意想任何事儿。他胳膊上挎着一个已经空了的鸡蛋篮子,他头上那顶帽子的绒头,蓬松凌乱,帽檐上摘帽子的时候大拇指接触的那个地方,还磨掉了一块。他往前刚走了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年事垂老的牧师,骑着一匹灰色的骒马,一路信口哼着小调儿,迎面而来。

“你晚安。”挎篮子的行人说。

“约翰爵士,晚安。”牧师说。

那个步行的男子又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了脚,转过身来说:

“先生,对不起。上次赶集的日子,咱们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在这条路上碰见的,那回俺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回答俺说,‘约翰爵士,晚安’。”

“不错,有的。”牧师说。

“在那一次以前,大概有一个月了,也有过那么一回。”

“也许。”

“俺分明是平平常常的杰克·德北,一个乡下小贩子,你可三番两次,老叫俺‘约翰爵士’,[23]到底是什么意思?”

牧师拍马走近了一两步。

“那不过是我一时的高兴就是了,”他说;跟着迟疑了一会儿,又说,“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正考查各家的谱系,预备编新郡志,那时候,我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这么称呼你。我是丝台夫路的崇干牧师兼博古家。德北,你真不知道你就是那名门将种德伯氏的嫡派子孙吗?德伯氏的始祖是那位英名盖世的裴根·德伯爵士,据《纪功寺谱》[24]上说,他是跟着征服者威廉[25]从诺曼底到英国来的。”

“从来没听说过,先生!”

“这是真事。你把下巴仰起一会儿来,我好更仔细端量端量你那个脸的侧面[26]。不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可比先前有些猥琐了。原来帮着诺曼底的爱错玛爵爷征服格拉摩根郡的,有十二位武士,你祖宗就是其中的一位。你们家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地方上,到处都有采邑[27];在司蒂芬[28]王朝,他们的名字都登在《度支档册》[29]上了。约翰[30]王朝,你的祖宗竟有一位,阔得把一处采邑捐给了僧兵团[31]的;爱德华第二[32]王朝,你祖宗勃伦曾应召到威斯敏斯特[33],去参加在那里开的大议会[34]。奥里佛·克伦威尔[35]时代,你们家多少衰微了一点儿,不过可还没到严重的程度。后来查理第二[36]王朝,你们家因为忠心保主,封过御橡爵士[37]。唉,你们家有过好些代的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跟从男爵[38]一样,可以世袭,那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古代的时候,爵士实际就是父子相传的啊。”

“真个的吗?”

“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拿马鞭子拍着自己的腿,下了断语说,“全英国像你们家这样的,真不大容易找得出第二份来哪。”

“可了不得!全国都找不出来吗?可是你看俺哪,一年到头,忙忙碌碌,东跑西颠,好像跟区里顶平常的家伙,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崇干牧师,关于俺这个新闻,人家已经知道了多久了?”

牧师说,据他所晓得的,这件事早已成了陈迹,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了。他自己考查各家谱系,是在刚过去的那个春天里有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追溯德伯家历代的盛衰,刚好看见了德北写在车上的姓名[39],因此他才寻根问底,去考查德北的父亲和祖父,一直考查到他对这个问题没有疑问的时候。

“我起初本来打算,不要把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遗闻琐事告诉你,以免搅得你心绪不宁。不过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了我们的冲动。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一点儿了哪。”

“不错,俺倒也听人说过一两次,说俺们这家人还没搬到布蕾谷的时候,也过过好日子。可是那时候,俺对这种话并没怎么理会,俺还只当是,他们说的好日子,不过是从前养过两匹马,这阵儿可只养得起一匹啦。俺家倒有一把银子古调羹和一方刻着花纹的古印[40];可是,俺的老天爷,调羹和印算得了什么?……真没想得到,俺会跟高贵的德伯家一直都是一家骨肉。人家倒谈过,说俺老爷爷有背人的事儿,不肯告诉人家,他是从哪儿来的。……牧师,俺莽撞地问一句,俺这家人这阵儿,都在哪儿起炉灶哪?俺这是说,俺们德伯家都住在哪儿哪?”

“现在你们家哪儿也没有了。以一郡的世族而论,你们家已经灭绝了。”

“这可糟糕。”

“不错——这就是那些弄虚作假的家谱上所说的,某家男系绝灭无后,其实不过是衰败了、没落了的意思。”

“那么俺们都埋在哪儿哪?”

“埋在绿山下的王陴。那儿的地下拱顶墓室里,你们家的坟一行一行的,坟上面刻着石像,罩着培白玉华盖。[41]”

“俺们的庄园宅第哪?”

“你们没有庄园宅第了。”

“呃?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虽然我才说过,你们家从前有很多庄园,因为你们家的支派很繁盛,但是现在可什么都没有了。从前本郡里,你们家的宅第园囿,王陴有一处,谢屯有一处,米尔滂有一处,勒尔台有一处,井桥也有一处。”

“俺们家还能不能有家道重新兴旺起来那一天哪?”

“啊——这我可说不上来。”

“先生,你看俺对这件事该怎么办才好哪?”德北停了一会儿问。

“哦,没什么办法,没什么办法。‘一世之雄,而今安在’[42],你只有记住这句话,训诫鞭策自己就是了。这件事本来不过是对于我们研究地方志和家谱的人多少有点儿意思罢了,没有别的。本郡里面现在住小房儿[43]的人家,从前几乎也跟你们家一样声势显赫的,还有好几姓哪。再见吧。”

“可是,崇干牧师,既是这样,那你回来,跟俺去喝它一夸脱啤酒,好不好?清沥店有开了桶的好酒,可是比起露力芬店里的,自然还差点儿。”

“谢谢你,不喝了,今儿晚上不喝了,德北。我瞧你喝得已经不少了。”牧师说完了以后,就骑着马走了,心里直疑惑,不知道把这一段稀罕的家史,对他说了,是不是不够慎重。

他去了以后,德北带着一味深思的样子,往前走了几步,跟着在路旁的草坡上,坐了下去,把篮子放在面前。待了不久,一个小伙子,在远处出现,也朝着德北刚才所走的方向走来。德北见了他,把手举了起来,他于是加紧脚步,走近前来。

“喂,小子,你把这个篮子拿起来,俺要你去给俺送个信儿。”

那位身材细瘦的半大小子,把眉头一皱,说:“约翰·德北,你是什么人,敢支使起俺来,还叫俺‘小子’?咱们谁还不认得谁!”

“真认得吗?真认得吗?这可得说是个谜,这可得说是个谜。你这阵儿听俺吩咐,把俺交给你的差事快快办去好了。……哼,傅赖,俺还是把这个谜对你说穿了吧,俺原是一个贵族人家的后人哪,今儿过晌儿,就是刚才不大的会儿,午时以后,酉时以前,俺才知道的。”德北宣布这段新闻的时候,本来是坐着的,现在却把身子倒了下去,骄矜闲适地仰卧在草坡上面雏菊的中间。

那小伙子站在德北面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伯爵士——那就是咱!”长身仰卧的男子继续说,“那是说,要是爵士也和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也就一样呵。俺的来历,都上了历史了。小子,绿山下有个王陴,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俺上那儿赶过绿山会。”

“啊,就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并不是个城,俺说的那个地方并不是个城;至少俺上那儿去的时候,那不是个城。那是个土里巴唧、不起眼儿的小地方。”

“你就不用管那个地方啦,小子,那不是俺眼下要谈的题目,俺要说的是,俺祖宗就埋在那一区的教堂下面,有好几百位,都穿着真珠连锁甲,装在好些吨重的大个儿铅棺材[44]里头。所有南维塞司这些人,谁家也没有俺们家老祖宗的骨殖那样大的气派,那样高的身份。”

“哦?”

“现在,你拿着这个篮子,上马勒村去走一趟。你到了清沥店的时候,叫他们马上打发一辆单马马车来,接俺回家。再告诉他们,在车底下带一小瓶一纳金[45]重的甜酒来,叫他们记在俺账上好了。你把这些事儿都办完了,再把篮子送到俺家里,告诉俺太太,叫她把要洗的衣裳先搁一搁,因为她用不着洗完了,叫她等着俺,俺回家有话告诉她哪。”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在一旁,于是德北把手放到口袋儿里,把他从来一直就没多过的先令,掏出一个来。

“你辛苦一趟,小子,这个给你吧。”

这么一来,那小伙子对当前情势的看法,就立时改变了。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别的事儿没有,约翰爵士?”

“你告诉俺家里的人,说回头晚饭俺想吃——呃——要是有羊杂碎,就给俺煎羊杂碎,要是没有,就预备血肠得了;要是连血肠也弄不到,呃,那么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那小伙子拿起篮子,正要拔步前行,忽然听见铜管乐的声音,从村子那方面传了过来。

“这是干什么的?”德北说,“不是为俺吧?”

“这是妇女游行会[46]呀,约翰爵士,你瞧,你闺女还是一个会员哪。”

“真格的——俺净想大事儿,把那件事全忘了。好吧,你上马勒村,吩咐他们套车来,俺也许坐着车,去视察视察她们的游行队。”

小伙子转身走去,德北在夕阳中的野草和雏菊上,仰卧等候。那条路上,许久没再走过一个人影儿。在这青山环绕的山谷里,那轻渺的铜管乐声,就是惟一能听到的人籁。

2

前面说过的那个美丽的布蕾谷或者布莱谷,是一处群山环抱、幽深僻静的地方,虽然离伦敦不过四个钟头的路程,但是它的大部分,却还不曾有过游历家和风景画家的足迹。马勒村就在它东北部那片起伏地带的中间。

想要熟悉这个山谷,最好是从它四周那些山的山顶上往下眺览——不过也许得把夏季天旱的时节除外。天气不好,一个人没有向导,独自游逛到谷里的幽深去处,容易对于它那种狭窄曲折、泥泞难走的路径,觉得不满。

这一片土壤肥沃、山峦屏障的村野地方,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包括汉敦山、野牛冢、奈岗堵、达格堡、亥司陶和勃布砀这些高岗,在它南面环绕回抱。一个从海边上来的旅客,往北很费劲地走过了几十英里石灰质丘陵地和庄稼地以后,一下来到这些峻岭之一的山脊上面,看到一片原野,像地图一样,平铺在下面,和刚才所走过的截然不同,他就不由得要又惊又喜。他身后面,山势空旷显敞,篱路漫漫灰白,树篱[47]低矮盘结,大气无颜无色,太阳明晃晃地照耀的那些块田地,一处一处非常广大,只显得那片景物,好像没有围篱界断一样。但是在这个山谷里,世界却好像是在纤巧、精致的规模上建造起来的。这儿的田地[48],都只是一些小小的牧场,完全是大草场的缩影,因此从这个高岗上看来,一行一行纵横交错的树篱,好像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结成的网,伸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之上。山下的大气,都懒意洋洋,并且渲染成那样浓重的蔚蓝,因而连这片景物上艺术家叫作是中景[49]的那一部分,也都沾润了那种颜色,而远处的天边,则是一片最深的群青。长庄稼的地,块数不多,面积有限。全副景物,除去很少的例外,只是大山抱小山,大谷套小谷,而那些小山和小谷上,盖着一片连绵、丰茂的草和树。布蕾谷就是这种样子。

这块地方,不但地形方面富有情趣,历史方面也颇有意味。历来相传,都说国王亨利第三的时候,有一只美丽的白鹿,亨利王追上了没舍得杀害,却让一个叫塔姆·德·拉·林得的杀害了,因此受了国王的重罚;[50]由于这个稀奇的传说,从前都管这个谷叫白鹿苑。在那个时代,并且一直到离现在比较近的时候,这块地方,还到处都是葱茏茂密的树林。就是现在,仍旧有古老的橡树矮林[51]和参差的乔木地带,在它那山坡上残存,仍旧有空心的大树,在它那许多草原上荫覆;这都可以看出它当年那种情景的痕迹来。

林苑已经一去不回了,但是旧日林间树下一些古风,却仍然留存。不过这许多古风,却只是在改头换面或者另有化身的形式下延续下来。比如现在所说的那个下午里,就可以看出五朔节舞[52]的旧风,以联欢会(或像本地的叫法,游行会)的形式出现。

马勒村的青年居民,都觉得这种游行,是一件有趣味的举动,不过它的真正意义,参加这个会的人,倒看不出来。它的特点,并不在于它保存了古风,让人每到周年,就排队游行跳舞,却是因为它的会员全是妇女。在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虽然渐渐消灭,比较起来,却还不像在妇女团体里那样少见;但是在现在还留存的这种妇女团体里(如果还有任何留存的),盛况和光荣,却全都摧残干净了,这若不是由于妇女们羞涩的天性,就是由于她们亲属里面男子们讥笑的态度。只有马勒村的游行会,还照旧延续,来维持本地的司瑞神节[53]。这个会如果不能说是养老送终的互助结社[54],却得算是一种立盟供神的妇女团体。它已经按期游行了好几百年了,现在仍然按期游行。

所有结队的会员,都穿着白色的长衫——这种鲜明的服装,是旧历[55]通行那时候的遗风;那时候,欢乐的心情和五月的时光,是分不开的[56];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深思远虑的习惯,把人类的情绪压低到单调一律的程度呢。[57]她们那天最先出现的时候,是二人一排,列队在区上游行。她们的身躯,让绿色的树篱和藤萝攀附的房屋前脸一衬托,就在日光辉煌的映射下,显出理想和事实,稍微有点儿冲突;因为虽然她们全体穿的都是白色的衣服,但是却没有两件衣服白得一样。有些近乎纯粹的漂白;有些是发蓝的灰白;有些年长的会员们所穿的,近于死人一般的灰色和乔治时代[58]的样式,那可能是叠在箱子里,放了好些年了。

除了穿白色连衣裙那种特点以外,每个女人,右手里还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柳条儿,左手里拿着一束白花儿。柳条儿的修剥和花束的选择,都是每个人费过一番心思的事情。

游行队里的妇女,有几位中年的,甚至于还有几位快要老了的;她们都饱经风霜,受尽磨难,一头银丝,满脸皱纹,却也夹在这种轻快活泼的队伍里,让人觉得,几乎不伦不类,毫无疑问,十分可怜可叹。她们都有过焦忧和磨练,并且在一生之中,眼看就临近了自己要说“岁月毫无欢乐可言”[59]的时候了;真正看来,也许个个这样的人,比起她们年轻的伙伴来,都有更丰富的材料,可以供我们搜集叙说。不过这儿且休提那些上了岁数的人,而只讲那些生命在紧身衣下跳动得热烈迅速的人好啦。

实在说起来,会员里面,还是年轻姑娘占大多数。她们满头蓬松的云鬟,在日光下,掩映出各式各样的金色、黑色和褐色。她们里面,有的美目流盼,有的鼻准端正,有的樱唇巧笑,有的身材苗条;但是兼备众美的,固然不能说没有,却少得很。[60]由于她们硬得这样抛头露面,让大家细看,所以她们的嘴唇该轻启还是固闭,分明使她们感到困难了,她们的头该微俯还是高举,她们的面目该紧绷还是松弛,才能神态自若,免于做作,也分明使她们觉得不好办了,这都表示,她们是真正的乡村姑娘,不习惯于让许多人注视。

她们中间每一个人,都有暖和的太阳,在她们身上晒着,同时,她们每一个人心里,也都有一个个人独有的小太阳,晒着她们的灵魂;一种梦想、一种爱情、一种心思、至少一种渺茫的希望[61],虽然也许因为所欲不遂而终于渐渐成为泡影,但是却依然不断地生长,因为希望原是这样的啊。所以她们大家全都兴致勃勃,有好些位还都嬉笑欢畅。

她们走过了清沥店,正要离开大道,从一个小栅栏门进入草场;那时候,只听一个妇人说:

“哦呵,俺的老天爷!你看,苔丝·德北,那不是你爹坐着大马车回来啦!”

一个年轻的队员,听见这话,回头看去。她是一个姣好齐整的姑娘——也许她跟别的几位比起来,不一定更姣好——不过她那两片娇艳生动的红嘴唇儿,一双天真纯洁的大眼睛,使她在容貌和颜色上,平添了一段动人之处。她头上扎着一根红带子,在一片白色的队伍里,能以这样引人注目的装饰自夸的,只有她一个人。她那时回过头去,看见德北正坐在清沥店的马车里,沿路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雄壮的姑娘,两只袖子卷到胳膊肘儿以上。她是清沥店里那位高高兴兴的店伙,因为总揽一切,所以有时也作车夫,有时也作马夫。德北摆出舒服阔绰的样子,把眼睛闭着,把身子往后靠着,一只手来回在头上摆着,嘴里慢慢地用宣叙调念道:

“俺们家在王陴,有一座大坟地;俺祖宗是武士,装在那铅棺里!”

所有的队员,都一齐窃笑,只有那个叫苔丝的是例外;她看见父亲在她们面前出丑,脸上仿佛慢慢地起了一阵热辣辣的感觉。

“这没有别的,他累了就是啦,”她连忙说,“我们家的马今儿要休息,所以他顺路找别人把他带回来了。”

“你还装糊涂哪,苔丝,”她的同伴说,“他那是赶完了集,又喝了个不亦乐乎了。哈哈哈!”

“我告诉你们,要是你们拿他开玩笑,那我就一步也不再跟你们往前走啦!”苔丝喊着说,同时颊上的羞晕,一直红到满脸和满脖子。一会儿的工夫,她连眼圈儿都湿了,头也抬不起来了,只往地上瞧。她们一见真把她惹得难受了,就没再说什么别的话,大家一时又按部就班,往前进行。苔丝的自尊心重,不好意思再回头去看,她父亲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他有没有意思,谁知道呢;所以她就跟着大队,一直往围篱里面举行跳舞会的青草地上走去。到了那儿的时候,她已经恢复了平静,拿柳条轻轻拍打和她并排的女孩子,照旧有说有笑的了。

在这样年纪上的苔丝,只是一团感情,还丝毫没沾染上人生的经验。她虽然上过村里的小学,但是她嘴里的方言[62],却还保留了相当地多:这块地方上那种方言的特殊语音,就表现在差不多可以拿“尔”字代表那个音的念法上,他们把它念得几乎和人类语言中任何别的音一样地重。[63]苔丝生来就说这种方言那副深红微撅的嘴唇儿,还没长到完全固定的形状呢,并且她说完了一个字,一闭嘴,她的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撮。

童年的神情,在她的面貌上,仍旧隐隐约约地看得出来。那天下午,她随着大队游行的时候,虽然看来身材高壮,面貌齐整,像个成年女子,但是实在有的时候,她十二岁上的样子,在她那两颊上能看到,她九岁上的神情,在她那闪烁的眼睛里能辨出,就是她五岁上的模样,也还时时在她那唇边嘴角上,轻轻掠过。

但是这种情况,既少有人知道,更少有人注意。只有极少数的人,大半还都是素不相识的,偶然走过,会注目久视,一时叫她的清新鲜嫩所迷,并且心里想,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再见到她。但是差不多据一般人看来,她只是一个端正秀丽、上得画儿的乡下姑娘就是了。

德北坐在女车夫赶着的凯旋马车里,一去之后,再也看不见,也听不见了。舞队走进了选定的场所,跳舞于是开始。因为队员里面没有男人,她们起先只是女的和女的对舞;但是一天的劳动快要结束的时候,就有住在村里的男子,还有别的闲杂人和行路人,都聚在舞场周围,并且想要开口磋商搭配舞伴。

在这些旁观的人里面,有三个身份较高的青年,肩上拴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既然都相似,他们的年龄又一个一个紧紧相挨,所以人们看起来,几乎要认为他们是亲兄弟,实在他们本来也就是亲兄弟。老大是普通副牧师的打扮:系着白领带,穿着圆领背心,戴着薄边帽子;老二是一般大学生的样子;最小的老三,只凭外貌,还不大看得出来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他的服装,都带着一种无拘无束、不郎不秀[64]的神气,表示他对需要循规蹈矩、黾勉从事的职业,还没找到门径呢。我们只可预言一下,说他只是一个轻尝浅试、旁收杂览、样样通、样样松的学生罢了。

他们兄弟三人,对路上碰见的人说,他们是在白衣节假期里[65]步行游历布蕾谷的,他们的路程是从东北方的沙氏屯镇起,往西南方去。

他们靠在大路旁边的栅栏门上,打听跳舞和白衣妇女是怎么个讲究儿。老大、老二,显然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的。但是老三,看到一群女孩子自己对舞,没有男子相伴,仿佛觉得很好玩儿,所以就不急于往前走了。他把背包解下,连手杖一齐放在树篱下面的土坡上,把栅栏门开开了。

“你要干吗,安玑?”老大说。

“我想去跟她们凑个热闹儿。咱们何妨都去哪?只去一两分钟好啦,决耽误不了咱们很大的工夫。”

“不成——不成;你净胡说八道!”大哥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一群乡下毛丫头跳舞!你不怕有人看见吗?快走吧,要不然,咱们赶不到司徒堡,天就要黑了,比司徒堡近的,又找不到其他投宿的地方。再说,我既然不怕麻烦,把《不可知论驳正》[66]带来了,咱们还得再念完一章,才能睡哪。”

“好吧,我五分钟一准赶上你和克伯;你们不必等我;你放心好啦,裴利,我五分钟准追上你们就是了。”

两个哥哥没法子,只得离开了他,自己往前走去,走的时候,还替他拿着行李,好叫他回头追赶的时候,免得累赘。老三于是走进了草场。

跳舞刚刚停了一下的时候,他就朝着离他顶近的那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这样真是万分可惜了,你们的舞伴哪,我的亲爱的?”

“他们还都没散工哪,”顶不拘泥的姑娘里面,有一个说,“他们一会儿就都来了。趁着他们还没来,你先当一个舞伴好不好,先生?”

“当然好,不过这么些女的,就我一个男的,有什么意思?”

“总比一个都没有好哇,彼此一样的人对面跳舞,一点儿也不亲亲热热搂搂抱抱的,可真不是味儿。我说,你这会儿就精挑细拣吧。”

“算了吧!别太不害臊啦,”一个比较腼腆的女孩子说。

那个青年这样应邀以后,就拿眼打量她们,想要鉴别一下;不过这群姑娘,既然都是他从来没见过面儿的,所以他不大能运用他的鉴别力。他挑的那个,差不多就是头一个到他跟前的;说话的那个姑娘,却出乎她的意料,并没中选。苔丝·德北呢,也没那么巧,就被选上。古老的家世,祖宗的骨殖,纪功的碑碣,德伯氏的相貌,还没有能在人生的战场上给她帮忙的呢,连叫她在极平常的村姑农妇里面,出人头地,得到一个男舞伴这么点儿小事儿,都没办到。诺曼的血统[67],没有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68]作辅助,又算得了什么!

那个独占上风的姑娘,不管叫什么名字,反正并没流传下来;我们只知道,所有的人,觉得那天晚上,她头一个享受到和男舞伴跳舞这种福气,都嫉妒她。不过有一个人带头,就有一百个人跟随,乡村青年们,在先前没有外人闯入碍事的时候,本来都站在栅栏门外,趑趄不前,现在却很快地进了门里了。一会儿的工夫,成双成对跳舞的人中间,就掺进去了许多许多乡村青年男子,等到后来,就是顶不好看的女人,也用不着充当男舞伴了。

教堂的钟响起来了,那个学生忽然说,他得走了——他刚才忘其所以了——他还得追他的同伴呢。他走出舞队的时候,眼光落到苔丝·德北身上,她那一双大眼睛,老实说,正因为他没挑选自己,微微含着怨意。他呢,因为她先前退缩不前,没能注意到她,也觉得后悔;他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离开了草场的。

因为他已经耽搁了许久了,所以现在飞跑着往西面的篱路上追去。一会儿的工夫,他就跑过了山坳,上了前面的山坡了。他还没追得上他哥哥们呢,但是暂且站住了脚,喘一喘气,同时回头看去。他看得见,那些穿白衣服的姑娘,正在青草地上旋来转去,和刚才他跟她们在一块儿的时候一样。她们好像已经把他完全忘了。

她们大家都把他忘了,也许只有一位没忘。这个白色的形体,离开了人群,独自站在树篱旁边。从她站的地点上看,他知道那就是他没能和她跳舞的那个美丽姑娘。事情虽小,他却本能地感觉到,她一定因为叫他忽视了,而觉得难过。他后悔不该没要求过她;他后悔不该没问问她的姓名。她的态度那样幽静娴雅,她的神气那样脉脉含情,她穿着薄薄的白长衫,那样轻柔温软,因此他觉得,他刚才所作所为,真太愚蠢了。

但是事情既已无可奈何,他就转身弯腰,急忙往前赶路,不再去想这件事了。

3

苔丝·德北呢,却没那么容易,就把这件事从她的思想里驱走赶掉。她许久也没能打起精神来,再去跳舞,虽然她能有很多的舞伴。但是,啊!那些舞伴里面,有谁说起话来,能像刚才那位青年过客那样受听呢!一直等到那位青年过客在山上越去越远的人影儿,完全在夕阳中消失了,她才把那一晌的愁绪排遣,答应了先前就想同她跳舞的人。

她和同伴们流连到暮色苍茫的时候,和大家舞了一阵,倒也有一番热烈的情致;不过她还是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孩子,她所以爱“按节踏足”,纯粹是为了“按节踏足”本身;她也见过那些为人“求之而得”的姑娘们,受尽了“软绵绵的懊恼,苦阴阴的甜蜜,令人舒服的痛楚,沁人心脾的悲凄”,但是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样子,她却丝毫还没想得出来。小伙子们争着吵着都想同她跳舞的时候,她看着只觉得好玩儿罢了,没有别的;他们争吵得太凶了,她还骂他们呢。

她本来还可以再多待一会儿,不过她想起刚才她父亲那种怪模怪样的情况,就不由得焦灼起来,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样了,所以就离开了舞队,转身向村子的边儿上走去,因为她家住的那所草房,就在村子的边儿上。

离家还有好几十码的时候,另一种有节奏的声音,和刚才舞场上的完全不同,送到她的耳朵里;这是她听熟了的声音——听得很熟的声音。原来屋里有一个摇篮,正在石头地上猛烈摇摆,发出一连串有规律的噶哒之声;一个女人的声音,正和着摇摆的动作,像演奏节奏迅速的舞曲一般,唱着特别心爱的《花牛曲》[69]:

我看见她躺在那边的绿树林子里;

爱人啊,你快来!她在哪里,让我告诉你!

歌声和摇篮声,有时一齐暂时停住,跟着那嗓音提到了最高的调门儿,一阵尖声喊道:

“上帝保佑你这金刚钻眼珠儿哟!保佑你这小粉团脸蛋儿哟,保佑你这小樱桃嘴唇儿哟!保佑你这赛丘比特[70]的小大腿儿哟!保佑小宝贝儿身上每一块小肉肉哟!”

喊叫完了,歌声和摇篮声又重新开始,《花牛曲》又照旧进行。苔丝开开门,站在门里的擦脚垫上往里瞧的时候,屋里正是这种光景。

屋子里面,虽然有这样有节奏的声音,但是在苔丝眼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凄凉冷落。从刚才野外过节那种欢乐的气氛里——白色的长衫,丛丛的花束,柳树的柔条,青草地上蹁跹的旋舞,青年过客一时引起的柔情——来到这蜡烛一支、光线昏黄的惨淡景象中,真是天上人间了!除了这种对比格格不入而外,她还因为自己在外面贪恋游玩,没能早点儿回来,帮助母亲料理家务,问心深深有愧,只觉意趣全消。

她母亲身旁围着一群孩子,正和苔丝出门儿那时候一样,弯腰俯身,站在一个洗衣盆边,盆里的衣服,本是星期一就该洗完了的,现在却磨蹭到一星期的末尾,这本是经常的现象。苔丝身上那件白色连衣裙,也是她母亲昨天刚从那个盆里拿出来,亲手给她拧干烫平了的;也就是那件白色连衣裙,她刚才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漫不经心,竟把下摆蹭绿了:这使她想起来,后悔难过,像受到蜂刺蝎蜇一般。

德北太太正像平素那样,用一只脚在盆旁稳住身子,另一只呢,刚才说过,正忙着摇晃她那顶小的孩子。那个摇篮,在那块石板铺的地上,已经承担了那么多小孩儿的重负了,当了那么多年头的苦差了,所以它的摇轴差不多都磨平了;因为这样,所以每次篮身一摇,就有猛烈的一抖跟随而来,把个婴孩从摇篮这头折到那头,跟一个织布的梭子似的。因为德北太太虽然已经在肥皂沫里泡了一整天了,她唱起曲子来一激发,还是有的是后劲,把摇篮拼命地用脚踩着摇晃。

摇篮嘎哒嘎哒地响;烛焰越着越长,开始上下颤动起来;洗衣水从德北太太的胳膊肘儿上滴答滴答地往下直流,《花牛曲》很快唱到一段的末尾,同时德北太太就一直老拿眼瞅着她女儿。昭安·德北现在虽然挑着抚养一大群孩子的沉重担子,但是她对于唱歌,还是热爱酷好。凡是从外面流传到布蕾谷的小曲儿,只用一个礼拜的工夫,苔丝的妈准能把它的腔调学会。

从德北太太的面貌上,仍旧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出来她年轻那时候的鲜亮,甚至于标致;所以我们大概可以说,苔丝所有那种足以自夸的美貌,大半都是她母亲传给她的,因此和爵士、世家,都不相干。

“妈,俺替你摇摇篮吧,”女儿温和地说,“再不俺就把俺这件顶好的连衣裙脱了,帮着你拧洗的衣服吧。俺还只当是你早就洗完了哪。”

她母亲并没埋怨她女儿,这么老半天把家事撂给她自己一手料理;说实在的,昭安不论多会儿,都很少为了这个,说过她女儿,因为,她自己要解乏躲懒,自然有办法,把工作往后推一推就是了,所以没有苔丝帮助,她并不觉得怎么不方便。但是今天晚上,她比往常还要高兴。做母亲的脸上有一种使女儿莫名其妙的神情,仿佛悠悠忽忽,满怀心事,扬扬得意。

“你回来啦,好极啦,”她母亲刚唱完了最后一个字,就说,“俺这儿正想要去把你爹找回来哪;不过,不光是这个,俺还要告诉告诉你刚刚抖搂出来的一档子事儿哪。俺的宝贝儿,你听了一定要美坏了!”(德北太太是说惯了土话的;她女儿在“国家学校”[71]里,受一个伦敦毕业的女教师教导,已经第六级及格[72],所以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地说土话,在外面或者和有身份的人谈话,说普通话。)

“是俺不在家的时候,抖搂出来的吗?”

“可不是!”

“今儿过晌儿,俺看见俺爹坐在大马车里,出那样的洋相,他那是怎么啦?是不是叫这档子事折腾的?那阵儿把俺臊的,恨不得有个地缝儿钻进去!”

“那正是这场热闹儿里的一档子!你不知道,有人叨登出来,说咱们家原来是这一郡里顶有名气的大户人家——咱们家的老祖宗,从奥利佛·格哩咕噜往上,能一直数到裴根·土尔其的时候[73]——有碑碣,有坟穴,有盔饰,有盾徽,[74]还有好些别的,俺也叨咕不清。查理老圣人[75]那时候,咱们还封过御橡爵士哪,咱们的真姓儿原来是德伯!……你听了这些话,心里不扑腾吗?你爹就是为了这个,才坐着马车回来的,倒不是像人家瞎扯的那样,喝得晕达忽儿的。”

“这个话俺听了很高兴。妈,你说这档子事儿能给咱们带来好处吗?”

“当然能!人家都估量着,这档子事儿能带来很大的好处。先不用说别的,这个话只要一传出去,跟着就一准有一大起子跟咱们一样的贵人,坐着大马车,上这儿来拜望咱们啦。你爹从沙氏屯来家的时候,在路上才听见人说的。他刚才把这档子事儿,从头到尾,一五一十,都说给俺听啦。”

“俺爹这阵儿上哪儿去啦?”苔丝忽然一下问。

她妈拿不相干的话来搪塞:“他今儿上沙氏屯去找大夫来着。他的病好像并不是肺痨。据说是心脏外头长了板油啦。”昭安一面说,一面用泡得又湿又软的大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个缺口的圆圈儿,又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你看,据说就是这个样儿。‘眼下,’大夫对你爹说,‘你的心脏这一面和这一面都叫板油箍上啦;只有这块地方还没箍上,’他说,‘要是连这块地方也箍上了,成了这样,’”——说到这儿,德北太太把两个手指头尖儿对成了一个整个的圆圈儿——“‘德北先生,你就该吹灯拔蜡啦,’他说,‘你也许还能再活十年;也许只能活十个月,或者十天。’”

苔丝露出大吃一惊的样子来。她父亲虽然一下就成了贵人,也可能很快就身入云遮雾掩的冥冥长夜。

“俺爹到底上哪儿去了哪?”她又问。

她母亲露出不赞成这种态度的神气来说:“你先别发脾气!那老头子,可怜,让牧师那些话把他往天上一捧,可就刺挠起来啦,半点钟以前就跑到露力芬去啦。他很想养养神儿,好明儿个一早儿就带着那些蜂窝赶集去。那些东西,不管咱们阔不阔,反正都非送到集上去不可。道儿远着哪,所以回头夜里刚过十二点就得起身。”

“养养神儿?”苔丝满眼都是泪,疾言厉色地说,“哎哟老天爷,跑到酒店去养神儿!妈,你就由着他!”

她的责问和怒容,好像布满了整个的屋子,让家具和蜡烛、身旁玩耍的孩子和她母亲的脸,都显出因受惊而慑服的神气。

“没有的话,”她母亲露出容易发火的脾气来说,“俺多咱由着他来着?俺这不是正等你回来看家,俺好去找他吗?”

“我去吧。”

“别价,苔丝,你可别去。你知道你去是不中用的。”

苔丝并没加劝阻,她知道她母亲反对她去的意思。德北太太的软帽和上衣,早已经蔫不唧地在她身边的椅子上挂着了,准备作这一趟早已打算好了的游逛;这位家主婆所深感歉疚的,是出去这一趟的原因,而不是出去这一趟的必要。

“你把这本《命书大全》送到外边的棚子里。”昭安一面急急忙忙擦手,穿外衣,一面对她女儿说。

《命书大全》是一本很厚的老书,正放在她身旁的桌子上,因为常常带在口袋儿里,所以书边儿都磨没了,一直磨到印字的地方。苔丝把书拿到手里,她母亲也起身往外走去。

跑到酒店里,去寻觅她那个好吃懒做的丈夫,是德北太太在抚养孩子那种肮脏劳累的生活里,仍未消逝的赏心乐事之一。在露力芬店里找着了他,挨着他坐上一两个钟头,同时,在这个时间里,把为孩子操心受累的事儿,一概撇开,不闻不问,这在她就感到快活。那时候,就有一种祥光,一片晚霞,在生活上,笼罩缭绕。一切麻烦和所有“要讲真个”的事儿,都一变而为玄妙空幻、无从捉摸的东西,只落得成了供人静观默察的精神现象,不像以前那样,为威棱逼人的具体之物,治得人心力交瘁了。那些依人的小鸟儿,不在紧跟前的时候,不但不讨厌,反倒是乖觉可爱的眼前花;日常生活中绕膝嬉戏一类琐细,从这方面来看,原不乏可喜可乐之处。现在这位她以礼匹配的丈夫,当日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也是在同一地方上,靠着他坐着,对于他品性上的缺点,一概闭目不问,只以意念中抽象的情人看待他;现在她和老伴儿一同坐在老地方的时候,她就又有点儿感到旧日的滋味了。

苔丝现在只剩下小弟弟小妹妹们做伴儿了,她先把《命书大全》拿到草棚子那儿,把它塞在棚子顶上的草里。她母亲老像怕山精水怪、魑魅魍魉那样,对这本灰尘玷污的大本书,有一种稀奇的畏惧之心,从来不敢把它整夜放在屋里,所以每次查完了以后,老把它送回草棚子。做妈的有的是很快就要不再流行的迷信、妈妈经、土语和口传歌曲这堆破烂儿,做女儿的却是在大大地改进了的《新教育法典》[76]之下,跟着国家训练出来的教师,受过普及国民教育的;所以她们娘儿俩,按照一般的了解来说,相差足有二百年。她们俩在一块儿的时候,仿佛是詹姆士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77],杂凑在一起。

苔丝一边顺着院子的路径往回走,一边默默地琢磨,不知道她母亲在今天这个日子,瞧命书要查什么。她估量着,新近才叨登出来的祖宗,一定和这个有关系,但是她却一点儿也没料到,这关系的完全是她自己。不过她并没净顾想这件事,就忙忙碌碌地往白天晒干了的衣服上喷水去了,那时和她做伴儿的,只有一个十二岁半的妹妹依丽莎·露伊萨——都管她叫丽莎·露——和一个九岁的弟弟亚伯拉罕;还有些更小的弟弟妹妹,都已经打发到床上去了。苔丝和她现在挨肩儿的妹妹中间,本来还有两个娃娃,却都在襁褓中就死了,因此她和这个挨肩儿的妹妹,相差四岁还多;这种情况,使她独自和弟妹们在一块儿的时候,俨然以“老姐比母”自居。比亚伯拉罕小的,是两个女孩子,一个叫指望,一个叫老实;她们底下是一个三岁的男孩子,再往下是一个顶小的婴孩,刚满一岁。

所有这些小东西儿,都是德北船上的乘客;他们的快乐,他们的需要,他们的健康,甚至于他们的生存,全靠德北夫妇这两个大人的判断。假使德北家的家主公和家主婆,成心要把这条船往困难、灾祸、冻饿、疾病、耻辱、死亡里面开去,那这半打关在统舱里的小囚犯,也只得跟着他们一同前去——他们是六个无依无靠的可怜虫,老天生他们,也没问过,他们是不是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都愿意下世为人,尤其没问过,他们是不是在德北家这样缺衣少食的艰难困苦中,也愿意下世为人[78]。那位说过“自然的神圣计划”那句话的诗人[79],近来大家都认为,他不但诗歌清新、飘洒,而且思想也深刻、可信,不过也许有人想要知道知道,他这句话,是根据什么说的。

时候更晚了,爹也不露面儿,妈也不露面儿。苔丝往门外看去,在想象中把马勒村走了一个过儿。全村都正闭眼睛了。家家都正灭烛熄灯了;伸手用熄火器熄灯灭烛的情况,好像就在眼前。

妈去找爹回来,就等于添上一个又得找回来的人。苔丝这才觉得,一个人,身体不大好,又要夜里一点钟以前就出远门儿,很不应该一直到这般时候,还在酒店里颂扬祖功宗德。

“亚伯拉罕,”她对九岁的弟弟说,“你戴上帽子——你不害怕,是不是?——上露力芬,去看看咱妈和咱爹怎么啦。”

那孩子立刻从他坐的座儿上跳了下来,开开了门,在夜色里消失了。又过了半点钟了;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没有一个回来的。亚伯拉罕也和爹妈一样,叫那个专事捕捉的酒店,粘住逮着[80]了。

“这一定非我自己去不可了。”她说。

那时丽莎·露已经上床睡了,苔丝就把孩子们一齐锁在家里,起身穿过那条曲里拐弯儿、黑咕隆咚的篱路(或者说街道)[81],往前走去,这条街原不是预备有急事的人走的,修它的时候,还没有寸土是宝的情况,并且那时候,一个针的时钟[82]就能把一天的时间指示出来。

4

开设在有长无宽、人家零散的马勒村这一头上那家独门生意——露力芬酒店,可以夸耀于人的,只有卖酒的执照;按照法令,顾客不能在店里面喝酒[83]。因此店家能公开招待主顾的地方,只严格地限于一块有八英寸宽、两码长的木头板儿,用铁丝拴在庭园的栅栏外面,作得像个搁板的样子。患酒渴的客人,都站在路上买醉,往这块搁板上放空杯;他们把酒渣儿洒在满是尘土的地上,作成波利尼西亚群岛[84]的花样。他们很想能在屋子里面,有一个安身落座的地方。

生主顾们都这样想,当地的熟主顾们,当然也有同样的愿望;于是有志者事竟成。

那天晚上,差不多有一打寻欢找乐的人,都聚在楼上一个大卧室里,卧室的窗户,用女掌柜的露力芬太太新近用旧报废的大个毛围巾,严严地遮起;他们都是马勒村这一头上的老住户,也都是这个安乐窝的常主顾。开设在人家零落的村子那一头上那家清沥店,倒是有全副的执照,但是离得远,村子这一头上的住户,实际没法利用它那儿安置顾客的设备。不但此也,更严重的问题——酒的好坏——肯定了大家一般的意见,那就是:和露力芬挤在楼顶上一个角落里,比和清沥店的老板坐在宽敞的屋子[85]里,强得多了。

屋里放着一张四柱床,床柱又高又细,这张床给聚在床的三面那好几人,供给了座位;另外有两个男人,高踞在五屉柜上;还有两个,坐在洗脸台上,另一个,坐在雕花橡木小柜上,又有一个,坐在凳子上:这样,总算每人都舒舒服服地有了安身之地了。他们那时所达到的欢畅阶段是:神游身外,脱却形骸,满眼生花,满室生春。在这种过程中,这个屋子本身和屋里的家具,都越来越变得庄严富丽;五屉柜上镶的铜拉手,就好像黄金作的兽环,窗户上挡的围巾,就身份改变和织花壁帷一样地华贵,雕花的床柱,也好像和所罗门王的庙宇里雄伟宏壮的柱石[86],成了一家眷属。

德北太太离开苔丝以后,急忙走到了这儿,开开了酒店的前门,穿过了楼下黑咕隆咚的房间,并且好像对于楼梯门门闩上的机关非常熟悉的样子,手儿很巧地就把楼梯门开开了。她往那弯弯曲曲的楼梯上去的时候,走得比较慢一些;她刚把脸露到楼梯顶上的亮光里,所有聚在屋里那些人,就一齐把眼光往她身上射来。

“——这是俺自己花钱请的几个朋友,来过游行节的,”女掌柜的听见有脚步声,就连忙用眼盯着楼梯口儿,一面嘴里嚷着这句话,嚷得非常流利,好像儿童背诵《教义问答》[87]一般,“哟,是你呀,德北太太——俺的老天爷——你可真把俺吓了个可知道!俺还只当是衙门里打发来的头儿脑儿哪。”

其余参加秘密聚会的人,都用把眼一瞥、把头一点的方式,对德北太太表示了欢迎以后,德北太太就转身往她丈夫坐的地方那儿去了。他在那儿,正漫吟低唱,哼得出了神儿:“俺也能一样呵,赶得上别人家。不管是在这儿,还是在哪儿呀。在王陴,绿山下,俺家里,有个呀,坟穴大。维塞郡这么大,有谁人的骨殖,比得上俺们家。”

“俺对这档子事儿,想起一步棋来啦,——一步了不起的高着儿,特为来告诉告诉你,”他那位高高兴兴的太太,低声对他说,“约翰,俺来啦,你瞅不见俺了吗?”她拿胳膊肘儿拐他,他哪,就好像瞧一块透明的窗玻璃似的瞧着她,嘴里还是往下哼着宣叙调。

“嘘!别这么高声大嗓地唱啦,我的好人,”女掌柜的说,“要不的话,衙门里不管谁,从楼底下过,听见了,就该把俺卖酒的执照抓走了。”

“俺家里的事儿,他已经对你们透露过了吧,俺想?”德北太太问。

“不错——得算透露了一点儿。你想,这里头能挂拉上点儿钱不能?”

“哦,这可不能对你们说,”昭安作出拿乔卖乖的样子来说,“可是坐不上大马车,能跨跨车辕儿也不错呀。”于是她又把对大家说话的口气改了,把声音压低了,继续对她丈夫说:“你告诉了俺那桩事儿,俺就一直地琢磨:有一位有钱的老太太,住在围场边儿上,隔纯瑞脊不远,她正姓德伯。”

“呃——你说什么?”约翰爵士问。

她把话又重复了一遍。“那位老太太,一定是咱们的本家,”她说,“俺这步棋,就是打算叫苔丝去认本家。”

“你这一提,俺也想起来啦,是有个姓德伯的阔老太太。崇干牧师可没提到她。不过她一定是从诺曼王老辈儿那时候,传到眼下的一支末房,她拿什么能跟咱们比哪?”

他们两口子正在那儿聚精会神地谈论这个问题,所以谁也没留神,小亚伯拉罕已经溜进了屋子里,正等机会请他们回去。

“她很有钱,她见了苔丝,一定会对她有份儿意思,”德北太太接着说,“那么样,咱们就好了。俺就不明白,一家人两个房头,为什么不能彼此有来往。”

“对呀,咱们都去认本家去!”亚伯拉罕从床沿儿底下兴高采烈地说,“等到苔丝去了,住在她家里,咱们就都看她去;那时候,咱们就能坐她的大马车,就能穿黑衣裳了![88]”

“你这孩子,你怎么跑进来的?你满嘴都胡说的是什么!还不上楼梯那儿玩玩儿去,好等着和爹妈一块儿走!……俺说,苔丝应该去见见咱们这位本家。她一定能讨这位老太太的喜欢,苔丝一定能;再说,借着这个因由儿,会有阔气的体面人和她结婚,也不是没有影儿的事。俺长话短说吧,俺早就知道啦。”

“怎么知道的?”

“俺查《命书大全》,给她算了算命,命书上就说她婚姻大吉大利嘛!……哎呀,你还没看见她今儿个那个漂亮劲儿哪,她的肉皮儿那样肉头,简直地跟一个公爵夫人一样。”

“那丫头她自己说去不去哪?”

“俺还没问她哪。她还不知道咱们有这么一份好本家哪。不过既然那一定能叫她走上攀一门高亲的门路,那她就没有说不去的道理。”

“苔丝那丫头可古怪啊。”

“不过骨子里还得算是个听话的。你放心,都交给俺好啦。”

虽然他们两口子说的是体己话,可是在他们身旁那些人,也都有些明白话里的意义,因而能猜出来,德北夫妻现在所商议的,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重大事件,他们那个漂亮的大女儿,正佳境在望,快婿临门了。

“俺今儿个看见了苔丝和那一群姑娘,一块儿在区上游行,俺就自个儿对自个儿说啦,‘苔丝那孩子,真是个怪有意思的漂亮妞儿’,”一个老酒鬼低声说,“不过,昭安·德北可要小心,可别把还青绿的麦芽撒到地上。”[89]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话,含有特殊的意思;他说完了,没人接茬儿。

他们谈话的范围慢慢扩大,待了不大一会儿,又听见楼底下有脚步声,穿过了楼下的房间。

“——这是俺自己花钱请的几个朋友,来过游行节的。”女掌柜的又把对付生人那套现成话,急忙背出,但是她再一看,却认了出来,来的人正是苔丝。

屋子里面一片酒气,熏蒸弥漫,脸上有了皱纹的中年人混迹其中,倒还没有什么不合适之处;但是像苔丝那样年轻人的小脸儿,也混在这样的气氛里,可就处非其地,令人看着不胜惨然了。就是她母亲,也看得出这一点来。所以几乎用不着等到苔丝的黑眼珠儿里露出不高兴的神气来,他老两口子就急忙从座位上站起来,把酒喝干了,跟着她下了楼了。露力芬太太连忙跟着他们的脚步警告他们说:

“劳你们的驾,我的亲爱的,千万别弄出动静来。要不,衙门里就该把俺卖酒的执照取消了,把俺传了去,说不定还有什么别的麻烦哪。再见吧。”

苔丝搀着她父亲一只胳膊,她母亲搀着他另一只,一同往家里走去。实在说起来,他喝的那点酒,并不算多,那些守经守常、有规有矩的醉乡中人,礼拜天下午喝足了酒上教堂,还照样能转身朝东,屈膝下跪,[90]一点儿都不踉跄;他那天喝的,还没有这种人上教堂以前喝的四分之一多哪。不过约翰爵士身体衰弱,所以这一类小小的罪恶,就像大山一样压来,叫他招架不住了。他出来叫凉风一吹,可就有些东倒西歪起来,只弄得他们一行四人,一会儿好像要往伦敦去,一会儿又好像要往汤泉去[91]。这种情况,原是一家人夜间同归常有的事儿,从外表上看来,颇为可乐;不过,像世界上大多数可乐的事儿一样,骨子里却并不怎么可乐。她们母女俩,奋勇尽力,使德北(这种行动的主因)、使亚伯拉罕、使她们自己,硬撑强挺,不露出这种身不由己的踉跄、晃悠。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近了自己的家门口;那时那位家长,忽然高声唱起旧调来,仿佛是看见自己现在的尊寓这样小头小脸,特为助威壮胆似的。

“俺家呀在王陴,有一座大坟地!”

“算了,算了吧!别老这样疯疯癫癫的啦,杰奇[92],”他太太说,“老辈的时候有名望的门户,你当就你自己一家啦。你瞧安台家,贺遂家,还有崇干家——还不和你家一样,这阵儿都落了架了吗?可是你们家比他们家都阔,那倒不假。谢谢老天爷,俺娘家压根儿就不是大户人家,所以俺也不觉得在这方面有什么丢人的。”

“你别把话说得太死了。瞧你这份德行,俺就敢保,你们家从前一定毫不含糊,作过国王和皇后,你现的眼比俺们谁都厉害。”

那时候,苔丝心里觉得更重要的,不是关于她家祖宗的话,而是另一个问题,她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把话题改变了——

“我恐怕,俺爹明儿,不能那样早,带着那些蜂窝去赶集啦。”

“俺吗?俺过一两个钟头就好好儿的了。”德北说。

全家人都上了床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如果想在礼拜六赶集以前,就把那些蜂窝送到卡斯特桥的零卖商人手里,顶晚两点钟也得起身,因为从这儿到那儿,有二三十英里路,道儿又不好走,车和马又是顶慢的。一点半钟的时候,德北太太进了苔丝和她那几个弟妹们睡觉的大屋子。

“可怜,老头子去不了啦。”她对大女儿说。她大女儿在她母亲刚把手放到门上的时候,就已经把两只大眼睛睁开了。

苔丝从床上坐了起来,听了这个话,一半蒙眬,一半清醒,在那儿直发愣。

“可是一定得有人去呀,”她回答说,“这个时候卖蜂窝,已经就嫌晚了。今年蜜蜂分窝的时候,眼看就过去啦;要是再耽误到下礼拜赶集的日子,还有谁要?那些蜂窝只好都由咱们自个儿兜着了。”

德北太太好像没有本事来应这种急。“或许能找得着一个小伙子,让他去?昨儿那些特别想要跟你跳舞的小伙子里面,有没有肯去的?”她马上向苔丝提议。

“不能,俺豁着死了,也不能那么办!”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样的事要是让别人知道了,还不得把人臊死吗?俺想亚伯拉罕能跟俺做伴儿,俺就能去。”

结果,她母亲对于这个办法,表示了同意。小亚伯拉罕在屋子的角落上睡得正甜,急忙中把他叫醒,叫他穿衣服,他的心还在另一个世界里呢。一面苔丝也急忙穿好了衣服;姐儿俩于是点起灯笼来,上了马棚。那辆摇摇晃晃的货车,已经装好了车了,苔丝把老马王子牵了出来;它跟那辆老车比起来,摇晃的程度,也好不了多少。

那个可怜的畜生,莫名其妙地看看夜色,看看灯笼,再看看他们姐儿俩的形影,好像不能相信,在这一切有生之物都应该隐身休息的时候,却要叫它去到外面,从事劳动。他们在灯笼里面放了好些蜡头儿,把灯笼挂在车右边,赶着马往前走,起先上坡儿的时候,他们在马旁边跟着车步行,免得那匹衰弱无力的老马负担过重。他们照着灯光,吃着黄油面包,谈着天儿,尽力叫自己高兴,只算是天亮了[93],其实离天亮还远着呢。亚伯拉罕现在更清醒一些了(因为他刚才一直都像在梦中一样),就讲起映在天空里种种黑东西的奇形怪状来,说这棵树像一个大怪人的脑袋,那棵树像一个张牙舞爪、发威动怒的老虎,刚刚从洞里跳出来。

他们走过了那个小市镇司徒堡了,全镇的人都正在镇上褐色厚草的覆盖[94]下,昏昏入梦,沉沉酣睡;再往前走,就到了更高的地方了。在他们的左边,比这块地方更高的,就是野牛冢,也叫稗儿冢;它差不多就是南维塞司郡里最高的地点,在天空耸立,四面有土壕环绕[95]。从这儿再往前去,那条绵绵的远道上,有一段还比较平坦,所以他们就上了车,坐在车前面;亚伯拉罕于是出起神儿来。

亚伯拉罕静默了一会儿之后,叫了一声“姐姐!”作打鼓开章的开场白。

“干吗,亚伯拉罕?”

“咱们这阵儿成了体面人了,你不觉得美吗?”

“不怎么特别觉得美。”

“可是你要是嫁给阔人的时候,就该觉得美了。”

“你说什么?”苔丝把头一抬,问。

“俺是说,咱们那个财主本家,要给你攀一门好亲,叫你嫁一个体面人。”

“我?咱们那个财主本家?咱们没有那样的本家。你脑子里怎么转起这样的念头来啦?”

“俺去找咱爹的时候,听见他们在露力芬楼上说这个话来着。有一个财主老太太,住的隔纯瑞脊不远,和咱们是当家子。咱妈说,要是你去认她本家,她就能帮着你找到门路,嫁个好女婿。”

他姐姐忽然一下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沉入深思之中。亚伯拉罕还是继续往下说,只顾自己说着痛快,并没管有没有人听,所以他姐姐出神儿,和他并没有什么相干。他把身子往后靠在蜂窝上,仰着脸儿观察起天上的星星来;那些星星凄清的光芒,正在一片一片苍苍的穹隆上,闪烁搏动,恬然泰然,把下界那两个像草芥的渺小生命,置于度外,不理不睬。他问他姐姐,这些一闪一闪的星星离他们有多远,上帝是不是就住在它们的背面。不过他到底是个小孩子家,所以说着说着,他的话就又回到他觉得比创造宇宙这类奇事更重要的事情上去了。要是苔丝真嫁了一个上等人,她能不能有那样多的钱,买得起一架小千里眼,一架能叫她看那些星星跟奈岗堵一样近的千里眼?

这个重新提起的话题(这个话题,好像使全家的人,都沉醉其中),让她听来,非常不耐。

她大声说:“快别再提这个话啦!”

“姐姐,你不是说过,每一个星儿,都是一个世界吗?”

“不错。”

“都跟咱们这个世界是一样的吗?”

“我说不上来,不过我想,可能是一样的。有的时候,它们好像跟咱们家那棵尖头硬心儿苹果树上的苹果一样,它们大多数都光滑水灵,没有毛病,只有几个是疤拉流星的。”[96]

“咱们住的这个,是光滑水灵的?还是疤拉流星的哪?”

“是疤拉流星的。”

“有那么些没有毛病的世界,咱们可偏偏没投胎托生在那样的世界上,真倒霉。”

“不错。”

“果真是这样吗,姐姐?”亚伯拉罕把这句稀罕话又想了一遍之后,觉得很感动,所以又问他姐姐,“要是咱们脱胎投生在一个没有毛病的世界上,那该是怎么个样儿哪?”

“那样的话,咱爹就不会像他这样,成天价咳嗽,到处磨蹭了;他也不会喝得迷迷糊糊的,连这趟集都不能赶了;咱妈也不会老趴在洗衣盆上,永远没有洗得完的时候了。”

“你也就一下生就是个阔太太,用不着等到嫁了阔人,才能成阔太太了,是不是?”

“哎呀亚北[97],别再——别再说这个啦!”

亚伯拉罕自己出了一会神儿,就困起来。苔丝本不善于驾马,不过她想,她一个人暂时可以照料得来这辆车,所以她说,亚伯拉罕想要睡就睡去好啦。她在蜂窝前面给他弄了一个窝儿,好叫他睡着了,不至于掉下去;于是她接过缰绳,照旧赶着车,一颠一簸地往前蹭去。

王子只拉车就够它办的了,一点儿也没有多余的精力,作任何别的活动,所以竟不大用得着人来管。现在没有同伴来分苔丝的心了,她就往后靠在蜂窝上面,比先前更深沉地思索起来。从她肩旁一行一行过去的树木和树篱,不言不语,不声不响,好像是属于现实以外的离奇景象,有时呼呼吹过的风,也好像是一个硕大无朋、伤感凄楚的灵魂,和宇宙一样大,和天地一样老,在那儿叹息。

她细细琢磨起自己生平中所遭遇的世事尘网,于是她就好像看见了她父亲那种骄傲的空洞虚幻,她母亲想象中那个跟自己求婚的上等人,好像看见了那个上等人对她挤眉弄眼,笑话她家穷,笑话她家那些成了枯骨的武士祖宗。一切一切,都越来越离奇荒诞,她也不知道时光是怎么过去的。于是,车忽然一颠,把她从座位上掀起,她才从梦中醒来。原来她也睡着了。

他们现在比她失去知觉以前,又往前走了老远了,车已经停住了。一种像空穴来风的呻吟,跟她有生以来所听见过的任何声音都不一样,在她前面发出,跟着来了一声“喂——唉!”的呼喊。

她车上挂的那个灯笼已经灭了,却有一个比自己的亮得多的灯笼,冲着她发出亮光。可怕的事发生了。马缰车辕,正和一件挡住了去路的东西,搅在一起。

苔丝大惊之下,跳下车来一看,才发现了可怕的事实。呻吟的声音,原来是从她父亲那匹可怜的老马王子嘴里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像经常那样,沿着那些篱路走起来都像飞的一般,它那两个轮子,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现在跟她那走得既慢又没亮儿的车、马,纠缠在一起了。邮车尖尖的车辕,像一把刀似的,直对不幸的王子,穿胸而入,鲜血从伤口往外汩汩直喷,落到地上还嘶嘶有声。

苔丝绝望之下,跳上前去,用手去捂那个伤口,惟一的结果是,她从头到脚,都叫鲜红的血点儿洒了个遍。于是她就束手无策,站在一旁瞧着。王子也尽力挺住,站了一会儿,一直到后来,才一下倒在地上,瘫成一堆。

赶邮车的这时候已经走过苔丝这边,动手把身上还热的王子,从车上卸下拖开。不过它却已经不会喘气儿了;赶邮车的看到眼前没有什么再可作的了,就回到他自己的马那儿,他那匹马却并没受伤。

“你该靠那一边儿走才对[98],”他说,“我这一车邮件,非送到地头不可,所以你顶好先在这儿等着,看着你的车。我一定尽快地打发人来帮你。天就亮了,你没有什么可怕的。”

他上了车,飞驰而去;苔丝站在路上等候。大气是一片熹微的晨光,鸟儿也都在树篱上摇身醒来,叽叽喳喳地叫。篱路完全显出了它的面目,一片灰白,苔丝也显出了她自己的面目,比篱路更灰白。她面前那一摊血,已经凝结了起来,显出五光十色,太阳一出,更把它映得千变万化,异彩缤纷。王子静静地僵卧一旁,眼睛还睁着一半;它的伤口,看来并不很大,好像不至于能把所有那些给它活力的东西,都喷出来似的。

“这都是俺弄出来的,都是俺!”那姑娘看着眼前的光景,大声说,“俺还有什么说的呀?什么说的都没有!爹和妈还指着什么过呀?唉,唉,”她摇撼那个出事的时候一直就酣睡没醒的孩子,“咱们的车走不了啦,王子死啦。”

亚伯拉罕明白过来一切情况的时候,他那一团孩子气的脸上,一下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唉,刚刚昨儿,俺还又说又笑,又跳又舞来着!”她自言自语地说,“你想想,俺有多傻呀!”

“这都是因为咱们投胎托生的是一个有毛病的世界,不是一个没毛病的世界,是不是,姐姐?”亚伯拉罕眼泪汪汪地嘟囔着问。

姐儿俩在路上静静地等了也不知道有多久。过了半天,才听见远处有一种声音,又看见有一样东西,越来越近;这证明那个赶邮车的并没撒谎。一个农人的伙计,牵着一匹健壮的矬马,从司徒堡附近走来,那匹马代替了王子,驾起车来,把那车蜂窝拉到凯特桥去了。

当天傍晚,那辆空车又回到了出事的地点。王子从早晨起,就一直躺在那儿路旁的沟里,不过那一摊血迹,虽然经过往来车轮的轹,马蹄的践踏,却仍旧还能在大路的中间看得出来。现在他们把王子所有剩下的一切,抬到了它原先拉的那辆车上,四脚朝天,铁掌在夕阳的阳光里闪烁,顺着原先那八九英里的来路,又回到了马勒村。

苔丝已经先回去了。怎么对爹妈透露这件事的真相呢?她简直想象不出来。她回家一看,她父母脸上的神气,都表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场损失了,她才觉得如释重负,免得自己再费唇舌。但是她对自己的谴责,却并没因此而减轻。这件事既然完全是由于她的疏忽所致,所以她继续把谴责都集于自己一人之身。

但是因为他们一家人,原来就都是昏聩无能,苟且偷生,所以这件不幸,在他们看来,反倒没有家道兴旺的人家看来那样可怕;其实,在他们这样的人家,这才真得算是倾家荡产,而在兴旺的人家,这却只能算是一场小小的麻烦而已。如果她的父母对子女的前途更抱远图,那他们一定会脸红脖子粗的,把一腔怒火,向这个女孩子发泄,但是德北夫妻的脸上,却没有那样的怒颜厉色。别人责备苔丝,没有像她自己那样严厉的。

因为王子衰老枯瘦,所以汤锅上和熟皮子的,都只肯出几个先令,来收买它的尸体。德北发现了这种情况,挺身而起,毅然不屈地说:“哼,俺决不卖它这把老骨头。俺们德伯家在英国作爵士的时候,决不会把战马当猫食卖[99]。叫那些人把他们的先令牢牢地留着吧!它活着好好地服侍了俺一辈子了,它死了俺也不忍得和它分离。”

第二天,他在庭园里给王子掘了一个坟圹,好几个月以来,为一家人吃饭而种庄稼,他都没出那么大的气力。坟圹掘好了,他和他太太,用一根绳子,把马拦腰拴住,从庭园的甬路上,把它拖到坟地,一群孩子像送殡的一般,跟在后面。亚伯拉罕和丽莎·露哭得一抽一噎的,指望和老实,就声震四壁地号啕大哭,发泄悲痛。把王子往坟圹里扔的时候,他们都围在坟圹的四周。给一家人挣饭吃的主儿硬叫老天爷从他们手里抓走了,他们可怎么好呢?

“它上了天堂了吗?”亚伯拉罕呜咽着问。

德北于是动手往坟圹里填土,孩子们又大哭起来。一家人没有不哭的,除了苔丝;她神情淡漠、面色苍白,好像把自己看作是杀生害命的女凶手。

5

小贩这种营生,一向几乎全靠老马,现在老马一死,营生跟着就解体了。贫穷困乏,虽然不至于马上来到,而艰难窘迫,却庞然森然,遥遥出现。德北本是当地人所说的那种松松懈懈的懒骨头;他有时干起活儿来,倒也有些力气,不过需要干的时候,和高兴出力的时候,能否两下凑巧相合,却是非常靠不住的。他又不像那些长年出力的人,有按时经常劳动的习惯,所以即便二者凑巧相合,他也不见得能特别坚持下去。

同时,苔丝觉得,是自己把父母陷到这一团烂泥里的,所以老心里盘算,不知道怎么才能把父母从这团烂泥里再拉出来;她母亲就趁着这时候,提出了她的计划。

“咱们不论好的坏的,都得一样地对付才对呀,苔丝,”她说,“可巧这会儿发现了你们德北家原来是一个大户人家,没有比这个再那么巧的了。你还是得找找亲戚本家呀。有一个很有钱的德伯老太太,住在围场边儿上,你没听说吗?她一定和咱们是一姓。你得去见见她,认她本家,求求她在咱们这个不走运的时候帮帮忙。”

“这样的事,我可不高兴干,”苔丝说,“要是真有那样一位老太太,那她能对咱们表示好意,也就得算是很不错了,哪儿能说得上帮忙的话哪?”

“俺的乖乖,你见了她,准能叫她喜得无可无不可,你叫她干什么,她就能干什么。再说,也许这里头还有更好的事儿,你想不到哪。难道俺听说的那些话,都白听了吗?你想?”

苔丝以为娄子都是自己捅的,这种看法老压在她的心头,因此使她对于她妈的愿望,比起没有前面那种情况的时候,尊重得多。不过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她自己觉得是一件完全凭撞运气、好坏毫无把握的事儿,她母亲一提起来,却会那样高兴满意。也许她母亲已经打听过别人,发现了这位德伯夫人,是一个道德最高、慈悲无比的老太太。不过苔丝的自尊心重,觉得叫她以穷本家的身份向人伸手,可真不是味儿。

“我还是愿意想法找个事儿做。”她低声说。

“德北,这件事只有你说了才能算,”他太太转身对他说,那时他正坐在屋子的后部,“要是你说她非去不可,她就去了。”

“俺不愿意叫俺的孩子跑到并不认识的本家门上,去沾人家的光,”他低声说,“俺是族中顶高贵那一房的族长,俺应该端起这个族长的架子来。”

她父亲留她在家的原因,据苔丝看来,比她自己不愿意去的理由,还要荒谬。“好吧,妈,既是老马死在我手里,”她悲伤地说,“那我应当有所行动。去见见这位老太太,我倒不理会,不过关于求她帮忙的话,你可得让我瞧着办。再说,你不要一个劲儿地老念念不忘,认为她能给我保媒,那太傻了。”

“苔丝,你说得妙。”她父亲简练警策地说。

“谁说俺有那样的想法?”昭安问。

“我总觉得,你对那件事,就老不能去怀,妈。不过我去就是了。”

她第二天一早起来,步行走到那个依山为镇的沙氏屯,在那里再利用从沙氏屯往东到围场堡一礼拜跑两次的大篷车,因为这种车在路上从纯瑞脊附近经过;而那位渺茫难知、神秘难测的德伯太太安居的府第,就坐落在纯瑞脊那个区上。

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早上,苔丝·德北所走的路程,完全是在布蕾谷东北部上那片起伏地带的中间;她就是在那块地方上出生的,也就是在那块地方上长大的。在她看来,布蕾谷就是整个的世界,谷里的居民就是世界上所有的人类。从前,在她还觉得事事神奇的孩童时期,她就已经从马勒村的大栅栏门和篱边台阶[100]上,把那一大片山谷一眼望到尽头了;她那时看来觉得是神秘的,她现在看来也并不觉得神秘性减少了多少。她从她那内室的窗户里,天天看见那些村庄、楼阁和依稀模糊的白色宅第;在所有这些景物之上,那个叫作沙氏屯的市镇,巍然高踞山巅之上;镇里的窗户,都在西下的太阳光里,亮得像灯一样。但是那个地方,她却还没到过;就是布蕾谷本地和布蕾谷邻近,经过她仔细观察而熟悉的,也只有一小部分。远在谷外的地方,她到过的就更少了。四周环绕那些山的峦光岑影,她一个一个地都很熟悉,仿佛亲友的面目一样;至于山外的情景,那她的判断,就完全得依据村立小学里的说法了;她离开学校刚刚一两年,离开学校以前,是一个名列前茅的学生。

她还那样年轻的时候,一些和她同年龄、同性别的孩子,都很喜欢她。村里的人,老看见她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在一块儿,她们三个人,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年纪,膀并膀从学校走回家去;苔丝老是中间那一个——穿着一件毛布褂子,褂子原来的颜色都褪了,变成了无可形容的三级颜色[101]了;褂子上面罩着一件有小方格儿的粉红印花布围襟;走起路来长腿大步的,腿上绷着紧紧的长统袜子,因为时常跪在路旁和土坡上搜寻植物界和矿物界的稀奇东西,所以袜子上靠膝盖的地方,都磨成了像梯子似的小窟窿;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黄色的,像挂小锅儿的钩子似的撅着;两边那两个女孩子的手,搂着苔丝的腰,苔丝的手就搭在那两个女孩子的肩上。

苔丝长大了一点儿,懂得当时的情况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她看到她母亲糊里糊涂地给她生了那么些小弟弟小妹妹,她就像马尔萨斯的门徒一般,大不以为然,因为养活抚育他们,都是顶困难、顶麻烦的。从智力方面看,她母亲完全是一个嘻嘻哈哈的小孩子;在这一大家无识无知、听天由命[102]的孩子里面,昭安·德北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并且还不是其中顶年长的那一个哪。

不过苔丝对于她的弟弟妹妹,却越来越疼爱、护惜;并且为尽力帮助他们起见,一离开学校,就在附近的地里帮着人家晒干草,收庄稼,再不就作些自己喜欢的活儿,给人家搅黄油,挤牛奶;这都是从前她父亲养牛的时候她学会了的,她的手儿又巧,所以这类活儿,她作起来,能比别人都好。

家务的担子,好像一天一天慢慢挪到她那年轻的肩上去了;这回代表德北一家,到德伯太太府上去走亲戚,又轮到她,本是当然的事;我们得承认,这一次拜访,德北家是把他们顶能露脸的那一面儿拿出去的。

苔丝在纯瑞脊十字路口下了大篷车,步行着上了一座小山,朝着那块叫围场的地方走去;因为别人告诉她说,就在围场边儿上,能找到德伯太太的宅第坡居。这所宅第不是通常所说的宅第。它也没有田地,也没有草场,也没有发怨声、有怨气的佃户,叫地主用种种欺诈压迫的手段压榨剥削,来供给自己和一家的开销。它决不是普通的宅第所能比的,远远不是。它完全、纯粹是为了享乐而盖起来的一所乡绅宅第,只有专为居住的目的而占用的地基,和一小块由地主自己掌管、由管家经营、试验着玩儿的田地。除此而外,没有其他给人添麻烦的田地,附属在这个宅第上。

最先看见的,是那所红砖门房,直到房檐,满是冬夏常青的蔓藤,厚厚地攀附。苔丝起先还以为,这就是宅第本身,等到后来,她心里扑腾扑腾地进了小角门,往前走到了车路[103]拐弯的地方,才看见正房的全部。房盖得不久——实在说起来,差不多是崭新的——它的颜色也是深红的,和那所跟常青蔓藤交映的门房一样。那所房子,叫四围一片柔和浅淡的景色一衬托,看着好像一丛石蜡红一样。由房角往后面远远望去,就是围场,呈现出一片飘渺清淡的蔚蓝景色。这一片猎苑,真是古老尊严;毫无疑问,属于原始时代的英国森林,现在留存的已经寥寥无几,而这个就是其中之一;祖依德们采用过的寄生草[104],依然能在林中古老的橡树上面采到,参天的水松,并非人手所栽,依然像从前采它作弓的时候那样,在林里生长。不过这一片古老的深林,虽然能从坡居望见,却不属于坡居那片产业的范围。

在这一处幽静安逸的宅第里,一切都光明、蓬勃、修整有方,管理合宜。占好几亩地的玻璃花房子,都从山坡上面,一直伸到山脚下的小树林子那儿。每一样东西,都像钱一样,像造币厂新铸造出来的钱一样。在澳洲松和常青橡后面,半隐半露,有一溜马棚,里面最新器物,无一不备,而它的建筑那样壮丽,简直和“安逸小教堂”[105]一样。在一片广大的草坪上,支着一架花里胡哨的帐篷[106],帐篷的门正向苔丝开着。

天真纯朴的苔丝·德北,站在石头子儿铺的车道边儿上,半带惊慌的样子,两眼直着往前看去。她自己还没辨清她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就已经不知不觉地信步走到这儿了;她到这儿一看,才觉得一切情况,都和她原所期望,完全相反。

“我只当是我们德伯家是一家老门户哪,谁知道这一家倒全都是新的!”她天真烂漫地说。她现在后悔不该没好好地想一想,就照着她母亲的计划前来“认本家”。她想,应该先在家门附近,找找有谁能帮忙才是。

占有这片产业的德伯家(或者说司托-德伯家,像他们起先管自己叫的那样),在英国这块守旧的地方上,不是寻常可以找得到的人家。崇干牧师说,咱们那位两条腿走起来不大便利的约翰·德北,就是德伯氏在本郡里或本郡附近,惟一真正的嫡系子孙,确实不假;他应该再加上一句,说司托-德伯,并不是德伯氏的枝叶,正像他自己不是他们的枝叶一样,因为他清清楚楚地知道,确是如此。不过我们得承认,这样一个衰微湮没了的姓氏,凭借司托-德伯的财富势力,能后继有人,倒颇合枝荣而本固的道理。

新近刚故去的那位西蒙·司托老先生,是以一个忠诚老实商人(有人说他是放债的),在英国北方起家。他发了财以后,一心想在英国南方,远远离开他原先做买卖的地方,安家立业,作个乡绅。既然如此,他就想,他一定得把他的姓氏改换一下;那个姓氏,得让人不能一下就认出来,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买卖人,并且也不要像原来那个秃光光、硬撅撅的姓[107]那样平凡。因此他在英国博物馆里,把专讲英国南方、他想移家居住的那块地方上那些世族(有的完全绝灭,有的一半绝灭,有的默默无闻,有的家破人亡)的文献,仔细看了一个钟头的工夫。看了之后,他认为,“德伯”这个姓,看起来、听起来,都可以比得上世家姓氏之中任何哪一个:于是德伯跟着就加在他的本姓之上,永远成了他自己和他子孙的姓了。不过他这个人,对于这种事情,却极有分寸,所以他在这个新基础上作繁衍宗支之计的时候,总是合情合理地通婚联姻,从不随便高攀,就是使用名衔,也都循规蹈矩,从来没僭越、过分。

关于这件异想天开的公案,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一点儿都不知道,这实在于他们非常地不利。说实在的,这样假名借姓,来增光邀誉,他们从来就没想到是可能的。在他们看来,一个人的漂亮面孔,也许是运气所赐,一个人的姓氏,却是与生俱来的。[108]

苔丝站在那儿,像一个要扎到水里的沐浴者,几乎还没拿定主意,是前进还是后退,正在这样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一个人从帐篷昏暗的三角门里走了出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嘴里还叼着烟。

他差不多得说脸膛深色;两片厚嘴唇,虽然红而光滑,样子却没长好;其实他不过二十三四岁,但是嘴上却早已留了两撇黑八字须了,修得很整齐,两个尖儿朝上撅着。虽然他全身的轮廓带着一些粗野的神气,但是在他脸上和他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睛里,却含着一种特殊的力量。

他走上前来,说:“啊,我的大美人儿,你上这儿来有什么事儿啊?”他瞧苔丝站在那儿不知道怎么好的样子,跟着说,“我就是德伯先生。你有什么话尽管说好啦。你是来找我的,还是来找我母亲的?”

这所房子和附属的庭园场圃,跟苔丝所想象的,已经相差很远;但是一个德伯家的人,一个姓德伯的,具体体现出来的,却会是这种样子,更出乎她的意料。她本来想,这位德伯先生,一定是一个年高德劭、令人起敬的老人,在他脸上,精致地表现出德伯氏的一切特征,同时旧日的阅历,在他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像象形文字一样,表现了英国和德伯家好几百年以来的历史。不过既然她已经没法退身了,就鼓起勇气,应付目前,回答他说:

“我是来看你母亲的,先生。”

“我恐怕她不能见你,她长期闹病,”那个假冒姓氏的人家现在的代表人说,因为他就是新近故去的那位绅士的独生子亚雷先生,“我见你还不成吗?你想见我母亲,有什么事儿?”

“并没有什么事儿,只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个说法!”

“是来玩儿的吗?”

“哦,也不是。先生,我要说出来,就好像——”

现在苔丝觉得,她来这一趟,非常荒谬可笑,所以虽然她在这儿,早已局促不安,加上他在面前,更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她却不由得把她那玫瑰似的红嘴唇儿咧开,作出微笑的样子来,这样一来,叫那位面目深色的亚历山大看着,着实心痒难挠。

“这件事太像笑话了,”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恐怕不好对你说。”

“没关系,我就是爱听笑话。你再说说看,我的好姑娘,”他很和蔼地说。

“是我母亲让我来的,”苔丝接着说,“实在我自己也同样地想要来。不过没想到会是这样。先生,我是来告诉告诉你,我们跟你是本家。”

“哦!贫寒本家吗?”

“是。”

“是姓司托的吗?”

“不是;姓德伯的。”

“不错,不错;我的意思也就是说姓德伯的。”

“我们的姓把字念白了,现在变成德北了。可是我们有好几种证据,能证明出来,我们是德伯家的后人。博古家都说我们是——并且,并且我们还有一方古印,上头刻着一张盾牌,盾牌上刻着一个张牙舞爪的狮子,狮子的头上面还有一座城堡。我们还有一把很古的银匙子,匙子锅儿是圆的,像一把小勺子,上头也有那么一座城堡。不过这把匙子都磨坏了,所以我母亲老用它搅豌豆汤。”

“不错,我的盔饰正是一座银堡,我的纹章也正是一个张牙舞爪的狮子。”他和蔼可亲地说。

“所以我母亲说,我们应该来告诉告诉你——因为新近我们家遭到了一场灾难,把匹马的命要了,我们又是德伯家的长房。”

“我敢说,这是你母亲一片好意。就我个人来说,她采取这种办法,我只有高兴。”亚雷一面说,一面直看她,把她都看得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羞晕,“这么说,我这位漂亮的姑娘,你这是以本家的身份,好意拜望本家来了?”

“我想是吧。”苔丝又局促不安起来,只吞吞吐吐地说。

“呃,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啊。你们住在什么地方?你们家是干什么的?”

她把一切情况,简单地告诉了他一遍。他又问了她些别的话,她都回答了;又告诉他,说她打算坐那趟把她带到这儿来的车回去。

“等到车回来,经过纯瑞脊十字路口的时候,还早着哪。漂亮的小妹妹,咱们俩在园里走一走,等车回来,好不好?”

苔丝本来打算在这儿待的时间越短越好。不过那位青年竭力劝驾,她没有法子,就答应了和他一块儿走一走。于是他把她领到草坪,领到花坛,领到花窖;又把她领到果园,领到玻璃花房,在那儿问她爱不爱吃草莓。

“爱吃,”苔丝说,“有了的时候也爱吃。”

“你瞧,这儿的草莓都已经熟了。”说着就弯腰动手,挑选各样的草莓,往苔丝手里送,一会儿他又挑了一个结得特别好的英国王后种草莓,站了起来,拿着梗儿,亲手往苔丝嘴里塞。

“别——别价。”她急忙说,一面用手把他的手从她嘴上隔开。

“我自己来好啦。”

“瞎说!”他坚持非自己把草莓塞到她嘴里不可;她带着有些难过的样子,把嘴张开,把草莓噙了。

他们就这样毫无目的地瞎走了一会儿。凡是亚雷让苔丝吃的东西,她都半推半就地吃了。她吃不下草莓,他就在她的小篮子里给她装了好些。一会儿他们又走到玫瑰花旁。他采了一些玫瑰花,给她戴在胸前。她像在梦里一般,一切都由着他摆布。她胸前插不下去了的时候,他就在她的帽子上给她插了一两枝花骨朵,又在她的篮子里,以慷慨好施的态度,给她装了好些花儿。后来他看了看表说:“如果你回去,还是要坐开往沙氏屯的大车,那你吃点儿东西再走,正是时候。你来,我看看我都能给你弄点儿什么吃的。”

司托-德伯把她又领回草坪,带进帐篷,叫她在那儿等候;他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提着一篮子便饭小吃,放在苔丝面前。看他那种情况,他显然是不愿意叫仆人来把他们的促膝密谈给他们搅扰了的。

“我抽烟不碍事吧?”他问。

“不碍,先生,一点儿也不碍。”

他隔着弥漫帐篷的缕缕青烟,看着她那引人作遐想而却不自觉的咀嚼动作。苔丝·德北呢,只天真烂漫地低着头看着胸前的玫瑰花,万没预料到,在那片有麻醉性的青烟后面,隐伏着她这出戏里那个“兴风作浪、制造悲剧的恶魔”,就要成为她那妙龄绮年的灿烂光谱中一道如血的红光。苔丝有一种情况,在那时候,正变得于她最为不利,亚雷·德伯所以老把眼盯在她身上,正由于这种情况。原来她外貌茁壮,发育丰满,让她看起来,比她的实际更像一个成年妇人。她从她母亲那儿继承了这种特征,却没有这种特征所表示的实质。本来她自己心里也有时对于这一点觉得不安,后来她的伙伴告诉她,说这是一种时光就能给她治好了的毛病。

她一会儿就把饭吃完了。“先生,我现在要回去啦。”她站起来说。

“你叫什么?”他和她顺着车路,走到看不见正房的时候问。

“我叫苔丝·德北,住在马勒村。”

“你刚才说,你们家新近死掉了一匹马,是不是?”

“是,马就死在我手里!”她回答说,同时眼泪汪汪地把王子死的详情说了一遍,“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不知道,我得怎么办,才对得起我父亲。”

“我一定得想想看,也许有法子帮你点儿忙。我母亲一定得给你个安身的地方。不过,苔丝,再别说什么姓德‘伯’的话了——你知道,就是德北好啦——完全是另一个姓。”

“我也不稀罕再好的,先生。”她带出一些自尊自重的神气来说。

他们走到车道拐弯的地方,夹在高大的石南和松柏中间,还看不见前面的门房,就在那个时候,有一刹那,只有一刹那,他把脸歪到她那一面,好像要——不过,没有;他改变了主意,让她去了。

这件事就是这样开始的。要是她早就看了出来,这番见面里面,都有什么意义,那她也许就要问一问,为什么她就该命中注定,那一天让一个不对劲儿的人看见追求,却不让别的人,不让一个在各方面看来,都对劲儿、都可心的人看见追求?当然,所谓对劲儿、可心,也只能是在人间找得出来的,也只能是差不多的就是了;然而在她认识的人里面,也有一个,差不多够得上这种资格,但是她对于那个人,却只是昙花一现,她在那个人的脑子里,却并没留下什么踪影。

因为世间万事,虽然计划得精心细意,尽情合理,而实行得可粗心大意、违情悖理,[109]所以呼唤人的和被呼唤的,很少能够互相应答;恋爱的人和恋爱的时机,不很容易凑巧相合。如果两个人见了面儿就能前途美满,老天偏难得正当其时,对他那可怜的人说一声“你瞧!”,不等到捉迷藏的把戏,把人累得筋疲力尽,他也很难得说一声“这儿!”,指引那高呼“哪儿?”的人。将来人类的文明,有进化到至高无上的那一天,那人类的直觉,自然要比现在更锐利明敏的了,社会的机构,自然要比掀腾颠簸我们的这一种更严紧密切互相关联的了;到了那时候,那种进化了的直觉和进化了的社会机构,是不是就能把这种事序混淆的情况矫正过来,我们也许很想知道知道。不过这样完美的文明,不能预言在先,甚至于也不能悬想为可能。我们只晓得,现在这件公案,也和几百万件别的公案一样,并不是一个完全整体的两半,正当完全适宜的时候,两两相遇;而是两半里,那迷失不见的一半,在愚蠢冥顽中,独自到处游荡,一直游荡到事过境非、无可奈何的时候。由于这种行动的拙笨迁延,就生出来了种种焦虑、失望、惊恐、灾祸和非常离奇的命运。

德伯回到了帐篷,就在一个凳子上坐下琢磨,脸上露出一片得意之色。于是他忽然大笑起来。

“哈,这可真活该啦!哪儿找这样的好事!哈——哈——哈——哈!多肉头的个大妞儿!”

6

苔丝下了山,走到纯瑞脊十字路口,在那儿恍恍惚惚地等候从围场堡回沙氏屯的篷车。她刚一上车,车里就有客人问她话,她倒是回答了人家,却不知道人家到底问了她些什么。车又走动起来了,她只顾心里琢磨,外面的景物一样也没看见。

同车的旅客里,有一位对她说了几句比先前那几位更中要害的话:“你瞧,你简直地成了个花球啦!刚刚六月,就有这么好的玫瑰花!”

她那时才感觉到,她在他们觉得惊异的眼睛里,是怎么个模样:胸前插着玫瑰花,帽子上也插着玫瑰花,篮子里也装得满满的玫瑰花和草莓。她脸上一红,含糊地答道,这些花都是别人送的。她瞅人家不留神的时候,忙把帽子上最触眼的玫瑰花摘了下来,放在篮子里,用手绢盖起来。于是她又坐在那儿,出神儿琢磨。有一回,她低下头去,冷不防叫留在胸前的一个玫瑰花刺儿扎了一下。苔丝也和布蕾谷里所有的乡下人一样,好作无稽的幻想,迷信预见吉凶的先兆;她觉得,叫玫瑰花扎了,是个不祥之兆,[110]这是她那天头一次觉出来的预兆。

篷车只到沙氏屯为止,从那个山镇下山到了平谷,再往马勒村去,还有好几英里路,都得步行。她母亲早就给她出过主意,说要是她觉得太累,当天赶不回来,那她就先在沙氏屯他们认识的一个乡下妇人家里过一夜好啦。苔丝那天就是这样办的,第二天下午,才下山回到自己家里。

她进了门,看见了她母亲脸上一片得意的神气,她就知道,她没回来的时候,已经有事情发生了。

“俺说么,俺早就知道了么!俺不是告诉过你,什么都不会有错吗?果不其然!”

“这都是多会儿的话?是我走了以后的吗?什么果不其然?”苔丝未免疲乏的样子说。

她母亲带着调皮的神气,极其得意地把女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逗着笑儿说:“你到底中了他们的意了!”

“你怎么知道的,妈?”

“俺收到一封信。”

苔丝一想不错,是有把信送到这儿来的工夫。

“他们信上说——德伯太太说——德伯太太有一个小小的养鸡场,那是她的玩意儿,她叫你去给她管理那个养鸡场。不过这种话都是编派出来的,要你去,可不要你心意太高了。她的真意思就是要认你本家。”

“不过我没看见她。”

“俺想,反正你总见过她家里的人吧?”

“我见她儿子来着。”

“他认你本家没有哪?”

“呃,他叫我小妹妹来着。”

“俺早就知道了么!杰奇,他叫她小妹妹来着!”昭安对她丈夫大声说,“这一定是他对他妈说了,他妈叫你去的。”

“不过我恐怕我养鸡不在行。”半信半疑的苔丝说。

“那俺就不知道谁在行了。你生来就干这种营生,一直是干这个长大的。一个生来就作的营生,总比半路学的好。再说,这也并不是真要叫你去显本事,这不过外面上作个样儿,好叫你觉得不是白混闲饭吃就是了。”

“我心里横竖觉得不该去,”苔丝满怀心事地说,“这封信是谁写的?你给我看看好不好?”

“德伯太太写的。你看。”

信是用第三人称的口气写的,上面简单地说,德北太太的女儿要是肯去工作,那于德伯太太的鸡场管理方面很有帮助。要是她能去,就给她预备一个舒适的屋子。她要是干得好,工钱是不会少给的。

“哦,就是这几句呀!”

“怎么?她哪儿能一下就把你又搂又抱,又亲又吻哪?”

苔丝往窗外看去。

“我还是跟着你和爸爸在家里好。”

“为什么?”

“我想我不必告诉你为什么,妈。说实在的,我自己也不十分清楚。”

一个礼拜过去了。苔丝原想在紧邻一带的地方,找点儿轻省的活儿做,她本来的意思是,要趁着一夏天的工夫,挣够了再买一匹马的钱。有一天,她就这样出去找事,找了一天也没找得着。她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没迈进门槛儿去,就有一个孩子,从屋里跳着跑出来嚷着说:“那个阔人到咱们家来过啦!”

她母亲连忙解释,解释的时候,身上每一块地方,都露出喜笑的神情。德伯太太的儿子骑着马来看他们来着,据说,他是偶然打马勒村路过,顺便来替他母亲问一问,到底苔丝能不能到他们家去给他们老太太管鸡场,因为先前管鸡场那个小伙子不可靠。“德伯先生说,要是你真像你的外表那样,那你一定是个好姑娘;你那么大的一个人,就值那么大的一块金子。说真格的,你很中他的意。”

苔丝那时正把自己估计得非常地低,没想到,会有一位素不相识的人,对她这样看得重,所以她当时听了这些话,仿佛真正喜欢似的。

“他这么想,自然是他的好意,”她嘟嘟囔囔地说,“要是我能知道那儿的情况究竟是什么样子,那我就无论多会儿都可以去。”

“他真得说是个非常漂亮的人儿!”

“那可不见得。”苔丝冷冷淡淡地说。

“不管怎么样,反正这可是你的一个好机会;他戴着一个好看的金刚钻戒指,那可一点儿也不错!”

“不错,”小亚伯拉罕从窗下的凳子那儿兴高采烈地说,“俺也瞅见了!他拿手理八字须的时候,金刚钻就飕儿飕儿地直放光。妈,咱们那位阔本家的手,干吗老那么不离八字须?”

“你听听那孩子说的话!”德北太太插嘴称赞说。

“大概是要显露显露他的金刚钻戒指吧。”约翰爵士坐在椅子上,像在梦中一样,嘟囔着说。

“我得仔细想一想。”苔丝从屋里往外走着说。

“你要知道,这是她一出马,就把咱们家这支末房的魂儿勾来了,”这位家主婆对她丈夫接着说,“她要是不把他紧紧地抓住了,那才是傻瓜哪。”

“俺可并不十分愿意叫俺的孩子跑到别人那儿去,”小贩子说,“俺既是长房,别人应该到俺这儿来才对。”

“可是你非叫她去不可,杰奇,”他那位头脑简单、智力低下的太太甜言蜜语地说,“你没看出来吗,他那是叫她迷住了。他叫她小妹妹来着!他大概要娶她,叫她当阔太太。那时候,她就该和她那些祖宗奶奶一样了。”

约翰·德北的虚荣心比他的精力和体力都大得多,所以这个假设他听了很高兴。

“呃,也许是,年轻的德伯先生也许真想娶她,”他也顺着他太太说,“一定是他当真算计好了,和老长支结亲,好生下好子好孙来传宗接代。苔丝这个小机灵鬼儿!她只去看了他们这一趟,就真能弄到这样一种结果吗?”

同时,苔丝正在园里醋栗中间和王子的坟上,沉思深念地走来走去。她进了屋里的时候,她母亲因利乘势,毫不放松,对苔丝说:

“俺说,你到底打算怎么着吧?”

“我后悔没能见见德伯太太。”苔丝说。

“依俺说,你就拿定了主意吧。你去了还愁没有见她的日子?”

她父亲坐在椅子上直咳嗽。

“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办才好!”那女孩子心神不宁地说,“还是得你拿主意。马既是死在我手里,那我想,我就应该想法子再弄一匹来。不过——不过,我非常讨厌德伯先生在那儿!”

那些孩子们,自从王子死后,老是拿苔丝要叫他们的阔本家认亲这个想法来安慰自己(他们以为那一家真是他们的本家),现在听说她不愿意去,都大声哭起来,并且说她、骂她、埋怨她不就去。

“苔丝不——不——不去啦,不去作阔太太啦!她——她——她说她不——不——不去啦!”他们咧着嘴哭着说,“咱们也摸——摸——摸不着大新马啦,也摸不着金镑买玩意儿啦!苔丝也摸不着新衣裳啦,也不漂亮啦!”

她母亲也随声附和他们:她做起事来,老是迟迟延延,把事情堆在一起,显得格外劳累;这种情况,也给她的争辩,添了不小力量。只有她父亲保持中立态度。

“我去就是了。”苔丝最后说。

女儿既然答应了去,母亲就不由得想到随后来的这头好亲事。

“这才是啦。凭你这么个漂亮姑娘,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苔丝不耐烦地笑了一笑。

“我只希望,这是一个能挣钱的机会。这并不是什么别的机会。你在外面顶好别说那一类的傻话。”

德北太太没答应她。在客人说了那样的话以后,她自己不敢十分担保,说她不会得意忘形,因而对人大说大讲。

事情就这样安排好了;那个年轻的姑娘写了一封信,说她同意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们几时需要她,她就几时动身。跟着就有回信,说德伯太太听说她肯来,很高兴。他们后天打发一辆有弹簧轮子的大车,到谷外的山顶上,连人带行李,一齐接过去;她得准备好了,在那个时候动身。德伯太太的笔迹,未免太男性化了。

“一辆大车?”昭安·德北半信半疑地嘟囔着说,“来接本家,该用马车才是啊!”

苔丝到底打定了主意了,所以不像以前那样神不守舍,坐卧不宁了。她自己想,大概这回差不多一定可以作点儿不太累的事,挣了钱,再给她父亲买匹新马了,所以就踏踏实实地料理起自己的事来。她本来想在学校里当一名教员,不过命运却好像另外有所决定。就处事那方面讲,她的确比她母亲老练。所以德北太太所抱的那种关于她结婚的希望,她一时一刻都没拿着当一回正经事看。那个傻呵呵的女人,差不多从苔丝一出世那一年起,就一直地在那儿认为,快要给苔丝找到好配偶了。

7

在原先定好了离家的那一天,天还没亮,苔丝就醒了;那时正是昏夜未去、曙色未来之际,树林子里还静悄悄的,只有一只先觉的鸟儿,声音嘹亮地歌唱起来,好像是坚定地相信,至少自己知道正确的天时,但是别的鸟儿,却一个都不做声,好像同样坚定地相信,它把时间弄错了。苔丝在楼上收拾行装,一直收拾到吃早饭的时候才下了楼,穿的还是平常日子的衣服,过年过节穿的好衣服,都仔仔细细地叠在她的箱子里。

她母亲一见,连忙劝解说:“谁家看本家,有不打扮得更漂亮一点儿的?”

“不过我这是去作活儿呀!”苔丝说。

德北太太说:“不错,是;”跟着又带着说私话的口气说,“你刚一去,也许外面儿上叫你做点活儿。……可是依俺说,你把你最大的长处在明处显摆显摆,才算得更懂情理。”

“好吧,我想你比谁都明白。”苔丝安安静静、听天由命地回答说。

那姑娘因为要讨她妈欢喜,所以一切都由着她妈摆布,安安静静地说:“妈,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好啦。”

德北太太见她这么听话,只有大喜。她先舀了一大盆水,把苔丝的头发洗了一遍,洗得非常地彻底,等到擦干梳光,头发都好像比平常多出一倍来。她挑了一根比往常宽的粉色带子,把头发给她扎起来,又把苔丝穿着过游行会节那件白色连衣裙给她穿上。头发既然梳得鬅松,白衫又因轻飘而显得肥大,因此使她正在发育的身躯,看着好像成熟了的样子,叫人辨不出她的真正年龄来,而把她错认为成年的妇人;其实她比一个小孩子大不了多少。

“哟,我的袜子后跟上有个窟窿!”苔丝说。

“袜子跟上有个窟窿怕什么?难道袜子还会说话吗?俺年轻的时候,只要有个好看的帽子往头上一戴,管他脚底下怎么样!”

她母亲看着她女儿,非常得意,所以特地倒退了几步,像一个画家离开画架子一样,上上下下仔细把她这番调理的结果打量。

“你自己来吧!”她嚷着说,“比那一天可好得多啦。”

因为镜子很小,一次只能把苔丝的身躯照出一小部分来,所以德北太太就在玻璃窗外面,挂了一件黑外套,这样一来,窗上的玻璃就变成了一面大镜子了;这本是乡下人梳妆打扮的时候常用的办法。都收拾完了,德北太太下了楼,走到她丈夫面前,那时她丈夫正在楼下坐着。

“俺告诉你吧,德北,”她兴高采烈地说,“他见了她不喜欢才怪哪!可是你千万可别对苔丝提他喜欢她那番话,也不要提现在这是她的机会那番话。她这孩子,总是古里古怪的,你要是对她提了,也许她就腻味起他来,甚至于还会马上就不去啦。要是什么事儿都顺顺当当的,俺一定想法儿报答报答丝台夫路那个牧师;他真是个大好人,来告诉咱们那些话。”

不过,那姑娘离家的时候越来越近了,梳妆打扮那一阵高兴劲儿也过去了,德北太太倒心里有点儿嘀咕起来。因此这位妈妈说,她要送她女儿一程,把她送到山谷边上、山坡开始陡峭地往上通到外面的世界那个地点。在那个山顶上,有司托-德伯家的大车来接苔丝。她的行李箱子,先打发一个小伙子,用小车推到山顶上等着去了。

那几个小一点儿的孩子,看见他们的母亲戴上了帽子,也都嚷着说要跟着去。

“姐姐要去嫁咱们那位阔本家了,要去穿好衣裳了,俺们非去送姐姐一送不可!”

“你听!”苔丝脸红了,急忙转身说,“这是什么话!妈,你怎么弄的,叫他们心里都存了这种念头?”

“不是呀!俺的小乖乖呀,姐姐是去给咱们那位阔本家作活儿,好挣钱再买一匹新马呀。”德北太太安抚他们说。

“爸爸,我走啦。”苔丝喉头哽咽,说。

约翰爵士,那个时候,因为纪念那天早晨,又喝得有点儿过了量,正把头垂在胸前,坐着打盹儿;听见女儿叫他,才暂时从蒙眬中醒来,抬起头来说:“你走啦,孩子,俺盼着咱们那位年轻的朋友喜欢你这么一位和他一脉相传的漂亮姑娘才好。你对他说,苔丝,咱们家这阵儿把日子过败了,败得不像样儿了,所以俺要把名号卖给他——不错,卖给他——还决不跟他要大价钱。”

“少了一千镑不卖!”德北夫人说。

“那么你就告诉他,说俺要一千镑。呃,我想起来啦,少一点儿也行。这个名号加到他身上,比加到俺这个窝囊废身上,好得多了。所以你告诉他吧,出一百镑就成。其实,俺也不计较这些小事情——你就说五十镑吧——呃,也罢,二十镑吧。不错,二十镑,再少了可不行了。他妈,名号到底是名号,再少一个便士都不行!”

苔丝满眼含的泪太多了,喉头的哽咽太堵得慌了,竟没有把心里的思想感情表达出来。她急忙转身,走出门去。

于是她们母女们一同走着,苔丝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小孩,握着她的手,走几步就带着含有心思的样子看她一看,好像看一个正要去作大事的人一般;她母亲带着她那个顶小的,紧跟在后面;她们母女们构成了一幅画图;前面走的是诚实的“美丽”,两旁围的是烂漫的“天真”,后面跟的是头脑单纯的“虚荣”。她们往前一直走到山坡下面,按照预先的安排,纯瑞脊打发车到山顶来接苔丝,省得叫那匹马在最后那块山坡上走下来还得走上去格外吃力。第一层山后面,接着是一道山脊,在山脊中间,是沙氏屯高悬在山崖上的房舍。除了他们打发作先行的那个小伙子以外,在顺着山坡、蜿蜒而上高悬半空的路上,一个人影儿都没有,那个小伙子正坐在车把上,车上装的就是苔丝的全部财产。

“在这儿等一会儿吧,大车一准就会来的,”德北太太说,“不错,那不是就在那边吗?”

大车是来了——忽然从最近那片高地的一个崖头后面出现,停在推小车那个小伙子的身旁。她母亲和那几个孩子就决定不再往前送了,苔丝向她们匆匆告了别以后,就弯着腰往山上走去。

她们老远看见她那白色的形体,走近了那个带弹簧轮子的大车,她的箱子也早就搬到大车上去了。但是在她还差一点儿才走到大车跟前的时候,从山顶上一丛树里,箭一般地又飞出一辆车来,拐过了那段路上一个弯儿,超过了行李车,停在苔丝身旁,苔丝抬起头来一看,好像大吃一惊似的。

她母亲这才看出来,这辆车和先前那一辆,并不一样,先前那一辆,是粗重拙笨的大车,这一辆却是簇新、漂亮、又晃眼又时髦的轻便二轮小马车或者狗车[111]。赶车的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嘴里叼着雪茄烟,头上戴着时髦的小帽,身上穿着浅棕色的褂子和短裤,脖子上围着白领巾,戴着直竖的硬领,手上戴着棕色赶车的手套——总而言之,他就是一两个礼拜以前,骑在马上去见昭安,探问苔丝消息的那位漂亮、年轻的花花公子。

德北太太像一个小孩子似的拍起手来。拍完了手,又低下头去看,看完了,又抬起头来着。这番光景里,有什么意义,难道她能看不出来吗?

“那个人就是咱们的阔本家,叫姐姐去作阔太太的吗?”顶小的那个孩子问。

同时能够看见,苔丝穿着细纱衣服的形体,立在马车旁边,迟疑不决地站着,赶车的青年正和她说话。她外表上那种犹豫,实在还不只是犹豫,实在就是疑惧。她原想坐那辆笨重的大车。那个青年下了车,好像是硬劝她坐自己的车。她把脸转到山下她家里的人那面,老远看着那小小的一簇。好像有一桩什么,激动了她,使她打定了主意,可能就是她把王子害死了这件事。她忽然上了车;他也上了车,坐在她旁边,立刻用马鞭子打着马往前走。一会儿的工夫,他们就追过了前面装箱子的慢车,转过一个山头,看不见了。

苔丝刚刚看不见了,像演戏一般,使人生趣的光景刚刚终结了,那些小孩子们的眼睛里,就都充满了眼泪。顶小的那个说:“俺真不愿意叫可怜、可怜的姐姐去作阔太太。”说完了,把嘴一咧,大哭起来。这个新见解含有传染性,所以当时,另一个孩子跟着也哭起来,又另一个也哭起来,于是三个孩子,一齐大放悲声。

昭安·德北转身回家的时候,也是满眼含泪。但是她走到村里的时候,却又一心等待,相信老天会保佑,一切会逢凶化吉了。不过晚上她躺在床上的时候,还老叹气,她丈夫问她怎么回事。

“唉,俺也说不上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俺是在这儿想,也许苔丝不去倒好些。”

“你事先干什么来着,事后才想起来?”

“唉,这是那孩子的机会呀——不过,要是再有这样的事儿要作的话,那俺一定得先打听打听那个小伙子到底是不是个好人,是不是要真像本家那样照顾她,俺才能放她去。”

“不错,也许你应当那样办来着。”约翰一面打呼噜,一面说。

昭安·德北却老是想法不管在哪儿找点儿安慰:“好吧,她既然是真本实料,像老根儿那样,那她只要把王牌抓住了,她就一定降得住他。就是他早不娶她,他晚也要娶她。因为凡是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他爱她那种火热的劲儿。”

“她的王牌是什么?你是说,她那德伯的血统吗?”

“哪儿是,你真笨;俺说的是她的脸蛋儿——和俺年轻的时候一样。”

8

亚雷·德伯跨上了车,在苔丝身旁坐好了,就赶着马,顺着前面第一座山的最高山脊,很快地向前驰去,一路上不住口地把苔丝恭维奉承;把那辆装箱子的大车老远地撂在后面。他们越走,到的地点也就越高,所以四面八方的风景,都一齐呈现在眼前,后面是她出世的那一片绿色山谷;前面是她还不熟悉的一片灰色山野,她要不是上一次匆匆地到纯瑞脊去了那一趟,还一点儿不知道那地方的情况哪。这样,他们就走到了一个山坡的顶儿上了,再往前去,就是一条笔直的路,一直通到山下,差不多有一英里远。

苔丝·德北本来天生是有胆量的,但是自从上次那匹老马出了事儿以后,她一坐车,就非常胆怯;车的行动稍一出乎常轨,她就有些发慌。所以现在亚雷·德伯拼命打马直跑,她就不免害起怕来。

“先生,我想,你下山的时候,要慢慢地走吧?”她硬装着不在乎的神气问。

亚雷扭过头来看着她,用他那大白门牙的尖儿把雪茄烟叼着,让他的嘴唇儿自己慢慢咧开,作出微笑的样子来。

“怎么,苔丝?”他又抽了一两口烟,才回答她说,“凭你这么一个有胆量的大姑娘,问这种话!你不知道,我下山坡,老是打马叫它使劲飞跑。我觉得那样最能叫人提神!”

“不过我想你这回也许用不着那样了吧?”

“唉,”他摇了摇头,说,“这件事并不是完全由我自己做主。你得把我们俩都算在里头。你也得顾到提伯。她的脾气很怪。”

“你说的是谁?”

“还能有谁,就是这匹骒马啊。我觉得,好像她刚才又满脸怒容,瞅我来着。你没看出来吗?”

“你别来吓唬我啦,先生。”苔丝态度很不自然地说。

“我这并不是吓唬你。这匹马简直没有活人制伏得了,如果有一个活人有那种本领,那就是我了。”

“你怎么养了这样一匹马?”

“你真会问。我想这得算是我的命吧。提伯已经踢死一个人了,我刚把她买到手的时候,她也差一点儿没把我踢死。可是,我也差一点儿没把她打死,这话还是一点儿不假。不过,她还是爱使性子,非常地爱使性子,所以坐在她后面,有时候简直说不定人命保得住保不住。”

他们那时正开始从山坡上面往下面去;那匹马显然是很懂得她主人所期望的那种不顾死活的把戏的,所以几乎不用主人给她任何启发,就拔步飞跑起来;这是她自己的意思呢,还是她主人的意思,却很难说,也许还是她主人的意思居多吧。

他们飞一般地往山下直奔,车轮子像陀螺似的嗡嗡直响,车身子一左一右直摆,马身子也一起一落直蹿,车轴和行进的直线,有点儿成了斜角的形状。一会儿车轮子好像有好些码都不着地。一会儿石头子儿让马踹得直打旋儿,飞过了树篱,路上的火石叫马蹄子磕得发出火星,比日光还亮。越往前奔,笔直的道上那番光景也越广阔,两旁的土埂好像一根木棍,一直分劈成为两半,一边一半在他们肩旁飞驰而过。

风吹透了苔丝的白纱衣裳,一直吹到她的肉皮儿;她刚洗过的头发,也披散在背后。她拿定了主意,不露出害怕的样子来,但是她却用手抓住了德伯握缰绳那只手的胳膊。

“别抓我的胳膊!你这么一来,咱们就要都摔下去啦。你搂着我的腰好啦。”

她紧紧搂住了他的腰,他们就这样来到了山下。

“谢谢老天爷,尽管你这样胡闹,可居然没出岔儿!”她满脸通红,嘴里说。

“苔丝——呸!你这是发脾气了!”

“我这是说实话。”

“好,你大可不必,刚一认为脱了危险,就这样一点儿也不领情,撒开了手。”

她刚才都作什么来着,她并没理会;她刚才不知不觉地搂住了他,她并没顾得理会,他是块木头,还是块石头,是个男人,还是个女人。她恢复了镇静自持的态度,坐在那儿,没再言语;于是他们又来到了第二个山坡的顶儿上。

“又来啦!”德伯说。

“别价,别价!别再胡闹啦。通点情理吧。”苔丝说。

“不过,一个人既然已经上了这一郡里最高的山顶儿了,那他还能不下去吗?”他振振有辞反唇相讥说。

他把缰绳一松,车和马又一齐飞向前去。他们两个的身子又摇晃不停。德伯扭过头来,嬉皮笑脸地对苔丝说:“我的大美人儿,你再像刚才那样,搂着我的腰好啦。”

“我不!”苔丝屹然独立地说,一面竭力挺住身子,不去碰他。

“苔丝,你要是让我吻一吻你那副小红樱桃嘴唇儿,再不就让我亲一亲你那片热乎乎的小脸蛋儿,我就叫马停下来。我要撒谎,就不是人。”

苔丝听了这个话,惊得不可言喻,连忙在车上往后退避,德伯见了这样,就又打马前奔,把苔丝摇晃得更厉害起来。

“别的不成吗?”她后来一点儿办法都没有,才把两只瞪得像野兽一般的大眼睛瞅着他,大声喊道。她母亲把她打扮得那么漂亮,分明是害了她了。

“别的不成,亲爱的苔丝。”他回答她说。

“哦,我不知道——好吧,我不管啦!”她可怜巴巴地捯着气儿说。

他把马缰一收,马就放慢了,他忙趁此时,刚刚转身,要使他的示爱标志留痕着迹,以满足他心中之愿,苔丝就仿佛不知不觉地出于害羞,急忙往旁边一躲。他那两只手都让缰绳占住了,没有余力阻挡她这种闪躲。

“好,他妈的,我非把咱们俩都摔死不可!”她那位心情急切而又喜怒无常的同伴骂着说,“你这个小妖精,你就敢这样说了不算,是不是?”

“好罢,”苔丝说,“你既然一定非这样不可,那我就不再动了。不过我想,你既是我的本家,那你一定要好好地待我,不忍得欺负我吧?”

“本家个屁!来吧!”

“不过,我不愿意叫人吻我,先生!”她哀求他说,同时一颗大泪珠,从脸上滚下来,她的嘴角,也因为竭力想忍住哭,都颤动起来,“我要是早知道是这样,我决不会来的。”

但是他却丝毫不肯通融,所以她只得坐稳了,让他硬迫强逼,吻了一下。他刚吻过,她立时就羞得满脸通红,掏出手绢儿来,擦她脸上他的嘴唇接触过的那块地方。他正心热如火,见了她这样,便刺痒难禁。因为她那样作,是出于不期然而然的。

“就凭你这么个乡下丫头,倒特别知道羞耻啊!”那个青年说。

她对于这句话并没回答。说实在的,这句话的意思,她就摸不十分清楚,因为她不懂得,她不由自主地一擦脸,就是给了他一个大钉子碰。她简直就是把他吻的那一下取消了,如果这种事实,实际上可能取消的话。她只模模糊糊地觉得,他好像有些烦恼,所以就再没言语,只目不转睛地一直瞧着前面,同时马一路小跑,走近了梅堡岭和英根山。于是她大吃一惊,因为她看到,还有一个山坡得跑下去。

“我让你后悔后悔,”他又发了话,口气里依然带着余恨未消的意味,同时又扬鞭打马,“除非你诚心乐意,让我再吻一下,不拿手绢儿擦。”

她叹了一口气说:“好吧,先生!哎哟,我得把帽子拾回来。”

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帽子刚刚让风刮到路上去了,因为他们现在在这块高地方上,走得决不算慢。德伯把马止住了,说要下去替她拾,不过她已经在车的那一面下了车了。

她跑去把帽子拾了起来。

“你不戴帽子更漂亮,真的,如果你还能更漂亮的话,”他回头往车后面看着她说,“现在,上来吧!怎么啦?”

帽子戴在头上了,帽带也系好了,但是苔丝却不往前来。

“我不上去啦,先生,”苔丝现在是满眼得胜而挑战的神气,红唇里露出白牙来,说,“我说,我不再上去啦。”

“怎么?你不上来跟我一块儿坐着啦?”

“不啦,我要走着走。”

“到纯瑞脊还有五六英里哪。”

“就是几十英里,我都不在乎。再说,后面还有大车哪。”

“你这个诡计多端的小丫头片子!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成心把帽子弄掉了的?我敢起誓说,一定是!”

苔丝出于战略而保持的缄默,证实他猜着了。

于是德伯恨得咒骂起来,骂她这个,骂她那个,无所不骂,因为她用了这个诡计。他忽然勒转马头,想要追上苔丝,把她夹在围墙和马车中间,不过他要是真那么一来,就免不了要使她受伤。

“你这样撒村,不害羞吗?”苔丝那时已经攀到围墙[112]顶儿上了,站在那儿,英气勃勃地说,“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我讨厌你,我恨你!我要回家找我妈去啦!我要回去啦!”

苔丝发起脾气来,德伯倒消了气,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我这倒更喜欢你了,”他说,“来吧。咱们俩和好吧。我再不拗着你吻你啦,我撒谎就不是人!”

苔丝还是不听他这一套甜言蜜语,不肯上车,不过他要她和马车并排儿走,她却并没反对。他们就这样慢慢地朝着纯瑞脊走去;有的时候,德伯觉得,自己行为不检,把她逼得步行,显出一种极度难过的样子来。她现在倒实在可以真心信他了。不过他却一时把信用失掉,所以她就一直步行,两眼瞧着前面,心里想着心思,仿佛不知道是上纯瑞脊好,还是回家好。不过,她已经决意上纯瑞脊了,如果没有更重大的原因,现在再不去,未免过于游移不定,简直是小孩子气了。她怎么可以这样感情用事,回到父母那里,把箱子弄回来,把重整家业的重大计划全盘搅乱了呢?

过了几分钟,就看见了坡居的烟囱了,苔丝最后的目的地,那个养鸡场和那所小房儿,也在右面一个幽静隐僻的犄角上露了出来。

9

苔丝新干的这份差事,是去监视、喂养、陪伴、医疗、看护那一群公鸡和母鸡。它们占据了一所旧草房,作它们的大本营,草房外面有一个院落,本来是一所庭园,现在却成了一片践踏得凌乱不堪、铺着沙子的空场子了。草房上面爬满了爬山虎,房上的烟囱,都叫这种附生植物的枝叶,缠得蒙茸粗大,看着好像一座高塔,残破圮毁。楼下的屋子全是那些公鸡、母鸡的领土,它们在那儿走来走去,把主人翁的架子摆得十足,好像盖这所房子的就是它们自己,并不是现时东西横卧[113]在教堂坟地里那些尸骨成灰的邸册保产人[114]。这份产业法定的典期刚满,司托-德伯太太就满不在乎把这所草房变成了养鸡的地方了;旧房主的子孙们,觉得这简直是寒碜他们家,因为这所房子是他们很爱护的,是曾经花过他们的祖宗很多钱的。德伯家还没来到这儿置产业、盖房子以前,他们已经在那儿住了好些辈儿了。他们说:“爷爷那时候,这房给正经人住,都够好的。”

从前那些屋子里,有许多吃奶的婴孩哇哇地哭,现在只听见破壳出蛋的鸡雏啪啪地啄了。从前那些地方放着椅子,坐着懒得动弹的庄稼人,现在全放着鸡笼子,养着愣头愣脑的母鸡了。壁炉的角落上和曾经有过熊熊火光的壁炉炉床上,现在都摆满了仰着的蜂窝,给母鸡作了下蛋的地方了。从前房外那些小块的空地,叫一辈一辈的住房人用锄锸收拾得整整齐齐,现在也都让公鸡用爪子刨得乱七八糟的了。

草房所在的那个庭园,四面有墙环绕,只有一个门内外相通。

苔丝原是养鸡鸭为业的人家出身的姑娘,所以第二天早上,她就按照自己的巧思,把养鸡的场子,另做了一番布置;她变动这个,改进那个,忙了大约有一点钟的工夫,忽然院门开了,走进来一个系着白围裙、戴着白帽子的女仆。她是从上房来的。

“德伯太太又要那些鸡啦。”她说;不过她看苔丝的神气,好像不大明白她的意思,就接着解释道:“太太上了年纪啦,还是个瞎子。”

“瞎子!”苔丝说。

她听了这话,心中起了一种疑惧,但是几乎还没等到她辨过来自己心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女仆就已经叫她抱起两只顶好看的汉布鸡,自己也抱起两只,带着她往紧紧邻接的上房去了;上房看着倒是华丽宏壮,不过草地上放的是鸡笼子,房前目力所及的空中又飞的是羽毛,这儿到处都有痕迹表示出来,住在那些屋子里的,一定是个连哑巴动物都爱护的人。

这所宅第的主人兼主妇,正背着亮光,在楼下一个起坐间里,稳据一把带扶手的椅子;她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妇人,年纪不过六十,甚至于还不到六十,戴着一个大便帽。她的面目很生动,像一个目力慢慢变坏,费了许多力量无法挽回,才情非所愿地当了瞎子的人那样,不像那些瞎了多年,或者是生来就瞎的人那么死板沉滞。苔丝每一只胳膊上擎着一只鸡,走到老太太跟前。

“啊,你就是新来的那个给我养鸡的姑娘吗?”德伯太太听出她的脚步声是个生人的,问道,“你可要好好地待它们啊。我的管家告诉我,说你管这些鸡顶合适了。好啦,你把鸡都带来了吗?啊,这是司雏!不过它今天好像没有往常那么欢势似的,是不是?我想它这是因为叫一个生人一摆弄,吓着了吧。费纳也不大欢势——不错,它们是有点儿吓着了——是不是啊,宝贝儿呀?不过待几天,它们跟你就熟起来了。”

老太太一面说话,一面打手势,苔丝和女仆就按着手势,把那四只鸡一个一个放在她的膝上,她就用手从头到尾摸它们,考查它们的冠子、它们的翅膀、它们的爪子和公鸡脖子上的长毛。她一摸就立刻知道,哪是哪一只,还摸得出来,是否有一根翎儿折了,或者有一簇毛乱了。她又摸它们的嗉子,摸得出来它们吃的是什么东西,吃多了,还是吃少了。她心里有什么意见,都像演哑剧一样,很明显地在脸上表示出来。

她们把带来的那四只鸡,都一只一只依次送回鸡场,跟着这种程序重复下去,一直到她们把所有那老太婆心爱的公鸡母鸡——有汉布鸡、班屯鸡、考珍鸡、布拉马鸡、道擎鸡和其他当日一般人喜爱的鸡——一个一个都送给她摸过了。鸡到了她膝上,她差不多都认不错。

这种情况,叫苔丝想起坚信礼[115]的仪式来。德伯太太就是主教,公鸡母鸡就是行礼的男女儿童,她和女仆就是教区上把儿童带上前去的牧师和副牧师。这种仪式举行完了的时候,德伯太太脸上又搐动、又抽,弄得满脸都是褶皱、波纹,嘴里冷不防地问苔丝道:“你会吹口哨儿不会?”

“吹口哨儿,太太?”

“是,吹各种小调儿。”

苔丝也和大多数别的乡下姑娘一样,很会吹口哨儿,不过在体面人面前,不肯说她有这种本事就是了,但是这一次,她却温文尔雅地承认了这件事实。

“那么,你天天早晨,都要吹一回。从前这儿有个小伙子,吹得很好。不过他已经离开这儿啦。我要你对着我养的红胸莺吹。因为我看不见它们的样子,所以我喜欢听它们的声音。我们就用这种法子教给它们哨各种小调儿。伊丽莎白,你告诉她鸟笼子挂在什么地方。你明天就开头儿好啦,要不,它们哨得就要退步啦。已经有好几天没人管它们啦。”

“今儿早上德伯先生对着它们哨来着。”伊丽莎白说。

“什么!呸!”

老太太的脸皮蹙在一起,表示非常厌恶,没再说别的话。

苔丝想象中的本家对她的接待,就这样结束了,那些鸡也都送回鸡场去了。苔丝看到德伯太太那样的态度,倒没觉得怎么奇怪。因为自从看见了这所宅第的大小,她就没再盼望别的。不过她却一点儿也不晓得,关于她和德伯太太是本家的话,德伯太太始终没听见过。她只由推测而认识到,这位瞎老太太和她儿子之间,感情可能不太好。但是关于这一点,她也猜错了。天下当母亲的,迫于无奈,气儿子又疼儿子、恨儿子又爱儿子的,可就多着呢,德伯太太并不是头一个。

虽然头一天有过不愉快的开端,但是她在那儿安置好了以后,就在那个太阳照耀的早晨,对她的新地位里所有的那种新鲜和自由劲儿,倾心向往起来;同时,她又急于要试一试没想到要她作的那种玩意儿的本领,好看一看她保得住保不住她的地位。在有垣墙的园子里,刚一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在鸡笼子上坐下,郑重其事地把嘴唇撮起,试验她那种荒疏已久的玩意儿。她看出来,她从前会的本事,如今已经退步了,她只能噗地一下,吹出一口无声之气,却绝不能吹出清晰嘹亮的音调来。

她试了又试,总归白费,心里纳闷儿,不明白怎么天生就会的玩意儿,就能一干二净一点儿也不会了?弄到后来,她觉得仿佛攀附在房上和墙上的爬山虎后面,有什么动弹似的;她往那面看去,看见一个人从墙头上跳到地上,正是亚雷·德伯。自从昨天他把她送到园丁下房的门那儿,她在那儿安置下了,直到现在,她还没再见过他。

“我以人格担保,”他喊着说,“你那副美丽的模样,真是人间少有,画里难寻。我刚才在墙外面瞧了你半天了,苔丝妹妹(叫‘妹妹’的口气里,有那么点儿开玩笑的意思);我瞧你坐在那儿,撮起那鲜红的嘴唇儿,噗啊噗地吹一阵,又偷偷地自己骂一阵,永远也吹不出个调子来,你就好像一个石碑上不耐烦的女神[116]一样。你吹不上来,都急躁起来了吧?”

“急躁也许有的,骂可没有。”

“啊!我知道你为什么试这个,这都是那些拙老婆[117]闹的!我母亲要你继续给它们上音乐课,是不是?真自私自利。仿佛照料那些该死的公鸡母鸡,还不够一个女孩子忙的似的。我要是你,我干脆就不干。”

“不过她可特别要我教她的鸟儿,还告诉我,叫我明天早晨就要都弄得停停当当的。”

“真的吗?那么我给你上一两课好啦。”

“哦,不用,你不用。”苔丝一面说,一面往门那儿退。

“瞎说!我决不跟你动手动脚的。你瞧——我站在铁丝网这面,你就站在那面好啦。那你就可以觉得十分保险了。现在你瞧着!你把嘴唇儿撮得劲头儿太猛了。你瞧,这样就成。”

他一面讲解,一面动作,吹了一句《你把那嘴唇儿挪开》[118]。不过他吹这个歌调的用意,苔丝一点儿也不懂。

“你来试试看。”德伯说。

她努力装作不说不笑的样子,把脸绷得像石雕泥塑一样严肃。不过他却非让她吹不可,后来她觉得不吹他就不肯走,所以就照着他说的怎样就能发出清晰的声音来那种办法,把嘴唇撮起来;一面却很难过地微微一笑,又因为自己笑了,心上恼起来,脸上一红。

他又鼓励她说:“再试一回。”

这回苔丝却很认真,都认真得到了令人感到痛苦的地步了;她试了一下,没想到最后到底发出了一个真正圆润的声音来。她一下成功,高兴起来,因此忘其所以了;她的眼睛睁大了,不知不觉地在他面前嫣然启齿。

“这回对啦!我现在教会了你怎么起头,那你以后自己就能作得很漂亮了。你瞧,我不是说过不跟你动手动脚的吗?我不管你现在叫我着迷这个劲儿,从来有没有活人受过,反正我说话就得当话……苔丝,你认为我母亲这个老太婆很古怪吧,是不是?”

“我跟她还不大熟哪,先生。”

“你以后就知道她古怪了,她叫你弄这种把戏,去教她的红胸莺,这不是古怪是怎么啦?我现在是不入她老人家的眼的,不过你要是能把她那些爱巴物儿给她伺候好了,她一定会喜欢你的。再见吧!你要是碰到什么困难,需要人帮忙,你不用去找管家,一直来找我好啦。”

苔丝·德北就是承担了这样一种任务,在这个家政管理中占了一席之地。她头一天的经验,大体上就可以代表后面继续而来的那许多天里的。亚雷·德伯见了她,就跟她说些逗趣儿的话,没人的时候,还开玩笑地叫她小妹妹,他就这样处心积虑,叫她和自己慢慢熟起来,熟起来以后,她就不像起初那样,见了他怕羞了,不过他却并没能叫她生出表现另一种更温柔的新羞态那种感情。但是她在他跟前,差不多什么事都随顺他,不只是一个伙伴那样;因为她现在是寄在他母亲的篱下,又因为他母亲是个瞎子,比较没有什么用处,实在就是寄在他的篱下,所以不得不如此。

苔丝一旦恢复了从前的本领,不久就看出来,在德伯太太屋里教红胸莺哨,并不是什么繁重的活儿,因为她跟着她那位歌喉婉转的妈妈,学会了不少的曲调,拿来教给这些歌鸟儿,都非常地合适。现在她每天早晨站在鸟笼子旁边教那些鸟儿,比以前在园里那回练习的时候,惬意得多了。那个青年既然不在面前,她就无拘无束鼓起小嘴儿来,靠近笼旁,对着那些留神细听的鸟儿婉转自如地大哨而特哨。

德伯太太睡觉的地方,是一张带四根床柱的大床,床上挂着很厚的花缎帐子,红胸莺也就在这个屋里养着,它们一天之内,有几点钟的工夫,可以在屋里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因此把家具和家具上的垫子、套子之类上面,弄得到处都是一块一块的小白点儿。有一次,苔丝正在窗前那一溜鸟笼子旁边,照常教给鸟儿哨,忽然听见,床后面好像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老太太并没在那儿。苔丝转身看去,好像觉得帐子的流苏下面,有一双穿靴子的脚,把前端露出。她一见这样,吹的口哨儿立刻就不成调儿了,如果真有人在那儿听,那他一定能听出来,苔丝是疑心那儿有人的。从此以后,苔丝每天早上,总要揭开帐子,查看一番,不过却老没发现那儿有人。亚雷·德伯一定是改变了主意,不想再用这种任性由兴的埋伏把戏来吓唬她了。

10

每一个村庄,都有它自己的特性,它自己的脾气,往往还有它自己的道德律条。纯瑞脊本地和纯瑞脊附近,有些年轻的妇女,轻薄佻,极为显著,而统辖那块地方、住在坡居里那位人中之选,大概也患的是同样的症候。这块地方还有一种更是由来已久的不良之风,那就是喝酒喝得很凶。这一带农田上谈话的要旨,都是说攒钱没有用处;地里穿着粗布衫儿的算术家们,停锄或者倚犁休息的时候,总是精打细算,证明区上给的救济金[119],给一个人作养老之资,比一个人一辈子从工资里攒起来的钱,还要富裕。

这些哲学家们,每礼拜六晚上完了工,跑二三英里那么远,去到那个凋敝衰败了的市集村镇围场堡,在那儿待到半夜一两点钟再回来,然后礼拜日睡一整天觉,把镇上卖给他们那种名为啤酒、实是奇怪混合物(这是把从前独立经营的酒店代替了的那些垄断者卖给他们的)所给他们的消化不良作用,在睡乡里消灭了: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起初有许多日子,苔丝并没有参加这种每星期一次的巡礼行程,但是经那些比她年纪大不很多的太太们(因为庄稼地里的工人,二十一岁上挣的工钱和四十岁上挣的一样多,所以这儿的人结婚都早)一再怂恿,苔丝到底答应去了。她头一次去的经验,给了她没想得到的乐趣;因为,她过了整个一礼拜管理鸡场的单调生活,看见别人那样欢畅快活,自己很难不受他们沾惹传染。于是她去了一次,接着又去。因为她文雅温柔,使人动情,又正在一瞬即逝那种含苞欲放的绮年韶华,所以她在围场堡出现,很招得街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偷眼暗窥。因此她往那个镇上去,虽然也有时单独行动,但是一到天黑,她总是找她同去的人,和她们结伴同行,以便在回家的路上得到保护。

这桩事已经这样进行了有一两个月了。后来有一天礼拜六,恰好赶集和赶会的日子碰在一块儿,因此纯瑞脊的人们都跑到围场堡的酒店里,去找这两重快乐。苔丝由于工作没完,动身很晚,所以她的同伴早就到了那儿了。那正是九月里傍晚的时候,天气很好,太阳刚要落,黄色的亮光和蓝色的暮霭,正一丝一丝地互相斗争,大气自己本身,就成了一番异景,不用别的实体东西帮忙,除了那无数在空中乱舞的小小飞虫。苔丝就在这样光线暗淡的暮霭里,往前从从容容地走去。

她原先不知道赶集和赶会碰在一天,到了那儿才知道的,那时候天已经眼看就要黑了。她买的东西有限,一会儿就买完了,所以她就按照老规矩,去找几个从纯瑞脊来的乡下人。

起先她一个也没找到,后来有人告诉她,说他们大半都上了那个贩泥炭[120]兼捆干草的工人家里,开私人小舞会去了。这个工人常和他们在地里做买卖,住在镇上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她去找那个人家的时候,看见德伯站在街上一个犄角那儿。

“怎么,我的大美人儿?这么晚还没走哪?”他说。

她告诉他,说她只是等候同伴一同回家就是了。

“咱们待会儿再见吧。”她走进那个小胡同的时候,他在她身后冲着她说。

她走近了捆干草那个人的家,听见提琴奏着对舞舞曲的声音,从后面的屋子里发了出来;不过却听不见有跳舞的声音——这是这一带少有的情况,因为这儿的惯例,总是脚踏的声音,淹没了音乐的声音。前门正敞着,所以她能一直看到房子后面夜色苍茫的庭园;她敲了敲门,没人应门,所以跟着她就一直穿过那所住房,朝着发出音乐声来的那个草棚子走去。

这个草棚子并没有窗户,完全是为放东西用的;从敞着的门里面冒出一股黄迷迷、亮晃晃的雾气,一直冒到门外的暗处。苔丝起先以为那是辉光照耀的一片烟气;走上前去才看出来,原来是一片尘土,叫棚子里的烛光照得发亮。那片烛光并且把方形的门口,一直投射到园里一片昏暗的夜色里。

苔丝走到门口,往里一瞧,看见一些模模糊糊的人影,按照跳舞的步调,一来一往地回旋;那儿地上的“木渣”,那也就是放在那儿那些泥炭和别的东西残余的末子和渣滓,都埋到他们的脚面了,因此他们跳起来才没有声音;笼罩在地上的雾气,也就是那些东西叫他们那凌乱的脚步践踏而扑腾起来的。那一片煤末草渣,纷飞乱舞,掺上跳舞那些人的汗水和热气,变为一种人和植物混合而成的粉末;就在这种云蒸雾迷之中,音弱声微的提琴有气无力地奏着,和兴头十足的那些跳舞者的舞蹈,成了显著的对比。他们一面跳一面咳嗽,一面咳嗽一面笑。那些一冲一撞的对对舞伴里,只有在光线最强的地方上那些人,还可以辨别得出来。那种昏暗模糊的光景,使他们变成了一群林神,和一群仙女拥抱;一大群盘恩,和一大群随林回旋;一些娄提,想躲开一些蒲来,却永远办不到。[121]

有的时候,舞伴们有跑到门口清凉一会儿的;那时他们的身旁,既然没有尘雾笼罩了,于是那半人半神的仙侣,就一变而为她隔壁的街坊那种平常人物了。仅仅在这两三个钟头以内,纯瑞脊就能这样如疯似狂地变形改观!

人群里有几位随林尼[122],坐在靠墙的凳子和草垛上,其中有一位认得苔丝。

“那些闺女们都觉着在夫洛·得·吕旅店跳舞不体面,”他说,“她们不愿意叫人家都知道了她们的男朋友是谁。再说,有的时候,正赶着筋骨活泛了,店家却要关门。所以俺们都上这儿来,从外面叫酒喝。”

“不过你们到底多会儿才回去哪?”苔丝有点儿焦急的样子问。

“就走——大概马上就走。这一回差不多就是顶末了儿的一场了吧。”

她等着。对舞完场了,倒是有些人想要起身回去。但是别的人不愿意,所以又组织起一场来。苔丝想,这一场完了可该散了。但是这一场没完,另一场又接着来了。她等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不过,既然等了这么久了,那就非再等下去不可;那天因为赶会,路上很可能有些心怀不良的闲杂人;她虽然不怕估计得到的危险,她却害怕出乎意料的事故。要是在马勒村附近,她就不会这样惴惴不安了。

“别这么沉不住气,俺这亲爱的好人。”一个青年一面咳嗽、一面劝她,说;只见他满脸是汗,把草帽尽量往后脑勺子上扣,因而帽檐围在后脑勺子上,看着就好像是圣像头上的一圈祥光:“你着什么急?明儿是礼拜,谢谢上帝,在教堂做礼拜的时候睡一觉,不就完了吗?来吧,跟我来跳一场好不好?”

她并不厌恶跳舞,不过她却不想在这儿跳。他们的动作变得显出更强烈的感情;在发光的云柱[123]后面,拉提琴的有的时候从弦马儿这边错拉了那边,再不就把弓背当作了弓弦,因此使调子变了花样。不过这都没有关系,那些气喘吁吁的舞侣,还是一样地旋转前进。

她们如果觉得原来的舞伴合适,就不更换舞伴。要是有更换的,大概就是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不惬意的。他们到了那个时候,每一对都已经搭配得非常合适了。就是在这种时候,魂灵飞去半天的狂欢,如在梦幻之中的柔情,才开始发生;在这种情况里,感情就是构成宇宙的物质,而物质则只是偶然外来的东西,老要在你想旋转的时候阻碍你,不让你旋转。

忽然地上扑腾一声;原来是一对舞伴跌倒了,躺在那儿,搅成了一团。第二对舞伴止不住脚,也倒在拦住去路这两个人身上。屋内整个一片尘土里,又从跌倒了那些人身旁浮起一片更厚的尘土,尘土里面,只见有许多腿和胳膊,乱伸乱舞,纠缠在一起。

“好吧,你等着吧,待会儿咱们家去,我可够你受的。”那一堆人里面,有一个女人的声音骂道。那是那个闯祸的笨汉不幸的舞伴嘴里发出来的,她碰巧也正是他新结婚的太太。在纯瑞脊这块地方上,结婚的男女,如果爱情还留存,一同跳舞[124]本是常事;实在说起来,有的时候,夫妻在后半辈还一块儿跳舞,也并不是不常见,因为这样一来,那种彼此有心的独身男女,就可以免得叫别人把地位占去了,而自己落得形单影只。

那时候,苔丝身后,庭园暗处,有一个人哈哈大笑,和屋里哧哧的笑声互相呼应。苔丝回头看去,看见一支雪茄烟的红火头儿;亚雷·德伯正自己一个人站在那儿。他向她招手,她见了,只能勉强去到他面前。

“啊,我的大美人儿,你跑到这儿来干什么?”

她作了一天活,走了许多路,疲乏极了,所以就把心里的难处告诉了他——告诉他,说自从她刚才遇见了他以后,就一直地在这儿等候同伴等到现在,因为是晚上,路对她很生。“不过他们好像老没有完的时候,所以我不打算再等他们啦。”

“当然用不着再等。我今天这儿只有一匹鞴鞍子的马;不过你跟我到夫洛·得·吕,在那儿我雇一辆马车,和你一块儿坐着,把你送回家去好啦。”

苔丝虽然听了这话,倒也有些得意,不过,她却始终没有克服她原先对他的疑惧。所以,虽然那些乡下人仍旧迟迟延延,没有走的意思,她却还是愿意等他们一块儿走回家去。因此她说,她很感激他的好意,但是可不愿意麻烦他。“我已经对他们说了要等他们,他们一定会盼望我等的。”

“很好,万事不求人的小姐,随你的便好啦,……那么我就不必忙了,……唉哟天哪,你看他们多么吵闹得慌!”

他并没走到亮地方去,不过有些人却看见了他在那儿了,因此他们的跳舞就稍稍停顿了一下,并且他们还想到时间过得多快。等到他又点起一支雪茄抽着走了的时候,那些和别的农庄上来的人混在一起的纯瑞脊人,也都立刻开始聚拢起来,预备一块儿起身了。他们的包裹、篮子,也都收拾到一块儿了,又过了半个钟头,时钟敲十一点一刻的时候,他们都零零落落地走上了回家去的篱路了。

这是一条走起来有三英里长的道儿,本是一条干燥发白的路,那天晚上叫月光一照,更显得白茫茫的。

苔丝跟着那一群人往前去,有时和这个走一会儿,有时和那个走一会儿。走着的时候,她看出来,那些喝酒过量的男人,叫夜里的凉风一吹,走起路来,都有点摇摇晃晃、东倒西歪的样子,有几个较为放纵的女人,也都东扑西靠,脚步不稳。这几个女人里面,一个是肤色较深的泼妇卡尔·达齐,人家都封她为黑桃王后,她直到最近,还是德伯的爱宠;一个是南锡,她是卡尔的姊妹,外号叫方块王后;还有一个就是先前跳舞跌倒了的那个结过婚的年轻女人。她们那时的样子,虽然让一只视力浅短、没受蛊惑的眼睛来看,不知有多肥满、笨重、庸俗、平凡,她们自己看来,却完全不同。她们顺着大路走来,觉得好像凌空御风,飘然前往,思想超脱、深奥,她们自身和周围的大自然,合成了一个有机体,各部分都快乐和谐地互相贯彻串联。她们和天上的星星月亮一样地高远,星星月亮也和她们一样地热烈。

但是苔丝跟着她父亲过的时候,已经有过这种痛苦的经验了,所以她一发现他们那种情况,她那时候刚感到的那种月下步行的快乐就消逝了。然而她由于刚才说的那种原因,却始终没离开他们。

起先在显敞的大道上,他们是零零散散地前进的;但是现在他们的路,却要穿过地边上一个大栅栏门;走在最前面那个人开栅栏门的时候,遇到了困难,所以大家就都聚拢起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黑桃王后卡尔。她带着一个柳条篮子,里头盛着她自己买的布匹,给她母亲买的日用杂货,还有另外买来预备一礼拜用的东西。篮子又大又重,她为携带方便起见,就把篮子顶在头上;她把手叉在腰上往前走的时候,篮子就在头上摇摇不稳,岌岌欲坠。

“哎哟,卡尔·达齐,你看,你脊梁上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往下爬哪?”那一群人里面,有一个忽然说。

大家都往卡尔身上瞧。她穿的连衣裙,是薄印花布的;她脑袋后面,有一条像绳子一类的东西,一直垂到腰下面,好像一条中国人的辫子。

“那是她的头发披散下来了吧。”另一个人说。

不是,不是她的头发;那是她头上的篮子里流出来的一道黑油油的东西,在清冷寂静的月光下看着亮锃锃的,好像一条满身黏液的长虫。

“是糖浆。”一个目力锐敏的太太说。

不错,是糖浆。卡尔那可怜的老祖母,见了甜东西就嘴馋。她自己的蜂窝里出的蜂蜜有的是,但是她的命根子却是糖浆,所以卡尔特意买了一些,要她来一个惊喜交集,享受一番。当时卡尔听说糖浆流出来了,就急忙把篮子放下来,一看,原来盛糖浆的家伙已经在篮子里打碎了。

那时大家看见卡尔背上那种怪相,不由得都大笑起来。黑桃王后一急,就想出一个顶简截的办法来,不用笑她那些人帮忙,自己就能把衣服上沾的糖浆弄掉。她当时很兴奋地冲到她们就要走过的那块地里面,把身子放倒了,仰着躺在草地上,又用背脊转磨似的揉搓,又用胳膊肘儿支着身子,在草地上把身子往前拖,她就用这种方法,尽其所能,把连衣裙擦了一遍。

大家笑得更厉害。卡尔这一阵怪态逗得他们笑得都没有劲儿了,有的抱着栅栏门笑,有的抱着栅栏门的柱子笑,还有的扶着手杖笑。我们那位女主角,先前本来没动声色,现在在这一阵狂笑之下,也忍不住和他们一齐笑起来。

这真是一件大不幸,从好几个方面看,都是大不幸。这位皮肤深色的王后,在这群工人的笑声里,刚一听到苔丝比别人冷静、沉着的笑声,她一向憋在心里那股醋劲儿,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叫她变得像疯了一样。她一下跳起来,冲到她的仇人跟前。

“你这块贱货,你敢来笑俺!”她喊道。

“别人都笑,我实在忍不住也笑了。”苔丝仍旧龇着牙表示抱歉说。

“啊,这阵儿你是他的爱巴物儿,你就觉得比谁都强,是不是?可是你先别忙,先别忙,我的乖乖。像你这样的,两个捆到一块儿,都不是个儿!你敢来,我就给你个厉害看!”

苔丝一见,吃了一惊;原来皮肤深色的王后,正在那儿动手脱她那连衣裙的上身——因为上身已经弄脏了,惹得人家都笑她,她正乐得借着这个因由,把它脱下去——脱到后来,她那胖胖的脖子、肩膀和胳膊,一齐都露出来了。在月亮地里看着,就和蒲拉遂提[125]所创造出来的艺术品,同样射出光辉,显出美丽,因为她是个身强体壮的乡下姑娘,她的脖子、肩膀和胳膊,都饱满丰圆,毫无缺陷。她握起两个拳头,朝着苔丝拉起架势来。

“谁和你动手动脚的!”苔丝威仪俨然地说,“我要是早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那我决不这样自卑自贱,和你们这群娼妇搅和在一块儿。”

这句话把这些人一包在内,都括拉进去了,未免太不分青红皂白了,因此从别的方面,惹起了一片滔滔不绝的怒骂之声,一齐朝着漂亮的苔丝不幸的身上发作;特别是从方块王后那方面,因为她和德伯的关系,和人家疑心卡尔和他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现在联合起来,对待共同的敌人。别的女人也有好几个同声响应的,她们骂的非常凶恶,要不是因为她们那天疯魔癫狂了一个晚上,那她们之中决没有人,会那样犯痴发傻,作出那样的表现的。那些丈夫和情人们,看到苔丝让人这样威慑势凌,有欠公道,就想帮助苔丝一下,好使争端平息;但是这样一来,马上更把战事扩大了。

苔丝又愤怒,又羞愧。她顾不得时候有多晚了,也顾不得道儿有多偏僻了;她一心一意只是想要越快越好离开那一群人。她很知道,她们里面比较好一些的那几个,第二天一定要后悔不该这样大发脾气。那时候,他们都走到地里面了,她正靠一边儿,往后面蹭,想要一个人跑开。于是有一个骑马的人,几乎没出声儿,从那遮掩道路一溜树篱的犄角上,突然出现,他正是亚雷·德伯,回身朝他们看。

“你们这些老乡们,你们这是干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他问道。

没人马上向他解释;其实他也用不着有人解释。他原先离她们还远的时候,就听见了她们的声音了,那时他就偷偷地骑着马跟上来,听了一个大概,足够使他明白是怎么回事的了。

苔丝正离开人群,一个人站在靠近栅栏门的地方。他弯下腰去,对她低声说:“你跳上来,骑在我身后面,咱们一眨眼的工夫就把这群鸡猫子喊叫的东西撂得老远了。”

那一刹那情势的紧急,使她感觉得太强烈了,所以她差一点儿没晕过去。假使在别的时候,她一定要像前几次那样,拒绝他这种殷勤;即便今天晚上,要是只因为路上荒僻这一层原因,她也绝不会反平素之道而行动的。但是这一次的殷勤,恰好是碰在这个特别的节骨眼儿上的,只要两脚一跳,就可以把这种窘境中的恐惧和愤怒化为胜利,所以她就听凭了自己的冲动,一点儿不假思索,就攀上了栅栏门,把脚尖放到他的脚背上,爬上了他身后面的马鞍子了。他们两个驰到远处的苍茫夜色之中那时候,那些吵架斗口的醉鬼们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黑桃王后也忘记她身上的肮脏了,她站在方块王后和那个脚步不稳的新婚女人旁边,三个人都直着眼往那马蹄声在路上越去越远的地方瞧。

“你们看什么?”一个没有看见发生这件事的人问。

“哈,哈,哈!”深肤色卡尔大笑。

“嘻,嘻,嘻!”喝醉了的新娘子一面抓住了她那因爱而糊涂了的丈夫一只胳膊,一面大笑。

“嗬,嗬,嗬!”深肤色卡尔的娘捋着小胡子[126]大笑,同时简捷地解说道,“从锅里掉到火里[127]去啦!”

这些过惯露天生活的儿女们,即使喝酒过量,也不至于永久受害。那时候他们都已经走上地里的小路了。他们往前走的时候,月光把一片闪烁的露水,映成一圈一圈半透明的亮光,围着每人头部的影子,跟着他们往前。每一个人只能看见自己的圆光,无论他们的头怎样东倒西歪,鄙陋粗俗,圆光却始终不离头部的影子,反倒老跟着他们,一刻也不放松,把他们弄得非常美丽;等到后来,好像这种左右乱晃的光景,成了圆光固有的动作,他们喘的气,也成了夜间雾气的一部分;而景物的精神,月光的精神,大自然的精神,也好像协调和谐地和酒的精神,氤氲成混沌一气。

11

他们两个,骑着马,轻步小跑,往前走了一气,都没说话,苔丝一路上抱着德伯,仍旧在胜利中喜得心里怦怦乱跳,不过关于别的方面,却仍心怀疑虑。她看出来,他们身下那匹马,并不是他有时骑的那匹咆哮暴躁的,所以,虽然她紧紧抱着他还是坐不稳,她却并没害怕马会出什么岔子。她求亚雷把马放慢,由驰而步,他也照着办了。

“真干得干净利落,是不是,亲爱的苔丝?”他过了一会儿说。

“不错,是!”她说,“我觉得我真应当感激你。”

“那么你真感激我吗?”

她没回答。

“苔丝,为什么我吻你,你老不愿意哪?”

“我想那是——因为我不爱你吧。”

“你敢保证是这样吗?”

“我有时还生你的气哪!”

“啊,我早就害怕会有这种情况了。”虽然如此,亚雷听了苔丝这番自白,还是和颜悦色;他知道,无论什么,都比又倔又硬好:“我惹你生气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哪?”

“你还不是知道得清清楚楚的吗?我在这儿,凡事都由不得我自己呀!”

“我并没因为和你亲近,时常惹你生气吧?”

“有几次。”

“多少次?”

“我想你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的了,可多啦。”

“我每次和你亲近,都惹你生气,是不是?”

她没言语,马款步前进,走了老远,走到后来,一片薄而发亮的雾气,本来一晚上都弥漫在低谷里的,现在散布得漫山遍野,把他们包围起来了。这层雾好像把月亮的光悬在半空,使它比起在清朗的空气里,更显得到处弥漫。也许因为雾气,也许因为她老出神,再不就因为她非常困倦,所以她并没看出来,他们早走过了往纯瑞脊去的岔道了,她的护送人并没取往纯瑞脊去的那条路。

她那时的疲乏真是难以形容。这一个礼拜以来,她每天都是早晨五点钟就起来,起来以后,就成天价一刻也没有驻脚的时候,今天晚上到围场堡去,又格外多走了三英里路,又等了她的邻居三个钟头,一口东西也没吃,一滴水也没喝(她等得焦急,顾不得吃喝);在回家的路上又走了一英里路,还抱着一肚子气吵了一架,现在又骑着马慢慢地走了一些时候,所以就弄到差不多半夜一点钟了。她虽然这么困倦,但是她真正不胜睡魔袭击的时候,却只有一次。在那一刹那忘却一切的昏沉中,她的头轻轻地靠到了德伯的身上。

德伯把马止住,把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在鞍子上侧着身子,用手搂住了她的腰去扶她。

苔丝立刻醒来采取守势,并且凭着一阵报复的冲动(这是她很容易犯的),不假思索,就把他轻轻一推。他的地位本来就不稳,差一点儿失去了平衡,仅仅没滚下马去就是了,因为那匹马,虽然是一匹很健壮的,却幸而在他所骑的马当中,是顶老实的。

“你真太不知好歹了!”他说,“我并没怀恶意——我只是怕你掉下去就是了。”

她疑虑不定地琢磨了一会儿;后来她觉得,他这个话,说到究竟,也许是实话,就后悔起来,低声下气地说:“我请你原谅,先生。”

“你要我原谅你,总得你有点儿表示,说你信得过我才成。我的上帝!”他忽然发作起来说,“你把我当作什么人,就能叫你这个小丫头片子随便又推又搡?你玩弄我,躲闪我,老给我钉子碰,足足有三个月了,我不再受你这一套啦!”

“我明天就离开你,先生。”

“你明天就离开我?不成,不许你明天离开我!我再问你一遍,你能不能让我搂着你,表示你信得过我?来吧,这会儿就咱们俩,没别人在跟前。咱们俩彼此都很熟悉了,你又知道我很爱你,老认为你是世界上顶漂亮的姑娘,实在你也真顶漂亮。我和你亲近亲近,当你的情人儿,不成吗?”

她急躁难忍,不耐烦地倒抽了一口气,表示反抗;同时转侧不安地坐在马上,眼睛往远处瞧着,嘴里嘟嘟囔囔地说:“我不知道——我但愿——我怎么能说成不成哪,在我——”

他自作主张,用手搂住了她的腰,她也没再表示反抗。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他们这样侧着身子,慢慢往前走去,后来她忽然觉得,他们走的工夫太久了——比平时从围场堡回去走那段短短路程费的工夫久得多,即便像现在这样款步而行,也用不了这么久的工夫,并且走的路,也不是硬棒的大道,只是一条小路。

“哎哟,咱们这是走到什么地方啦?”她喊着说。

“走过一个树林子。”

“一个树林子?什么树林子?咱们一定是走错了路了吧?”

“咱们正走到围场——英国顶古的一片树林子。今天晚上的夜色很可爱,咱们为什么不在外面多流连一会儿哪?”

“你怎么能这样奸滑诡诈!”苔丝一半故作凶悍泼辣,一半真正大起惊慌说,说的时候,也不顾自己有滚下马去的危险,用手把他的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掰开了,使他的胳膊脱离了她的身子,“我刚才因为推了你一下,觉得对不起你,所以正要相信你,讨你欢喜,你可跟我来这一手儿!请你让我下去,我自己走回去好啦!”

“宝贝儿,就是晴天,你自己也走不回去。我对你实说了吧,咱们离纯瑞脊远着哪。现在雾气越来越大,你就是在这些大树中间,走上好几个钟头,也走不出这座树林子去。”

“不用你管我走得出去走不出去,”她婉转地请求他说,“你放我下去好啦!管它在什么地方,我只求你放我下去,先生!”

“很好,那我就放你下去——可是有一件,既是我把你带到这样一块偏僻的地方来了,不管你自己觉得怎么样,我却总觉得,不把你平平安安地送回家去,就不能算是尽了我的责任。你要不用人帮忙,自己走回纯瑞脊,那是办不到的,因为老实说,亲爱的,由于这片雾气,什么东西都看不见,连我自己都辨不清咱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你要是答应了我,在这匹马身旁等候,等到我穿过这片矮树林子,往前走到有大道或者有房子的地方,弄清楚了咱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那我就情愿放你下去。我回来了,就详详细细地告诉你怎么走,那时候,你一定要走着走也好,愿意骑马走也好,随你的便儿。”

她接受了这个条件,在马的左面溜了下去,但是他却早已经在忙中趁她不备,吻了她一下了。他在马那一边跳了下去。

“我得牵着这匹马吧?”

“哦,不用,用不着!”亚雷拍打着喘息的马说,“它今天晚上已经累得够受的了。”

他拨转马头,来到一丛灌木那儿,把它拴在一个树枝上,又在堆积得厚厚的干树叶子中间,给苔丝铺了一个窝儿。

“现在你坐在这儿好啦,那些树叶子还没发潮。那匹马只要你瞅着点儿,就很够啦。”

他往前走了几步又退回来说:“我告诉你一件事,苔丝,你父亲今天得到了一匹新马。有一个人给他的。”

“一个人?是你吧?”

德伯点了点头。

“哦,你真太好了!”她嚷着说,又因为偏偏在那个时候得感谢他,真不凑巧,心里觉得难过。

“小孩子们也得了一些玩意儿。”

“我不知道——你曾送他们东西来着!”她很感动地嘟囔着说,“我可并不大愿意你给他们东西,不错,我并不愿意!”

“为什么,亲爱的?”

“那样一来,我就老得束手束脚的了。”

“苔绥[128],你这阵儿不觉得有点儿爱我的意思吗?”

“我并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她无可奈何地承认说,“不过我恐怕我不——”她忽然觉得,他送她父亲和弟妹东西,完全是因为钟情于她,不由得非常难过,先是一颗泪珠儿慢慢滚下,跟着又是一颗,她就这样一下哭了起来。

“别哭,亲爱、亲爱的人儿。你现在在这儿坐着,等我回来好啦。”她依着他的话,在他给她铺的那一堆树叶子上坐下,同时微微打颤。“你冷吗?”他问。

“不很冷,有一点儿。”

他用手去摸她,他的指头触到她身上,好像触到鸭绒鹅毛上面一样:“你怎么就穿了这样一件轻飘飘的纱连衣裙?”

“这是我夏天穿的衣裳里面顶好的一件。我刚出门儿的时候,很暖和,我哪儿知道要骑马,又要走到三更半夜哪?”

“九月里晚上就凉了。我想想法子看。”他把身上穿的一件薄外衣脱了下来,温柔地给她盖在身上,“这就好了——你现在可以觉得暖和一点儿了,”他继续说,“现在,我的宝贝儿,你在这儿歇一会儿好啦;我一会儿就回来。”

他把披在她身上那件外衣的钮子,在她的肩头上给她扣好了,起身走进那一张一张雾气织成的网罗里面,那时那一张一张的网罗,已经变成了树木中间一片一片的纱幕了。他走到邻近那个山坡上的时候,她听得见树枝子沙沙发响的声音,等到后来,他的动作和小鸟蹦跳的声音差不多,最后就听不见了。因为月亮正下沉,所以灰淡的光线也微弱起来,苔丝坐在他离之而去的那堆树叶子上出起神儿来的时候,没有人能看得见她了。

同时,亚雷·德伯已经走上了山坡,要把他们所在的地点到底是围场哪一部分弄清楚了,因为他的确并不知道。他那天晚上,走了一个多钟头,实在是随意而驰,有弯就拐,为的是好和苔丝在一块儿多待一些时候,并且只顾注意苔丝月光下的俏形倩影,路旁的东西一概没怎么理会。他并不急于去寻找标志地方的特点,因为马已经乏了,得休息一会儿。他翻过了一个高岗,来到了一个低谷,碰见了大路旁边一道栅栏。由这上面,他认出来这个地方的地形,因此他们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于是他转身往回走,不过那时候,月亮已经完全西沉了,更加上有那片雾气,所以虽然离天亮已经不远,而围场却包围在一片沉沉的黑暗之中。他恐怕碰到树枝子上,只得伸着胳膊往前摸索。一开始的时候,他觉得,想要找到他原先出发的那块地方,是完全办不到的。他一脚高一脚底地东扑西扑,摸索了老半天,后来才听到,他的马在他跟前作轻微的活动,他那外套的袖子,把他的脚绊住了。

“苔丝。”德伯叫道。

没人回答。那时候特别地黑,除了他脚下那一片朦胧的灰云白雾而外,别的东西一样也看不见。那一片灰云白雾,就是苔丝穿着白纱衣服躺在树叶子上的形体。其余的东西,都同样地只是一片黑暗。德伯弯着腰伏下身去,听到了一种匀称、轻柔的呼吸。他跪了下去,把腰弯得更低,她喘的气暖烘烘地触到他脸上,他的脸也一会儿就触到她脸上了。她正睡得很沉,眼毛上的眼泪还没全干。

昏暗和寂静,统治了四周围各处。他们头上,有围场里从上古一直长到现在的橡树和水松,树上栖着轻柔的鸟儿,打那夜最后的一个盹儿;他们周围,有蹦跳的大小野兔,偷偷地往来。但是应该有人要问:哪儿有保护苔丝的天使呢?哪儿有她一心信仰、护庇世人的上帝呢?他是不是像那个好挖苦人的提斯比人[129]说的那另一个上帝那样,正说闲话儿呢?再不正追逐猎取呢?再不正在路上旅行呢?再不睡着了,唤也唤不醒呢?

这样美丽的一副细肌腻理组织而成的软縠明罗,顶到那时,还像游丝一样,轻拂立即袅袅;还像白雪一般,洁质只呈皑皑。为什么偏要在那上面,描绘上这样一种粗野鄙俗的花样,像它命中注定要受的那样呢?为什么往往是在这种情况下,粗野鄙俗的偏把精妙细致的据为己有呢?为什么往往是在这种情况下,绝难匹配的男人却把女人据为己有,或者绝难匹配的女人却把男人据为己有呢?好几千年以来分析道理的哲学,都不能把这种事实,按照我们对于事序物理的观念,给我们解释明白。我们固然可以承认,现在这场灾难里,也许含有因果报应的成分在内。毫无疑问,苔丝·德北有些戴盔披甲的祖宗,战斗之后,乘兴归来,恣意行乐,曾更无情地把当日农民的女儿们同样糟蹋过。不过祖宗的罪恶报应到儿孙的身上[130]这种道德理论,虽然神学家们可以认为满意,而按普通的人情看,却不值一笑,所以对于现在这件公案,绝对无补。

在这个偏僻的乡村里,苔丝自己家里的人谈论起来,老说那种听天由命的话;现在正像他们说的那种话那样:“这是命中注定的。”令人痛心的地方,就在这里了。我们那位女主角从此以后的身份,和她刚迈出她父母家的门槛,到纯瑞脊的养鸡场去碰运气那时候的身份,中间有一条深不可测的社会鸿沟,把它们隔断。

同类推荐
  • 金台全传

    金台全传

    话本小说《金台全传》共六十回,不署作者。小说叙说北宋仁宗年间平阳大元帅金台奉命平定反叛朝廷的紫阳王则的历史演义故事。金台原本是贝州一个捕役,拳艺超群,做人以孝义为怀。后因为国家建奇功扫灭妖邪,被封为平阳大元帅,征讨有功,封王赐爵,衣锦还乡。
  • 都市的迷离:又见风花雪月

    都市的迷离:又见风花雪月

    繁嚣都市的迷离、辽远西北的险恶、寂寞的军旅岁月、惨烈的战火生涯,同时集中在一个特别而又普通的家庭身上。作为小弟的“浪子”孔云飞,他和风花、雪月等之间的情爱故事既离奇、曲折,又充满忧伤。他同时是这一场变革的见证者,他的生活从穷困潦倒开始,他的爱情从纯粹天真起步,经过近30年的岁月变迁,他的生活是否朝着幸福的方向迈进?他的“风花雪月”是否能得偿所愿?
  • 暴风雨前

    暴风雨前

    《暴风雨前》的作者李劼人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翻译家,一生留有五、六百万字的著作和译作。他的大河小说三部曲《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大波》已经成为传世之作。李劼人先生被他的同学郭沫若称为“中国的左拉”,他的三部曲被郭沫若誉为“小说的近代史”。李先生从1935年起写了三个连续性的长篇《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和《大波》(第一部),描写辛亥革命前的社会生活。这三部小说都以作者的故乡四川为背景。
  • 被诅咒的凶宅·赌神失踪之谜

    被诅咒的凶宅·赌神失踪之谜

    《被诅咒的凶宅》深更半夜,老楼里总出现怪音、咳嗽声,电灯忽亮忽灭,电表自己会走。但这些诡异的怪事,全发生在三兄弟争夺遗产之后。三个人争得越激烈,老楼里怪事就越多。“死”去的父亲不仅回来了,还悄悄地跟踪三兄弟;一封封谴责与诅咒的信,悄然而至……三剑客本以为,一定是有人暗中搞鬼,却没想到“死”去的父亲居然“复活”了……《赌神失踪之谜》赌场里出现赌神和赌王,几次交手后。赌神连同巨额钱款神秘失踪了。好奇的三剑客进入赌场,发现了许多怪事。赌场失火以前,赌神如坐针毡;女赌王总是恶狠狠地瞪向赌场老板,头发里藏着两只打不死的苍蝇;身体健康的赌场老板在装病……三剑客刚要揭露丑闻,赌场却突然关闭。密信悄然而至……
  • 骑士的新娘:波恩与凯

    骑士的新娘:波恩与凯

    她逃离城市,逃离人群,隐居在黑暗森林、迷雾深处,希望能过平凡而宁静的日子。可人生总有不如意,一时的善心却换来接二连三的麻烦。她是女巫?魔女?最好她真的能骑着扫把飞天遁地……他是骑士,是领主,拥有一座城堡,但战争、饥荒、瘟疫,宛若黑云笼罩大地。若他够聪明就该抛下这一切,带着钱财远走高飞。骑士精神?那只是个屁!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还要留在这里……他们相遇在最糟糕的年代,死神夺走了太多人的生命,让人们失去了信仰和勇气。他为了救她一命,娶她为妻。两人各自藏着属于自己的秘密。当真相浮现的那天,这桩虚假的婚姻,是否也会就此结束?
热门推荐
  • 逍遥至尊

    逍遥至尊

    重生异界的龙飞,竟然化身为龙,那作为龙的传人,龙飞绝对不能给龙丢脸,于是龙飞左手神龙诀,右手九变玄功,头顶炼妖壶霸气的宣布:“妹子,是我的,萝莉,那先养养,以后也是我的,是我的,都是我的。”龙飞开始了称霸异界,逍遥天地的旅程。
  • 二哈救命

    二哈救命

    所谓专注精神,就是专注于任何事都会产生精神力。当地球灵气复苏,这种精神力就有几率转化成恐怖的技能。于是——歌手、演员、厨子、士兵、程序猿,甚至某手速飞快的宅男……各行各业的老手都可能进化出跟他所擅长的事相关的天赋技能。顾运:这世界真的乱了,连狗都会说话了。某二哈:闭嘴,你这蠢货!
  • 缠绵诱子:拐个爹地来

    缠绵诱子:拐个爹地来

    世界上有这种妈吗?让女儿混进男校,还要偷种,居然还定下要求:“就是够MAN,够浪漫,够温柔,够帅,够媚,要会做家事,要体贴,要会撒娇,要性格好,不要吸烟喝酒,不要说脏话,不要冷冰冰,暂时就这要求吧想到我在加!”天啊!她想去撞墙!
  • 应该感谢这个时代

    应该感谢这个时代

    铭记历史,向往未来,活出人生的精彩,中国梦定能实现,少年强则国强,每个人的梦想定能成真,梦想照进现实,共同遵守法律底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 神仙使者

    神仙使者

    “我是神仙呐!”就因为这么一句话何九九倒了大霉了。给死肥宅分配对象。给穷人一夜暴富。给大公鸡一次享受人生的机会。我尼玛!这任务怎么这么奇葩?
  • 努力成为一名主神中

    努力成为一名主神中

    当莫名其妙的系统砸到季月头上的时候,面对抹杀的命运,季月只能努力奋斗。
  • 黑猫与童话

    黑猫与童话

    每一个童话中都有一只黑猫,黑猫穿梭于童话之间,与童话中的人物做着交易……这,就是黑猫的使命
  • 极品隋丞

    极品隋丞

    “做一名臣子难,做一名随时准备被干掉的臣子更难!”史上最冤的穿越者陈晟,转世为南北朝末年一介布衣,碰上了那个时代的一位军事狂人。白手起家,本无功名;涉足官场,如临梦境;封王拜相,开疆拓土;君子小人,声色犬马;玩权弄术,只为自保,策马扬鞭,鼓角纵横;酾酒赋诗,抱得美人归,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 逆天界

    逆天界

    一个默默无闻的高中生天步,突然获得家族传承,强势崛起,让无数人黯然。他的路背天而走....手握残血剑怒斩天涯枷锁,与上界物种争锋,那是洒血之路...祖辈遥望大道,异界破空来袭....歌颂唤醒年轻一代至尊战血与异界生灵血战....
  • 紫陌重芳雁破天

    紫陌重芳雁破天

    她是龙曦国护国将军的女儿,自幼容颜被毁,却才华横溢,聪慧睿智。她与世无争,当被卷入国仇家恨,被无情利用,亲人死去后,丑女是会向命运低头?还是会破茧成蝶?当繁华落尽,真相大白之时,与她牵手地会是那个冷漠无情御赐的夫君,抑或那个温文尔雅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