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临近高中毕业时。书华因为外婆去世,心情陷入低谷。他收到海平写给他的一封信。信里说因为他帮忙写的请战书,打动了父亲,她才得以参军。她对此表示十分的感谢。海平在信里还说,她会永远记得两人的革命友谊。同时,海平在信里还夹了一张她头戴军帽英气勃勃的小一寸照片。
海平的信,在书华最失落的时候,带给他一丝温暖的慰藉。
高中毕业后,书华下乡,成为插队知青。他和海平从此再无联系。只有信和照片,书华一直珍藏着。
喜欢古典文学的书华,虽然读了不少描述爱情的唐诗宋词。但也许是受外婆的影响,他更喜爱那种大气磅礴,睥睨天下,“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一类的作品。中学时因为文革,没有太多的书可供他阅读。好学的书华借到一些难以读懂的书,例如黑格尔的逻辑学和鲁迅的作品。这些书尽管难懂,可是书华却读得很入迷。阅读这些书,让书华的思想进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精神境界。也使他的个性和追求格外脱俗。
书华和海平的关系,因为当年的献花事件,成为一段难忘的回忆。书华对海平的好感,也许是除了家人之外,他对女性能怀有的最高级别的好感了。不过此时书华心里对海平的感情,正如那封海平写给他的信中所定义的,两人保持的是“革命友谊”。
语桥见书华朝歌台那边走去,先是有些难以置信,然后恍然大悟地说道:“嗨,哥一定是找借口看靓女去了。哈哈,我说得没错吧。”
诗韵眼尖,看得比语桥真切。她惊奇地说道:“喔,大哥真的认识她呢,他们在说话哦。”
过了一会儿,书华神情愉快地回来了。
所有人,包括启明的两个女儿,都瞪大了眼睛期待地望着他,等着听他的解释。
书华回到原位坐下后,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句:“唔,那个唱歌的,是我中学同学。”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语桥感叹道:“哇,真的吗?你的中学同学好靓呵!你和她说什么了?”
启欣也颇感兴趣地问道:“书华,她叫什么名字?”
书华略带责备地瞪了语桥一眼,说:“不务正业!”
他接着对母亲启欣解释说:“她叫梁海平。她中学时就是文艺骨干。没什么奇怪的。”
其实,书华之所以避免谈论海平,是有原因的。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之前他一直在和舅舅探讨留学美国的话题,这也是书华自己感兴趣的重要话题,他不想因为海平的出现,打断了他和舅舅的谈话。所以尽管在他的内心,充满了偶遇海平的喜悦,但他不想让关于海平的话题取代了留学的话题。而且他也相信舅舅启明也想继续和自己的话题,若是被打断了,舅舅也不情愿的。当然还因为,对于海平,他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和自己家人说的。能说的也就是那么简单的几句话,他基本都说了。其他和海平有关的话,他压根就不可能和家人说。
刚才他走近了歌台,想看清楚对方是否确实是海平时。没想到海平竟然先认出了他。
海平像是早就知道他在那里一样,微笑着很自然地就对他打了个招呼。她的神情和笑容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波澜不惊,仿佛他们两人昨天还见过面,他们刚刚才从中学的校门走出来。
书华为海平的从容感到迷惑。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海平是认错人了。但她确实是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书华不知道的是,在他们一家人走进餐厅时,海平就留意到他了。只是她见到书华一家人顾着寒暄,她不便去打搅。
在部队几年,海平随着文工团去过许多地方表演。她的确是实现了自己的舞台梦。但慢慢地,她日益地感觉到部队纪律的束缚。海平觉得自己的才能在部队里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于是在去年时,海平找机会转业回到广州,在市里的歌舞团里当了一名演员。因为她喜欢唱歌,又长得漂亮,就有人介绍她到宾馆表演。这在当时,是一份非常不错的额外收入。广州话称这种额外工作为炒更。今晚是她第二次在这里表演,想不到竟然遇到了书华。
海平早有耳闻,书华上了大学。七八十年代的大学生,可谓是天之骄子。几乎是荣耀的代名词。海平对书华早有好感,今天一见,自然高兴。不过海平自从回到广州,在文艺团体里工作,经历和见识都丰富了许多,她的眼界自然也高了。此时书华在她的眼中,也许比海平认识的其他男性多了一些知性,但并不足以达到让她兴奋的程度。况且她正在表演,那是她的工作,所以,她见到书华时的表情,自然是平淡从容的。
海平告诉书华,自己现在歌舞团当演员,希望他来看她的表演。她随手递给书华一张油印的小海报,说:“周书华大学生,别摆架子哦。一定要来看我的演出!给予批评指正噢。”她略带顽皮地笑着,向书华摆摆手,然后轻盈地转身回到歌台,继续她的歌唱演出。
这天晚上的经历,对书华来说,好像梦境一般神奇。
先是和舅父一家的相见,以及关于留学美国的一番谈话,给书华打开了一扇未知的大门,让书华对自己的未来多了一份憧憬。而和海平的偶遇,则是在这份憧憬上,添加了一份眩目迷人的色彩。多年来,他的青春都是被压抑着的,充满了灰暗。见到海平后,他的直觉告诉他,他的生命中需要色彩。这是他喜欢的色彩。尽管他不确定他是否能收获这份色彩,但他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他要去看看海平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