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爱如是
千堂和文瑄一直在餐桌上有来有去地对答着,聊着天,我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他们俩说话,因为房间小,声音在逼仄的环境里听起来,既热闹又寂寞。听着听着我渐渐感觉有点迷惘,我突然盯着墙上浅蓝色曼佗罗花的壁纸恍惚地想:他们俩怎么会互相应酬的那么起劲?似乎都已经把我给忘了,特别是千堂,他几乎就没怎么正视过我,统共也只和我交谈过寥寥数字。
等到吃完结帐的时候,文瑄抢先过来买了单,他喜欢刷卡,在单子上签名时,他没有用服务生递给他的笔,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他自己习惯用的那枝万宝龙,这是燕妮送给他的生日礼物,笔端居然还是镶嵌着蓝宝石的,一闪一闪,折射出幽幽的光。以千堂这样性格的大男人,看到另一个男人用这么精致得近乎于无聊的笔,不由多瞥了他一眼。
我注意到他的目光,圆场道:“我们文瑄,字写的很好。”
“恩。确实很好。”千堂也随即赞美:“字如其人。很旖旎的风格。”
回到家后,文瑄问我:“那个人,说我字如其人,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想说我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我正在换衣服,回答道:“唉,你怎么这么敏感?他没什么意思,只不过夸你字写得好而已。”
“不过这男人很有风度。”文瑄想了想,说了句客观评价的话:“满有男人魅力的。”
文瑄也就这一点好。他评论别人,有时候是纯客观的,不带任何私人感情。
“你今天很乖,不仅夸我字写的好,还说,我们文瑄怎么怎么,那日本男人虽然外边不动声色,但我相信他内心牙都咬碎了。”文瑄说着过来亲了一下我换衣服时裸露出来的肩膀:“恩,我们是自己人,就应该一致对外。”
“无聊。”我一边躲闪着他的亲吻,一边却莫名地感觉失落。我也不知道这失落感从何而来,但我心底那一大片黑暗的,沦陷一般的失落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雨,顿时将我淋个透湿。
我当然很爱文瑄,他永远都是我的丈夫,我和他是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我该怎么解释自己看到千堂之后的失落?这种失落过了半夜渐渐风停雨歇,没有消逝,却是缓缓地转化成了另一种不同的物质,它变成了春天里的一蓬夜雾,潮湿,氤氲,朦胧,迷离,像一场梦魇,又像一个希望;或者,像是梦魇里的一个希望,希望里的一次梦魇。
第二天下午,千堂准备回京都。我去机场送他,这次他没有拒绝,在人潮拥挤的大厅里好不容易找到他,他都已经办好手续,准备要登机了。
只随意说了几句闲话,他就告诉我要进去了,日本人都很守时,我说好,在熙熙攘攘的如潮人流里,我看着他很快转过身,进了那个入关的闸。他那轩昂挺拔的背影,在我视野里逐渐模糊与暧昧起来,昨晚的那蓬夜雾却再次冉冉地升腾而起,潮湿而氤氲,我忽然在他背后叫道:“千堂先生。”
他听见回过身,我一把拉住他的手,他那修长的手指被我紧紧握在手中,我感觉是握住了一把琴弦,一把曾经在我心里弹奏出最让我伤怀与动情的音乐的弦。“千堂先生。”我把他拉出了关。那个关口我觉得就像是一座桥,原来我在此岸,他在彼岸,彼此永远都只能隔岸观花,两望烟水里,但我却不知自己是哪来的勇气,我一把把他拽了过来。
“千堂先生,我不想就这么结束,真的,我不想就和你这么结束。”
“我不甘心,很不甘心。”我走过去搂住他腰,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这么亲密,并且,是在大庭广众之前:“我是爱你的。我爱你,你明白吗?这不是一次快餐,依然是一场你所期待的情感的盛宴。”
当时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毫无保留地坦荡地说出那些话来。但是,我是爱他的,这一点,我怎么都无法否认与抹杀,我无法不忠实于自己的内心。我爱文瑄,可我也爱他。
“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就像,就像奥黛丽赫本和纪梵希一样,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精神上的恋人与知己。”
他一直沉默着听我说话,只是听,没有回答。半晌,他凝神想了那么几秒钟,然后道:“飞机快要起飞了,我今天也没有买商务舱,他们是不会等我的。我去改签下一班好吗?”
“好。你去吧。”我不假思索地说。
他握着我的手,和我一起去柜台办改签手续,从那一刻起,他就抓住我的手,再也没放开过。
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和心,都颤抖的厉害,有一种很疯狂的感觉,将我深深地湮没。我是怎么了,我在做什么?在他办手续的时候我在一旁问自己,但是一遇见他那静谧沉逸的眼神,我的颤抖立刻就被弹压了下去。
他改签了下一班飞机,两小时后起飞。
凭空而来的两个小时,偷来的浮生中的两个小时,对我和他来说,已经足够珍贵。我们坐在候机大厅的角落里,那里的灯光无论夜深还是黎明,永远都青白的如同永恒的白昼,时间的概念在那里已然消失殆尽,身在此处,都不知今夕何夕。
“今夕何夕,遇此良人,今夕何夕,见此邂逅。”我不知道他一直沉默地抓住我的手,他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而我,当时能想到的却只是这几句诗。
大厅里依然是没有黑夜没有荫蔽一视同仁的明亮灯光,这样的灯光是没有影子,没有余韵,也没有咏叹的,因为,所有的影子,所有的余韵,所有的咏叹,都在他的眼睛里。
“我会和你一生一世。”他注视着我的眼睛,忽然开口说道,然后,他的语言犹如泉眼里的流水,渐渐地潺潺流淌出来,流注到了我的全身:“只是,从此以后,我们再不要相见。我会做你的纪梵希,我会永远在心里爱你,关心你,你在我这里,永远都不会变老,肥胖,憔悴,乏味,被冷落;你在我这里,永远都是宛若初见,永远是那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没有人可以取代你的位置,今生今世,都没有人可以取代你在我心里最重要最独特最永恒的位置。也许距离,也许这种方式就像死亡一样让爱情升华,超拔,凝固,变的犹如琥珀,冻结了一切变迁。但是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
“你可以有你自己的现实生活,婚姻,孩子,和丈夫吵架,和好,交欢,吃饭,睡觉,做事,聊天……可这一切与我何干?我爱你,又与你何干?”
“你爱我,当然与我有关,因为你是我的阿那答,是我精神上的阿那答。”我回答道:“京都四月,记得不是你一个人在赏樱,因为天下所有的樱花都是一样的灿烂如雨,我会在天涯的另一端,和你在花下相见。”
我放弃了去京都大学,文瑄说:“哪里没有书给你念,就在这里念好了。你可以继续上学,反正我从来都没指望过要你出去挣钱。”
于是我继续着我的读书生涯。天可怜见,现在我总算不是那“第三种人”了,因为我早就已经结婚了。丈夫这东西,的确每个女人最好都准备着一个放在那里,以防不时之需,因为确实可以应付与抵挡很多疑惑好奇的目光,然后把我重新归于平常人看得懂的芸芸众生群里。
或许,平凡就是一种幸福,因是只有特殊的人才有权利过特殊的生活。我自觉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太过特立独行,在外人和自己眼里,都有点近乎于招摇过市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已婚少妇,丈夫稍微有点钱,可以让我继续上学。在学校里我往往都穿得非常朴素暗淡,几乎都没怎么穿过裙子,衣服颜色也拣偏灰,米色,或者黑色那些黯然深沉的颜色。我不想吸引任何人对我的注意,特别是异性。倒不是刻意和他们保持距离,而是,我觉得这世上的男人,再怎么完美杰出,在我心里,都不可能比得上文瑄和千堂敏郎了。
和文瑄和好后,我一直追问他,那天他去医院,和嫣然说了些什么。他大概略略知道嫣然已经告诉我原话了,打死他都不肯再重复一次,只是说:“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而且给了你两次机会,你自己放弃,所以,我是不可能再说的了。”
“说嘛。”我逗他:“哪怕说前半段都好。”
“没有。”他不耐烦地拒绝道:“一个字都不会说。”
他实在是那种不好意思赤裸裸地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男人。他后来告诉我,那些话,是从他肺腑中掏出来的,太过血腥气,过后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时他怎么说得出如此肉麻的话来。
“婚姻是一个坟墓,我和你现在都是古墓派的,你就别指望我再对你说什么甜言蜜语了,哥哥我没那么有空。”
“天。”我对他叫道:“无名氏同学,你现在怎么会这么乏味无聊?三三说,男人就是冰箱里的一盏灯,只图看着温暖点儿,怎么我和你过日子过的越久,我越发现你这盏灯不亮了啊?”
“停电了嘛。”他懒洋洋地回答我。
“爱情是一种精神病现象”。文瑄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结婚前他觉得自己倒是可以“犯犯病”,人不癫狂枉少年嘛。但是结婚久了,朝朝暮暮相对,他也就“不治而愈”了,他和这天下所有正常的丈夫一样,把他的情调,兴致,温存都节省下来了,只是有的人会拿出去福利他人,他不会。或者,暂时还不会。
四年后。
学校林荫道上的梧桐树叶子换了一茬又一茬,从一种淡淡的新绿渐渐过渡到苍茫的老绿色,旧的叶子悄然飘落消逝,而新的叶子接替着在微风中一缕一缕地筛出艳阳细碎的光影。
文瑄快30岁了。有时候他来学校接我,在人群里看见他,用客观的,他人的目光重新打量他,我会有一种近乎于愤怒的喜欢:这个男人怎么可以长的这么帅?而且,是一年比一年帅,一年比一年更有魅力?他到底想长成什么样?
按说,我应该对他有点审美疲劳,再是天仙化人,天天在家里看着他吃饭,如厕,打哈欠,剃胡须……做这些凡庸无聊的琐事,也会把他拉下神坛,可是很神奇我竟然没有,有些时候,我仍然会对他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心悸的感觉。
我想连我都是如此,那么,别的女人也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当那个“涂鸦女孩”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没有任何的意外与伤感。
“涂鸦女孩”很年轻,大约只有21,22吧,穿着一套白色涂鸦花纹的大T恤,底下是热裤,长靴,天气还是乍暖还寒,她这一身是显得过于单薄与清凉,不过,看得出身材非常好,胸部鼓鼓的,有一种蓬勃的朝气。
“我很喜欢文瑄,他也喜欢我,不如,你把他让给我吧。”
那天我刚从学校回来,服饰黯淡,脸上脂粉未施,虽然还不至于像个黄脸婆,但是,绝对没有她那么鲜丽青春,我听了她的话,最初反应竟是:恩,初生牛犊不仅不怕虎,还很不怕冷,我今天穿着毛衣还感觉有点凉呢。
“我让给你,你管得好吗?”我微笑着问她。
“爱情是不需要管的,我最讨厌女人管着男人了,两个人相爱,不是占有,不是管理,是两颗心的接近和默契。”“涂鸦女孩”气急败坏地说。
我马上掂出了她的份量,看出她仗恃的也只不过是那么一点青春,其他什么都没有。我比她大了十几岁,或许,这凭着这点,她才了自信?不过她现在还不会明白,谁还没年轻过?谁的20岁也只有一次只有365天,谁都只要往后望一望,有的是比自己更年轻更鲜嫩的青春的身体。
我这个快35岁的“老女人”,什么风浪没见过,这么多年下来,遇见这些事,我几乎都可以作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闲看堂前云卷云舒了:“小妹妹,我告诉你,文瑄是不会和我离婚的,他在我们这段婚姻里,已经花了大量的成本下去,时间的,精神的,身体的,金钱的……他投注了太多,你让他白白浪费那些成本,然后重新再开始投注别段婚姻,他已经没那么多成本了知道吗?还有,我相信他从来都没有真正喜欢过你,最多是那么突如其来的一点新鲜感。像他这样资质与条件的男人,喜欢他的女人当然不会少,正因为多,他根本不会珍惜,他也不会通过爱你这样的年轻女孩子来证明他对异性还有魅力还有吸引力,所以,我非常相信他对你,从来都没用过真心。”
“涂鸦女孩”毕竟年纪小,年轻单纯,她从我脸上看不到她一直期待着的伤心,生气,意外,纠结,与不满,她的眼里忽然闪过落寞的表情,满满的洋溢了出来。我心里有点不忍,感觉自己是在以大欺小,但是很快就想,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她以为能从我这里夺走点什么,但最终却是空手而回。因为我早就练得老皮老脸了,没有那两把刷子,我能守得住一个比我小5岁的漂亮老公吗?虽然我的婚姻也不见得是铜墙铁壁,水泼不进,不过解决这些小事那还真的就如剖瓜切菜一般自如与家常。
晚上文瑄回家的时候,我正在烫衣服,整理衣物。他腆着脸走到我面前,腻声道:“老婆,你今天这件睡衣是维多利亚PINK的吧,很可爱。”
“滚。”我推开他伸过来的手,他一定是知道“涂鸦女孩”的事了,想来示好圆场。虽然我心里也并不怎么介意,但是我记得燕妮说过:管老公就要像管儿子一样,教育方法都是一样的。管儿子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棍棒;怀柔;恩威并施;或者敞开心扉,和自己儿子做朋友……管老公也这样,方法多种,但是一定要管,不可不管,不可松懈,一定要找对方法,因为每个男人的个体差异都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