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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我在悉尼天气晴

第53章 我在悉尼天气晴

“那一年分开的时候,贺兰最后给我写了一封信,最后一段是这样的。”很难想象多少年曾经沧海之后,当妈妈提及当年那封最后的情书时,她却依然还着脉脉如水的清澈眼神“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鲜花弥漫,使得长途跋涉的行人披荆斩棘,虽是艰辛苦痛,虽是有泪可落,却也不觉悲凉。”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贺兰静之。但是我却一直都很喜欢他,出于一种很莫名的,微妙曲折的情绪。他说,“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人生虽是跋涉艰辛虽是有泪可落,却也不觉悲凉。”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他那永远的,温厚宛转沉静高贵的“不觉悲凉。”

爸爸走了,风华正茂的妈妈的鬓边常常戴一朵白色的发饰,有时候是珍珠,有时候是白水晶。那一点一点莹白色的光里,折射出的,是她对爸爸缠绵不休的,丝丝缕缕的怀恋。

她成了一个小寡妇。一个漂亮的寡妇带着一个女孩子,再婚的机会也不是没有。但妈妈却总是懒洋洋的,似乎是提不起劲来。而且,越到后来,她越提不起劲来,妈妈说,“其实女人越活到后面越不需要男人;而男人越到暮年却越需要女人,老男人就像是一片乌云,时刻笼罩在家和女人的周围。所以,这有什么意思呢,更何况这世上的好男人,都已经死绝了呀,我可不想做乌云下的那朵残月。”

妈妈说,这世上的好男人,都已经“死绝了”,这并不是她的激昂慷慨,而是她无尽的悲伤。在爸爸去世的半年后,贺兰静之和他的妻子在一起空难中,双双罹难。不到一年的时间,妈妈失去了她一生中最爱的两个男人。她曾经说过,“你是不是我的并不重要,与你同在这世上就好”,可是在一夜之间,他们却统统都与她阴阳相隔,已然不在同一个世上。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这天究竟为谁而春?妈妈百思不得其解。她想为什么有的女人一辈子最大的惊险与坎坷只不过是吃水果时吃到了半条白白胖胖的小虫子,而她呢,她却要接二连三地经受这样的生离死别?她再是强悍再是个金刚不坏之身,也经不起命运之手如此巨大而震撼地锤击啊。

妈妈从此没有再婚。我以为她大概是出于“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但是弟弟说,妈妈是因为他,是因为他的出现,才赔上了她后半生的幸福。

妈妈却回答道:如果我想的话,我就是拖着一窝孩子,我也能嫁;可是我不想,因为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男人能让我有心动的感觉了,再好的男人到了我面前,也像是一个拦路抢劫的人遇见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无计可施。

记得有个女人曾说过,人的一生应该结两次婚。第一次,20岁;第二次,40岁。20岁的时候凭的是热情与激情,是纯粹而青葱的爱;40岁的时候才慢慢开始懂得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是理智而贴己的爱。而妈妈到了40岁,到了她真正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她不是没有了爱的机会,而是她自己让那些机会像凌晨时分的星星一样,渐渐寥落。

我想也许是因为弟弟和我的存在,是那寥落的主因吧。特别是弟弟,他坚持自己是“罪魁祸首”。弟弟说,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孩子,本来就已经够艰难的了,妈妈偏偏还带了两个,偏偏的,“那男孩子是谁?姓贺?”那些想追求妈妈,或者觊觎妈妈美色的男人犯难而又尴尬地如是说。

“不是姓贺,而是贺兰。”妈妈每次都骄矜而又郑重地纠正道。

贺兰。他的姓氏,他的血脉。贺兰彦。

弟弟是贺兰彦。很多次他告诉我他第一次见到妈妈时的情景。那是一个隆冬的阴天,阳台上挂着刚洗出来的湿衣服,衣服上马上就垂下了累累的晶莹的冰凌。门轻轻地开了,他看到了妈妈,“一个有艳光的女人”,弟弟说:“就像阳光一样,照耀进了那间阴郁的房子。”

贺兰静之是一个富有的穷人。他的富有在于,他玩了一辈子收藏,几乎每件藏品都是价值连城。但是他在30岁的时候就已经立下遗嘱,在他去世之后,所有的藏品都捐献给国家博物馆。“我能拥有它们一小段时光就已经很满足了。它们,应该属于更多的人。”至于为什么不留一点东西给自己的后人,他说:“儿子如果强似我,留钱做什么?儿子不如我,留钱又做什么?”

他死后没有给弟弟留下任何财产。当日贺兰静之为了买一套雍正御书房里陈设过的紫檀家具“和光同雅”,那套家具非常重要,如果他不买,就会被一个德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瓜分了去。所以他无论如何都要买,最后是倾家荡产买倾其所有买的。谁也想不到,像他这样公子哥儿出身的人,最后和家人只住进了一套很平民化的小公寓里,而且,那公寓还只付了首期,一直到弟弟25岁那年,弟弟才付完所有的欠款,从亲戚那里赎了回来。

我很难想象妈妈走进那套小公寓,第一次见到弟弟时的心情。此时弟弟作为孤儿,已经在亲戚家辗转了半年之多。“有谁是从小康之家陡然败落的吗,我以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可以看清很多人世的真相。”这话是鲁迅说的,弟弟深为认同。在亲戚们眼中,贺兰静之简直就是个败家子,谁愿意为他无偿养孤儿?半年后弟弟的表舅表舅妈一家住进了贺兰家的公寓,他们是为了那套房子,才顺带着抚养弟弟。

妈妈就在一个冰凌花开在湿衣服上的天气里看到了弟弟。他赤着一双小脚,站在冰凉的地砖上。那双黑莹莹的眼睛,在阴天里黑的璀璨而流丽。妈妈看了看他****的小脚,还有他那熟悉到让她心痛的眼神,她蹲下身,只觉喉间一硬,半晌才问:“多大了?”

“四岁。”弟弟回答。

此时弟弟的表舅妈带着她的一对双胞胎儿子走了过来,他们的小脚上都穿着棉靴,靴子边上还有多啦A梦的卡通图案。可见表舅妈不是不懂得照顾孩子,也不是没有爱心,而是,她顾不了那么多无关的旁人。

“你是谁?来找谁?”她粗声问妈妈。

妈妈只瞥了她一眼,对此提问无动于衷。她只是轻轻抚了一下弟弟的头,忽然说道:“我是你爸爸妈妈的朋友。我想带你走,带你回家,你愿意吗?”

“愿意。”弟弟说。弟弟后来无数次地对我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妈妈问他愿不愿意跟她走时,他几乎是出于本能地说出了那两个字:“愿意。”

他愿意跟她走。在他的血管里,流着的是贺兰静之的血,他的直觉告诉他,跟她走,以后再是艰辛再是坎坷,但是,“不觉悲凉”。

妈妈抱起他,在他冰凉的小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就抱着他头也不回的,一路出了门。她在第一时间去了鞋店,替他买了一双小小的舒适的棉靴。

妈妈在我长大之后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做女人一定要做一个“香槟”一样的女人,而不是“威士忌”。因为香槟出现的都是好时机,都是锦上添花衣香鬓影;而威士忌就不同了,威士忌常常是男人用来借酒浇愁愁更愁的,都是在颓败之期。

但是很奇怪的,她自己一心想做香槟女,想要“锦上添花”,但是她的宿命却只让她常常“雪中送炭”。

那天下午,我收到了天文的一封邮件。很久都没有他的消息了,他就像一阵飘忽的夜风一样,早已无声无息地消逝在夜晚寂静的山林。当我打开电脑,看到邮箱里居然有他发给我的信时,我的心,恍恍惚惚地,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的那些日子。

岁月就像一条河,累累的往事充盈着奔腾湍急的河床。而天文的信犹如一朵突然而至的浪花,让我在岸边看着那海风再起,只为那浪花的手,恰似,你的温柔。

“亲爱的。”这是他信的开头,我也好久都没听到他的声音了,离别后,几乎连电话都没有再通过,但是,在那一刻,他那温和柔润的声音蓦地在我心底萦绕不去:“亲爱的:说实话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虽然,你曾经是我的老婆,可是,我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称呼你吗?你以前对我说,那个美国女作家赛珍珠,和丈夫离婚前,全名叫什么布克夫人;离婚后,还称自己为从前的布克夫人。我想你一定不会的,你一定不会再称自己为从前的乐天文太太,你只是你,只是你自己。

做从前的男人多好啊,我的姓氏,你的名字,女人的名字永远都是跟随着丈夫走的。对了,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我是大男人沙文主义,你说过,嫁鸡随鸡等于所托非人。我想你对我们的婚姻一定认为你所托非人了。可是,你妈妈说,你妈妈说想要看一个男人的真实面目,一定要看与他分手后的表现,我自认为我的表现还不是那么令你厌恶吧。

我以前说过,其实我是一个好丈夫,只是我没有钱。有钱我一定会做的更好。可是亲爱的,现在我发现自己错了,我不是。无论我有没有钱,我都不是一个好丈夫。

再回头已是百年身。我想夫妻好像是这世上最诡异的人伦关系之一了。它可以是最亲密最无间最血肉相连,也可以忽然是最陌路最无关最冰火两重天。

不说了,我现在住在悉尼,天气晴朗。******悉尼天天都是那么的晴朗,海蓝的,漂亮的像幅油画一样。对了,昨天看到一个东方面孔的女孩子,身材,脸,都很一般,和我从前的老婆你根本没法比,可是,我却看了她很久,因为她有一双很漂亮的手,纤细,白嫩,修长,漂亮至极,和你的手一样美。

大家都说男人20岁的时候喜欢看女人的脸,30岁的时候喜欢看胸,40岁的喜欢看臀部。而我,等我懂得看女人的手,懂得欣赏女人的手的美丽时,我发现,我已经开始老了。

亲爱的,我现在很好。只是有时候,还是会很想你。保重。

结婚就是就业记得认识江南的那一年,我22岁,大学刚毕业。弟弟18岁,妈妈很有心送他出国念书,因为弟弟是个天才,妈妈对他寄予了非常浓厚的希望。而对我,她对我唯一的要求是:“嫁个好男人。要有钱,老实,忠诚……”每次说到这些,妈妈都如数家珍:“像你爸爸这样的,一个不知稼穑只知道风花雪月的男人,不行;像你爸爸这样的。”说着她转头面向弟弟“一个败家子,玩古董玩的自己家里一穷二白的,更不行。”

当然,你别以为妈妈在那里尽情抱怨和数落爸爸与贺兰,她就能允许别人也如此这般地数落他们。不是的。在这个世上,只有她才可以数落他们,因为他们是她的,是她最爱的男人们。

“有的人死了,可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可是他已经死了。”妈妈常常这么说:“其实,我活着和死了也没有什么分别。”因为,爸爸和贺兰死了,妈妈的心,有一大部分也跟着死了,支撑她活下去的最大的动力只来自于我和弟弟。

弟弟非常聪明,中学的时候连跳了两级,还得过奥数冠军。我考大学的时候,因为理科不好,我对自己都没有了信心。弟弟给我补课,他居然能给一个比他大4岁的人补课,而且在那一年,他连大学《微积分》都已经自修过了。

“要努力啊。”虽然他是弟弟,但很多时候我却感觉他像哥哥,特别是他一本正经叮嘱我要努力补课时的神情:“如果你考不上,进了私立大学,那妈妈的负担会很重的,姐姐,你要认真听我教你的那些东西。”

“我可以不上大学。”我闷闷不乐地说:“谁说我一定要进大学的,不进的话马上工作,还能马上赚钱呢。”

“你要替妈妈争气。”弟弟加重语气道:“你是你爸爸妈妈的孩子,一定要进大学。那些所谓的亲戚朋友,都想看妈妈的笑话,所以,你一定要替她争气。”

“可我实在学不进去怎么办。”我说:“我看到这些习题都想睡觉了。”

“那么,我给你猜题。”弟弟想了想,说道:“其实考试是有规律的,应试是一门学问,我有把握猜个八九不离十的,我猜完题做好之后,你背答案,然后我再教你怎么举一反三,怎么变通。姐姐,你只要花点心思,一定能考上。”

我终于很吃力地考上了,也很混沌地念完了。按弟弟的说法是,“给你的嫁妆镀了一层金”,所以大学一毕业,妈妈就开始催促我,早点看准一个男人,好早点嫁出去。她甚至还开玩笑似的对我说:找工作不急,还是先找个男人吧。结婚就是就业。

“鲁迅说过,中国人的历史向来是这样的两句话:暂时坐稳了奴隶。或者想做奴隶而不得。”虽然爸爸也曾是作家,不过妈妈好像更欣赏鲁迅而不是他:“我觉得,大多数中国女人的历史是这样的:暂时坐稳了老婆。想做老婆而不得。”

这话说的可真是和鲁迅一样的犀利而刻薄。

“你和你弟弟不同,没有什么大的过人之处。”妈妈分析给我听:“除了长的漂亮点儿,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优点。你要记住我的话,想结婚就要趁早,晚了不是不可以,而是一个人老了,有了固定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就很难再去迁就和适应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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