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一辆吉普在匀速行驶。
吉普车中,有一个男人在开车。
男人五官深邃,剑眉星目,英鼻挺立,薄唇微抿。长得英俊潇洒,气势也不凡。后背挺得笔直,不经意间便流露出了丝压迫感。仅管皮肤白皙,也丝毫不折损他身上的男人气概。
他上身只穿了件白色T恤,印出了他的肌肉轮廓,手臂上的肌肉很有型,不过于夸张,充满了爆发力。
副驾驶上趴着一只狗崽子,身上的毛发软趴趴的贴在身上,并不柔顺黑亮,形象着实糟糕。
然而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眸,灵动间泛着冷芒,令人不敢小瞧。
“云叔说,你是诺娲跟草原狼的种。”男人轻喃,他的声音干净且富有磁性,缓缓道来,仿佛醇厚的大提琴声,很是舒服。
小黑狗呜咽了一声,似在回应。
男人叫席言,三个月前去草原散心,正好云叔家的诺娲生崽,就活了它一只,还奄奄一息。
云叔说这是他家母狗和狼的崽,那只负心汉不知所踪。
席言喜欢这只狗崽子,想收养。
云叔说不一定养得活,而且不知道它狼性大不大,太危险了,不让他养。
最终,席言精心照顾了它三个月,来的时候将它偷偷放在了车上。
他这点小动作啊,根本瞒不过云叔。
不过云叔只是装作没有看到,将他送走,并嘱咐他小心。
“黑狼,跟我一起去军营好吗?我们一起在军营里成长。”席言目光深邃,左手抚了抚黑狼的背。
“汪!”软软的叫声真的配不上它的名字。
“好。”席言笑了笑,薄唇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