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月明星稀,三三两两的星子黯淡无光的挂在遥远的银河。
房间中,凉风吹起薄薄的淡青色帘子沙沙作响,清绯歌双手环抱着膝盖静静的坐在床上,她清楚知道她是一个不甘于像寻常女子一般嫁人生子,相夫教子,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的平淡生活。
清绯歌保持这样的动作,想了一整夜,终于下定决心。
隔日,清晨时分,鸡鸣破晓之际,清绯歌跳下床,活动自己僵硬的身子,走去厨房带着几日干粮,背负大弓,箭囊,往山里方向走去。
深山中,密密麻麻,遮天蔽日的高大树木,怪石崎岖的山路,都难不到清绯歌灵动的身姿,几个跳跃,落地,犹如燕子轻掠水面,衣诀闪动,不留一丝涟漪。
哪里有野兽群,哪里有险地,清绯歌都了然于胸,她都小心避开,实在避不开,宁愿绕原路也不想跟野兽打起来,不然就是能杀掉野兽,血腥味也能引来其他野兽,就算杀得了一只野兽也杀不了一群野兽,一人之力难敌众,到时遭殃的就会是她。
一路上,清绯歌匆匆掠过四周的风景只埋头赶路,沿着记忆中的路,在绕开一处黄泥沼泽险地,终于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座陡峭的山崖,傍溪而上,两边山势渐缓,承延绵不决之势。正时初春之季,理应早长莺飞,花团锦簇,树木葱茏的景象。可仔细一瞧,却是空山寂寂,雾霭沉沉,白色的浓雾犹如少女面纱,朦朦胧胧遮掩本来面貌,似清非清,欲迎还拒,引人遐想,想一览佳人芳华。
清绯歌紧了紧手中大弓,脚步异常轻盈,走的每一步都不发任何声响,小心翼翼的走进白雾山崖里。
地面铺满绿油油的青草,青翠欲滴,浓密狭长,青草边缘形如锯状,锋利异常,常人不小心碰触,连皮肉都能割出口子。山村里的猎户通常遇到都会避开,可进入山崖那边只有这条小径,清绯歌避无可避,只有直走。
两个时辰后,白皙的耳朵动了动,隐约传来声响,少女手疾眼快,弯弓取箭,“咻”的一声,一道寒风,飞冽而过,没入草丛,不见声响。
清绯歌几步上前,小手一翻抓起弓箭,箭头处,一只四肢短小的肥硕灰兔子赫然在其中。
“原来是只兔子,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不用再吃干巴巴的干粮。”清绯歌轻笑一声,清丽灵秀的脸蛋露出些喜意。
她抓起兔子,寻到一条水质清澈的溪边,寒光一闪,小巧的匕首熟练的开膛破肚,把削干净一根木签插在兔子身上。从怀中摸出几枚青红色泽的野果,小手挤压,丰沛的汁水涂抹在兔子身上,在林子里随意找几根枯枝,点起篝火,把兔子放在火中烤起来。利落的翻转,滋滋的油光泛起,兔肉渐渐烤的金黄酥脆,香气扑鼻。
清绯歌坐在青石上,撕起一块兔肉,顾不及滚烫,小口小口地吃起来,偶尔也喝上几口上游的清冽溪水。野果的酸甜配着烤得外焦里嫩的兔肉,简直是绝顶美味,清绯歌吃得满口是油,不一会儿整只兔子变成一堆光秃秃的骨头。
清绯歌吃完烤肉,背起大弓,辨别下方向,继续往前走去。
几日前,她上山打猎,被一群野狼群追赶,误入这白雾山谷,她凭借浓郁得雾气遮掩身形,好不容易躲避狼群,却又撞到了实力强大的棕毛熊,棕毛熊生活在白雾山谷的溪涧旁的洞穴中,是这深山中的赫赫有名的一霸。
清绯歌吓得赶紧屏住呼吸,不打算惊动它,想悄悄离去。
毕竟这只棕毛熊颇有灵智,与深山中寻常凶猛,只会杀戮的野兽不同,棕毛熊懂得吞吐日月精华,淬炼自身,一身厚亮坚硬的皮毛,根根分明,仿若尖利的钢针,被扎上那么一下,恐怕全身布满血洞,血流不止。
清绯歌刚想离去,余光却看到,距离棕毛熊洞穴四里左右的地方,有着一块人脑般大小的青石,石边缝隙处,隐隐有丝红光闪过,莫非有什么宝物,清绯歌感到好奇,猫着身子,屏住了呼吸,在白雾中飞快而行。
清绯歌定眼一瞧,红光原来是一株长约三寸,形若人身的鲜红人参。
她惊呼道:“这是,百年血参?”血参根型挺直,形如人形,长须条,老而韧,清疏而长。血参一般以参须多少判断年份,十年长一条根须,这株血参有十数条饱满鲜艳的须条,赫然有百年年份。
清绯歌惊喜过后咬着唇,暗自深思,到底要不要摘取呢,可血参距离棕毛熊洞穴不过几里路,这点距离想不要惊动棕毛熊简直是不可能。
只是,就此离去,她又不甘心,百年血参价值百两银两,市面上有价无市,比起她上山打猎两年的价值总和还要高,而且血参固本培元,滋补养气,还能很好地调养千雨和大哥的身体。
片刻,清绯歌下定决心,为了大哥和千雨,她不打算放弃,自己小心行事,只要一摘下血参,就立即退走。
清绯歌在摘取的过程中还是惊动了棕毛熊,因为棕毛熊的野兽般的感知灵敏,很快发现它的地面上多了个不速之客。
“嗷,嗷”,棕毛熊发出愤怒的响声,吼声如雷,笨拙庞大的身躯在朝她追去,每踏一步,地面就会重重颤动,泥石滚动。
清绯歌一惊,果然还是惊动棕毛熊,连忙加快速度把血参拔起,塞入怀中,娇躯扭动,敏捷如豹子,飞快往山谷之外窜去。
棕毛熊连续追着她跑了几十里的路,身后高大树木横飞折断,山林飞鸟兽鸣,清绯歌仗着速度比棕毛熊快,在丛林中七扭八转才甩掉棕毛熊,逃出生天。
清绯歌回到家,回想起来这一幕,连胆大的她也感到心惊胆颤,后怕不已。同时也对棕毛熊那次的奇异的举动感到不解,它好像在守护什么东西似的,根本不敢离洞穴太远。哪怕是它洞穴外的百年血参被摘,也是追赶几十里的距离就放弃,对她不屑一顾。
清绯歌相信如果棕毛熊继续追下去,她迟早精疲力尽,被它追上,难逃生天。
棕毛熊洞**难道有什么东西能比血参还要珍贵吗?
清绯歌性子天生有股冒险精神,在得到一株珍贵的血参之后,清父和谢氏都劝她不再上山打猎,女子终归是要平平安安,相夫教子。
可她不甘于平淡,在家平凡度日。她对棕毛熊所守护的东西很是好奇,所以这次上山准备好一些东西,一路上直奔棕毛熊洞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