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三点钟,有个人满腔怒火上店里来,因为有人在他汽车的通风小窗上贴了一个标签。我只好上厨房里去利用蒸汽替他把标签揭掉。
“辣椒肉馅玉米卷饼吗?唔,你们这些人确实知道怎样做卷饼。”
“你说你们这些人是什么意思?”
“哟,就是说你和帕普达基斯先生呀。你和尼克。我午餐吃的那卷饼真是好极啦。”
“噢。”
“你有揩布吗?我用揩布把这东西拿起来,就不烫了。”
“你并不是这意思。”
“当然是这意思。”
“你认为我是墨西哥人。”
“没这回事。”
“是的,你是这么认为。你可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人。不过请你听着,我和你一样也是白人,明白吗?我头发可能是黑色的,长相也有点儿像黑人,但是我和你一样是白人。你要是想在这儿好好混下去,就别忘了这一点。”
“可你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墨西哥人!”
“我告诉你,我和你一样也是白人。”
“对,你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墨西哥人。那些墨西哥女人,她们全都是大屁股、瘸腿、黄皮肤,乳房大得可以碰着下巴,头发看上去像抹了熏肉的油脂那样。你看上去可不是那样。你个子矮小,皮肤白皙,头发尽管是黑色的,却柔软、卷曲。有一处和墨西哥人一样的地方,就是你的牙齿,他们的牙齿都是白净的。这一点你不得不承认。”
“我结婚前姓史密斯。这听起来并不像墨西哥人吧,是吗?”
“不太像。”
“还有,我老家也不在这一带。我是从衣阿华来的。”
“唔,史密斯。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科拉。乐意的话,你可以这样叫我。”
这时候,有一点我已经确信无疑。那就是我刚来时胡乱估摸的:她心情不好,倒不是因为她不得不做的那些卷饼,也不是因为她自己的头发是黑色的,而是因为她嫁给了这个希腊人,使她觉得自己好像不是白人了。她甚至怕我会管她叫起帕普达基斯太太来。
“科拉,没问题。叫我弗兰克怎么样?”
她走过来,开始帮我清洁那扇通风小窗。她靠我很近,我甚至可以闻到她身上的气息。我贴近她耳朵,几乎是悄声地快快问她道:“你到底怎么会嫁给了这个希腊人?”
她怔了一怔,好像我用鞭子抽打了她一下那样。“这关你什么事?”
“是呀,非常有关系。”
“这是你的通风小窗。”
“谢谢。”
我走出去,想知道的事已经知道了。我在她高度警惕的情况下,狠狠给了她一下,而且打得很重,所以把她打痛了。从这时候起,是她和我之间的事了。她也许不会依顺我,不过也不会敷衍我。她知道我的用意,也知道我已经看透了她。
那天晚上进餐的时候,希腊人对她发起火来,怪她没有多给我点儿炸土豆。他希望我喜欢呆在这地方,不像以前的几个人那样抛开他走路。
“总得让人家吃饱。”
“炸土豆就在炉子上;他自己不会去取吗?”
“这没什么。我还不太饿。”
他一个劲儿唠叨下去。要是他稍有头脑,他就会瞧出来,这里边有点儿文章,因为她可不是一个容客人自己去取的人,这一点我可以替她说。但是他很笨,还在那儿不停地嘀咕。我们三人就坐在厨房里的餐桌旁,他坐在桌子的一头,科拉坐在另一头,我坐在当中。我没有去望她,不过我可以瞥见她穿的衣服。那是一件护士穿的那种白色制服,在牙医的诊所或是在面包房里工作的人,全都穿的那种。这种衣服早上总很干净,这会儿已经有点儿皱、有点儿脏了。我可以闻到她身上的气息。
“唉,瞧在老天爷分上。”
她站起身去取土豆,那件白衣服敞开的一刹那,我瞧见了她的腿。她把炸土豆盛来给我后,我却吃不下去。“唔,你瞧,你唠叨了半天,他却不想吃。”
“唔。可他要是想吃,可以有得吃。”
“我不饿,午餐吃得很饱。”
他一举一动就像打了一场大胜仗那样。这时候,他很乐意宽恕她,仿佛他是一个大人物似的。“她人挺不错,是我的小白鸟儿,我的小白鸽。”
说完,他眨了眨眼,上楼去了。她和我坐在那儿,一句话也没说。他又下楼来时,一手拿着一只大酒瓶,一手拿着一把吉他。他从瓶里倒出一些酒来,原来是希腊甜葡萄酒。我喝下后,胃觉得很不舒服。他却唱起歌来。他有一副男高音的嗓子,不是你在收音机里听到的那些细声细气的男高音歌手,而是声如洪钟的男高音歌唱家。在处理高音时,他就像卡鲁索[2]在唱片里那样,会加入一种啜泣声。但是这时候,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我感到越来越不舒服。
他看见我脸色不好,忙把我拖到外边。“不舒服,出来呼吸点儿新鲜空气,你就会觉得好点儿。”
“没关系,我没问题。”
“坐下,别言语。”
“你先进去吧,我只是午餐吃得太多啦。一会儿就会好的。”
他进屋去了。我让肚子里吃下的一切全涌上来,吐了。那顿午餐,那些土豆,还有那杯葡萄酒,都叫我受不了。我一心就想得到那个女人,以致肚子里存不了一点儿东西。
第二天清早,铺子的招牌给风刮下来了。风是半夜里刮起来的,到了早晨竟然成了一场风暴,把招牌也刮得掉了下来。
“天气糟透啦。瞧瞧那儿。”
“是一场大风。我一夜都睡不着,都没能闭上眼。”
“风确实很大。瞧瞧那块招牌。”
“都给摔坏了。”
我不停地修补起那块招牌来。希腊人不时走出来看看。“你到底是打哪儿弄来这块招牌的?”
“我买下这家铺子时就有了。怎么啦?”
“质量挺差。挂这么一块破招牌能够招揽来顾客,那才怪哩。”
这时,我去给一辆汽车加油,撇下他去细想想我的话。等我回来时,他还对着靠在餐厅正面的那块招牌眨巴眼。有三盏灯已经爆了。我插上插头,接通电源后发现,剩下的灯有一半也不亮了。
“装上新灯,重新挂起来,那也就成啦。”
“你是老板。”
“这招牌怎么啦?”
“唔,这种招牌已经过时了;现在,没人再用装灯泡的招牌了。大伙儿都用霓虹灯招牌,显得比较醒目,用电又不多。再说,招牌上都写了些什么?双栎,就这么两个字。‘酒店’那部分,灯光下并没有显示出来。唔,‘双栎’这两个字并不能引起我的食欲,不会使我想停下来买点儿东西吃。这块招牌让你损失了不少钱,只是你还不知道。”
“把它修修好,不就成啦。”
“你干吗不做一块新招牌呢?”
“我挺忙。”
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又拿着一张纸回来了。他已经给自己画了一面新招牌,用彩色蜡笔涂上了红、白、蓝三色。招牌上写着“双栎酒店,供应小吃、烧烤,洗手间洁净卫生,店主尼·帕普达基斯”。
“好极啦。它会让人印象深刻。”
我把所有的字整理好,确保拼写没错;他对字母又加了更多的花体装饰。
“尼克,咱们干吗还挂着那个旧招牌呢?你干吗不今儿就进城去,把这个新招牌做好?它挺美观,相信我,没错。再说,这也很重要。一爿店铺好不好,首先得看它的招牌怎么样,是吗?”
“老天在上,我这就去办,我去。”
洛杉矶不过二十英里的路,可是他却像要上巴黎去那样,把自己打扮得容光焕发。午餐以后,他立刻上路了。等他刚走,我就把前门锁上,拾起一个顾客用过的盘子,直接朝后面的厨房走去。她正在那儿。
“外边有一只用过的盘子,我给你拿来了。”
“哦,谢谢。”
我把盘子放下。那柄叉子像铃鼓那样叮当响着。
“我原本也要去的,可是锅里煮着东西,我想还是不去吧。”
“我自己也有不少事情得做。”
“你觉得好点儿了吗?”
“我全好啦。”
“有时候为了一点儿小事,就会叫人不舒服,比方说吧,喝的水跟原来的不一样,就会那样。”
“很可能是午餐吃得太多了。”
“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在前门外急促地敲门。“听上去好像有人想进来。”
“门锁上了吗?弗兰克?”
“我一定是把门锁上啦。”
她望着我,脸色变得发白,又走到双开式弹簧门边,往外偷看了一眼,然后走进餐厅去,没一会儿又回来了。
“他们走了。”
“我不知道我干吗把门锁上了。”
“我也忘了把它打开。”
她又转身朝餐厅走去;我拦住了她。“咱们——就让它锁着吧。”
“锁着就没有人好进来了。我还得烧点儿东西。这个盘子我这就去洗。”
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用嘴死劲儿地吻起她的嘴来……
“咬我!咬我!”
我咬住了她,用牙齿深深地咬住了她的嘴唇,以致我都可以感到鲜血喷进了我的嘴。我把她抱上楼时,血顺着她的颈子往下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