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林攸宁的眼中,顾笑只是别人送给他的玩物。
他是当朝最受宠的皇子,早早便封了王爷,拥有自己的府邸。
林攸宁从小到大,想要什么只用使个眼色招招手,就会有人前仆后继地捧到他跟前来。而她,顾笑,就是被人捧到他面前的东西之一。
那个时候的她,狼狈,卑微,和许多年后那个光芒万丈的人相比较,真的是遥不可及。
可是后来的林攸宁常常会想起那个时候的她,她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而那眼里,只有他林攸宁一个人。
当时的林攸宁也就才十五六岁的年纪,但文武双全的名声已经传遍帝京。
但平日里和他往来的却不是什么身名远扬的谋士,或是朝廷的肱骨大臣,而是京中有名的膏梁子弟,当朝丞相魏晋的三公子魏卷就是其中之一。
所有人都知魏家老三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整日斗鸡走马,戈猎宴饮,但大家都想不明白林攸宁为何从来不拒绝和他往来,甚至成天和他待在一起。
魏卷去到宁王府时,刚好瞅见林攸宁愁眉不展的样子,了然道:“你这是为了那个叫沅雨的公主烦心?”
沅雨是邻国影翎国的公主,影翎国皇帝影辰的掌上明珠,为了求和特意献上他们国家最尊贵的公主以表诚意。而刚好,林攸宁的母亲,也就是当今的皇后,求了皇帝为沅雨和林攸宁赐婚,这是林攸宁如今最心烦的事情了。
魏卷硬拉着面如死灰的林攸宁出了宁王府,想着让他散散心,径直走到了兽场。
京中贵族都爱观野兽相斗,所以帝京中建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兽场,林攸宁也不知道看了多少,早就觉得没了新奇。
“别丧着个脸,今天给你看个有意思的。”魏卷朝林攸宁眨了眨眼,笑道。
等到林攸宁在高台上坐定了,才发现魏卷口中所说的“有意思的”,木栅围起来的兽场中那只兽分明就是他前不久刚得到的狼犬。
“魏卷,那可是我的犬,你这做的不太厚道啊!”林攸宁皱了皱眉,本来就心情烦躁的他有点微怒。
那只狼犬是他征战大漠边国时从北荒弄来的珍品,一般的野狼见了他林攸宁都会绕道,可偏偏这只不同,这只是他见过最凶猛的,当然也是他最宝贝的。
魏卷朝着他竖指噤声,然后指着兽场的一方,林攸宁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便见到另外一边的铁笼已经打开了,而里面竟然爬出来一个人。
林攸宁仔细一看才发觉,那分明是名女子。
那女子乱发披散,衣衫褴褛,浑身脏得不成样子,而且还是四足并走,形同野兽一样的姿态。
林攸宁从小便在所有人的关注下长大,后宫、朝廷、战场,所有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都见过,甚至是习惯了,一切风浪都激不起他任何情绪,可是这次他也不由得吸来了口凉气。
“好好瞧着吧。”魏卷不禁笑道。
旁边鼓点响起,女孩一双眼如鹰隼般盯着她面前的狼犬,整个人紧绷如同弓弦,下一刻就朝猎犬飞奔过去。
其实林攸宁还没怎么看清,就瞧见那女孩和那狼犬撕咬在了一起,倏忽之间,女孩一跃而起,立马骑在了狼犬背上,再一低头,就咬上了狼犬的脖颈。
她是在狼窝里面长大的,魏卷的大哥北征时在大漠里将她带回来的,具体情况不清楚。而魏卷直接把她送给了他。
据说,魏卷大哥刚刚见到她时,数十只狼围在她身侧,貌似是在听她号令的模样。
林攸宁把她领回了宁王府,魏卷说,她在魏家待了两个月,已经被驯兽师驯过了。
“平日里喂她吃生肉,也别教她说人话,就当只狼犬来养,她会是最好的狼犬。”魏卷兴致勃勃的说着。
林攸宁转眼去看她,她已经被侍卫锁住了手脚,铁索将她的手腕脚踝磨得鲜血淋漓,他看到她乱发下沾满灰尘的脸,五官都难以辨认。可是那一双眼睛,净透得如清潭见底。
回王府的时候,他将她随手扔给了管家。将活人当宠物来养,他没有什么大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