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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爱情的颜色(1)

玻璃是不可以爱上铁石的

有一颗心,它的名字叫玻璃,可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它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玻璃,直到玻璃遇上了另外一颗心,这颗心的名字叫铁石。不过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玻璃才知道这颗心的名字原来叫铁石。玻璃既然不知道自己是玻璃,所以就毫无戒备地与铁石打上了交道,不过当时也许铁石已经知道自己叫铁石了。

有一天可怕的事情发生了,玻璃在不知不觉中居然狠狠地爱上了铁石。玻璃爱铁石,就如鸡蛋碰上了石头一样悲惨的命运,可是当时的玻璃哪里知道这些,竟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自己慢慢滋生的感情中。玻璃后来想,这种不是一见钟情的感情其实才是最具杀伤力的,它可以无声无息地腐蚀入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那么彻底,那么毁灭。

铁石的一个亲呢,一个拥抱,一个眼神便足以成为玻璃爱入膏荒的源泉。“也许爱情就是一剂鸦片,因为它总是让人有想着要飞的感觉。”玻璃经常傻傻地这样想。玻璃还想要陪铁石慢慢变老,爱他疼他,做他一辈子的宝贝,于是这颗幼稚而不安分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就挣脱了自己的家的束缚,与同样是偷偷放纵的铁石携手同游墙外的风景。可是世界很大,能容得下两颗出逃的心的空间却很小,空中总是有着很多幽灵逼得他们无处藏身。而且玻璃显然是性情中人,所有的感情都毫无心机地写在脸上,加上她一向崇尚自由与个性,这个社会的许多游戏规则她都视若无睹,喜欢活着就是为了自己开心之类的格言,这种唯美浪漫的学院派作风会让自己重重地摔跟头的,玻璃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之后。不过当时的玻璃就不满了,她一心只想和铁石有更大的遨游空间,年少不更事的她居然想大胆地来一次革命式行动,推翻束缚她和铁石之间的围墙。

可铁石对此显然早有所料,老道的他修炼有为,刀枪不入。对于这种在他看来极不现实的想法,铁石嗤之以鼻,无情抨击。这时候,玻璃开始知道自己的名字原来是玻璃了,因为她总是那么容易破碎,总是莫名地垮塌。玻璃后来在一首歌中听到“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这一句歌词时不禁潸然泪下,更何况这根本是一场不合时宜不该发生的恋爱。它看上去很美,可是却如杨柳扶风,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轻风扬起时,它已是随风飘荡,台风过后,便立刻连根拔起,倒地而毙。玻璃这时候确确实实地知道自己是一块玻璃了,而且是最普通的那种,最脆弱的那种;而且她也终于知道铁石毕竟是铁石了。这时候,玻璃只有百般嘲笑自己的痴自己的傻,嘲笑自己不顾一切的天真与幼稚,嘲笑自己总是喷涌而出的泪水与自以为是的坚强,嘲笑自己与铁石曾经的风花雪月与甜言蜜语,嘲笑到玻璃又哭又笑。

玻璃应该是没有血的,但彻底破碎之后被投入熔炉的玻璃忍着巨痛流出了一股股殷红的血,可这血是那么的冷,不知道要经历过多少次的悲痛欲绝之后的玻璃才能这样流血如冰。

不过重生过后的玻璃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再聪明的女人在感情面前也会变得迷糊白痴,灵魂出窍。玻璃开始不太悔恨自己在这一次感情中的挫折,不经过这一切,又怎能领悟到男人其实比女人还软弱?不经过这一切,又怎知婚外的感情是一杯剧毒的鹤顶红,明知不可醉不能醉,却要拼却一醉,最后中毒已深几乎夺魂却是打掉了牙齿自己往肚子里吞。

玻璃只好想,人总是要学着自己慢慢长大的,所以就要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真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人总是要活着那么挣扎的,所以不管怎样都要为自己深爱的男人留下最美好的祝福。不过有时侯玻璃还是会有想不开的时候,这时,她就会幽幽地吐出一个烟圈安慰自己说:“玻璃和铁石本来就是两种属性不一样的物质,玻璃怎么可以爱上铁石呢?”

如果有一天,你在某家咖啡馆或某个波光粼粼的湖边中,看到一名一脸淡然的年轻女子在独自品味香烟时,请你代我说一声:“玻璃,你还可好?”

永不放弃

●她曾丧偶,多年后在女儿的大力支持下和他恋爱,情投意合。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他意外受伤卧病。

●亲人无暇照顾他,他,她这个“外人”却在旁人不解的目光中精心照料他,并放弃了海外移民的念头。

●两年半的光阴她无悔地熬过,然而他却表示自己连累她太多。一天,她悲痛地发现他选择了解脱……

《恋着红尘恋着你》(见2005年5月10日B12版)见报后,我很快接到读者依水的电话,她的情绪很激动:“我非常羡慕这两个主角有幸福的结局。过去两年半我始终鼓励身患重病的寄松,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希望他战胜病魔,希望我们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而前一阵子,寄松竟然忍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继丈夫10年前英年早逝之后,我经历的第二次沉重打击……”

天阴欲雨,我和依水面对面坐在偌大的会议室里。尽管寄松已经“走”了快两个月了,一提到他,依水的眼泪还是夺眶而出。在近四个小时的谈话里,她手里始终紧捏着一只厚厚的信封。

孀居多年又逢“第二春”

30多年前我在工厂上班,同事凯(化名)长得一表人才。因家庭成分他没能考大学,但他自修完机械专业的全部课程,还研发出许多专业机床。我很欣赏他,与他恋爱成家,育有一女。改革开放后,凯评上了工程师,担子很重,整天加班。女儿读大三那年夏天,凯患上了白血病,我在病床边守了他7个月。他很乐观,听病友说只要熬过5年就有治愈的希望,就跟我讲,他要一步一个脚印,就像过马路一样,希望能闯过这5年……可惜他还是没能闯过去!我是个传统而恋家的女人,丈夫的去世对我打击特别大,有很多次我都想随他而去。幸好我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拿到头一个月的工资,她就带我去旅游。我稍有安慰。然而不久,女儿提出要到国外读书。她说分开是暂时的,她要给她父亲争口气,不让别人瞧不起。不久,女儿在工作中认识了由香港派驻上海的一个男子,擦出爱的火花,2001年结婚后移民加拿大。女儿在那里工作很出色,她老板每次来上海开会都约我喝咖啡,还表示可替我免费办理赴加拿大的移民手续,让我和女儿在一起。

这时距丈夫去世已有7年。女儿关心我,托人在******我物色男友。2002年4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离异多年的寄松。他长着1.83米的大个子,毕业于名校,是高级知识分子,儿子已移民加拿大,因此想找一个共同移居加拿大的伴侣。我感觉寄松很和气,生活上也非常节俭,像是个可以依靠的人。女儿那次恰好来上海出差,和寄松吃了一顿饭,对他也挺满意。于是我就和寄松确定了恋爱关系。那时我俩都未退休,就利用双休日到上海近郊游玩,每天都通电话,有时也逛街兜菜场,共同烧饭。那段时间,我以为自己又能重新找到幸福了。

依水轻拭眼泪,从信封中拿出一张彩照,照片上的寄松风度翩翩,俨然一位谦谦君子。望着他和气的笑容,我的心也感到微微的刺痛。

他跌伤颈椎,我病榻相守

2002年11月底,我和寄松外出游玩回来,走在人行道上,一向大步流星的他没留神被地面的一个突起物绊了一下,头部猛地撞到建筑物上,随即瘫倒在地。我想扶他起来。寄松有过做医生的经历,他说自己的颈椎可能出问题了,让我马上打“120”。十几分钟后,寄松被送进某医院的急诊室,我急匆匆回自己家取钱交住院费,又陪他度过那个异常漫长的黑夜,清早又按寄松的吩咐,到他家取来他的社保卡、身份证和通讯录,8:00之前又折回医院等待医生查房,医生检查后让寄松准备5万元手术费。

借助通讯录,我帮寄松联系到他在上海的亲友。9天后,他儿子从加拿大赶回,在手术单上签了字。手术几天后,他儿子返回加拿大,寄松也转院接受高压氧舱的治疗。在此期间,我白天上班,托家人买好菜和营养品,晚上我精心烹调,第二天早上提着鲜汤和水果赶到医院,看着他大口喝汤,我稍许觉得安慰。病友们很羡慕寄松,一见我进门,就说:“又有好吃的来喽!”他们都以为我是他爱人。

锦色青春里的粉红记忆

夏日伊始,苏锦年开始例行讲飞过她课桌的虫子一一拍死。

莫平说:“苏锦年你根本就是个畜生,完全泯灭了人性。”

逸飞温柔的拍拍苏锦年的头,“行了年年,下次给虫子一次机会好么?原谅它们偶尔的一次‘有眼不识泰山’。”

莫平撇撇嘴,“苏逸飞你就是一奴隶!看看你那卖过求荣的奴才嘴脸!”

“NO!”逸飞竖起食指摇了摇,“平丫头你要注意,首先我是奴隶,是年年的专属奴隶不错,but,我不是奴才。”

莫平看着苏逸飞那张笑得如水般温柔的俊脸,真想朝上面扔两块石头看看能激起多大的涟漪。

苏锦年小猫似的依偎到了逸飞的怀中,“小飞飞对我最好了……”

“哇呀呀!”莫平吼叫着冲出了教室,“不得了啦!夏天开始生腻虫了!”

苏锦年笑,在逸飞温柔的怀抱中迷失方向,世界里盛满了他如水般的爱。

夏天开始进入全盛时期,苏锦年觉得,天就像一个倒扣过来的蒸笼盖,不定什么时候就做出一道“清蒸苏锦年”来。

苏锦年给逸飞打电话,逸飞说:“乖,我这里有好多事要做,等我办完了就飞过去好不好?”

在苏锦年百无聊赖的一声“哦”之后,她终于彻底发疯了。

真正的崩溃,以空调机的正式开始。

苏锦年冲着电话大吼:“莫平你这个王八蛋!我家的空调机坏掉了!”

“好吧苏锦年,你这个混蛋,我知道你疯了。”莫平平静的声音里带了些许的咬牙切齿,“不过,我叫上一帮子朋友跟你一起发发疯怎么样?”

“好吧,”苏锦年甩甩头,“我要大帅哥哦!”

“苏逸飞的眼睛准让王八给踩了!”莫平狠狠的摔了电话。

苏锦年狂笑,翻出自己那件白色蕾丝公主裙。和莫平在一起真的很好呃,连这么漫长而有无聊的暑假也会变得有趣起来。

莫平一身太妹装混在一群骑摩托车的花美男中间,她冲着苏锦年招手,“我们一帮哥们儿姐们儿可等你这只王八老半天了!”

莫平还是觉得,“王八”比“乌龟”叫起来爽多了。

苏锦年公主鞋一跺,双手叉腰,“莫平你他妈别在我这儿得瑟得跟个事儿似的!”

一句话,对面一群人立刻人仰马翻——

原来真的不可以以貌取人的啊!

莫平笑,扯出一个帅哥来,“林澄辰,这个丫头就交给你了哦!”

摩托飞奔,苏锦年坐在林澄辰的车后座上拍着他的肩膀,“快啊快啊!他们追过去了!”

路过苏锦年身边的时候,莫平奸笑,“苏锦年,你的小公主群走光了哦!”

“莫平!你这个混蛋——!”

林澄辰笑,“坐好,我们追上去。”

“帅哥!要的就是这速度!”苏锦年一边扯着裙子一边大嚷大叫,风吹得她长发扬得高高的。

炎热的夏季,没有什么地方比水里更凉快了。

苏锦年拎着公主鞋咯咯的笑,“林澄辰,你带我去划船好不好?”

八个人,四条船。

林澄辰在划。苏锦年高兴的蹦来跳去,“哦!我太开心了!”

突然,一件黑色的大背心套到了苏锦年的身上,长长的压过了屁股。

林澄辰说:“小公主,你衣服挂彩了。”

苏锦年突然想起,自己好像要到生理期了。

一朵红云爬上了苏锦年的脸,她低下头,“你送我回去好不好?”

下车的时候,苏锦年笑着问林澄辰:“你还会带我去玩吗?”

林澄辰笑,温柔的,却是和逸飞完全不同的感觉,“好,小公主,我随叫随到。”

“说好了哦!”苏锦年伸出小拇指,“我们打勾勾!”

林澄辰温暖的大手勾住了苏锦年的小手,月光下,林澄辰食指上乌金的戒指闪动着异样的光彩。

“林澄辰!”苏锦年走到楼梯口又突然回过头,“我家在4楼哦!衣服,先不还你啦!”

林澄辰微笑着点头,她说:“苏锦年,你好可爱。”

苏锦年吐吐舌头,一蹦一跳的上了楼。

四楼的窗子打开了,苏锦年探出头对林澄辰招手,“别忘了我们有打勾勾哦!”

“苏锦年……”林澄辰低语,“你真的好可爱。”

夏末,苏锦年开始觉得和林澄辰在一起是天旋地转般的幸福。

莫平说:“苏锦年,你该不会是想出轨吧?”

语气里带着些许担心,些许劝慰以及些许警告。

是啊……

苏锦年突然想到了逸飞,想到了自己已经有整整一个夏天都把苏逸飞甩在了脑后。

可是,她突然觉得,她厌烦了逸飞温柔的怀抱,厌倦了平淡无奇的日子里软绵绵的幸福。

苏锦年的手指绞在一起,她回想,回想整个夏日里,林澄辰所带她走过的一路,心,平然跳动。

苏锦年想,自己真的要出轨呢。

离返校的日子还有三天,苏锦年的心情由期待转为焦虑,她开始掰着手指头数,希望时间可以过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林澄辰说:“小公主,我可不可以做你的骑士?”

苏锦年低头看看自己的脚趾,她刚刚涂上了黑色的指甲油。

逸飞的脸再次出现,苏锦年的心沉了一下,继而,她陷入了彻底的幸福漩涡,没有温柔,没有逸飞……

林澄辰的怀抱是刚毅的,有大海的味道,或者说,男人的味道……

苏锦年想:出轨就出轨吧,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

于是,她完全沦陷。

收拾好最后一件行李的时候,苏锦年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幸福、幸福,还是……愧疚?

但该面对的总还是要去面对。

所以回去了就说分手吧,苏锦年闭上了双眼,“对不起,逸飞……”

早秋,阳光中带着还未燃尽的夏日的火热。

逸飞依旧是飘逸的碎发,在和煦的阳光中随风飘扬。

他伸出手,温柔的抚摸苏锦年的头,“年年,想我了吧。这次很忙呢,你看。”

逸飞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打开,耀眼的钻石在阳光下璀璨夺目。

一个夏日,在她与林澄辰尽情游玩的时候,逸飞竟都在为这样一个惊喜而忙碌。

逸飞笑,将戒指戴到了苏锦年的无名指上,“喜欢么?”

一瞬间,苏锦年的决心如同坠地的玻璃般,哗啦啦的碎成了一片一片的,一起碎掉的,还有她粉红色的夏日与那个高大的身影和温柔的怀抱。

青春里,总会错愕,在错愕中迷茫,在迷茫中转入一段小插曲。可,毕竟那不是,也不会是主旋律。

苏锦年打开手机,“对不起,林澄辰。”

爱情:因为简单,所以没负担

要让爱情简单,最好的方法,就是精选适合的对象。一个真正值得你去爱、也懂得爱你的人,自然会让爱情变得简单。品质不好的情人,才会将你的人生弄得一团混乱。——题记

虽然她拥有一段稳定而热烈的爱情,但还是经常被误认为在感情世界中落单。“可惜了,像你这么好的女人,到现在还是一个人。喜欢什么样的对象,要不要我帮你介绍?”类似的关心,不时出现在长辈、主管或同事的口中,弄得她啼笑皆非。

“我已经有一位很要好的男朋友了!”她很自然地说。“真的,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过?”“啊?那你常常加班,他不会埋怨喔!”“你常跟我们出去玩,他不会生气喔。”“你和他的感情,该不会很冷淡吧。”……亲友们对这件事情的回应,同时指出了一个现代人对爱情的一个很大的盲点──难道所谓的“热恋”,就是要随时表现出肝肠寸断、忙得人仰马翻、或腻得如胶似漆?还是要像展示新买的名牌皮包一样,动不动就在人前人后把拿出来招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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