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铭的手指很是好看,骨节分明,根根细长。和主人的皮肤保持了高度一致的白皙,猩红热血透过上方的表皮组织,传出丝丝的温热和淡淡的粉红。
牢牢地圈住张十六的腰间。
两手交叉,胳膊向前抻,这个姿势使袖子稍稍向后移,手腕上横着的几道疤痕再也藏不住,探出头来。
张十六大红色的衣服充满了热情和朝气吉祥,而黎铭冷白的肤色,突出的骨节和骇人的伤疤带着些许的病态和疏离。
兴许是因为亲昵的动作,同样款式的衣服和俩人都未察觉的紧密氛围并没有让这两者的结合显得突兀和违和。
反而倒像是本就该如此相配相衬,成就彼此。
衣服是前几天两人去商场刚买的那件,张十六先穿上的。
村里的人家一般都看重这些,什么医院的衣服不往回带了,红色象征着吉祥新生了。
连带着张十六也开始信这些有的没的。
出院的时候黎铭就要换上刚来时的衣服,被张十六拦下了。
“哥哥哥,换这个。”
张十六递给黎铭她专门跑回来一趟,拿过来的衣服。
“干嘛?”
知道解释不清楚这少爷肯定又要故意拧巴着找茬。
“图个兆头嘛。我们村里很注意这个的,你的衣服是入院时候穿的,都不能要了的。”
突然让别人扔衣服,张十六有些气短,言词中带上了些许的讪笑。
“哥,你衣服那么多,应该…不差这一两件吧?啊?嘿…”
见黎铭没有发火的意思,张十六又涨了些底气,说到底还不都是为了他。
“你看,我都专门为了你换上了红衣服庆祝呢!看多喜庆啊!”
“这不是老子买的么?”
刚一进来就觉得这衣服眼熟,这会儿才想起来,能不眼熟么?自己特么也有一件。
“我的那件呢?”
之前怎么没发现红色这么衬人呢?还怪好看的。
“诶?我不知道啊。当时我可是把你的衣服了给你的。”
“不管,我也要穿。”
俩人一起穿,最好所有人都看到,省的沈芷晴听到自己住院的消息又开始自作多情。
“不是,大少爷。我们讲点道理好不好?”
碰到这个人,张十六是真的无奈了。
“你的衣服,我怎么知道你放哪了呢?还有,说要就要,你真的很任性诶!”
“那这件衣服呢?你敢说不是回家去我房间偷来的?为了那套不着调的说法,说让我穿就让我穿,你讲理?”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
一个偷字彻底把张十六钉死。
“怎…怎…怎么能算偷呢!我那是帮你取!”
“行啊!那就请你再帮我取一趟吧!”
“你!你!你!去就去!”
张十六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脑门儿上刻着个大大的“输”字。
于是,冬日里的一对小火人儿出现了。
张十六没有注意到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圈在身上的手。
甚至开始觉得那手温温热热的,紧紧贴着皮肤,牢牢控住身体。给了她一种怪异的,一损俱损的安全感。
风把一身的汗渍和满脸的绯红吹下去。她肢体不再紧绷,开始渐渐放松。
太阳温暖,风不刺骨,街道整洁,树木有序,车子平稳,路人悠闲。
假如太阳看得到,假如风声会说话,假如车子有感触,假如树木有情感,假如街道是宣纸,假如路人有画笔。
那么他一定会用最细腻手法和最温柔的颜色,把这一幕记录封存下来。
这副画的名字就叫,驶向美好。
那时,他们就会知道,自己此时的模样在别人眼中竟是如此赏心悦目,美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