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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虎口为居

春天。

路边两排花树葱郁,香气随着清风抚上人的脸颊,就像一只熏过香的手轻轻地给人挠痒痒。

引路的丫鬟、抬轿的轿夫,都眯着眼享受这份香气,坐在轿子里的向珍也能隐约感到香气穿过轿帘的缝隙,若有若无地飘进她的鼻孔。

真是美好啊!向珍深深地吸了口香气。美好得几乎能让她忘记自己即将走进的悲运。

她的身份比较特殊。人们都把她当作本地首富晋云的女儿看待,但她实际上和他没有血缘。她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他在她两岁的时候,便抛弃她们母女而去了。她的妈妈向美,为了生计,到晋家当佣人,结果被晋云看中,成了晋云的妾,但也只是事实上的妾,并没有名分——在晋云的正妻死后,向美便和晋云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府里的人都喊她夫人。但实际上,晋云不仅没有举行娶妻的仪式,连娶妾的仪式都没有,如要细论,她并没有任何名分,只算个女管家——她和晋云在一起之前便是女管家。母亲都是如此,女儿更没有名分了。

晋云连娶妾的仪式都没举行,并不是他薄情寡义。晋云的妻子在死前,就觉出晋云对向美有意思,咽气之前抓着晋云的胳膊,直勾勾地盯着他,逼他答应在她死后,终生都不要把向美娶进门。晋云被逼无奈,只有答应了。不过,对死者的承诺,总是容易打破的,毕竟阴阳两隔。而晋云就是不愿打破这个承诺,旁人觉得晋云是对亡妻重情重义,而向珍却怀疑,这事是晋鹏导致的。

一想起晋鹏,向珍就感到了一股怒意——这怒意穿越岁月而来,直到今天,依然炽烈。她摸了摸自己的额角,当年被晋鹏用木屐砸到的地方,似乎还在隐隐作痛。晋鹏是晋云的独生子。她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他孩提时。他当真有副好相貌,就像个娃娃一样,再华贵的衣服和珠宝穿戴到他身上,都让人觉得是他让衣饰显得华贵,而非“人靠衣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男孩,脾气却十分乖戾。在他生母死前,他对向珍母女的态度还犹可——只是不冷不热,并没有打骂侮辱,但在他生母死后,不知道是不是继承了他生母对向珍母女的仇恨,开始处处针对向珍母女。然而他毕竟是个小孩子,无法对向美做什么,便集中火力欺负向珍,对她非打即骂。很重的木屐,拿起来就往她头上扔。有一次向美没有躲过去,被木屐砸中了额角,淤肿了好大一块。

向美很是心痛也很是害怕,觉得不能让向珍继续在晋府住了,只有央求晋家的一个远亲,狄老姨帮忙抚养向珍。狄老姨是个很慈祥的老太太,膝下无孩,很乐意抚养向珍。于是向美便把向珍送到狄老姨家。向珍就这样被迫和妈妈分开了。晋鹏不仅欺负她,还逼得她和母亲分开,她非常恨他。

三年前,向美得了急病,死了。向珍回去奔丧,万幸晋鹏此时在外经商。如果他在,不知道还会不会打骂侮辱她——晋鹏大她三岁,那时已经十八岁,并且已经娶了妻子,但是她不认为他会因为长大成人就改好,向珍对他依然充满忌惮。

向珍本来的愿望,是在狄老姨死前能找到个好人家,嫁了。然而她的身份十分特殊,说是晋鹏的女儿,其实没有名分,连油瓶女儿都算不上。现在的好人家,都把身份放在第一位。因此饶是她端庄美丽,知书达理,依然无人问津。

她这一拖,就拖到了十八岁。狄老姨也衰老而死。她不得已,再回到晋府居住。看起来晋云对她十分疼爱,还没等她回到晋府,就给她拨了个丫鬟使用,据说还是十里挑一的清俊人儿——就是在前面领路的腊梅。腊梅这个人,机灵聪慧,善观脸色,果然与其他人不同。然而向珍却宁愿她是个单纯的女孩子。因为聪明人很容易心怀异志,而且难以笼络。向珍觉得腊梅就是如此。拨这么一个机灵人给她,对她反而是负担。

不过,拨出色的人给她使唤,确能证明晋云对她疼爱之心不假。但不管晋云对她多么疼爱,她都对他没有任何仰仗之心。无论如何,他不是自己的亲父,对她的疼爱,也只是因为她死去母亲的影子而已。不敢对晋云有丝毫仰仗,这就让她的心更加被对晋鹏的恐惧占据,听说晋鹏一年前死了妻子,现在心情应该很不好。老实说,向珍觉得像他那样的“坏人”,死十个妻子都很正常。不过,一个大坏人,又死了老婆,待人会有多坏,可想而知。向珍想着这件事,忌惮之意涨满了整个心田,简直要从喉咙里溢出来。

晋府到了,和记忆里大不相同。听说晋家近年来经营有道,又大大地发了几次,宅子几次扩建,比之前的大了几倍。腊梅在前面引路,一路引她来到了上房,拜见晋云。晋云是个矮胖的中年人,年轻时很是清俊,但现在发福发得厉害,所有的清俊都被肥肉挤没了。

向珍对他行礼,礼数周全。晋云十分高兴,高兴得眼睛里含着泪花,双手把她扶起来。见老爷对她如此抬举,家里的丫鬟婆子管家赶紧围上来,小姐长小姐短地阿谀奉承。向珍却丝毫不为所动。因为她知道这都是假的。

忽然,门帘一掀,一个年轻男人走了进来。这个男人难以言喻的俊秀,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他似乎都辱没了他。

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向珍只朝他看了一眼,便认出他是谁了——就是晋鹏。小时候的模样隐约还在。

晋云似乎没有料到晋鹏此时在家,尴尬地呆愣一下。之后便对晋鹏说“见过你妹妹”。向珍赶紧向他行礼,晋鹏上前一步,作出也要扶起她的姿态,向珍却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款款地站直了。

这意味着什么,晋鹏明白。他并没有发怒,眼中反而漫起一股笑意,他把笑意含在眼睛里,还是对向珍柔声说了句“妹妹免礼”。

向珍心头一乱——不知为什么,晋鹏的语音在她听来有种别样的意味,朝他抬眼一看,发现他正不动声色地盯着她。她心头一热,接着竟诡异地心悸起来——她被他一看,竟然有了种超级怪异的感觉,就像已经被他拥入了怀中……这是怎么回事?

她不敢再看晋鹏,从此就只敢低着头——还好大家闺秀讲究的就是“哑跛傻”,她这样反而正好。而晋鹏之后也没有什么异常的言行,也没有再多看她一眼。向珍的心悸这才慢慢地平复下来,并且怀疑刚才是不是自己的感觉出了异常。

晋云把她安排在上房居住,装潢品级仅次于他和晋鹏。他并没有提给向珍找人家的事情,看来是想留她在晋府“多享几年福”。向珍其实也不急于盼嫁。嫁人只是她摆脱尴尬身份、获得幸福的途径之一。说真的,这条途径到底是否真能让她“向上走”却是未知数。如果所托非人,过得肯定还不如现在。只是她之前没有其他机会,只有期盼这条道。而现在,她看到了新的机会。

向珍除了知书达理、端庄美貌外,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女红功夫一流,尤其是刺绣的功夫。向珍知道自己的日子其实朝不保夕,所以日夜苦练女红功夫——现世的女孩子,要想坐在家里还能自强自立,只有靠女红功夫。她梦想着凭自己的女红功夫,开一家绣坊——现在有不少绣坊,也有不少赚钱的,教人刺绣,贩卖绣品,以此安身立命。但是,这样的梦想,如果没钱,永远都实现不了。

在狄老姨家的时候,因为狄老姨家没什么钱,只能供应她吃穿,每月根本没有月钱。她统共也就只有几件绸缎衣服,只能出门应酬的时候穿,她在家的时候,只穿普通的细布衣服。首饰也就只有一副镀金耳环,一根银簪和一根鎏金的簪子,一对银镯儿,两个银质的戒指,一个镶嵌绿玉,一个光面。也都是主要在出门应酬的时候戴,要是少了一件,大人都要问的。在这种情况下,想都不用想也知道她存不了什么私房钱。但进了晋府,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进晋府,帐房管事的就笑着把她的第一个月的月钱送到了她的房里。晋府的小姐,按照旧例,是一个月二两银子。在富贵人眼里,这二两银子并不算什么,但实际上可算是一笔不小的钱。要知道,现在的耕牛,最贵也不过十两银子。一般人住的瓦房,顶好的一间,说不定还卖不到十两银子。而服侍她的这些丫环使女,很多人的身价银子还不到五两银子。光是这月钱,存起来不花,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另外,她刚在房里坐定,管家婆就给她送来了一整套纯金镶嵌珠宝的头面,还有耳环、手镯、戒指、项圈,全是纯金镶嵌珠宝的。

她拿起这个,又拿起那个,放在手里细细摩挲。看来晋府真是个地缝里都会有二两金末的地方。在这里找机会捞私房钱,应该不难吧?

她已经反复测算过,要开一个绣坊,现在五十两银子就可以开了,普通的上下两层小楼外加一个院子,买下来至多要三十五两银子。然后,雇四个家奴院工,每个月五钱银子就足够,再采办绸缎、布匹针线。然后召集附近绣女——对绣工高超者直接聘用,对绣工不济者,她可以教授她们绣工,收取师资,或者让她们学成之后在绣坊工作抵偿师资。对于在家中自己刺绣,有大量绣品成品却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者,绣坊可以为她们代卖,收取一定的佣金。

绣技高超却卖不出绣品、或者没法把绣品卖上价的女人,现在有不少。时下的女子,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谁有人脉帮她们卖货,谁又敢上集市自己叫卖——集市上也没有真正的买主。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太太,愿意细品绣品的绣工,再出以高价。而这些刺绣的女子,谁能上高门大户里卖货呢?因此这些女子,要么是托自家的男人或者是街坊,把绣品胡乱拿到街上卖了了事,值十个大钱的东西,顶多只能卖两个大钱。要么是托那些可以出入高门大户的三姑六婆代她们卖货。这些三姑六婆都是人精,心也很黑,东西卖了十个钱,能给刺绣的女子一个钱,就算不错了。

向珍的一个师父便是如此。狄老姨家里有相邻的两个小院,因为她家资微薄,便把大的院子留给自家人住,小的租出去收取钱财。在她十三岁的时候,曾有一户租户在狄老姨的院子里租住了一年。这家的主妇绣品高超,不管是绣的荷包还是鞋子,在向珍的眼中都是人间至品。因为这家人多是女眷,男丁也极老实,向珍便时常请这位主妇过去教她刺绣。她至今记得这家主妇绣的蝴蝶,栩栩如生,总是似乎下一刻就可以飞起来。向珍学了一年,都只学到她八分的手艺。然而即便这位主妇绣工如此超群,也只能为自家人的衣饰添彩增色,他家丈夫在家用拮据的时候还对她发无名火,说她只会在家里吃闲饭。向珍每每忆起,总觉得不平。可惜这家人只租住了一年便搬走了,之后不知所踪。如果这主妇还在,她之后开绣坊的时候,也可让她作个臂膀。

向珍在晋府住了三天,到了第三天早上,叫腊梅带她出门看看。她对腊梅说是自己已经多年没看过这里的集市,想看看有什么变化。实际上是想看看哪里可以开办绣坊,顺便也打听打听这里有没有什么手艺闻名的绣女。

这里的集市果然热闹,卖东西的店一家挨着一家,卖杂货的小摊几乎可以连起来,买东西的行人摩肩接踵。向珍边走边看,不知不觉间走到了晋家的银楼旁边。晋家在城里有好几家银楼和珠宝行,这家是规模最大的,开在紫石大街——紫石大街是城里最繁华的街道。不过,在这里,这家银楼不是一家独大,在街的另一面,还有一家银楼,是另一富商李万石家的,两家时常打对台。

向珍先进晋家的银楼看了看。晋家的银楼里大多是黄金饰品,式样华贵、份量极足,黄色成色极好,黄艳艳的宛如火焰一般。而李家的银楼——向珍还没走进李家的银楼,就注意到墙角有个伙计在歇息,一边用葫芦喝着酒,一边吃怀里用荷叶包着的卤牛肉,指天画地地跟旁边摆摊的老头儿闲扯。

只听他说道:“我们掌柜的来这一手,对面那晋家的银楼,肯定完蛋了。”

向珍一凛,赶紧凝神细听。

“我们家的银楼,从京城聘来了几个首饰师傅。”那伙计继续说,“他们会那种……掐丝手艺。”

“掐丝手艺?”摆摊的老头显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向珍知道。掐丝,就是把金银溶化,掐出丝来,按照墨样花纹,编织粘焊,做成首饰。掐丝工艺费时耗力,并要求匠人有极高的技巧,因此掐丝首饰十分昂贵,一两重的掐丝首饰,往往需要十两黄金才能买到。且会掐丝技术的匠人十分稀少,李家竟然聘来了这样的匠人,向珍听了颇感震动。

“现在啊,那种又大又重的金首饰已经过时了。”那伙计咧着嘴笑着,又灌了一口酒,“京城的那些大富之家,尤其是为官作宰的人家,都厌金玉。”

“厌金玉?”摆摊的老头儿是个如假包换的土包子。

“是啊!”那伙计下巴一扬,骄傲地说道,就像他是见多识广的人一样,“就是讨厌大块的金子和玉石!”

“那他们戴什么啊?”

“戴什么?就戴那种特别细巧的金丝编成的首饰,上面镶着金刚子……你知道什么叫金刚子吗?就是一种透明的宝石,特别硬特别亮,放在太阳底下,亮得都刺眼!”那伙计又往嘴里塞了一片肉,鄙夷而又幸灾乐祸地看了看对面晋家的银楼,“这是京城的新风尚!到了我们这里,肯定也能大杀四方了。太太小姐们,谁不喜欢细巧精致的首饰啊?晋家那笨重的大金首饰,很快就没人会买了!”

向珍全都听在耳朵里,暗暗地抿紧了嘴。她进李家的银楼看了看,柜台里果然摆了好些掐丝的金饰,都是细巧高雅。她皱紧眉头,带着腊梅径直回了家。她思忖着自己是否要就此事向晋云进言。她现在吃穿全都依靠晋家,她自然也有责任帮助晋云做生意。更重要的是,如果她的进言有效,晋云一开心,说不定会重重地赏她。但是,她对做生意也不是如何懂,再说她只来了三天,现在就对晋家的生意加以过问的话,说不定会显得锋芒过露,惹人挑眼。

一直到吃午饭的时候,向珍还没有下定决心。按照晋府的惯例,主子们都是各自在自家的房中吃饭。但是晋云疼爱向珍,今天便喊她去和自己一起吃饭。向珍赶紧前去,接着晋鹏也来了。本来父子一起吃饭是很平常的事情,晋云竟然有些许诧异的样子,看来晋鹏并不常和晋云一起吃饭。向珍心里“咯噔”一下:难不成今天晋鹏是“特地”过来的?是为了什么?难不成为了她?

如雷轰电掣般,向珍想起之前被他看了一眼就似乎被他拥入怀中的感觉,脸不由自主地红了,赶紧假装用帕子擦脸,遮掩过去。

然而晋鹏吃饭时却极规矩,不朝她多看一眼,也不对她多说一句话,更没有替她夹菜和给她递手巾之类的肉麻举动。向珍稍稍放心了一些。此时她才注意到,晋鹏的餐桌礼仪是极高的,拿筷子的姿势也十分好看。向珍顺带还注意了一下他的手,只见他十指修长,手背白皙,只在右手中指上戴了一个白银镶翠的戒指,丝毫没有男人戴戒指的俗气之感。

他们吃着吃着,银楼——就是向珍看过的银楼的老板娘晋美春突然来拜见。她之前是晋家的家生奴才,长大后许配给了银楼的老板。这老板晋家柱本来也是晋家的家生奴才。他们夫妻后来虽然出去独当一面,但依旧按照在家时的习惯,喊晋云为老爷,喊晋鹏为少爷,而不是像其他掌柜那样喊晋云为东家,喊晋鹏为少东家。

晋云对晋美春印象极好,一听她来拜,就让她进来,让她在下面小几旁坐着,就从桌子上拣了几碗菜给她,还赏给她一壶酒。

晋美春谢了赏,却没有动筷子,恭恭敬敬地站起来,犹豫了半天才说:“老爷、少爷,奴才进天来……其实是有事,想向老爷和少爷禀报。”

“什么事?”晋云觉得此事可能非同小可,便放下筷子。

“老爷,是这样的……”晋美春便把向珍所知之事也说了一遍,之后说,“老爷,我们家的银楼,是不是也要把首饰的款式,革新一下……”

晋云皱眉凝思。向珍虽然知道此时不便开口,但还是露出了欲言又止的神态。晋鹏发现了,斜着眼朝她看了一看。向珍注意到了他的目光,朝他一瞥,正好和他的目光撞了个正着,顿时感到他目光中像有灼热的针尖般的东西直戳到她眼中,赶紧低下头来,心顿时也狂跳起来。

晋云想了一会儿,未置可否,问晋鹏怎么看。晋鹏朝晋美春扫了一眼,深不可测地浅笑了一下:“我觉得,我们没必要革新。”

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晋鹏知道他们要问,却没有着急说话,而是从桌上盘中夹了一片青笋,放进嘴里,慢慢地嚼烂咽下,才开口说话:“京城的人,多因横财而富,自然对金饰乱挑乱捡。而我们这里的人,大多还是靠勤恳干活赚辛苦钱,购买金饰,不仅是把它们拿来装饰,还把它们当成一种财产。”说着看向晋美春,眼中满是笑意,“我曾经到银楼看过,有位婆婆给媳妇买首饰,第一是看首饰的重量。她先选定一个一钱的戒指,媳妇的嘴噘着,简直能挂油瓶了。后来见婆婆选了一个三钱的大戒指,这才笑逐颜开。所以,就算李家的金饰再怎么精致细巧,但是轻飘飘的,是入不了我们这里的人的眼的。再说,”说到这里他微微顿了一顿。“时下妇女穿戴的风尚,都是由身份尊贵的人引领。本县的程大人很快便要卸任,到别处作官,继任的胡大人的夫人对华贵沉重的金饰尤为喜爱。等她来了,必然会再度引发佩戴沉重金饰的风潮,我家的金饰正好对上。”

他这一席话,说得所有人心服口服。向珍则还有些诧异。说真的,因为他小时候的乖戾,她一直把他设定为一个不学无术的凶蛮恶少,没想到他对经商之道竟有自己的一番理论。不过,她暗暗地在心里和他唱反调。他理论虽然说得精彩,但形式是否按他所说的发展,还是未知之数。说不定他只是作了一番精彩的纸上谈兵而已。

黑云压檐,凉风骤起,看来要下雨了。向珍在自己房间里坐着,思忖着自己如何才能探知金饰市场的情况,验证晋鹏的说法。就在这时,腊梅拿来一整套绸缎衣服。

“哎呀,爹爹怎么又给我送衣服……”向珍赶紧接了过来。

“不。”腊梅的眼中似有笑意,“这是少爷命人送来的。”

向珍一惊,顿时感到手中绸缎咬人。但是,又不能让腊梅看出来,只能佯装无感地打开衣服包袱。这里有一袭淡粉绣花袍子,一条雨后天晴色百褶裙儿,一件秋香色银丝绣边衫儿,一件霞影色小袄儿,上面的扣子都是用银丝裹缠着螺钿做的,还有衬裙衬裤等物。向珍翻着翻着,忽然看到了两件东西,唬得她差点把东西都扔了。

这里面还有一个绣着鸳鸯戏水、莲花并蒂的大红肚兜,还有白绸的短裤。这是贴身的内衣。无论如何,身为兄长,送妹妹内衣总有些异常,更何况他和她并没有血缘,这内衣,还有鸳鸯戏水和莲花并蒂这种疑似……有定情之意的东西?

向珍顿时感到心头一阵抽搐,就像身体被人用手飞快地摸过,几乎要把内衣扔了。但斜眼瞥见腊梅正睁着滴溜的大眼朝她看,赶紧把心悸压下去,若无其事地将衣服收了起来。

向珍对晋家银楼的销量留了心。她是小姐,不能天天出去查看,只有拜托腊梅时常帮她出去望望。腊梅会不会觉得奇怪,胡乱说嘴构陷她?不怕。向珍看到腊梅对她刚拿到手的碧玉镯儿感兴趣,二话没说就送给她了。腊梅是个聪明人,知道怎么做才会有甜头。

腊梅走了。在她房中,还有几个伺候她的小丫头,多做粗活。平时她也不想让她们近前。因为她们看起来都有些粗蠢。对于粗蠢之辈,你就算给她们好处,她们也会做出愚笨不测之事。

这些小丫头正在房里抹桌扫地,洗碗烧水,麻雀般叽叽喳喳聊个不停。向珍注意到她们的鬓边都插着新开的花朵,心头一动,忍不住也想去花园里摘几朵,却又不敢去。小姐自己跑到花园里摘花,会让人觉得不顾体面吗?她现在在晋家,真是多动一下指头都要想个半天。

就在这时,她忽然感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怅然。其实,在狄老姨家住着的时候,她似乎有个关注者。这个人从来没有现过身,但似乎一直在暗处关怀、注视着她。她还记得,在她十四岁那年,狄老姨家家中拮据,但是狄老姨好面子,不愿意去晋府要钱补贴家用,所以只有从平日的用度里抠钱。因此狄老姨家就如庵堂寺院般天天吃素,连油也少放。而向珍那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天到晚见不到油荤,饿得双眼发花。然而有一天,她发现自己房间的窗台上放了一个瓷碗,里面放着四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

向珍看到肉包子后,先咽了一口口水。但是怕这种送上门来的美食里有诈,比如说被下了药或是别的,就唤来家中的黑狗,让它先吃了一个。黑狗很快便吃掉了一个肉包子,舔着嘴唇,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于是向珍这才狼吞虎咽地把剩下的已经半凉的三个肉包子吃了。在她吃肉包子的时候,隐约看到远处有个人影。在她定睛想把这个人看看清楚的时候,那个人却不见了。

这应该是有些恐怖的。但是向珍心里并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感到一股淡淡的温暖。之后,这个人时常来给她送东西。时兴的水果、吃食、布匹,还有新摘下来的花卉。这个人甚至对她的生活观察入微,在她的鞋子穿绽的时候,会在她的窗台上,悄悄放上一双用油纸包好的新鞋子。而且这鞋子和她的旧鞋子式样、颜色一模一样,是为了防止她穿上新鞋后被狄老姨发现,遭到查问。有这么一个藏在暗处的关怀者,向珍的心里满是幸福。他给她的,不仅只有关怀,还有勇气。他让她觉得,她在这个世上还有个坚强的后盾,她不是孤身一人面对这个冷漠的人世。然而令她意外、伤心和惘然的是,在两年前——准确地说是两年零三个月前,这个关怀者,忽然再也不出现了。

向珍走到回廊的栏杆边,吸着从花园里飘来的香气。忽然,她发现在栏杆和柱子的相接处,放着一个用青竹编成的小篮。在篮子里,有各色美丽的花卉,都是新摘下来的。向珍脑中一晕,恍惚竟觉着是不是那个“暗中的关怀者”又来了。然而理智却告诉她,晋家是高门大户,关怀者是潜不进来的。

想到这个后,她陡然打了个激灵,觉得自己的脑海就像被凉水洗过,十分清明。她朝花枝之间看,结果看到了一双眼睛。这双眼睛她再熟悉不过,一看到它们就感到心里被烫到了。

是晋鹏。

向珍赶紧猛地退后几步,躲进自己的房间。在她逃进自己的房间后,隐约听到了几声嬉笑声。她冲进门里后赶紧把门拴上,还觉得不够,又找出一把收起的伞,将伞当顶门棍使,把门牢牢地顶住。之后她坐到桌边,拿起茶碗,茶碗却是空的——她可不是想喝茶,而是怕晋鹏会破门而入。如果他破门而入了,她好拿这个茶碗砸他。

还好晋鹏没有破门而入。向珍坐了一会儿,理智渐渐回归,这才意识到自己惊慌过度了——这里毕竟是高门大户,晋鹏还是这家的少爷,二号人物。他无论如何都会顾及脸面。再说,他会对她那么渴望吗?

向珍感到心头一震,不由自主地咬紧了嘴唇。她不知道。但是她能感觉到,他对她绝对有占有之意,而且还挺迫切。想到这里,她除了惊恐担忧,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小时候欺负你、把你赶离这个家的那个人,现在却看上了你,急吼吼地想要你,这是什么感觉?

就在这时,门外“啪”的一响。是粗使的小丫头扫到了这边的回廊,扫帚疙瘩碰到了栏杆。向珍如梦方醒,赶紧把伞撤开,然后把门闩拉开,把门稍稍地往里拉一拉,搞成虚掩着的状态,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到桌边,倒了一杯茶来品。

向珍不能让丫鬟们见怪。她喝了几口茶,心里渐渐地冷静下来。没什么可紧张的。晋家是高门大户,礼数厉害,又处处是眼睛。晋鹏不敢作出什么太出格的举动。只要她小心不犯在他手里,就没有关系。相信他对她有欲望也只是一时兴起,等过段时日,他的兴趣就会转往别处了。

过了不多会儿,腊梅回来了。向珍赶紧给她倒了一杯茶——使小意儿她还是会的。腊梅受宠若惊,赶紧把茶碗接过来,站着喝完了这杯茶。

之后,她用帕子擦了擦嘴,朝四周看了看,确认无他人在侧后才低声对向珍说:“小姐,我去咱们家紫石街上的银楼看了,这两天,生意很淡,金首饰没卖出几件。卖出去的多是些银首饰,都是小户人家给孩子过周岁啊,娶媳妇啊,给老人家贺寿之类的。”

向珍心头一沉,却也莫名地有些快慰,又问腊梅:“那李家银楼的情况呢。”

“嘿嘿。”腊梅忽然咧开嘴笑了,“李家银楼那边,据说掐丝的金饰是一件都没卖出。”

嗯?向珍一惊,接着感到迷惑。这么说,晋鹏的说法没错?可是晋家自己的生意也不好啊。到底以后会怎样?

因为昨日被晋鹏吓到,向珍一连两天都是在自己房中闷坐。因为闷坐,就忍不住研究起晋家的吃穿用度起来。晋家的食物供给是按分例来的。她每日都能把菜,尤其是肉菜吃得一块不剩。这倒不是她贪吃,也不是她刻意节俭,而是每天都能刚刚巧巧吃完。她留意了一下,发现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碗碟的大小正好,二是碗盘里的菜肴全是鲜肥的部分,没有什么不顺口的边角料儿。她觉得这个细节值得留意,便问腊梅。

腊梅果然是乖觉人儿,懂她所问之意,回答得也十分清楚。原来,之前晋家的厨房给人供菜,都是拿大菜盆大菜盘。若是给主子和管事的们(上等奴仆)供鸡,就把整只鸡都剁碎了装盆,鸡腿、胸脯之类的好部位有,鸡爪子、鸡后背之类的边角料儿也有。供应其他肉食时候也是一股脑地都呈上去。这些人每次都是把顺口的部分吃了,边角料都剩了下来。剩下的东西有时被奴仆们吃了,有时就被扔了。而一般奴仆们的例菜中带荤的多是些荤素兼半的菜,大部分时候是蔬菜炒肉丁肉片儿。这些荤腥往往另卖。而蔬菜方面,不管是主子奴仆,用的也都是大的碗盘,菜时常有剩。

等到晋鹏能管事的时候,断然说此法不可继续。说这样每天都会造成浪费,小的浪费如果不遏制,就算金山也能被浪费掉,而且自己还意识不到。他先叫厨房的人把盛菜的碗碟换成小的,把肉食细分,把较好的部分供给主子和管事的们,把剩下的留给一般奴仆配菜。这样可以让奴仆吃得更好,但实际上省去了一份给奴仆们另卖荤腥的钱。大家的菜肴都用小碗小碟盛,自然也不会吃剩什么。晋鹏这不改革不要紧,一改革,一年就从厨房里省下不少银子。连晋云都对他竖大拇指。

向珍静静地听着,竟然有些心惊。没想到晋鹏还是这么一个精细人儿,如此懂得开源节流。这里有这么一个精细人管事,她要从这里找机会捞私房钱,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向珍吃完饭后觉得心里闷,就登上绣楼看风景。站着这里往左看,就能看到后花园。后花园的院墙就在绣楼楼角不远处。

向珍闻到后花园里花香阵阵,忍不住朝花园里看去。结果正好看见那边站着一个人。这个人长身玉立,正朝她这边张望。而这个人,竟然又是晋鹏。

向珍心头一紧,一时间只想退后一步把窗户关上,但又怕这样显得反应过度,便僵在了那里。

只见晋鹏的脸上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微笑,只显得他那张俊脸难描难画。他看着向珍,从怀里掏出一块丝帕。这块丝帕是藕色的,上面绣着梅花,帕子的边缘还用金线滚了边,亮闪闪的。向珍忽然意识到,自己今天穿着正是藕色的衣服,而她来的那天,好像穿的也是藕色的衣服……她喜欢藕色,他已经发现了?

晋鹏注意到了她脸上掠过的慌乱,邪魅地笑了笑。把丝帕碰到唇边轻吻,同时把丝帕在脸上轻轻地磨蹭,就像是在轻吻轻蹭什么人的肌肤一样。

向珍感到脖子和脸一阵麻痒,接着便感到浑身都不舒服——简直要从骨头里痒出来一样,她再也不顾自己会不会显得反应过度,“砰”地一声把窗户关上了。之后她不敢再开窗户,为了稳定心神,拿出绣了一半观音像的锦缎出来继续绣,手却不停地颤抖,不仅找不到准头,甚至连针都捻不住。

因为晋鹏做了这件事,向珍几乎不敢出绣楼了。但是本县新任知县胡大人已来上任,晋家大摆宴席,请知县及夫人前来赴宴。这和恭送程大人离任时摆的离别宴可不一样,排场一定要搞很大。这天本县名士仕女云集,向珍作为晋云的“女儿”,自然也要穿戴齐整出来会见各位女眷,自然也会和晋鹏碰面。出于她意料的是,今天晋鹏竟然目不斜视,根本就不看她。不仅好像之前的事情全没发生,还好像他之前从来没有看上过她一样。向珍先是感到轻松,然后感到迷惑,接着便是一种难以言语的羞辱之感——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胡大人是个清瘦的中年人,两撇朝天眉显出官家气象,一撮鼠须却显得有些猥琐。而知县夫人却是个胖子,无论是站是坐,都如一口大钟——有人倒说这种身材旺夫运。不过知县夫人虽然胖,却是眉目分明,虽然脸若银盆,依然让人觉得她面容清秀有神。向珍仔细看她,果然发现她喜欢戴大而气派的金饰,除了一朵大红绒花外,满头黄烘烘的都是金饰,底下更是罩着金丝髻子。

向珍在心里暗笑,心想这位知县夫人真是戴得动的都戴上。她甚至怀疑知县夫人在发髻里是不是裹藏了东西,能固定所有的金饰都不往下掉。其他的仕女夫人也都在注意知县夫人的发饰,怯怯地议论着,满眼热力,想来也都是称道之意思。有人甚至出神地偷偷注视着知县夫人的发饰。向珍知道她们一定是想要记住知县夫人的首饰样式,回去按样采买或者按样打造,又不由得暗暗心惊。看来晋鹏对她们所料不差。他竟然这么懂这些贵妇人的心理,简直像能未卜先知一样。

之后晋家银楼果然顾客盈门。卖得最好的,是和知县夫人所戴首饰相近的首饰。其中有款梳背儿,和知县夫人当日戴在脑后的梳背儿十分相近,一只张开翅膀的大金蝴蝶,一双眼睛是一对红宝石,两根翘出去的须子末尾是两颗绿宝石,每片翅膀则上下排列着四颗珍珠。翅膀厚,须子粗,给人的感觉十分的豪阔华贵。这款梳背儿供不应求,买它的人几乎要把门槛踩塌了。向珍记得知县夫人所戴的蝴蝶梳背儿上,在蝴蝶的尾巴上还缀了一颗珍珠。不过能把这款和那款做得如此相近,已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难不成晋鹏也偷偷记下了知县夫人发饰的式样?不能啊,他是男人,按照男女不同席的规矩,是不能多和知县夫人接触的,连躲在知县夫人身边出现也不行。这是怎么回事儿?

向珍托腊梅打听了一下。打听到的消息让她又惊诧又好笑。原来晋鹏先问家里的丫鬟,谁会摹画。有个丫鬟父亲是画工,她会摹画。问出她来之后,便把她派到知县夫人那一桌,名义上是和其他丫鬟一起传菜送汤,端茶递酒,其实真正的任务是观察知县夫人的饰品,一有空就藏起来摹画出来。丫鬟画出的图样,自然和实物一点不差,但是晋鹏特意减少些元素——如果满街妇人戴的饰物都和知县夫人一模一样,那不就不能凸显知县夫人为一县女尊,独一无二了吗。知县夫人如果肚肠小些,难免不会对卖这些饰物的晋家有所不满。向珍听到这个的时候忍不住在心里叫好,心里的悸动却也更强了。晋鹏竟然是个这么有心机有能耐的人?

知县夫人果然成功引领了本县的首饰潮流。晋家银楼大赚特赚。而李家银楼那“曲高和寡”的掐丝首饰根本卖不出去,只有默默地把它们从柜台中撤下去,令人再造粗大沉重的金饰。但他们的工匠不如晋家的工匠手熟,做出的金饰不如晋家的美观,因此销路依然不济。经过这一系列事情,李家的银楼关门大吉。李家据说也因此大伤元气。

这下晋鹏的人望不仅在晋家和晋家的亲友圈里大涨,在县城远近的商界里也是一样,有很多人慕名而来,和他谈生意。向珍之后又在家中遇见过他几次,他对她的态度竟变得平常,一眼都不朝她多看。向珍心里暗暗纳罕,不知道是真如她之前所想,还是因为晋家是高门大户,他在有人瞩目的时候不敢造次,于是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做生意上,对她的那份邪劲儿已经过了。疑惑必生忧虑,忧虑必生愤懑,向珍对他的愤恨又加了几分,格外不想再看到他。

这日县城里逢集。向珍想出去看看,腊梅现在越来越可心儿,跟她说,晋府有一座角门,十分僻静,从那里出入,几乎不会被人看见。守门的只是个傻老婆子,只要给她几个大钱,购买一壶酒,她就会对她们所做的任何事视而不见。

向珍赏了那老婆子整整一吊钱。那老婆子激动万分地收了,毫不掩饰地说,以后,在她这辈子里,不管向珍在她眼前做什么,她一律都当作看不见。向珍哭笑不得,和腊梅放心地去了市集。

市集上好热闹。卖什么的都有。向珍仔细地打量着每个摊子——每逢市集的时候,乡下的女人往往也会托人到集上售卖自己的手艺。今天有很多摊子边上都放有绣品,只可惜都不出色。有些人绣的花儿简直像一团烂线缠出来的一样。向珍十分失望,便不再注意摊子边的绣品,开始专心游玩起来。

她在专心地游玩,腊梅也在专心地游玩。既然两人的心思都在玩上面,就不知不觉地走散了。发现自己和腊梅走散后,向珍丝毫没有惊慌。反正路径她都记得,之后自己走回去就是了。腊梅也一定会自己走回去的。她不慌不忙地在街上走着,用潇洒而又闲适的目光看着街上的人和物。她现在孤身一人,反而格外感到舒适自如。

走着走着,她被一个少年吸引了目光。最先吸引她的目光的,是少年身上穿的袍子。这袍子是海蓝色的,下摆上修着很多金鱼。这些金鱼身上金色的部分是用金线修成的,都是活灵活现,随着他下摆的摆动,就像真地在水中游动一样。向珍看着他的袍子,忍不住朝他走近了几步,然后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他的侧脸。

好俊的一张侧脸啊,高挺的鼻梁,刀裁般的眉毛,如星星般闪烁的眼睛。这下向珍的注意力全被他的俊脸吸引了,不由自主地跟上了他。其实,平心而论,此人依然不如晋鹏长相俊美,但是不管晋鹏长得多么俊美,向珍都宁愿视而不见,心里也一直否认这个事实。

少年在前面穿花拂柳,转眼间便走出了很远。向珍忽然意识到她已经远离了人烟稠密之处,走到了偏僻之处——她现在身处一片竹林之中,身侧是一条小溪,再往前走就是一片繁茂的树林了。那少年还径直往树林走去。向珍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跟下去了,怅然地停住了脚步。之后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实在荒唐,不由得羞得双颊火烫。

她心想自己现在一定是双颊晕红,赶紧到溪边照照。果然看到自己双颊红得宛如火烧云一般,两只眼睛闪闪发光。她轻轻叹了口气,微微垂下眼帘,忽然看到水中倒影中多了一人。她本能地想要回头看,却没有动弹。她的后颈已经僵住了。出现在她背后的这个人,是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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