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大海殿堂,严格来说没有“殿堂”,其实是一个苍穹结界所笼罩的区域,除了苍穹之下如同星辰一般的尽枯灯,内里还有一座看着有些老旧的石头祭坛,祭坛上有一个样式古朴的五行魔纹阵。
世家大族祠堂内的尽枯灯为树形架构,那是因为世家大族要续族谱,所以才会有树形分枝,只要完成初醒就可以进行“点灯”仪式;而且并不是只有核力者才拥有资格点亮一盏尽枯灯,家族中排名靠前的顺位继承人,没有初醒却依然可以“点灯”,但那却是对顺位继承人的一种保护措施而已了。
至于那些在家中偷偷放上几盏尽枯灯的小领主或中产阶级,只能算是在表达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已。
另外,这些世家大族祠堂内承载尽枯灯的魔纹阵,如果是出自天地之城的魔纹大师之手的话,如果尽枯灯之主在近期发生了任何意外,可以通过魔纹“浮光掠影”进行回溯甚至是实时“播放”。这种神奇魔纹阵的不可替代性,可以说是天地之城现任城主盲影的背书了。
当然了,具体效果还是要视魔纹阵品级以及“浮光掠影”的魔纹师实力而定。两个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所付出的报酬都是用天文数字也无法去衡量的昂贵!
在各国各领的历史之上,星盗最为猖獗的时期,也有一些小的家族倾家荡产之后却是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我知道神族可能对于人类创造出来的‘尽枯灯’只是一知半解。”诸葛理事见到信使作了一个请说的手势,便简略的为信使简单介绍一下尽枯灯:“而如果说到一盏尽枯灯,虽然被公认为是一件魔纹品,但其实它却是出自于符咒师之手。一般来说,尽枯灯都是莲花座的造型,多数只有普通饭碗大小;不同的符咒大师的尽枯灯出品在样式之上会略有不同,这是因为各自有各自的独门手法的缘故了。”
从诸葛理事的解释当中,信使也算是加深了对尽枯灯的了解。
原来,尽枯灯的“灯油”竟然就是魂原石内的液态“一”,存放于符咒师独门手法所炮制的容器之中,据说其取材用料、制作工艺之复杂精密竟然丝毫不下于单独制作一颗夺舍珠!其造价也是可想而知了!
而尽枯灯的灯芯,是浸湿了“一”的一小段指尖长短的天蚕丝,与针线粗细相仿;而“点亮”灯芯的却是本命星零元。唔,更准确一点来说,是通过本命星零元与尽枯灯建立起的联系,从而激活了尽枯灯上的魔纹阵。
核力者的尽枯灯点燃之后,灯光是五颜六色的,与灯魂之主人的九元免疫性是相匹配的:有几种九元免疫性,便会对应出现几种颜色的灯光。只是,并非是彩虹一般的整齐,更像是用完未清洁的调色板一般的杂乱,同时又带着一丝梦幻的色彩。
至于凡人的尽枯灯,其灯光则是一圈模糊不明的光晕而已。
也有魔纹大师称点灯的过程是给尽枯灯打上灵魂烙印,一言以蔽之:尽枯灯其实就是本命星零元的“本命星”。关于这一论点,倒是与百佑人上古时期将人与天上某一颗星宿对应起来的学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也是神族文明断层之后,百佑人在继承神族魔纹文明完整度略胜其他民族的一个佐证。
之所以核力者晋级天阶之后要去朝圣,除了悟道这一条之外,另一条就是要在脑域虚弱期与灵界沟通顺畅的情况之下达到与尽枯灯建立紧密联系的最佳效果。
信使听到这里,感叹道:“我在统率军团征战的过程当中,大致了解过尽枯灯的用途和来历,基本上与诸葛理事所说的相符。”
他随即又补充道:“我查阅过神族的相关记载,虽然多有残缺遗失,但是其中有一则是关于天狩族群的,唔,还算是很特别的......天狩大圆满境的魂士,可以将自己的一缕魂识放入一种特定的容器之中,等到大圆满境魂士大限之期,那一只容器便会通过特殊的仪式、程序进入天狩族群笃信的轮回之道。然后,那一缕魂识便可以再世为人,一如百佑人空门当中所信奉的转世灵童一般。”
诸葛理事、信使两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聊着,很快便来到了“星辰大海”殿堂。
沿途有几位联军的“天兵”看到信使时的表情颇有一些不太自然,估计正是之前为了阻止信使强闯议事大厅而跟信使交过手的那几位了。
参照信使过往与人类交战时所展现出来的强横实力以及现在毫发未损的模样,估计那几位天兵还是吃了点小亏。
星辰大海苍穹结界的阵枢,正是那一座神族遗留下来的祭坛。
诸葛理事、信使星主、另两位理事,四人上得祭坛顶层,诸葛理事激活魔纹阵,屏气凝神的默念了一段咒语,很快便从高空之中召来李龙颉的那一盏尽枯灯。
信使好奇之下直接问了一句:“诸葛理事是如何辨认出哪一盏尽枯灯是属于哪一个人的?苍穹结界当中有千百盏尽枯灯啊!”
诸葛理事微微一笑:“也不什么秘密。李龙颉的尽枯灯就是我帮他点上的。”
尽枯灯并不是神族魔纹文明的产物,据说是姬守一理事长于九重天魔纹塔破阵而出之后初任核协总部理事一职之时,被错综复杂的管理工作弄得烦躁不已,便琢磨出了尽枯灯这么一件东西出来。而与尽枯灯一同出现的新鲜东西,还有“新晋天阶朝圣一号星遗迹”的“奖励机制”。
星航初期,当时的核力者族群,尤以人阶、地阶核力者居多,天阶品级如同凤毛麟角一般稀少。
只是,一位天阶便可以毫不费力的屠灭一领,甚至灭国!
这样恐怖的存在,必须得有一带套完善的行为规范对其进行约束。更重要的是,应该通过天阶之间相互制约的方式来实现这种“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