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田喜进了帐篷,刘巷默默说了声再见,珍重,转身就朝镇子中心走。还没走出十米。忽听身后有人叫:“刘巷……你是叫刘巷吧?你跟我过来一下,大长老有话要问你。”
转头看,正是欠揍脸大壮,赶紧站定:“大长老?找我干嘛?还让我还钱?刚才奶奶特意跟我说不用还了的……”
“不……不是钱的事,你跟我走一趟就知道了……”说话时,脸上也是一副不怀好意的神情。
刘巷虽然怀疑,但又不好拒绝,跟在他身后走了几步,忽然发现左右各有一名迷篱族人也凑过来,心里咯噔一下,这是……要绑架?
几人将刘巷贴的紧紧的,生怕他溜掉。刘巷则露出满不在乎的神情,走出没多远。突然愣住,然后朝右侧望去:“奶奶?你们怎么出来了?”
三个家伙吓一跳,一起朝那个方向看,趁这工夫,刘巷跟猴子一样,蹭一下钻出包围,撒腿就跑。刚才他已经注意到,身后有条小巷,这家伙转个弯就拐到巷子里,不见了人影。
那几位此时才缓过劲:“上当了,快追,别让他跑了!”等他们也转进巷子,发现里面是个集市,地上堆满了货,人流拥挤,哪还找得着人?
“这小子……不是受伤了吗?咋还能跑这么快?”
“都怪奶奶的药太好使了!唉!小三子,你确定看到的悬赏就是那家伙?这帮流民长得都差不多,除了男女老幼,我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
“确定!大壮哥!悬赏有画像,虽说容貌分不清,但穿的衣服绝对是他,别的流民根本就不是这种打扮呀!”
“那就好,我们分头找,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妈的,500钱的赏金,谁这么财大气粗?”
几人说完话,急火火冲入人堆,四处乱瞧,一会工夫,便穿过小巷,又去别的地方寻人了。
过了好久,巷子入口处,一排堆放杂货的铁架上方,噗通一声掉下来个东西。仔细看,原来是个大活人,对,就是刘巷。
再怎么说,这小子也是个现代人,狡猾的很。进来后根本没往远走,直接爬铁架子上了。不过因为用力过猛,浑身都痛,他捂住嘴巴,才没叫出声。
直到认为没危险时,才想到要下来,结果又抻到伤处,一个没抓稳,掉了下来。
稍事休息,这才咬牙起身。他不敢原路返回,又不敢大摇大摆穿街而过,只能鬼鬼祟祟在集市里溜达,一副贼眉鼠眼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好人!
见旁边有条小胡同,想都没想一头钻了进去。回想那几个迷篱族人都话,顿觉蹊跷:赏金?我吗?还值500钱?50钱够住一个月,500钱算是一比巨款了!谁呀?这么大方?
想来想去,也只有祝融族人才能如此兴师动众的找他。不过那帮苦哈哈的家伙哪来的500钱?
穿过冗长的胡同,又来到一条繁华大街上。刘巷首次独自一人在‘外星球’城镇里行走,心中不免慌乱。看着来往行人奇奇怪怪的长相,即害怕又好奇。
“这个像兽人,那个不就是暗夜精灵吗?卧槽!牛头马面也有?”深刻感受到了,自己身处一个妖怪横行的世界的事实,心里还多少有些小激动的!
正走着呢,忽然一愣:那人的长相……跟我们人类一样呀!不会也是流民吧?
长得像流民的人也注意到他,同样一愣,然后面露微笑,直接朝刘巷走过来……
刘巷此时的宅属性又要发作,马上就想闪躲。不过……大马路上根本无处可避。那人已经来到近前。
“请问……这位小公子?是哪门哪派?何处发财?”
对方上来就莫名其妙问了一句,刘巷虽然紧张,却又多出一丝激动,这语言,好熟,好熟悉!虽然他对此地的各种语言都能无障碍交流,但经过大脑的翻译,总会觉得有点别扭。现在这个完全不同,用词和口音仍然有些差异,却仍一下子听出来,正是自己熟悉的汉话:“那个……什么门派?我不太懂。你……你也是流民?”
那人马上哈哈大笑:“我当然是流民!不过,流民是此地妖人对我们的统一称呼,略有贬义。我们自身之间,还是叫人比较舒心!”
“对对对……我们才是人类……”
刚表示赞同,对方突然凑过来小声说:“小公子,你不会是才进灵罗吧?连门派都不知道?如果公子现下有空,可否移步说话?再怎么说我们这些人类也一直被土著视作异类,不好在街上太过张扬……”
“好……好的!我们……去哪?这我不熟!”刘巷赶忙压低声音说话。
对方嘿嘿一笑:“跟我来,我熟,咱们去一家同为人类开的酒馆,边吃边说!”
“好呀!”听到吃,刘巷眼睛都冒光,他可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跟随那人在街上东拐西拐的走了十几分钟,终于来到一间酒肆门前。
“就这吧!这家醉仙居,是仙湖派大弟子神手朱奇开的酒店,做的东坡肉最是好吃。人类只要到了边守镇,都会来这喝酒消遣。”
“东坡肉?这还有东坡肉?”刘巷听到如此亲切的名字,口水已经不争气地流下来!
“当然有啦!还有很多不错的菜式,这儿的女儿红也是最好的!我们喝一坛?”
“不……不了……我不会喝酒……”
在外面看,酒肆不大,只有几间小平房。进来后发现,比想象中大很多。往里连续穿过四五道厅堂,都坐满了客人。在一名人类伙计的引领下,二人来到最靠里的包间,坐好,刘巷这时才细看这位同类。虽然也是黑眼睛黑头发,不过鼻梁较高,眼窝深陷,两撇小卷胡子,像个混血。身上穿的也是古代服饰,即像唐装又像宋装,还有点像类似清朝马褂。
正打量呢,对方先开口了:“看公子的容貌是中原人士?不过这身打扮……”
“中原?哦对对……我是华夏族人,大哥你呢?是那儿的人?”
“在下哪儿的人也不是,祖上乃西域与中原的混血,流落灵罗,至今已有几万年,数百代了!小公子,我想问一句,你……是不是才进入灵罗没多久呀?”
“对!我是三年前被天蚀卷进来的!”刘巷倒实话实说。
“天蚀?三年前发生在蛮荒的天蚀?”对方大惊失色:“你就是那时才进如此界的人类?为何还能活到现在?”
“唉?”刘巷不知他为何如此问,一时错愕。
那人见了忙满脸堆笑:“抱歉抱歉,公子进入此界不久,对这里并不甚熟,待我给你详细解释一番……”
此时人类伙计端进来一坛酒和两叠小菜,他赶紧招呼:“我们边喝边说……”
通过对话得知,眼前的小胡子叫薛墨。是莫愁城同和商会的一名管事。至于莫愁城到底是什么城,商会又是什么性质的地方,对方没细说,刘巷也没细问。但他终于知道,在这个世界里,原生流民,就是人类的后代,已经达到恐怖的5000余万,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三。而且几乎所有人都居住在圣界的城镇当中。
当初人少的时候,这帮子流民还挺合群。后来人一多就开始分化内讧,逐渐形成了各个帮派。据薛墨说,已知的门派就超过上万家。大的近百万,小的才几十人。有联合的,有对立的,闹闹哄哄不亦乐乎!但无论何门何派,所有人类,却都在圣尊治下,归属于不同的圣尊管理。也因为有这帮圣尊的青睐,才不至于被其他妖族欺负。
薛墨此时突然压低声音:“说白了……我们人,不过就是圣尊圈养的宠物,看我们还有些用处,便善待我们一些,将来要是没用了,也是被抓起来吃掉的命!不过也不所谓,被他们养着,有吃有喝,宠物就宠物吧!逍遥自在就好,呵呵呵……”
人类还有一点共识,那就是无论发生任何事,绝对不会去蛮荒。那里,就是人类坟场。原因很简单,几乎所有不服管的妖仙都住在蛮荒,他们又喜欢吃人,人类到了那里,只有被宰杀吃掉的命呀!
“你想想,连那些圣尊大佬都不愿意去蛮荒,我们在那,哪里还有命在?所以我才说,小公子你真命大,在蛮荒待了三年竟仍然完好无损?简直就是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