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了,我还得送阳阳上学了。”松了一口气的方月祯说。
“夫人,你昨天不是回来说私塾今天不上课吗?”小荷提醒说。
“对哦,我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还好只是虚惊一场,要不她昨天的努力可都白费了。
“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去死?”小红稍微有些精神了,又开始哭哭啼啼了。
“小荷,你去我的房间把铜镜拿过来。”方月祯有些无奈地说。当小红看见自己脖子上的勒痕,她不停的用手去搓,想要抚平这个痕迹。
“看见了吧?很丑吧,这要是留下疤痕了可怎么办?”方月祯说。
“我连性命都不要了,根本就不在乎这个了。”说完又开始哭了。这年轻的小姑娘呀寻死觅活不外乎这几个原因:最常见的应该就是因为感情了;第二,可能是和父母置气;第三,就是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得到尊重自尊心受挫了。她刚才昏睡的时候方月祯已经打听过了,这个小红呀是因为家乡闹饥荒投奔远亲才来到京城的,在莫府做丫鬟以来,就没有再回过亲戚家了,所以和家人有矛盾是不可能的;第二,这莫府的丫鬟都年纪相当,大家相处一直都还算愉快。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原因了那就是因为感情?这个小姑娘人事关系简单,没花什么功夫方月祯就从小红相熟的姐妹口中知道了一个大概。之前小红进京城的时候,在马车上遇到一个男子对她多有照拂,两人一来而去就产生了感情,虽然男子的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可是家里人却自视甚高瞧不上小红是一个外地人而且还是丫鬟的身份,这个傻姑娘想不通才做出了这么傻的决定。
“是吗?那这次没成功,你可以选择别的方式呀,我听说呀割腕是最快的,你只要拿着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划拉一下,这个血呀就会像井水一样往外喷,不出半个时辰,你就像厨房被宰的鸡一样,直挺挺地躺地上了。不过我听说自杀的人,阎王是不会让她投胎转世的,只能作为一个孤魂野鬼四处飘散。”方月祯故意吓唬她说。
“天哪,这也太可怕了。”小荷皱着眉头说。
“那就投湖,投湖不错,只不过到时候幸运的是还能留个全尸。”
“如果不幸的话会怎么样?”小荷问。
“也不会怎么样?最多鼻子耳朵被鱼儿啃去了呗,而且投湖死的人身体会发泡,像小红这么瘦的体型,到时候灌满水之后可能也就这么胖。”方月祯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特别的有画面感。
“夫人,你别说了。”小红带着哭腔说。
“那你就好好休息吧,等你休息好了,再来找我帮忙吧!”说完就拉着小荷离开了。
“夫人,要不要派人把她看着?”
“不用了,她不会再做傻事儿了。”方月祯自信地说,年轻的姑娘都挺爱美的,她不会让自己死得那么难看,她这是反其道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