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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是的,让我羞愧的事情有很多。有时,我的生活似乎就是一连串的遗憾、误入的歧途和无可挽回的错误。回首往事的麻烦就在这里。你看清了自己,震惊不已。但我意识到,现在道歉为时已晚。一切都太晚了,只能继续往前。所以,我还是继续讲吧。我迟早会试着把一切都讲出来,但事情发生的时间、第一件事是不是第二件事,或者第二件事是不是最后一件,都无关紧要。所有的事同时在我的脑海里打转,能抓住一件讲完就是胜利。如果这让你困惑,那我很抱歉。但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尽可能地如实讲述。

我没有找到威廉,她继续写道。这或许是不言而喻的。我没找到他,也从未遇到过任何知道他去向的人。理智告诉我,他已经死了,但我还无法确定。再大胆的猜测也没有证据支持,所以在真凭实据出现之前,我宁愿保持开放的心态。什么都不知道,就不会有希望,也不会绝望。最好的办法就是怀疑,在这种情况下,怀疑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

就算威廉不在城里,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这国家那么大呢,你知道吧,说不定他去了别的地方。据说,在西部的农业区以外还有几百英里的沙漠。我还听人说,再远还有更多的城市、山脉、矿山和工厂,广阔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另一片大洋。这种说法或许有些道理。果真如此,那威廉可能跑到其中某个地方碰运气去了。我没有忘记离开这座城市有多难,但我们都了解威廉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有一丁点的机会离开,他就能找到办法。

有件事一直没告诉你。离家前的最后一周,我去见了威廉供职的那家报社的编辑。应该是跟你告别的三四天以前。我当时之所以没提,是因为我不想再和你吵架了。情况本来就够糟了,告诉你只会毁掉我们最后的共处时光。现在别生我的气,求你了。我会受不了的。

那个编辑名叫博加特——一个秃顶的大肚子男人,穿着老式的背带裤,胸前的口袋里揣着一块怀表。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劳累过度,写字前会舔一下铅笔尖,浑身散发着一种心不在焉的善意,又似乎带着些狡猾,和蔼可亲的外表之下隐隐流露出一丝残忍。我在待客室等了近一个小时。等到终于腾出空来见我时,他扶着我的胳膊肘,把我领进了他的办公室,让我坐在他的椅子上,听我讲这件事。我差不多讲了五到十分钟后,他打断了我。威廉有九个月没发回过报道了,他说。是啊,他知道那座城市的发报机坏了,但那不是问题。优秀的记者总能想出办法把稿子发回来的——而威廉一直是他最得力的手下。所以,九个月的杳无音信只有一种可能:威廉遇到了麻烦,他不会回来了。非常直接,丝毫没有拐弯抹角。我耸了耸肩,说这只是他的猜测罢了。“别去,小姑娘,”他说,“疯子才会去那里。”

“我不是小姑娘,”我说,“我已经十九岁了,要比你以为的更会照顾自己。”

“一百岁又能怎么样呢。那地方有去无回。那是这个该死的世界的尽头。”

我知道他说得对。但我心意已决,没有什么能让我回心转意。见我这么固执,博加特便换了一种战术。“听着,”他说,“大概一个月以前,我又派了一个人过去,应该很快就会收到他的消息了。干吗不等一下呢?你都不用亲自过去就能得到全部的答案了。”

“那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

“威廉也是报道的一部分呀。要是这个记者能完成任务,就肯定能搞清楚他的遭遇。”

但这话站不住脚,博加特自己也明白。我固执己见,决心反抗他这种自以为是的家长作风。渐渐地,他似乎认输了。还没等我开口,他就把那名新记者的名字告诉我了,然后,作为最后的表示,他走到桌子后面的文件柜前,拉开抽屉,取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个年轻人。

“也许你应该把这个也带上,”他把照片扔到桌子上说,“以防万一。”

照片上是那个记者。我匆匆看了一眼,然后塞到包里,好让博加特满意。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这次会面很僵,谁也没有让步。我觉得博加特既生我的气,又有点佩服我。

“记得我提醒过你就好。”他说。

“我不会忘的,”我说,“等把威廉找回来,我就过来帮你回忆一下这场谈话。”

博加特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他叹了口气,双手轻轻地一拍桌子站起身。“别误会,”他说,“我不是要和你作对。我只是觉得你这么做是个错误。这是两码事,你明白的。”

“或许吧。但什么都不做更不对。这都需要时间,在搞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之前,你不应该乱下结论。”

“问题就在这里,”博加特说,“我很清楚我在说什么。”

我记得,那一刻我们握了握手,也可能只是隔着桌子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接着,他带我穿过新闻室,来到大堂的电梯前。我们默默地等在那里,甚至都没有再看对方一眼。博加特踩着脚跟,一前一后地晃着身子,小声哼哼着什么。很明显,他已经在想别的事了。电梯门打开后,我走了进去,他疲惫地对我说:“好好活着,小姑娘。”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电梯门便合上,带着我往下走了。

到最后,那张照片确实帮了大忙。我起先都没打算带上,但最后还是放到了行李中,反正拿着也不妨事。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威廉失踪了。我本来想先去报社办事处,找到接替他的那位记者,然后再开始寻人。但一切都未能按计划进行。到了第三普查区,看到那里的情况后,我才意识到,那张照片是我仅存的线索了。那是我与威廉之间最后的联系。

那人名叫塞缪尔·法尔,但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去见博加特时,我表现得太傲慢了,连细节都没问,搞得现在都不知该从何查起了。一个名字和一张脸,就是全部的线索了。当初要是聪明点、谦虚点,我能给自己省多少麻烦啊。虽然到最后,我还是见到了萨姆[1],但这并不是我的功劳。纯粹是靠运气,天上掉馅饼。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我都想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

刚开始的日子最难熬。我像个梦游者一样四处游荡,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甚至都不敢和别人讲话。那期间,我把包裹卖给了一名复活代理人,这使得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没有饿肚子,但即便是开始拾破烂以后,我也还是没地方住。无论什么天气我都睡在户外,每天晚上都换新的地方。天知道这持续了多长时间,但这无疑是最糟糕的日子,我差点儿熬不过去。最少也有两三个星期,也可能有几个月。我痛苦得无以复加,大脑似乎都停工了。我的内心变得迟钝,只剩下本能和自私。那段时间里,我遇上了很多可怕的事,至今都不知道是怎么挺过来的。我在字典大厦和马尔登大道的拐角处险些被收费站的人强奸。有天晚上,在以前的催眠师剧院中庭,有个老头想抢我的东西,结果反倒被我抢了吃的——直接把他手里的粥夺了过来,而且我丝毫都没有为此后悔过。我没有朋友,没有能说话的人,没有一起吃饭的人。要不是有萨姆的照片,我可能就挺不过来了。只要知道他在城里,我就有指望。这个人会帮你,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只要找到他,一切都会好的。我每天都会掏出那张照片来看上一百遍。后来,照片已经变得皱皱巴巴、满是折痕,脸都认不清了。但那时,我对那张脸已经熟稔于心,照片本身其实早就不重要了。我之所以留着,是把它当成了一张护身符,一块小盾牌,用以抵抗绝望。

接着我就开始走运了。应该是我开始拾破烂后的一两个月,不过也只是估计。一天,我走在第五普查区郊外,也就是以前的细丝广场附近时,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妇女,正缓慢、笨拙地推着购物车,在乱石堆上颠簸前行,但她的心思显然没有放在眼前的事情上。那天阳光特别亮,亮得让你眼花,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气温也高,我记得那天非常热,几乎要把人热晕了。就在那个女人终于把车推到街中央时,一群奔跑者突然从拐角冲了过来。大约有十二到十五个人,全都紧紧靠在一起,正在一边狂喜地呼喊、一边飞速狂奔着。我看到那个女人抬起头看着他们,仿佛突然从幻想中回过神来,可她非但没有赶紧让路,反而呆在了原地,像一头被汽车前灯照着的鹿一样不知所措。不知怎么的——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为何会那样做——我解开腰上的脐带,飞奔过去,一把抓住那个女人,在奔跑者经过的一两秒前,把她拖到了一边。真是太险了。要不是我,她可能已经被踩死了。

就这样,我认识了伊莎贝尔。不管怎样,从那一刻起,我在这座城市中的生活才真正开始。之前的一切都是序幕,是一大团我已经记不起来的踉踉跄跄、日日夜夜和心心念念。要不是因为我在街上冲动了那么一下,我跟你讲的故事将会是另一番模样。考虑到我当时的状态,我甚至都怀疑还会不会有什么故事可讲。

我们喘着粗气躺在路旁水沟里,仍然紧紧抱在一起。最后一名奔跑者消失在拐角处后,伊莎贝尔才渐渐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坐起身,看看四周,又看看我,然后,慢慢地哭了起来。对她来说,这是个可怕的时刻。不是因为差点丢了性命,而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我为她感到难过,也有些害怕。这个骨瘦如柴、浑身发抖、愁眉苦脸、目光空洞的女人到底是谁——而我又为什么会跟她一起四仰八叉地躺在街上?她似乎有点疯疯癫癫的,所以我喘过气来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跑。

“噢,我亲爱的孩子,”她怯生生地伸手摸着我的脸说,“噢,我亲爱的,好心的小姑娘,你受伤了。你挺身而出帮我这个老太婆,结果自己却受了伤。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晦气。大家都知道,但他们都不愿讲出来。但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虽然没人告诉我。”

我们摔倒时,我磕在了一块石头上,血正在从我的左太阳穴往外流。但情况并不严重,也没什么可慌张的。我正准备道别离开,又突然有些不忍就这么弃她而去。我想,或许我应该送她回家,免得她再出什么别的事。我扶她站起来,又从广场的另一头把购物车推了过来。

“费迪南德肯定会非常生我的气,”她说,“我都三天没捡到东西了。再这样下去,我们都得完蛋。”

“我觉得你还是先回家吧,”我说,“至少回去待一会儿。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没法推着车子到处走了啊。”

“但是费迪南德。要是他看到我什么都没弄到,肯定会气疯的。”

“别担心,”我说,“我来跟他解释发生了什么。”

当然,我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有什么东西突然控制了我,而我却无法控制它:油然而生的怜悯之心,照料这个女人的愚蠢欲望。或许那些有关救人性命的老生常谈是真的。据说,救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成了你的责任,不管你愿不愿意,你们会永远属于彼此。

我们花了近三个小时才回到她的住处。往常只需要一半的时间,但伊莎贝尔走得太慢了,一步三摇,我们到达时,太阳都快下山了。她没有系“脐带”(她说已经丢了好几天了),所以手推车时不常地就会从她手里滑出去,颠簸着溜到街上。有一次,还差点被人抢走。那之后,我决定一手抓着她的推车,一手抓着我自己的,结果更拖慢了我们的脚步。我们沿着第六普查区的边缘走,躲开了记忆大道上的那一堆收费站,然后又拖着脚步穿过金字塔路上的办公区,警察现在在那里设了营房。一路上,伊莎贝尔漫无边际、颠三倒四地跟我讲了不少她的生活。她丈夫以前是位商业广告牌画师,她说,但随着这么多企业关门或入不敷出,费迪南德已经失业好几年了。有一阵子,他酗酒很厉害——靠半夜从伊莎贝尔的钱包里偷钱来维持那种狂饮,或者靠在第四普查区的酿酒厂附近晃悠、给工人们跳舞或者讲笑话——直到有一天,挨了一群人臭揍,他就再也没出过门了。现在,他还是拒绝出门,日复一日地坐在他们的小公寓里,很少说话,也不关心他们要怎么活下去。生活的担子全都落在了伊莎贝尔的肩上,因为他认为这些小事已经不再值得他过问了。现在他只关心自己的爱好:制作微型船模,然后把它们放到瓶子里。

“那些船特别美,”伊莎贝尔说,“美到你几乎都想原谅他现在那副德行了。那么美的小船,那么精致小巧。你简直想把自己缩成一根大头针,然后爬上船,扬帆远去……”

“费迪南德是个艺术家,”她接着说,“其实以前他也一样喜怒无常。前一分钟还高兴呢,后一分钟就郁闷了,总有什么事能让他的情绪变来变去。不过你真应该看看他画的广告牌!谁都想请他,他也确实给各种商店都画过。药店、杂货店、烟草商、珠宝店、酒馆、书店,全都有。他还有自己的工作室,就在市中心的仓库区,很不错的小地方。但现在,一切都没了:锯子、画笔、一桶桶的颜料、锯末和清漆的气味。在第八普查区的第二次大清洗中,所有这些都被扫荡干净了,一切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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